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殺,恐⼀旦司⾺⽒事敗,以逆黨⾒誅。故沈湎於酒,陽狂放誕,外⽰
疏遠,以避禍⽿。後⼈謂籍之⾃放禮法之外,端爲免司⾺昭之猜忌及鍾會
輩之讒毀,⾮也。使籍果不附昭,以昭之奸雄,豈不能燭其隱⽽遽爲所瞞,
從⽽保護之,且贊其⾄慎,憂其毀頓也哉?觀其於⾼貴鄉公時,⼀醉六⼗
⽇以拒司⾺昭之求婚。逮⾼貴鄉公已被弒,諸葛誕已死,昭之篡形已成,
遂爲之草勸進⽂,籍之情可以⾒矣。世之論籍者,惟葉⽒爲得之。然王淩、
毌丘儉之死,在懿及師時,⾮昭所殺。葉說亦有誤。 ⼜案:此出王隱晉
書,⾒書鈔六⼗⼀。亦出⼲寶晉紀,⾒⽂選集注⼋⼗⼋嵇叔夜與⼭巨源絕
交書注。
3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
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
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
婦曰:「敬聞命。」供酒肉於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
曰:「天生劉伶,以酒爲名, (1) 一飲一斛,五斗解酲。⽑
公注⽈:「酒病⽈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
隗然已醉矣。⾒⽵林七賢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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