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正义曰:“显诸仁”至“之门”,此第五章也。上章论神之所为,此章广明易道之大,与神功不异也。
显诸仁,藏诸用,衣被万物,故曰“显诸仁”。日用而不知,故曰“藏诸用”。
[疏]正义曰:“显诸仁”者,言道之为体,显见仁功,衣被万物,是“显诸仁”也。“藏诸用”者,谓潜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诸用”也。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万物由之以化,故曰“鼓万物”也。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全无以为体,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也。
[疏]“鼓万物”至“同忧”。○正义曰:言道之功用,能鼓动万物,使之化育,故云“鼓万物”。圣人化物,不能全无以为体,犹有经营之忧;道则虚无为用,无事无为,不与圣人同用,有经营之忧也。○注“圣人虽体以为用”。○正义曰:云“圣人虽体道以为用”者,言圣人不能无忧之事。道则无心无迹,圣人则亦无心有迹,圣人能体附于道,其迹以有为用。云“未能全无以为体”者,道则心迹俱无,是其全无以为体;圣人则无心有迹,是迹有而心无,是不能全无以为体。云“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者,言圣人顺通天下之理,内则虽是无心,外则有经营之迹,则有忧也。道则心迹俱无,无忧无患,故云“不与圣人同忧”也。
盛德大业,至矣哉!夫物之所以通,事之所以理,莫不由乎道也。圣人功用之母,体同乎道,盛德大业,所以能至。
[疏]正义曰:圣人为功用之母,体同于道,万物由之而通,众事以之而理,是圣人极盛之德,广大之业,至极矣哉!于行谓之德,于事谓之业。
富有之谓大业,广大悉备,故曰“富有”。
[疏]正义曰:自此已下,覆说“大业”“盛德”,因广明易与乾坤,及其占之与事,并明神之体,以广大悉备,万事富有,所以谓之“大业”。
日新之谓盛德。体化合变,故曰“日新”。
[疏]正义曰:圣人以能变通体化,合变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极,故谓之盛德也。
生生之谓易,阴阳转易,以成化生。
[疏]正义曰:生生,不绝之辞。阴阳变转,后生次于前生,是万物恒生,谓之易也。前后之生,变化改易。生必有死,易主劝戒,奖人为善,故云生不云死也。成象之谓乾,拟乾之象。
[疏]正义曰:谓画卦成乾之象,拟乾之健,故谓卦为乾也。效法之谓坤,效坤之法。
[疏]正义曰:谓画卦效坤之法,拟坤之顺,故谓之坤也。
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物穷则变,变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
[疏]正义曰:“极数知来之谓占”者,谓穷极蓍策之数,豫知来事,占问吉凶,故云“谓之占”也。“通变之谓事”者,物之穷极,欲使开通,须知其变化,乃得通也。凡天下之事,穷则须变,万事乃生,故云“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阴阳不测”。尝试论之曰:原夫两仪之运,万物之动,岂有使之然哉!莫不独化于大虚,欻尔而自造矣。造之非我,理自玄应;化之无主,数自冥运,故不知所以然,而况之神。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言变化而称极乎神也。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盖资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疏]“阴阳”至“谓神”。○正义曰:天下万物,皆由阴阳,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测量之谓神也,故云“阴阳不测之谓神”。○注“神也者”至“神也”。○正义曰:云“神也者,变化之极”者,言神之施为,自将变化之极以为名也。云“妙万物而为言”者,妙谓微妙也。万物之体,有变象可寻,神则微妙于万物而为言也,谓不可寻求也。云“不可以形诘”者,杳寂不测,无形无体,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穷语也。云“造之非我,理自玄应”者,此言神力也。我,谓宰主之名也。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宰主所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空相应,而自然造作也。云“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者,言欲明两仪天地之体,必以太极虚无为初始,不知所以然,将何为始也?云“言变化而称极乎神”者,欲言论变化之理,不知涯际,唯“称极乎神”,神则不可知也。云“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者,言若能知天之所造为者,会能穷其物理,体其变化,静坐而忘其事,及遗弃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理,不以他事系心,端然玄寂,如此者,乃能知天之所为也。言天之道亦如此也。“坐忘遗照”之言,事出《庄子·大宗师》篇也。云“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者,此解道之目也。言至极空虚而善应于物,则乃目之为道,故云“则以道为称”。云“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者,谓不可思量而玄远,览见者乃目之为神,故云“则以神为名”也。云“盖资道而同乎道”者,此谓圣人设教,资取乎道,行无为之化,积久而遂同于道,内外皆无也。云“由神而冥于神也”者,言圣人设教,法此神之不测,无体无方,以垂于教,久能积渐,而冥合于神,不可测也。此皆谓圣人初时虽法道法神以为无,体未能全无,但行之不已,遂至全无不测,故云“资道而同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穷幽极深,无所止也。
