推而言之,如均输法当亦于南方特利;而保甲、保马诸政皆推行于黄河以北,民间觉其骚扰,南方则不知也。【王岩叟谓:"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又韩魏公家传卷九有云:"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赖衣食贷借,抑以为生。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苗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其他大姓固不愿请领苗钱"云云。则反对青苗者又必为盛拥客户之大姓,而客户固以江、浙三路为独少。此又新法南人便之、北人恶之之一例。】
田赋宋代最不均,景祐时谏官王素及欧阳修等皆主均赋,至嘉祐时复遣官分行诸路均田,然俱无成功而止。欧阳修初主均田,后遂言其不便。元丰间,天下垦田凡四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六顷,马端临谓:"前代混一时,汉元始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千余顷,隋开皇时垦田一千九百四十万千余顷,唐天宝时,应受田一千四百三十万八千余顷。比之宋朝,或一倍,或三、四倍有余。虽宋之土宇,北不得幽蓟,西不得灵夏,南不得交趾;然三方半为边障屯戌之地,垦田未必倍蓰(xǐ)于中州。"
治平会计录谓:"田数特计其赋租以知其顷亩,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率而计之,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祖宗重扰民,未尝穷按。"【宋制官户占田多得免赋。如宋史高觌(dí)传:"王蒙正恃章献太后势,多占田嘉州。诏勿收租赋,觌极言其不可。"又食货志:"上书者言赋役未均,田制未立,因诏限田,公卿以下无过三十顷。"又柳约传:"绍兴元年,约以军兴科需百出,请官户名田过制者,与编户一同科赋,从之。"然则仁宗限田,亦限其不科赋之额耳。此亦宋田赋不均一要端。然则此所谓'扰民'者,官户亦其主矣。】
又食货志言:"天下荒田未垦者多,京、襄、唐、邓尤甚。至治平、熙宁间,相继开垦。然凡百亩之内,起税止四亩。欲增至二十亩,则言者以为民间苦赋重,遂不增。"以是观之,田之无赋税者,又不止于十之七而已。此等脱逃租赋之田,惠泽岂真下及于贫民?朝廷一行均田,豪强必多方阻挠,结果则所谓均者,依然不均。
史称:"元丰八年,神宗知官吏奉行方田多致骚扰,诏罢之。"则均田之难行可想。【哲宗时,毕仲游上疏:"田制未均,患在迫于富家大室而恤之甚。名田不行,则在上之人贵者。"徽宗时,蔡京等又言方田,臣僚言:"方量官惮于跋履,一任之胥吏,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一十七亩者,虔之瑞金县是也。有租税十有三钱而增至二贯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钱而增至一贯四五十者,虔之会昌县是也。望诏常平使者检察。"遂诏罢之。南渡后,林勋政本书论此甚详。朱子知漳州,条奏经界状,细民鼓舞,而贵家豪右,胥为异端以摇之。卒格不行,迄于贾似道而有买公田之举。是方田实宋代一要政,而其行之难见效而易滋弊亦可知。】
初,欧阳修请于亳、寿、蔡、汝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
王安石行均田自京东路始。疑当时田租不均,亦北方为甚。【以其沿五代而来。】则反对均田者,恐亦北人为多矣。【宋代逃田之外,又多逃丁。西汉户口,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十户为五十二口。唐盛时十户至五十八口。宋元丰至绍兴户口,率十户二十一口,一家仅两口。盖诡名子户漏口者众也。在上赋税之轻重,与在下私弊之多少,亦相比例。政府不先务轻赋,则此等弊亦难革。王明清挥尘录谓:"祖宗开国以来,西北兵革既定,故宽其赋役。民间生业,三亩之地,止收一亩之税,缘此公私富庶。政和间,尽行根刷,人不堪命,皆去而为盗。胡马未南,河北蜂起。其后散为巨寇于江、淮间,如张遇、曹成、钟相、李成之徒皆是也。"然则借为法治之名,而图括削之实者,其为祸又可见矣。】
及元祐新政,王安石一党尽斥,而所斥的即是南人。
