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康實錄七云:「成帝咸康⼆年,更作朱雀⾨,新⽴朱雀浮航。航在
縣城東南四⾥,對朱雀⾨,南度淮⽔,亦名朱雀橋。」注云:「案地志:
本吳南津⼤吳橋也。王敦作亂,溫嶠燒絕之,遂權以浮航往來。⾄是,始
議⽤杜預河橋法作之,⾧九⼗步,廣六丈,冬夏隨⽔⾼下也。」景定建康
志⼗六引舊志云:「鎮淮橋在今府城南⾨裏。即古朱雀航所。」 嘉錫案:
據孝標注及建康實錄,則明帝時溫嶠所燒者是朱雀橋,⽽⾮浮航。敬胤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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