[疏]正义曰:“夫易广矣,大矣”者,此赞明易理之大,易之变化,极于四远,是广矣,穷于上天是大矣,故下云“广大配天地”也。“以言乎远则不御”者,御,止也。言乎易之变化,穷极幽深之远,则不有御止也。谓无所止息也。
以言乎迩则静而正;则近而当。
[疏]正义曰:迩,近也。言易之变化,在于迩近之处,则宁静而得正。谓变化之道,于其近处,物各静而得正,不烦乱邪僻也。远尚不御,近则不御可知;近既静正,则远亦静正,互文也。
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专,专一也。直,刚正也。
[疏]正义曰:“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者,变通之道,遍满天地之内,是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者,上《经》既论易道资阴阳而成,故此《经》明乾,复兼明坤也。乾是纯阳,德能普备,无所偏主,唯专一而已。若气不发动,则静而专一,故云“其静也专”。若其运转,则四时不忒,寒暑无差,则而得正,故云“其动也直”。以其动静如此,故能大生焉。
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翕,敛也。止则翕敛其气,动则关开以生物也。乾统天首物,为变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坤则顺以承阳,功尽于已,用止乎形者也。故乾以专直言乎其材,坤以翕辟言乎其形。
[疏]正义曰:此《经》明坤之德也。坤是阴柔,闭藏翕敛,故“其静也翕”;动则开生万物,故“其动也辟”。以其如此,故能广生于物焉。天体高远,故乾云“大生”;地体广博,故坤云“广生”。对则乾为物始,坤为物生,散则始亦为生,故总云生也。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易》之所载配此四义。
[疏]正义曰:“广大配天地”者,此《经》申明易之德,以易道广大,配合天地,大以配天,广以配地。“变通配四时”者,四时变通,易理亦能变通,故云“变通配四时”也。“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者,案初章论乾坤易简,可久可大,配至极微妙之德也。然《易》初章易为贤人之德,简为贤人之业,今总云“至德”者,对则德业别,散则业由德而来,俱为德也。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穷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济万物,其业广也。
[疏]正义曰:“子曰易其至矣乎”者,更美易之至极,是语之别端,故言“子曰”。“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者,言易道至极,圣人用之,增崇其德,广大其业,故云“崇德而广业也”。
知崇礼卑,知以崇为贵,礼以卑为用。
[疏]正义曰:易兼知之与礼,故此明知礼之用。知者通利万物,象天阳无不覆,以崇为贵也。礼者卑敬于物象,地柔而在下,故以卑为用也。崇效天,卑法地。极知之崇,象天高而统物;备礼之用,象地广而载物也。
[疏]正义曰:知既崇高,故效天;礼以卑退,故法地也。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易之门户,而易之为义,兼周万物,故曰“行乎其中矣”。
[疏]正义曰:天地陈设于位,谓知之与礼,而效法天地也。“而易行乎其中矣”者,变易之道,行乎知礼之中。言知礼与易而并行也。若以实象言之,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地设位;天地之间,万物变化,是易行乎天地之中也。
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物之存成,由乎道义也。
[疏]正义曰: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万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万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性,谓禀其始也。存,谓保其终也。道,谓开通也。义,谓得其宜也。既能成性存存,则物之开通,物之得宜,从此易而来,故云“道义之门”,谓易与道义为门户也。
[疏]正义曰:“圣人有以”至“如兰”,此第六章也。上章既明易道变化,神理不测,圣人法之,所以配于天地,道义从易而生;此章又明圣人拟议易象,以赞成变化。又明人拟议之事,先慎其身,在于慎言语,同心行,动举措,守谦退,勿骄盈,保静密,勿贪非位,凡有七事。是行之于急者,故引七卦之议,以证成之。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乾刚坤柔,各有其体,故曰“拟诸形容”。
[疏]正义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者,赜谓幽深难见,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而拟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诸物形容也。见此刚理,则拟诸乾之形容;见此柔理,则拟诸坤之形容也。“象其物宜”者,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若象阳物,宜于刚也;若象阴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六十四卦,皆拟诸形容,象其物宜也。若泰卦比拟泰之形容,象其泰之物宜;若否卦则比拟否之形容,象其否之物宜也。举此而言,诸卦可知也。
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典礼,适时之所用。
[疏]正义曰:“是故谓之象”者,以是之故,谓之象也,谓六十四卦是也,故前章云卦者言乎象者也。此以上结成卦象之义也。“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者,谓圣人有其微妙,以见天下万物之动也。“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者,既知万物以此变动,观看其物之会合变通,当此会通之时,以施行其典法礼仪也。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易》之为书,不可远也。恶之则逆于顺,错之则乖于理。
