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慈銘云:「案陳羣⾃⽐孔⽗,義形於⾊。可謂不識羞恥,顏孔厚矣!
疑羣爾時尚未能爲此語。與其⼦泰對司⾺昭『但⾒其上』之⾔,皆出其⼦
弟⾨⽣妄相附會。如華嶠譜敘稱其祖『歆以形⾊忤時』,狗⾯⼈⾔,何⾜
取信!」容齋隨筆卷⼗⽈:「夫曹⽒篡漢,忠⾂義⼠之所宜痛⼼疾⾸,縱
⼒不能討,忍復仕其朝爲公卿乎?歆、羣爲⼀世之賢,所⽴不過如是。蓋
⾃黨錮禍起,天下賢⼠⼤夫如李膺、范滂之徒,屠戮殆盡,故所存者,如
是⽽已!⼠⾵不競,悲夫!」 嘉錫案:華歆爲曹操勒兵⼊宮收伏后,壞
⼾發壁牽后出,躬⾏弒逆。是亦魏之賈充,何⾄「以形⾊忤時」!歆、羣
累表勸進,安得復有戚容?蒓客以爲出於其⼦孫所附會,當矣。容齋以⼆
⼈爲⼀世之賢,猶未免流俗之⾒也。
(2) 公⽺桓⼆年傳云:「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夫孔⽗。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孔⽗?孔⽗可謂義形於⾊矣。其義形於⾊奈何?督將弒殤公,孔⽗
⽣⽽存,則殤公不可得⽽弒也,故於是攻孔⽗之家。殤公知孔⽗死,⼰必
死,趨⽽救之,皆死焉。孔⽗正⾊⽽⽴於朝,則⼈莫敢過⽽致難於其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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