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嘉錫案:賞譽篇注引⼭濤啟事⽈「吏部郎史曜出處缺當選。濤薦阮咸,
詔⽤陸亮」,可與此條互證。此出王隱晉書⾒書鈔六⼗。
(3) 嘉錫案:晉無左丞相,且安有不可爲吏部尚書⽽可爲丞相者?「相」
字明是誤字,作「初」是也。
8 嵇康被誅後,山公舉康子紹爲秘書丞。 (1)⼭公啟事⽈:
「詔選秘書丞。濤薦⽈:『紹平簡溫敏,有⽂思,⼜曉⾳,當成濟也。猶
宜先作秘書郎。』詔⽈:『紹如此,便可爲丞,不⾜復爲郎也。』」晉諸
公贊⽈:「康遇事後⼆⼗年,紹乃爲濤所拔。」王隱晉書⽈:「時以紹⽗
康被法,選官不敢舉。年⼆⼗⼋,⼭濤啟⽤之,世祖發詔,以爲秘書丞。」
紹咨公出處,⽵林七賢論⽈:「紹懼不⾃容,將解褐,故咨之於濤。」
公曰:「爲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人乎?」
(2)王隱晉書⽈:「紹字延祖,雅有⽂才,⼭濤啟武帝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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