[疏]正义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既观其会通而行其典礼,以定爻之通变,而有三百八十四爻。于此爻下系属文辞,以断定其吉凶。若会通典礼得则为吉,若会通典礼失则为凶也。“是故谓之爻”者,以是之故,议此会通之事而为爻也。夫爻者效也,效诸物之通变,故上章云“爻者,言乎变者也”。自此巳上,结爻义也。“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者,此覆说前文“见天下之赜”,卦象义也。谓圣人于天下至赜之理,必重慎明之,不可鄙贱轻恶也。若鄙贱轻恶,不存意明之,则逆于顺道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者,覆说上圣人“见天下之至动”,爻之义也。谓天下至赜变动之理,论说之时,明不可错乱也。若错乱,则乖违正理也。若以文势上下言之,宜云“至动而不可乱也”。
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拟议以动,则尽变化之道。
[疏]正义曰:“拟之而后言”者,覆说上“天下之至赜不可恶也”,圣人欲言之时,必拟度之而后言也。“议之而后动”者,覆说上“天下之至动不可乱也”,谓欲动之时,必议论之而后动也。“拟议以成其变化”者,言则先拟也,动则先议也,则能成尽其变化之道也。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鹤鸣则子和,脩诚则物应,我有好爵,与物散之,物亦以善应也。明拟议之道,继以斯义者,诚以吉凶失得存乎无所动。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违之。莫不以同相顺,以类相应。动之斯来,缓之斯至。鹤鸣于阴,气同则和。出言户庭,千里或应。出言犹然,况其大者乎;千里或应,况其迩者乎。故夫忧悔吝者,存乎纤介;定失得者,慎于枢机。是以君子拟议以动,慎其微也。
[疏]正义曰:“鸣鹤在阴”者,上既明拟议而动,若拟议于善,则善来应之;若拟于恶,则恶亦随之。故引鸣鹤在阴,取同类相应以证之。此引《中孚》九二爻辞也。鸣鹤在幽阴之处,虽在幽阴而鸣,其子则在远而和之,以其同类相感召故也。“我有好爵”者,言我有美好之爵,而在我身。“吾与尔靡之”者,言我虽有好爵,不自独有,吾与汝外物共靡散之。谓我既有好爵,能靡散以施于物,物则有感我之恩,亦来归从于我。是善往则善者来,皆证明拟议之事。我拟议于善以及物,物亦以善而应我也。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制动之主。
[疏]“子曰君子”至“枢机”。正义曰:“子曰君子居其室”者,既引《易》辞,前语巳绝,故言“子曰”。“况其迩者乎”者,出其言善远尚应之,则近应可知,故曰“况其迩者乎”。此证明拟议而动之事。言身有善恶,无问远近皆应之也。“言行,君子之枢机”者,枢谓户枢,机谓弩牙。言户枢之转,或明或闇;弩牙之发,或中或否,犹言行之动,从身而发,以及于物,或是或非也。
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人终获后笑者,以有同心之应也。夫所况同者,岂系乎一方哉!君子出处默语,不违其中,则其迹虽异,道同则应。
[疏]正义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者,言行虽初在于身,其善恶积而不已,所感动天地,岂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啕而后笑”者,证拟议而动,则同类相应。以同人初未和同,故先号啕;后得同类,故后笑也。“子曰君子之道”者,各引《易》之后,其文势已绝,故言“子曰”。“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者,言同类相应,本在于心,不必共同一事。或此物而出,或彼物而处;或此物而默,或彼物而语,出处默语,其时虽异,其感应之事,其意则同,或处应于出,或默应于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者,二人若同齐其心,其纤利能断截于金。金是坚刚之物,能断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此谓二人心行同也。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疏]正义曰:言二人同齐其心,吐发言语,氤氲臭气,香馥如兰也。此谓二人言同也。
[疏]正义曰:“初六藉用”至“盗之招也”,此第七章也。此章欲求外物来应,必须拟议谨慎,则外物来应之。故引“藉用白茅无咎”之事,以证谨慎之理。“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疏]正义曰:此“藉用白茅”,《大过》初六爻辞也。“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者,苟,且也;错,置也。凡荐献之物,且置于地,其理可矣。言今乃谨慎,荐藉此物而用洁白之茅,可置于地。“藉之用茅,何咎之有”者,何愆咎之有,是谨慎之至也。
“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
[疏]正义曰:“劳谦君子有终吉”者,欲求外物来应,非唯谨慎,又须谦以下人。故引《谦》卦九三爻辞以证之也。“子曰劳而不伐”者,以引卦之后,故言“子曰”。“劳而不伐”者,虽谦退疲劳,而不自伐其善也。“有功而不德,厚之至”者,虽有其功,而不自以为恩德,是笃厚之至极。“语以其功下人”者,言《易》之所言者,语说其《谦》卦九三,能以其有功卑下于人者也。
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疏]正义曰:“德言盛,礼言恭”者,谓德以盛为本,礼以恭为主:德贵盛新,礼尚恭敬,故曰“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言谦退致其恭敬,以存其位者也。言由恭德,保其禄位也。
“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疏]正义曰:“亢龙有悔”者,上既以谦德保位,此明无谦则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龙有悔”,证骄亢不谦也。
