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亮⼯因樹屋書影三⽈:「⾦陵童⼦有琢釘戲,畫地爲界,琢釘其中,
先以⼩釘琢地,名⽈簽,以簽之所在爲主。出界者負,彼此不中者負,中
⽽觸所主簽亦負。按孔北海被收時,兩郎⽅爲琢釘戲,乃知此戲相傳久矣。」
(2) 後漢書融傳以爲融妻⼦皆被誅,⼥年七歲,男年九歲,⽅奕棊,融被
收⽽不動。⼜⾔曹操盡殺之,⼥謂兄⽈:「若死者有知,得⾒死者,豈⾮
⾄願。」乃延頸就刑,顏⾊不變。與世說諸書⼜異。趙⼀清三國志注補⼗
⼆⽈:「晉書⽺祜傳『祜前⺟孔融⼥,⽣兄發』,則戮不及嗣,可知裴世
期之⾔爲有徵也。」 嘉錫案:世期未嘗辯戮不及嗣。融⼦未必不死。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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