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之,戰于君川,復⼤敗之,難、超僅以⾝免。⽞還廣陵,詔進號冠軍將
軍、加領徐州刺史(通鑑⼀百四)。五年五⽉,以謝安爲衞將軍、儀同三
司(孝武紀)、封建昌縣公(安傳)。⽯封興平縣伯。(⽯傳稱⽯以尚書
僕射征俱難,誤也。據紀⽯由尚書遷僕射在六年正⽉。)⽞封東興縣侯。
(⽯、⽞封爵,本傳無年⽉,以本紀安遷官推之,當在同時。)康伯拄杖
消搖,必此時事也。蓋其⼼既與謝⽒不平,⾒其兄弟叔姪三⼈同時受封,
忌其太盛,故以王莽之⼗侯爲⽐。據建康實錄九,康伯即以五年⼋⽉卒。
其後苻堅⼊寇,⽞與安⼦琰⼤破之于肥⽔,爲國家建再造之功,則康伯已
不及⾒矣。謝安善處功名之際,⽞、琰亦盡瘁國事,有何跋扈?⾄同王莽!
此乃康伯懷挾私憤,肆⾏讒謗。臨川不察,濫加采摭,甚無謂也。孝標注
亦未詳。 嘉錫⼜案:康伯此⾔,極爲唐突,殆⾮無因⽽發。晉書韓伯傳
⽈:「陳郡周勰爲謝安主簿,居喪廢禮,脫落名教。伯爲中正,不通勰議
⽈:『拜下之敬,猶違衆從禮,情理之極,不宜以多⽐爲通。』時⼈憚焉。
識者謂伯可謂澄世所不能澄,⽽裁世所不能裁者矣。與夫容⼰順衆者,豈
得同時⽽共稱哉!」按中正之設,原所以主持清議,故阮咸重服追婢,世
議紛然(⾒任誕篇注)。溫嶠絕裾勸進,鄉品不過(⾒尤悔篇)。況如周
勰之居喪廢禮,伯不通其議,事⾄尋常。勰位不過主簿,⾮如溫嶠之崇貴,
有何不能裁者?⽽議者之⾔如此。蓋以勰與謝安同郡,⼜爲其幕僚,他⼈
不免爲求容⼰⽽曲順其意,伯獨不畏強禦故也。安雖未必以此介意,⽽伯
固已存芥蔕於胸中矣。
58 王文度爲桓公長史時,桓爲兒求王女,王許咨藍
田。王坦之、王述並已⾒。既還,藍田愛念文度,雖長大猶抱
著厀上。文度因言桓求己女婚。藍田大怒,排文度下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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