“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
[疏]正义曰:“不出户庭,无咎”者,又明拟议之道,非但谦而不骄,又当谨慎周密,故引《节》之初九周密之事以明之。“子曰:乱之所生,则言语以为阶”者,阶谓梯也。言乱之所生,则由言语以为乱之阶梯也。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疏]正义曰:“君不密则失臣”者,臣既尽忠,不避危难,为君谋事,君不慎密乃彰露臣之所为,使在下闻之,众共嫉怒,害此臣而杀之,是失臣也。“臣不密则失身”者,言臣之言行,既有亏失,则失身也。“几事不密则害成”者,几谓几微之事,当须密慎,预防祸害。若其不密而漏泄,祸害交起,是害成也。“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者,于易言之,是身慎密不出户庭,于此义言之,亦谓不妄出言语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言盗亦乘衅而至也。
[疏]正义曰:此结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则乘此机危而害之,犹若财之不密,盗则乘此机危而窃之。易者,爱恶相攻,远近相取,盛衰相变,若此爻有衅隙衰弱,则彼爻乘变而夺之。故云:“作《易》者,其知盗乎?”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
[疏]“《易》曰”至“诲淫”。○正义曰:“《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者,此又明拟议之道,当量身而行,不可以小处大,以贱贪贵,故引《解》卦六三以明之也。“负也者,小人之事也”,负者,担负于物,合是小人所为也。“乘也者,君子之器”者,言乘车者,君子之器物。言君子合乘车。今应负之人而乘车,是小人乘君子之器也,则盗窃之人,思欲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者,小人居上位必骄慢,而在下必暴虐。为政如此,大盗思欲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者,若慢藏财物,守掌不谨,则教诲于盗者,使来取此物;女子妖冶其容,身不精悫,是教诲淫者,使来淫巳也。以此小人而居贵位,骄矜而不谨慎,而致寇至也。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疏]正义曰:又引《易》之所云,是盗之招来也,言自招来于盗。以慎重其事,故首尾皆称“《易》曰”,而载《易》之爻辞也。
[疏]正义曰:“大衍之数”至“佑神矣”,此第八章,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以为六十四卦,而生三百八十四爻。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疏]“大衍”至“有九”。○正义曰: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馀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但五十之数,义有多家,各有其说,未知孰是。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据王弼此说,其意皆与诸儒不同。万物之策,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推演天地之数,唯用五十策也。一谓自然所须策者唯用五十,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虚无,非所用也,故不数之。顾欢同王弼此说。故顾欢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数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只如此意,则别无所以,自然而有此五十也。今依用之。○注“王弼”至“宗也”。○正义曰:“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者,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王弼云以证成其义。“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谓万物筹,策虽万有一千五百二十,若用之推演天地之数,所赖者唯赖五十,其馀不赖也。但赖五十者,自然如此,不知其所以然。云“则其一不用”者,《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既称其“用”,明知五十之内,其一是不用者也。言不用而用以之通者,若全不用,理应不赖。此既当论用,所以并言不用为用。五十者,虽是不用,其有用从不用而来,以不用而得用也。故云“不用而用以之通”。所用者则四十九蓍也。蓍所以堪用者,从造化虚无而生也。若无造化之生,此蓍何由得用也?言“非数而数以之成”者,太一虚无,无形无数,是非可数也。然有形之数,由非数而得成也。即四十九是有形之数,原从非数而来,故将非数之一,总为五十。故云“非数而数以之成也”。言“斯易之太极”者,斯,此也。言此其一不用者,是易之太极之虚无也。无形,即无数也。凡有皆从无而来,故易从太一为始也。言“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者,言虚无之体,处处皆虚,何可以无说之,明其虚无也。若欲明虚无之理,必因于有物之境,可以无本虚无。犹若春生秋杀之事,于虚无之时,不见生杀之象,是不可以无明也。就有境之中,见其生杀,却推于无,始知无中有生杀之理,是明无必因于有也。言“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者,言欲明于无,常须因有物至极之处,而明其所由宗。若易由太,有由于无,变化由于神,皆是所由之宗也。言有且何因如此,皆由于虚无自然而来也。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奇,况四揲之馀,不足复揲者也。分而为二,既揲之馀,合挂于一,故曰“再扐而后挂”。凡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