元祐元年,王严叟入对,言;"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确、章惇(dūn)、张璪(zǎo)皆南人,恐害于国。"
其后蔡京擅权,南人又得势。
陈瓘(guàn)弹蔡京云:"重南轻北,分裂有萌。"按:陈乃南剑州人,其论盖就当时实情为持平也。又按;元祐朝首主"绍述"之论者为李清臣,乃大名人,韩琦之婿。当时讥其"趋时,嗜权利,意规宰相"。此所论新旧南北之分,特就大体言,未能一一吻合也。
所以宋史奸臣传中,几乎全是南方人。
蔡确,泉州晋江人。【附吴处厚,邵武人。】吕惠卿,泉州晋江人。章惇,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苏州。曾布,江西南丰人。安惇,广安军人。【在四川。】蔡京,兴化仙游人。弟卞,安石婿。此皆与新法有关。此下如黄潜善邵武,汪伯彦祁门,秦桧江宁,丁大全镇江,贾似道台州,亦皆南人。故陆游谓:"班列之间,北人鲜少。"而陈亮谓:"公卿将相,大抵多江、浙、闽、蜀之人,而人才亦日以凡下也。"【苏天爵滋溪集谓:"故老云:宋在江南时,公卿大夫多吴、越士,起居服食,骄逸华靡,北视淮甸,已为极边,当使远方,则有憔悴可怜之色。"】
而元祐诸君子,则大多是北方人。他们中间却又分洛、蜀、朔三派。这三派里面,便无闽、楚南方的分。【当时所指楚人,乃江西以东耳。湖北荆襄不在其列。春秋楚人亦南方文化一大结集。自战国经秦白起之兵祸,流亡窜闃(qù)焉无一人物出于二百年间也。
光武起于南阳,迄于东汉之季,而荆楚甚盛。不惟民户繁实,地著充满,材智勇力之士,又森然出其中,孙、刘资之以争天下。及其更唐、五代不复振起,至宋皆为下州小县,乃至无一士生其间。
而闽、浙之盛自唐而始,乃独为东南之望。一地人文之兴衰,大抵观其所受兵祸洗荡之程度也。蜀人自荆襄转中原,其风气乃与大江下游转不接。】
二、洛蜀朔三派政治意见之异同
熙宁、元祐新旧党争后面带有南北地域关系,而元祐北方诸君子洛、蜀、朔三派分裂,【洛,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以刘挚、王严叟、刘安世为领袖,羽翼尤众。至绍圣初,同以元祐党窜领海外。】后面也带有政治意见之不同。
其中洛派【中原派。】所抱政见,大体上颇有与王安石相近处。他们都有主张将当时朝政徹底改革。
程颢上神宗皇帝陈治法十事,即力劝神宗勿因一时反对而灰其改革之气。其十事中重要者如论帝王必立师傅,及井田、学校、兵归于农,及吏胥用士人等,皆与王安石议论相合。
他们对政治上最主要的理论,是有名的所谓"王霸之辨"。
大抵唐、虞、三代是"王道",秦、汉、隋、唐是"霸道"。他们主张将唐、虞、三代来换却秦、汉、隋、唐。
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越次入对。神宗问为治所先,曰:"先择术。"神宗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至要、至易,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
其实所谓唐、虞、三代,只是他们理想的寄託。他们的政治见解,可以称之为"经术派",或"理想派"。他们主张将理想来徹底改造现实,而古代经籍,则为他们理想辩护之根据。
同时关中张载与洛阳二程相呼应,其政治理想,亦大体相似。谓:"周礼必可行于后世。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chī)一人而定。"尝欲买田一方,尽为数井,以推明先王之遗法,未就而卒。又谓:"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忧者。"【此即安石所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之意。】以吕公著荐得召见,问治道,曰:"为政不法三代,终苟道也。"神宗大悦。然张氏主复封建、世臣、宗法,此皆泥古太深;若施之政事,当较安石更为迂阔。
其先程颢本助安石。【熙宁二年,安石遣刘彝等八人察农田水利,其中即有程颢。】
安石因廷臣反对乞退,程颢等尚想法挽留。【事在熙宁三年二月。安石复视事,颢等乃私相贺,见长编记事本末卷六十八。】
最后程颢终与安石分手,则因安石偏执,不惜与举朝老成破裂之故。【言论已见前引。】
