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晉諸公贊⽈:「世祖以李豐得罪晉室,⼜郭⽒是太⼦
妃⺟,無離絕之理,乃下詔勅斷,不得往還。」⽽王隱晉書亦云:「充既
與李絕婚,更取城陽太守郭配⼥,名槐。李禁錮解,詔充置左右夫⼈。充
⺟柳亦勅充迎李。槐怒,攘臂責充⽈:『刊定律令,爲佐命之功,我有其
分。李那得與我並?』充乃架屋永年⾥中以安李。槐晚乃知。充出,輒使
⼈尋充。(4)詔許充置左右夫⼈。充答詔以謙讓不敢當盛禮。」晉贊既云世祖
下詔不遣李還,⽽王隱晉書及充別傳並⾔詔聽置⽴左右夫⼈。充憚郭⽒,
不敢迎李。三家之說並不同,未詳孰是。然李⽒不還,別有餘故,⽽世說
云「⾃不肯還」,謬矣。且郭槐彊狠,豈能就李⽽爲之拜乎?皆爲虛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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