[疏]正义曰:“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五十之内,去其一,馀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今以四十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也。“挂一以象三”者,就两仪之间,于天数之中,分挂其一,而配两仪,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为数,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者,奇谓四揲之馀,归此残奇于所扐之策而成数,以法象天道。归残聚馀,分而成闰也。“五岁再闰”者,凡前闰后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故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者,既分天地,天于左手,地于右手,乃四四揲天之数,最末之馀,归之合于扐挂之一处,是一揲也。又以四四揲地之数,最末之馀,又合于前所归之扐而裛挂之,是再扐而后挂也。天数五。五,奇也。
[疏]正义曰:谓一、三、五、七、九也。
地数五。五,耦也。
[疏]正义曰:谓二、四、六、八、十也。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地之数各五,五数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
[疏]正义曰:若天一与地六相得,合为水,地二与天七相得,合为火,天三与地八相得,合为木,地四与天九相得合为金,天五与地十相得,合为土也。
天数二十有五,五奇合为二十五。
[疏]正义曰:总合五奇之数。
地数三十。五耦合为三十。
[疏]正义曰:总合五耦之类也。
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变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
[疏]正义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二数相合为五十五,此乃天地阴阳奇耦之数,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言此阳奇阴耦之数,成就其变化。言变化以此阴阳而成,故云“成变化”也。而宣行鬼神之用,言鬼神以此阴阳而得宣行,故云“而行鬼神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阳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
[疏]正义曰:以乾老阳,一爻有三十六策,六爻凡有二百一十六策也。乾之少阳,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则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经》据老阳之策也。坤之策百四十有四,阴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
[疏]正义曰:坤之老阴,一爻有二十四策,六爻故一百四十有四策也。若坤之少阴,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则有一百九十二。此《经》据坤之老阴,故百四十有四也。
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合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疏]正义曰:“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者,举合乾、坤两策,有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数。三百六十日,举其大略,不数五日四分日之一也。“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者,二篇之爻,总有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阳爻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三十六,总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阴爻亦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二十四,总有四千六百八也。阴阳总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三营也。归奇于扐,四营也。
[疏]正义曰:营谓经营,谓四度经营蓍策,乃成易之一变也。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伸之六十四卦。
[疏]正义曰:“十有八变而成卦”者,每一爻有三变,谓初一揲,不五则九,是一变也。第二揲,不四则八,是二变也。第三揲,亦不四则八,是三变也。若三者俱多为老阴,谓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为老阳,谓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两少一多为少阴,谓初与二、三之间,或有四或有五而有八也。或有二个四而有一个九,此为两少一多也。其两多一少为少阳者,谓三揲之间,或有一个九,有一个八而有一个四,或有二个八,而有一个五,此为两多一少也。如此三变既毕,乃定一爻。六爻则十有八变,乃始成卦也。“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风日月山泽,于大象略尽,是易道小成。“引而伸之”者,谓引长八卦而伸尽之,谓引之为六十四卦也。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疏]正义曰:“触类而长之”者,谓触逢事类而增长之,若触刚之事类,以次增长于刚。若触柔之事类,以次增长于柔。“天下之能事毕矣”者,天下万事,皆如此例,各以类增长,则天下所能之事,法象皆尽,故曰“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显道,显,明也。神德行。由神以成其用。