程颢尝言:"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材之不成。人材不成,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此乃洛学与安石根本相异处。【二程尝谓:"介甫拒绝言路,进用柔佞之人,使之奉行新法。今则是他已去,不知却留下害事。"又曰:"王氏之教,靡然而同,是莫大之患也。天下弊事一日而可革,若众心既定,风俗已成,其何可遽(jù)改?"又曰:"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
至于论及识见,尚谓安石"高于世俗"。【程颢云:"介父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
故洛派于元祐排斥新政,并不完全赞成。
上蔡语录:"温公欲变法,伊川使人语之曰:'切未可。'"又伊川曰:'今日之祸,亦是元祐做成。'又曰:'至如青苗,且放过,又是何妨。'伊川十八岁上仁宗书,谓应时而出,自比诸葛;及后应聘为哲宗讲官,则自讲读之外无他说;可见程氏在元祐时,并不能大张其学。当时谓:"伊川与君实语,终日无一句相合。明道与语,直是道得下。"盖二程论学本与温公不同,惟明道性气较和易温粹耳。
朔派是正统的北方派。他们与洛阳的中原派不同。一主理想,【洛。】而一重经验。【朔。】一主徹底改革,【洛。】而一则主逐步改良。【朔。司马光谓:"治天下譬之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 】故一为"经术派",而一则为"史学派"。
新学者以通鑑为元祐学术。政和时,诏士毋得习史学,即以斥元祐。陈了翁则云:"变故无常,惟稽考往事,则有以知其故而应变。王氏乃欲废绝史学,而咀嚼虚无之言,其事与晋人无异。"又了翁弹蔡京云:"灭绝史学似王衍。"此皆以元祐为史学也。新党则奉王安石为经学,与洛学路径较似。南渡以下,洛学渐盛,遂与新学兴争端。秦桧、赵鼎迭相,鼎主程颐,桧主王安石。桧死,高宗乃诏:"毋拘程颐、王安石一家之说,务求至当之论。"孝宗淳熙五年,以侍御史谢廓然言,敕"有司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朱陆意见不同,亦尚隐有一袒伊川、一护荆公之迹。盖新学与洛学自为近也。
故洛学、新学同主"王霸之辨",【程颢上神宗皇帝书,有一篇专论"王霸"。】而司马光则不信此说,可为他们中间最显著的区别。
洛、蜀、朔分党,司马光已死,光不在党派中。惟朔派多系司马光弟子。光谓:"合天下而君为王。分天下而治为伯。方伯,渎也。天子,海也。小大虽殊,水之性奚以异?"又曰:"后世学者以皇帝王霸为德业之差,谓其所行各异道,此乃儒家之末失。"
惟其不信王霸之辨,故亦不主三代之道与秦、汉、隋、唐绝异。因此他们不肯为复古之高论。他们政术似乎只主就汉、唐相沿法制,在实际利害上,逐步改良。
王安石行保甲,期复兵农合一之古制,此为洛学所赞同。司马光则谓:"太祖定天下,曷(hé)尝用民兵?"此等议论,颇近于蜀派矣。后朱子谓:"京畿保甲,荆公做十年方成,元祐时温公废之,深可惜。"朱子承洛学,政见亦与荆公近也。
又洛学与新学皆推尊孟子,而司马光著疑孟。孟子论政偏于理想,王霸之辨即从孟子来。熙宁初,王安石欲复经筵坐讲之制,元祐间程颐亦争坐讲。陆佃【陶山集卷十一。】谓:"安石性刚,论事上前,有所争辩时,辞色皆厉,上輙改容为之欣纳。"盖自三代而后,君臣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
陆象山荆公祠堂记即发挥此义。程颢上神宗书极论帝王必立师傅,新学、洛学皆欲以师傅之尊严,驾汉、唐君臣形迹之上。此义亦本孟子。而蜀、朔两派则毋宁谓其态度乃偏于尊君。此亦经史、王霸之大辨也。【洛党、新党主尊师,即主尊相,总之求以学术超驾于君权之上也。此等理论接近儒家,偏于理想而为趋新。
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
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ó)露旧党之弱点。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即范纯仁、苏轼亦皆争之。】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范纯仁、苏轼亦力争之。】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通鉴长编。】毕仲游【洛派。】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
