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慈銘云:「案魏志夏侯⽞傳:⽞正始中爲護軍,出爲征西將軍,都
督雍、涼州諸軍事。曹爽誅,徵爲⼤鴻臚。數年徙太常。此處『護軍』上
有脫字。曹爽以⼤將軍輔政,⽞爲爽之姑⼦也。」
(2) 李慈銘云:「案⽞傳注引世語作『鍾毓⾃臨治⽞,⽞正⾊責毓⽈:「吾
當何辭?卿爲令史責⼈也,卿便爲吾作。」』此處治作履,爲令史上脫卿
字,皆誤。」程炎震云:「通鑑七⼗六胡注⽈:『⾃漢以來,公府有令史,
廷尉則有獄史⽿。』⽞蓋責毓以⾝爲九卿,乃承公府指,⾃臨治我,是爲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