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兩青蛇,乘兩龍,名曰夏后開①。開上三嬪于天②,得九辯與九歌以下③。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④,開焉得始歌九招⑤。
① 珂案:開即啟也,漢人避景帝(劉啟)諱改。
② 郭璞云:“嬪,婦也,言獻美女(宋本作人——珂)於天帝。”郝懿行云:“離騷云:‘啟九辯與九歌。’天問云:‘啟棘賓商,九辯九歌。’是賓、嬪古字通。棘與亟同。蓋謂啟三度賓于天帝,而得九奏之樂也。故歸藏鄭母經云:‘夏后啟筮,御飛龍登于天,吉。’正謂此事。周書王子晉篇云:‘吾後三年,上賓于帝所。’亦其證也。郭注大誤。”珂案:郝說甚是。天問“啟棘賓商”,據近人研究,商乃帝之形訛,“啟棘賓商”者,即“啟亟賓帝”也,是知郭注所云為“大誤”也。
③ 郭璞云:“皆天帝樂名也,開登天而竊以下用之也。開筮(啟筮——珂)曰:‘昔彼九冥,是與帝辯同宮之序,是謂九歌。’又曰:‘不得竊辯與九歌以國于下。’義具見於歸藏。”
④ 郭璞曰:“竹書曰‘顓頊產伯鯀,是維若陽,居天穆之陽’也。”珂案:經文天穆之野,王念孫校改作大穆之野,然“天穆”、“大穆”,古書並見,天、大古本一字,不必改也。
⑤ 郭璞云:“竹書曰‘夏后開舞九招’也。”珂案:經文及郭注九招,明藏本字均作韶。經文“開焉得始歌九招”,王念孫校改“得始”為“始得”,固於今文法為順,然未可以律古文法,亦不必改也。關於夏后開(啟)乘龍賓天神話,詳海外西經“夏后啟”節。
46、有互人之國①。炎帝之孫②名曰靈恝③,靈恝生互人,是能上下于天④。
① 郭璞云:“人面魚身。”珂案:經文互人之國,王念孫校改互作氐,是也,見海內南經“氐人國”節注。郭注“人面魚身”四字,畢沅校本以作經文,云藏經本作經文。郝懿行云乃郭本海內南經之文。今案宋本此四字仍作郭注,則郝說是也。
② 郭璞云:“炎帝,神農。”珂案:漢書人表“炎帝神農氏”張晏注曰:“以火德王,故號曰炎帝;作耒耜,故曰神農。”然炎帝與神農在先秦古籍本不相謀,至漢以後始合而為一也。史記五帝本紀云:“軒轅之時,神農氏衰。”又云:“軒轅乃脩德振兵,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是以炎帝為神農矣。繹史卷四引周書云:“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遂耕而種之,作陶冶斧斤,為耒耜鉏鎒,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助,百果藏實。”拾遺記卷一亦云:“炎帝時有丹雀銜九穗禾,其墜地者,帝乃拾之,以植於田,食者老而不死。”此炎帝神農之所以號為“神農”也。有關炎帝神農之神話,其最著者厥為嘗藥與鞭藥。淮南子脩務篇云:“神農嘗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搜神記卷一云:“神農以赭鞭鞭百草,盡知其平毒寒溫之性,臭味所主,以播百穀。”述異記因謂“太原神釜岡,有神農嘗藥之鼎;成陽山中,有神農鞭藥處”:神話而又加以遺跡之指證焉。而明周游開闢衍繹第十八回王子承“釋疑”且云:“後世傳言神農乃玲瓏玉體,能見其肝肺五臟,此寔事也。若非玲瓏玉體,嘗藥一日遇十二毒,何以解之?但傳炎帝嘗諸藥,中毒者能解,至嘗百足蟲入腹,一足成一蟲,遂致千變萬化,炎帝不能解其毒而致死,萬無是理,此訛傳耳。”無論“寔事”或“訛傳”,要為後世神農嘗藥之民間傳說,可無疑問。則炎帝之德施亦溥,愛念亦堅矣。西次三經云:“發鳩之山,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名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遊於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於東海。”其堅志乃甚有父風而令人嚮慕無窮焉。
③ 郭璞云:“音如券契之契。”
④ 郭璞云:“言能乘雲雨也。”珂案:此經互人國即海內南經氐人國,已見海內南經“氐人國”節注。
47、有魚偏枯,名曰魚婦。顓頊死即復蘇①。風道北來,天乃大水泉②,蛇乃化為魚,是為③魚婦。顓頊死即復蘇④。
① 郭璞云:“言其人能變化也。”
② 郭璞云:“言泉水得風暴溢出。道,猶從也;韓非(十過篇)曰:‘玄鶴二八,道南方而來。’”
③ 珂案:宋本作謂。
④ 郭璞曰:“淮南子曰:‘后稷龍在建木西,其人死復蘇,其中為魚。’蓋謂此也。”珂案:郭注引淮南子墬形篇文,今本云:“后稷壟在建木西,其人死復蘇,其半魚在其閒。”故郭注龍當為壟,中當為半,並字形之訛也。宋本、明藏本中正作半。據經文之意,魚婦當即顓頊之所化。其所以稱為“魚婦”者,或以其因風起泉湧、蛇化為魚之機,得魚與之合體而復蘇,半體仍為人軀,半體已化為魚,故稱“魚婦”也。后稷死復蘇,亦稱“其半魚在其閒”,知古固有此類奇聞異說流播民間也。
48、有青鳥,身黃,赤足,六首,名曰(鳥蜀)鳥①。
① 郭璞云:“音觸。”珂案:海內西經云:“開明南有樹鳥,六首。”疑即此。
49、有大巫山。有金之山。西南,大荒之中隅①,有偏句、常羊之山②。
① 珂案:藏經本隅上無中字。
② 郝懿行云:“海外西經云:‘帝斷形天之首,葬之常羊之山。’淮南墬形訓云:‘西南方曰編駒之山。’編駒疑即偏句。呂氏春秋諭大篇云:‘地大則有常祥不庭。’疑常祥即常羊也。不庭已見大荒南經。”
按:夏后開即啟,避漢景帝諱云。(珂案:此按語為原書所有,未詳作者。)
山海經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