这两派在政见上本不相近,只为反对王安石只求行法、不论人品的一点上,两派却绾合起来了。
司马光尝谓:"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见遵尧录。此处确又是儒家正统也。】又仁宗时,光上疏论理财三事,乞置总计使,云:"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于立法。"又曰:"为今之术,在随材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则光非不主理财,惟其意见自与安石大异。【惟此等意见,在安石未相,政局未动摇前,尚有济效。在安石相后,政局已变,则仅此不足救时。大抵温公之人与学,俱是人参、甘草也。】
又一为蜀派。【西南派。】蜀派的主张和态度,又和洛、朔两派不同。他们的议论,可以苏氏兄弟【轼、辙。】为代表。上层则为黄老,下层则为纵横。尚权术,主机变,其意见常在转动中,不易捉摸。他们又多讲文学,不似洛、朔两派之严肃做人。
王安石废科举、兴学校,此事在洛派极端赞成,而蜀派则认为"多事"。【苏轼反对兴学校之理论云:"治人在于知人,知人在于南实。治宫室,养游士,置官立师,不帅教者屏之远方,是为多事。"】
王安石又主改诗赋为经义,此层洛学自所赞成,朔派亦不反对。
治平元年,光有定夺贡院科场不用诗赋,已开王氏先声。又治平二年,乞令选人试经义,则光对此事,见解与安石一致。故谓:"神宗皇帝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诚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
而苏轼仍生异议。
谓:"兴德行在于修身格物。设科立名,是教天下以伪。策论、诗赋,自政事言之,均为无益。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毕仲游【西台集。】则谓:"汉、唐诸儒,多抱经白首,然后名家。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熙宁、元丰之进士,今年治经,明年应举,经术但为利禄之具,尊经术而反卑之。举子止问得失,王安石在位,则经义欲合王安石;司马光在位,经义欲合司马光。风俗伤败,操行陵夷,未必不由之。诗赋虽欲取合而无由。习诗赋,必须涉猎九经,泛观子史。策论之中,又自有经义。涉猎泛观,必粗知前言往行,治乱得失。而聪明特起之士,因此自见于大。至于经义,则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知一经而四经不知。诗赋声律易见,经义散文难考。诗赋出题无穷,经义问目有尽。诗赋必自作,经义可用他人。诗赋惟校工拙,经义多用偏见。"【刘挚立论亦略似。】似较苏辨更为就实。
王安石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自为正论。苏氏轻为立异,殊若无谓。至毕、刘所争,则事后流弊实情,王安石亦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此亦唐宋人才转变一大关键也。【清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力言科举时文之弊,请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求遴拔真才实学之道。章下,礼部覆奏,全用苏氏议论,舒议遂寝。文人一时标新立异,其见解乃足贻误六、七百年后人,亦可怪也。】
又如免役,苏氏兄弟初亦反对。【苏辙谓:"役人必用乡户,如衣之必用丝麻,食之必用五穀,不得以他物代换。"】其后司马光复差役,苏氏却又不赞成。【苏轼云:"役可雇,不可差,虽圣人复起,不能使农民应差。王安石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又按:英宗治平四年,司马光亦曾极论衙前之害,至是乃排众议而复役,亦可惜也。】
