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孫志祖讀書脞錄續編三⽈:「陳壽魏志不爲王經⽴傳,⽽附⾒於夏侯
尚傳末。朱昭芑史糾譏之。志祖案:壽爲司⾺⽒之⾂,不能無所回避。其
曲筆猶可諒也。宋臨川王義慶作世說時,晉室久移,乃於賢媛篇載經⺟事
⽽⽈:『經助魏,不忠於晉。』此何⾔歟?夫司⾺⽒亦魏⾂也。經以⾝殉
國,豈得謂之助魏不忠於晉乎?臨川此⾔,三綱壞矣。」 嘉錫案:世說
雜采羣書,此條出⾃裴啟語林,⾒御覽四百四⼗。「助魏不忠於晉」,亦
⽤語林本⽂。裴啟晉⼈,其⽴⾔⾃不得不如此。然云助魏,正是許其以⾝
殉國。云不忠於晉,則其忠於魏可知。微⽂⾒意,何損於經?且⽈「爲⼦
則孝,爲⾂則忠」,其稱經亦⾄矣。孫⽒此⾔,似正⽽實未達⽂義,殆不
⾜取。
(2) 魏志夏侯⽞傳注引晉武帝太始元年詔⽈:「故尚書王經,雖⾝陷法辟,
然守志可嘉。⾨⼾湮沒,意常愍之。其賜經孫郎中。」
(3) ⽂選四⼗七三國名⾂序贊⽈:「王經字承宗,李注云:「裴松之⽈:
『經字彥緯』,今云承宗,蓋有⼆字也。」 嘉錫案:今本魏志夏侯尚傳
注引世語作「字彥偉」,與此同。⽽⽂選集注九⼗四引陸善經李善注皆作
「字彥緯」,當從之。
(4) 程炎震云:「魏志⾼貴鄉公紀注引重經字是也。」⼜云:「此正直,
謂以尚書在直,⾮忠貞之謂也。因沈、業申意,固是誣善之辭,然孝標誤
認正直⼆字與⼲寶同解,肆其彈射,亦爲失矣。」
11 山公與嵇、阮一面,契若金蘭。山妻韓氏,覺公
與二人異於常交,問公。公曰:「我當年可以爲友者,唯
此二生耳!」妻曰:「負羈之妻亦親觀狐、趙,意欲窺之,
可乎?」他日,二人來,妻勸公止之宿,具酒肉。夜穿墉
以視之,達旦忘反。公入曰:「二人何如?」妻曰:「君
才致殊不如,正當以識度相友耳。」公曰:「伊輩亦常以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