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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程炎震云:「僧彌,王珉⼩字也。晉書珉傳亦取此事。然珉卒於太元
⼗三年。⾄隆安之元,⾸尾⼗年矣。⾼僧傳作王僧珍,蓋別是⼀⼈。因珍
(珎)彌(弥)⼆字,草書相亂,故誤仞爲王珉⽿。法岡⾼僧傳作法綱。」
65 桓南郡與殷荊州共談,每相攻難。年餘後,但一
兩番。桓自歎才思轉退。殷云:「此乃是君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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