他们的学术,因为先罩上一层极厚的释老的色采,所以他们对于世务,认为并没有一种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标准。【此层所以与洛学异。】他们一面对世务却相当练达,凭他们活的聪明来随机应付。他们亦不信有某一种制度,定比别一种制度好些。【此层所以与朔学异。】但他们的另一面,又爱好文章词藻,所以他们持论,往往渲染过分,一说便说到尽量处。近于古代纵横的策士。【此层却得到南方派中一部分的同情,因南人大率好文词也。欧阳修、张方平等较前辈的南方文人,亦颇有近于蜀学者。】
后人说他们【苏氏兄弟。】"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陈龙川语。】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
迨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转述,见文献通考。)】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三、道德观念与邪正之分
宋儒的自觉运动,自始即带有一种近于宗教性的严肃的道德观念,因此每每以学术思想态度上的不同,而排斥异己者为奸邪。这又足以助成他们党争意见之激昂。
温公论张方平为奸邪,而苏氏父子则推之为巨人长德。程颐,洛学奉为圣人,而苏轼谓:"臣素疾程某之奸邪。"孔文仲【其人亦极论新法之非。】劾伊川疏谓:"其人品纤污,天资憸(xiān)巧。"刘安世至目程颐、毕仲游诸人为"五鬼"。谓:"搢绅之所共疾,清议之所不齿。"【刘挚则谓颐"以迂阔之学邀君索价"。】
刘彝、【胡瑗弟子。】程颢明明是君子,但他们亦赞成新法。【刘彝因赞成新法,宋史与沈括同傅。然沈括辈亦未必是小人。】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说他学术差了,不能说他人品奸邪。【此层朔党人亦言之。刘安世元城语录谓:"金陵亦非常人,其质朴俭素,终身好学,不以官爵为意,与温公同。但学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学,而诸人辄溢恶,谓其为卢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进言之过。"】
尽目熙宁新党诸人为奸邪,其事在当时洛学一派即所反对。
温公在朝,欲尽去元丰间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
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按:纯仁乃仲淹子,亦反对新法,元祐时为相。然其政见实与朔党不尽同,曾向温公争差役不得,叹曰:"若欲媚公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青苗钱,议出范纯仁。时议贬故相蔡确,范持国体欲营救,刘安世等力弹之。】
惜乎当时朔派诸人,"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此邵伯温语,见宋史本传。】
且过重道德,转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场皆重小节,忽大略,但求无过,不求有功。
李清臣著明责篇【宋文鉴一〇四。】谓:"古者用人,视成不视始,责大不责细。今较小罪而不观大节。恤浮语而不究实用,惟固己持禄避事随时之人,乃无谴而得安。故庸平者安步而进,忠愤者半途气折。天下之事,靡靡日入于衰敝。夫拔一臣加之百官之上,非求其谨洁无过,将任以天下之责。今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之罪。纠劾守令,皆以小法,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之罪。迁谪将帅,以庖厨宴馈之间,微文细故之末,未尝以蛮夷骄横兵气弗强为之罪。故上下莫自任其责,局局自守,惟求不入于罪。朝廷大计,生民实惠,卒无有任者。天下之大,万官之富,常若无人。英绩伟烈,寂寂于十数载,抱才负志不得有为而老死沉没者,相望于下,可不惜哉!"