[疏]正义曰:言易理备尽天下之能事,故可以显明无为之道,而神灵其德行之事。言大虚以养万物为德行,今易道以其神灵助太虚而养物,是神其德行也。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可以应对万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犹应对也。
[疏]正义曰:“是故可与酬酢”者,酬酢,谓应对报答,言易道如此。若万物有所求为,此易道可与应答,万物有求则报,故曰“可与酬酢也”。“可与佑神矣”者,佑,助也。易道弘大,可与助成神化之功也。
[疏]正义曰:“子曰知变化”至“此之谓也”。此第九章也。上章既明大衍之数,极尽蓍策之名数,可与助成神化之功。此又广明易道深远,圣人之道有四,又明易之深远,穷极几神也。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夫变化之道,不为而自然。故知变化者,则知神之所为。
[疏]正义曰:言易既知变化之道理,不为而自然也。则能知神化之所为,言神化亦不为而自然也。《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也。
[疏]“《易》有”至“其占”。○正义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言《易》之为书,有圣人所用之道者凡有四事焉。“以言者尚其辞”者,谓圣人发言而施政教者,贵尚其爻卦之辞,发其言辞,出言而施政教也。“以动者尚其变”者,谓圣人有所兴动营为,故法其阴阳变化。变有吉凶,圣人之动,取吉不取凶也。“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谓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若造弧矢,法睽之象,若造杵臼,法小过之象也。“以卜筮者尚其占”者,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注“器象”。○正义曰:“辞”是爻辞,爻辞是器象也。“变”是变化,见其来去,亦是器象也。“象”是形象,“占”是占其形状,并是有体之物。有体则是物之可用,故云“可得而用者也”。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疏]正义曰:“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者,既易道有四,是以君子将欲有所施为,将欲有所行,往占问其吉凶,而以言命蓍也。“其受命也如响”者,谓蓍受人命,报人吉凶,如响之应声也。“无有远近幽深”者,言易之告人吉凶,无问远之与近,及幽遂深远之处,悉皆告之也。“遂知来物”者,物,事也。然易以万事告人,人因此遂知将来之事也。“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者,言易之功深如此,若非天下万事之内,至极精妙,谁能参与于此,与易道同也。此已上论易道功深,告人吉凶,使豫知来事,故以此结之也。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
[疏]正义曰:“参伍以变”者,参,三也。伍,五也。或三或五,以相参合,以相改变。略举三五,诸数皆然也。“错综其数”者,错谓交错,综谓总聚,交错裛聚其阴阳之数也。“通其变”者,由交错总聚,通极其阴阳相变也。“遂成天地之文”者,以其相变,故能遂成就天地之文。若青赤相杂,故称文也。“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者,谓穷极其阴阳之数,以定天下万物之象。犹若极二百一十六策,以定乾之老阳之象,穷一百四十四策,以定坤之老阴之象,举此馀可知也。“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者,言此易之理,若非天下万事至极之变化,谁能与于此者,言皆不能也。此结成易之变化之道,故更言“与于此”也。前《经》论易理深,故云“非天下之至精”。此《经》论极数变通,故云“非天下之至变”也。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至神者,寂然而无不应。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故曰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与于斯也。
[疏]“易无思”至“于此”。○正义曰:“易无思也,无为也”者,任运自然,不关心虑,是无思也;任运自动,不须营造,是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既无思无为,故“寂然不动”。有感必应,万事皆通,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故谓事故,言通天下万事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者,言易理神功不测,非天下万事之中,至极神妙,其孰能与于此也。此《经》明易理神妙不测,故云“非天下之至神”,若非天下之至神,谁能与于此也。○注“非忘象”。○正义曰:云“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者,凡自有形象者,不可以制他物之形象,犹若海不能制山之形象,山不能制海之形象。遗忘巳象者,乃能制众物之形象也。“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者,若以数数物,则不能极其物数。犹若以万而数,则不能苞亿,以一亿而数,则不能苞千亿万亿。遗去数名者,则无所不苞。是非遗去其数,无以极尽于数也。言“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者,以其心之至精,理在玄通,无不记亿,虽无筹策,而不可乱也。言“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者,言至极晓达变理者,能体于淳一之理,其变通无不周遍。言虽万类之变,同归于一变也。“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者,言至精、至变、至神,三者是物之功用之母。物之功用,象之与数,由此至精、至变、至神所由来,故云“象数所由立”也。言象之所以立有象者,岂由象而来,由太虚自然而有象也;数之所以有数者,岂由数而来,由太虚自然而有数也;是太虚之象,太虚之数,是其至精至变也。由其至精,故能制数;由其至变,故能制象。若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参与妙极之玄理也。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极未形之理则曰深,适动微之会则曰几。
