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1) 嘉錫案:劉疇典選,改傅宣之成法,致令⼈⼈奔競,⽽王導、蔡謨以
爲可作司徒公。楊朗爲王敦致⼒,稱兵犯順,⽽謨及庾亮⼜惜其不作三公。
當時所謂公輔之器者,例皆如此。其⼈才可想矣。王、庾不⾜論,道明、
安⽯號稱賢者,不知其鑒裁安在也!
❖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