南方一种奋发激进之气,暂时为北方的持重守旧所压倒。但是不久即起反动,于是有所谓"绍述"之说。【哲宗亲政,遂反元祐之政。改元"绍圣"。】元祐诸君子尽见黜逐,嗣是遂有所谓"建中靖国"。【哲宗崩,徽宗立,又尽罢新党,复元祐旧臣。嗣改元"建中靖国",欲立中道,消朋党。】蔡京用事,【司马光尽罢熙、丰之政,惟罢雇役,复差役,最于人情未协,又为期五日,同列皆病其太迫。时蔡京主开封府,独如约。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及绍圣时,章惇相,议复免役法,讲议久而不决,蔡京谓惇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耳,何以讲为?"惇然之,雇役遂定。】新旧相争的结果,终于为投机的官僚政客们造机会。相激相荡,愈推愈远。贫弱的宋代,卒于在政潮的屡次震憾中覆灭。【徽宗时,陆佃言:"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须其平安。苟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宋室即在新旧两派更互改作中断送。新派亦非无贤者,而终不胜意气私利之洶涌。两党皆可责,亦皆可恕也。】
第三十四章 南北再分裂【宋辽金之和战】
一、金起灭辽
宋、辽在长期和平过程中,两国内政乃至国防趋懈弛而腐化。金人突起乘其隙,两国乃继踵覆没。
金起于混同江、长白山之间。【初为靺鞨(Mò hé)氏,元魏时分七部,唐初有黑水(黑龙江)、粟末(松花江)两靺鞨。粟末建渤海国,黑水为役属。契丹灭渤海国,黑水之附属契丹者为熟女真,不在契丹籍都为生女真。金则生女真也。】
其先常以航海攻掠高丽、日本。
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辽圣宗开泰八年,女真曾以巨舰五十艘由图们江口泛海南航。其船长九十余丈,或六、七十丈不等;一船之楫三、四十,载人五、六十。越高丽东岸,抵日本对马岛、壹岐岛,并攻入福罔湾,虏杀甚大。事见日本记载。并类此者不止一次。据史载,远自宋太祖建隆年间,即曾泛海至宋卖马。盖女真与渤海同族,据日史记载,渤海盛时,与日交通见记录者不下五十余次。渤海覆亡不久,女真崛起,遂变和平之商路为征伐之航程。及其海上之活跃渐歇,乃转而为陆地之侵扰。
其始抗辽,兵不满万。
辽天祚帝荒淫,常市名鹰海东青,道出女真境,女真苦之。宋徽宗政和四年十月,女真叛辽,诸部皆会,得兵二千五百人。十一月再胜辽,兵始满万。时辽人已大震惧,有"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制"之谚。
及其吞辽取五京,前后不出九年。
政和五年,女真始称帝,国号金。辽使议和不成,辽主亲征,又内乱,中途归,金蹑败之,取辽黄龙府。(黄龙府位于农安古城。)【时金兵有二万。】政和六年金取辽东京。重和元年,宋遣使浮海约金夹攻辽。宣和二年,金取辽上京。三年,侵辽中京。四年,取之,又取西京。宋童贯袭辽败绩,金又克辽燕京。至是辽五京全为金有。金自始起至是,前后九年,侵地及吉、辽、热、冀、察、晋六省。
自金始起至辽灭,前后不出十二年。
宣和七年二月,金获辽主延禧,辽亡。自阿骨打称帝至是,凡十一年。【自始起至是十二年。】
二、辽帝系及年历
辽凡九主,二百十九年。【辽亡后,建西辽国,复延八十八年。然西辽立国,亦多仗汉人。】
三、金灭北宋
辽亡,金氛队及宋。
宣和五年,宋金始构兵。【是年,金阿骨打死,弟吴乞买立。】
七年十月,金分两道入寇,【一路自西京(今大同)入太原,一路自南京入燕山。】徽宗传位太子钦宗。【尊徽宗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
于是有靖康难。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金人渡河。【取小舟以济,凡五日,骑兵方绝,步兵犹未渡。旋渡旋行,无复队伍。金人笑曰:"南朝可谓无人。若以一、二千人守河,我岂得渡?"】围京师,议和条件如下:
宋输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表段百万匹,牛马万头。
尊金主为伯父。
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
以宰相、亲王为质。
时金兵号六万,宋勤王师集城下者已二十余万。金兵不待金银足,二月即退师。【宋括汴京金银及倡优家,仅得金二十万两,银四百万两。】
宋悔约,诏三镇固守。十一月,金兵复渡河围京师。【九月陷太原,十月陷真定,斡离不自真定趋汴,仅二十日。宋勤王兵已撤,至是无一至者。】要钦宗至金营议和。【索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疋。钦宗自金营还,士庶及太学生迎谒,钦宗掩面大哭,曰:"宰相误我父子。"观者皆流涕。归即大括金银。】
