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炎震云:「王戎爲尚書令,在惠帝永寧⼆年,去嵇、阮之亡,且四
⼗年矣。此語殊闊於世情。晉書取此⽽不云爲尚書令時,蓋亦知戴逵之說
⽽不能割愛也。」 嘉錫案:此事蓋出裴啟語林。輕詆篇注引續晉陽秋⽈:
「晉隆和中,河東裴啟撰語林,時⼈多好其事,⽂遂流⾏。後說太傅事不
實,⽽有⼈於謝坐敘其⿈公酒壚,司徒王珣爲之賦。謝公加以與王不平,
乃云:『君遂復作裴郎學。』⾃是衆咸鄙其事矣。」可與此注所引七賢論
互證。臨川既載謝安語⼊輕詆,⽽仍敘⿈公酒壚於此,其不能割愛,與晉
書同。 ⼜案:淮南覽冥訓云:「考其功烈,上際九天,下契⿈壚。」注
云:「⿈泉下壚⼟也。」⽂選曹⼦建責躬詩云:「昊天罔極,⽣命不圖。
嘗懼顛沛,抱罪⿈壚。」魏志王粲傳注引吳質別傳⽈:「⽂帝崩,質思慕
作詩⽈:『何意中⾒棄,棄我歸⿈壚。』」然則⿈壚所以喻⼈死後歸⼟,
猶之九京⿈泉之類也。此疑王戎追念嵇、阮云亡,⽣死永隔,故有⿈壚之
歎。傳者不解其義,遂附會爲⿈公酒壚⽿。
3 孫子荊以有才,少所推服,唯雅敬王武子。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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