[疏]正义曰:“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者,言易道弘大,故圣人用之,所以穷极幽深,而研覈几微也。“极深”者,则前《经》初一节云:“君子将有为,将有行,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无有远近幽深”,是极深也。“研几”者,上《经》次节云“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是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务”者,圣人用易道以极深,故圣人德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意,即是前《经》上节“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遂知来物”,是通天下之志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者,圣人用易道以研几,故圣人知事之几微,是前《经》次节“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是也。几者离无入有,是有初之微。以能知有初之微。则能兴行其事,故能成天下之事务也。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四者由圣道以成,故曰“圣人之道”。
[疏]正义曰:“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此覆说上《经》下节易之神功也。以无思无为,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不须急疾,而事速成;不须行动,而理自至也。案下节云“唯深也”言“通天下之志”,“唯几也”言“成天下之务”。今“唯神也”直云“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不言“通天下”者,神则至理微妙,不可测知。无象无功,于天下之事,理绝名言,不可论也。故不云“成天下之功”也。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者,章首论圣人之道四焉,章中历陈其三事,章末结而成之,故曰“圣人之道四焉”是此之谓也。章首“圣人之道有四”者,韩氏注云“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者”,则辞也,变也,象也,占也。是有形之物,形器可知也。若章中所陈则有三事,一是至精,精则唯深也。二是至变,变则唯几也。三是至神,神则微妙无形,是其无也。神既无形,则章中三事,不得配章首四事。韩氏云“四者存乎器象”,故知章中三事,不得配章首四事者也。但行此四者,即能致章中三事。故章中历陈三事,下总以“圣人之道四焉”结之也。
[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疏]“天一”至“地十”。○正义曰:此言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也。○注“易以极”至“数也”。○正义曰:“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者,谓易之为道,先由穷极其数,乃以通神明之德也。“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者,此章欲明神之德,先由天地之数而成,故云“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冒,覆也。言易通万物之志,成天下之务,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
[疏]正义曰:“子曰夫易何为”者,言易之功用,其体何为,是问其功用之意。“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此夫子还自释易之体,用之状言易能开通万物之志,成就天下之务,有覆冒天下之道。斯,此也,易之体用如此而已。
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圆者运而不穷,方者止而有分。言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唯变所适,无数不周,故曰圆。卦列爻分,各有其体,故曰方也。
[疏]“是故圣人”至“以知”。正义曰:“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者,言易道如此,是故圣人以其易道通达天下之志,极其幽深也。“以定天下之业”者,以此易道定天下之业,由能研几成务,故定天下之业也。“以断天下之疑”者,以此易道决断天下之疑,用其蓍龟占卜,定天下疑危也。“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者,神以知来,是来无方也;知以藏往,是往有常也。物既有常,犹方之有止;数无恒体,犹圆之不穷。故蓍之变通则无穷,神之象也;卦列爻分有定体,知之象也。知可以识前言往行,神可以逆知将来之事,故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注“圆者”至“方也”。○正义曰:“圆者运而不穷”者,谓团圆之物,运转无穷已,犹阪上走丸也。蓍亦运动不已,故称圆也。言“方者止而有分”者,方谓处所,既有处所,则是止而有分。且物方者,着地则安,其卦既成,更不移动,亦是止而有分,故卦称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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