二年正月,金人重邀帝去。【云:"侯解金足乃放。"搜八日得金三十万八千两,银六百万两,表段一百万疋。复搜十五日,又得金七万两,银一百十四万两,表段四万疋,纳金营。】
二月,金劫上皇、后妃、太子、宗戚前后凡得三千人。【金檄开封尹徐秉哲,秉哲令坊巷五家为保,毋得藏匿。京城巡检范琼,送上皇、太后御犊車出宫,金人又逼上皇召皇后、太子;百官军吏奔随号哭,太子呼云:"百姓救我!"哭声震天。三月,金人立张邦昌为帝。四月,以二帝及后妃、太子、宗戚三千人北去。北宋遂亡。金人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車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祕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倡优,府库蓄积为之一空。其所失殆尤过辽人之入汴。】
金自灭辽至灭宋,前后不出二年。自始起至灭宋,前后不出十四年。
四、南宋与金之和战
金骤灭北宋,其惟一政策,厥为在黄河南岸建立一个非赵姓的政权,而黄河北岸则归自己统治。于是有张邦昌之拥立。
金人灭辽之速,已出自己意外。吞并了偌大一个国家,须得慢慢消化。【若使宋人应付得宜,不示弱,不召侮。】金人本不想急速南侵。及金人渡河,亦并无意灭宋,故得割让三镇之约即北去。第二次回师南犯,自觉与宋结下深仇,防宋报复,故尽虏宋二帝、后妃、太子、宗戚,而立张邦昌为楚帝。只因黄河南岸,金人实在无暇顾及,惟求不与他为难,他便可慢慢地整顿黄河以北。这是金人当时的政策。
逮南宋高宗既立,金人徹底消灭赵姓政权之计划失败,他们一面仍想在黄河南岸留一非赵姓的政权做缓冲,故张邦昌之后,继之以刘豫。
自四月金人北去后,五月康王构即皇帝位于南京,【归德。(商丘。)】是为南宋高宗。【改称建炎元年。】九月,张邦昌伏诛。十月,高宗如扬州。十二月,金又分道入寇。一面是高宗怕金兵,故愈避愈南。另一面是金兵也不放心高宗,故愈逼愈紧。
建炎二年,金兵犯东京,宗泽败之。七月,宗泽卒。河南遂失屏障。建炎三年二月,高宗奔镇江,如杭州。六月,金兀术【宗弼。】大举入寇。十一月,渡江入建康(今南京。),高宗奔明州。金兵陷临安,高宗航入海。四年正月,金兵陷明州,袭高宗于海,高宗走温州。二月,金人引兵北还。九月,立刘豫为齐帝。
金兵此次大举渡江南下,本想捉住高宗,永绝南顾之忧。及高宗入海,目的难达。其时黄河南岸,金人依然无法统治,更何论长江之南。金人只有引兵北返,而在黄河南岸另立一个刘豫。如是则好让他做一个缓冲,阻住宋人北来报复,而金人则乘此躲回黄河北岸,好好休息整顿。这依然是四年前建立张邦昌时的政策。
金人一面拥立刘豫,让他做缓冲,一面却还试探与南宋进行和议。【如是则可让金人缓缓消化他十余年急遽获得的疆土和民众。】因此九月刘豫立为齐帝,而十月秦桧自金放归。
桧以靖康二年反对金人议立异姓【张邦昌。】被执,【其实主持反对之议乃马伸,非秦桧,后桧乃攘为己功。马伸门人何兑发其事,桧窜之真阳。挥尘录余话作"何珫"。】在金太宗弟挞懒(完颜昌)所,主立刘豫者即挞懒。与桧同拘者尚有孙傅、张叔夜、何栗、司马朴,独桧回南。自言杀监己者夺舟而来,然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同逃,以此为当时所疑。金人固不必其时即一意欲和,要之不失为一著远远的闲棋,而终于在这一著闲棋上得了胜算。建炎二年六月,桧在金曾为徽宗草书与粘罕(完颜宗翰)【宗维。】议和,金人必夙知其能任此事,故特放归。【金宣宗议迁汴,其臣孙大鼎上疏,亦谓:"既不可以威取,复结怨之已深,势难先屈,阴有以从,遂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粘罕谥)所料。"则金臣固不讳而明言之也。】
同时高宗亦畏金,久想乞和。
初立时不信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从归德退避到扬州。渡江后,金兵北去。又不肯到建康,而居临安。皆是畏金的表示。建炎元年,即遣祈请使赴金,名为请还二帝,实则意在乞和休兵。
