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隋書⾳樂志引沈約奏⽈:「檀⼸叢雜,⼜⾮⽅幅典誥之書也。」梁書
徐勉傳:「嘗爲書誡⼦崧⽈:『前割西邊,施宣武寺。既失西廂,不復⽅
幅。』」陳書姚察傳:「補東宮學⼠,宮內所須,⽅幅⼿筆,皆付察⽴草。」
南史蕭坦之傳:「帝夜遣內左右,密賂⽂季,⽂季不受。帝⼤怒。坦之⽈:
『官若詔敕出賜,令舍⼈主書送往,⽂季寧敢不受?政以事不⽅幅,故仰
遣⽿。』」⼜豫章王綜傳:「普通四年,爲都督南兗州刺史,頗勤於事,
⽽不⾒賓客。其辭訟則隔簾理之,⽅幅出⾏,垂帷於輿。每云:『惡⼈識
其⾯也。』」 嘉錫案:詳此諸證,則⽅幅之⾔,謂事物之正當者⽿。另
參賢媛篇「周浚作安東時」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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