而刘豫则与宋势不两立。【宋政权存在,刘豫即难安全,其处境不啻张邦昌。】又不能独力对宋,豫为宋败,自然只有乞援于金。如是则刘豫并不能为宋、金交兵之缓冲,而实做了宋、金言和之障碍。【绍兴三年,宋使王伦自金还,金粘没喝(宗翰)已对伦吐露许和意。惟以宋廷方谋讨刘豫,其议遂格。绍兴四年,赵鼎相,金、齐分道入寇,鼎决议亲征,捷于大仪(今扬州西北郊),金、齐俱退。五年,杨么平,东南无盗患。六年,伪齐入寇,又有藕塘之捷。】这一层不久便为金人所了解,于是便毅然废弃刘豫,【在绍兴七年。】而直接与宋言和。【主立豫者为挞懒,而主废豫者亦为挞懒。王伦再自金还,挞懒送之,曰:"好报江南,自今道途无壅,和议可成。"则金之态度,居可见矣。】
和约大体如次:
一、许宋称臣。
建炎二年,高宗已使祈请使宇文虚中称臣奉表于金。故称臣为宋高宗自己请求之条件。
二、以河南、陕西地予宋。
黄河南岸,金既无法顾及,则已废刘豫后,自然直接归还宋室,只要宋室不向黄河北岸启衅。
三、并归梓宫及高宗生母韦太后。
金人所虏,徽宗及郑后为高宗父母。韦贤妃是高宗生母。钦宗及朱后为高宗兄嫂。邢夫人为高宗妻。朱后于北虏时道殂,徽宗、郑后于绍兴五年崩。金废刘豫,即扬言欲送回渊圣,【即钦宗。】拥立之于南京,【归德。】盖隐以此为对高宗之一种要挟。故秦桧云:不和则太后【韦贤妃。】不归,而金且拥立钦宗。【金使北还,王伦偕行,赵鼎告以:"上登极既久,四见上帝,君臣之分已定,岂可更议?"足见当时金使必以归渊圣复辟相要挟也。时秦桧力劝屈己议和,鼎持不可,鼎卒罢相。】及后和议定,金人许归徽宗、郑后、邢后之丧,【邢后卒于绍兴九年。】与帝母韦后,而朱后之丧及钦宗独留不遣。【绍兴九年正月,王伦充奉护梓宫迎请皇太后交割地界使北行赴金,并不及渊圣,以后屡次通使,均无奉迎渊圣语。可见非金不许,乃宋自不请。建炎三年苗、刘之变,已谓:"将来渊圣皇帝来归,不知何以处?"太后诏:"敌人以皇帝不当即位,兵祸连年,今宜称皇太弟。"高宗正以乞和易得自己皇位之承许,与钦宗之长拘也。】
韦后南旋,将发,钦宗赴车前泣曰:"归语九哥【高宗。】与丞相,【秦桧。】我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不敢望。"后许之,且誓而别。及归,始知朝议不欲钦宗南归,遂不敢言。张邵与秦桧书,言金人有归钦宗意,斥为外祠。金使来取赵彬辈三十人家属,洪皓请俟渊圣及皇族乃遣,遂谪外。是皆桧之所以独得高宗之眷顾也。
当时宋臣对和议一致反对。最要者在第一款。【金为宋之大仇,向之屈膝称臣,道议上万万讲不过。高宗只得专以韦太后为口实。时反对和议最烈者为胡铨,上书极论,都人喧腾,数日不定。高宗谓秦桧曰:"朕本无黄屋心,今横议若此,据朕本心,惟有养母耳。"铨遂远谪。】只有秦桧,一方知道金国之内情,【若金国不渴欲议和,或秦桧不深知金人欲和之真情,则桧在南方,亦不敢独排众议,力主和局。因和乃双方事,万一一方肯和,一方不肯,和局即破。桧无把握,不肯冒昧肩此重担。魏矼(kòng)为桧力陈敌情难保,桧曰:"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矼曰:"相公固以诚待敌,第恐敌不以诚待公。"夫桧岂以诚待人者?桧自以智料敌,而魏矼辈特为桧所蒙耳。】一面窥破高宗之隐私,【绍兴八年之和议,高宗态度极坚决。以前高宗欲和,由畏惧金兵,故不听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现在是深恐金人拥立钦宗,于己不利,故又重用秦桧。】遂出来力主和议,因此再登相位。
秦桧第一次相在绍兴元年八月,其时桧主"南自南,北自北",以河北人还金,中原人还刘豫,与金人"还俘画江"之义吻合。故知桧之与金,当先有默契。惟其时南宋国势渐稳定,高宗畏金心理渐淡,故每每游移于和战两途间。帝谓:"桧议南自南、北自北,朕北人,将安归?"然终谓桧朴忠过人。盖桧之敢于出负和议重任之一点,已为高宗所赏识矣。
桧于绍兴二年六月罢相,及金人废刘豫,扬言"请汝旧主人少帝【钦宗。】来此坐位。"高宗乃又一意求和。七年十一月豫废,而八年三月,秦桧复为右仆射。高宗与桧君臣互为狼狈,朱子谓:"桧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盖实语也。【靖康时,金人攻汴,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力辟和议,遂以知名。后相高宗,力持和议,谓曾开曰:"公自取大名以去,如桧但知济国事耳。"自前言之何其激,自后言之何其平。桧之为人,先后不符,诚大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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