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郡有好义之风,有刚劲之气,本多可用之才,然善用之,则足备干城;误用之,则适滋事变。闻二十三日焚毁教堂之际,土棍游匪,混杂其中,纷纷抢夺财物,分携以归。以义愤始,而以攘利终。不特为洋人所讥,即本地正绅,亦羞与之为伍矣。
本部堂奉命前来,一以宣布圣主怀柔外国息事安民之意。一以劝谕津郡士民,必明理而后可言好义,必有远虑而后可行其刚气,保全前此之美质,挽回后日之令名。此后应如何仰体圣意,和戢远人,应如何约束同侪,力戒喧哄,如何而惩既往之咎,如何而靖未平之气。仰读书知理君子悉心筹议,分条禀复。特谕。
照复洋人
为照复事。同治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本阁部堂接得贵大臣照会。内称“现在未能极力弹压,立拿凶犯正法”等。因查五月二十三日之案,滋事凶犯,现已严饬新任道府赶紧查拿,断无任令凶徒久稽显戮之理。只缘是日津民聚众过多,不能指实何人为首,何人为从。近日访得数名,已令其先行拿案,严刑拷讯,务令供出伙党,按名缉获,处以极刑。以申中国之法,以纾贵国官商之恨。大约数日之内,必可弋获多名,断不至再事迟延。贵大臣尽可放心。
至照会内称“天津府县及提督陈国瑞,议以抵命”等语。查陈国瑞以客官路过天津,本属事外之人。前准照会云云:“该提督现在都门”。本阁部堂昨已咨请总理衙门,就近传讯。应俟总理衙门讯明,咨复到日,再行核办。至此案前任府县办理不善,本阁部堂到津后,即将该员等先行撤任。又以案情重大,该府县事前既不能防范,事后又不能速拿凶徒,业经奏明大皇帝,将该府县革职,从重解交刑部治罪在案。若如照会所称“必将该府县议以抵命”,查审谳极刑,必须有可诛之心,或有显著之恶。该府县并非下手杀人之人,又无丝毫主使确据。本阁部堂未能指实其罪之所在,难以照办。因思贵大臣当明晰该府县二人有应抵命之罪,可请逐层说明。本阁部堂得有二人罪状实在凭据,自能公平办理。
再,本阁部堂到津后,查明天津府有事后之三件事:一系五月二十五六问,河东匪人抢苏老义等教民数家,张守即前往弹压;一系有一教民与一民人因帐目在府涉讼,张守即将民人枷号示众;一系府署把门者系教民,该府欲访查凶手,即令教民密访凶犯,悬有重赏。现在此人仍在府署当差。此三事虽小,足见知府有保护教民之心,无伤害法国之意。至天津县刘令,虽无保护确据,而亦无伤害教堂之心。贵大臣如查有府县罪状,即请一一开示,以便转交刑部定议。中国遇有大狱,皆由部臣作主,疆臣不能擅专。为此再商贵大臣,请烦细核见示,须至照会者。
笔记十二篇
才德
司马温公日:“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余谓德与才不可偏重。譬之于水,德在润下,才即其载物溉田之用;譬之于木,德在曲直,才即其舟楫栋梁之用。德若水之源,才即其波澜;德若木之根,才即其枝叶。德而无才以辅之则近于愚人,才而无德以主之则近于小人。世人多不甘以愚人自居,故自命每愿为有才者;世人多不欲与小人为缘,故观人每好取有德者,大较然也。二者既不可兼,与其无德而近于小人,毋宁无才而近于愚人。自修之方,观人之术,皆以此为衡可矣。吾生平短于才,爱我者或谬以德器相许,实则虽曾任艰巨,自问仅一愚人,幸不以私智诡谲凿其愚,尚可告后昆耳。
诚神
大圣固由生知,而其平生造次,克念精诚,亦迥异于庸众。闻《韶》尽善,则亡味至于三月;读《易》寡过,则韦编至于三绝。文王则如见于琴,周公则屡入于梦,至诚所积,神奇应焉。故麟见郊而增感,凤不至而兴叹,盖其平日力学所得,自信为天地鬼神所不违也。即至两楹梦奠之际,祷神为臣之请,亦皆守礼循常,较然不欺。其后,曾子易箦,诵战兢之诗,而自幸知免,犹有圣门一息不懈之风。后世若邵子之终,马、程诸人咸集,朱子之没,黄,蔡诸子并临,亦皆神明朗彻,不负所学。昔人云:“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若非精诚积于毕生,神志宁于夙昔,岂能取办于临时哉。
兵气
田单攻狄,鲁仲连策其不能下,已而果三月不下。田单问之,仲连日:“将军之在即墨,坐则织蒉,立则仗锸,为士卒倡。将军有死之心,士卒无生之气。闻君言,莫不挥涕奋臂而欲战,此所以破燕也。当今将军东有夜邑之奉,西有淄上之娱,黄金横带而骋乎淄渑之间,有生之乐,无死之心,所以不胜也。”余尝深信仲连此语,以为不刊之论。
同治三年,江宁克复后,余见湘军将士骄盈娱乐,虑其不可复用,全行遣撤归农。至四年五月,余奉命至河南、山东剿捻,湘军从者极少,专用安徽之淮勇。余见淮军将士虽有振奋之气,亦乏忧危之怀,窃用为虑,恐其不能平贼。庄子云:“两军相对,哀者胜矣。”仲连所言以忧勤而胜,以娱乐而不胜,亦即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之指也。其后余因疾病,疏请退休,遂解兵柄,而合肥李相国卒用淮军以削平捻匪,盖淮军之气尚锐。忧危以感士卒之情,振奋以作三军之气,二者皆可以致胜,在主帅相时而善用之已矣。余专主忧勤之说,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聊志于此,以识吾见理之偏,亦见古人格言至论,不可举一概百,言各有所当也。
勉强
魏安釐王问天下之高士于子顺,子顺以鲁仲连对。王日:“鲁仲连强作之者,非体自然也。”子顺日:“人皆作之,作之不止,乃成君子,作之不变,习与体成,则自然也。”余观自古圣贤豪杰,多由强作而臻绝诣。淮南子日:“功可强成,名可强立。”《中庸》日:“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近世论人者,或曰某也向之所为不如是,今强作如是,是不可信。沮自新之途,而长偷惰之风,莫大乎此。吾之观人,亦尝有因此而失贤才者,追书以志吾过。
忠勤
开国之际,若汉唐之初,异才、畸士,丰功、伟烈,飙举云兴,盖全系夫天运,而人事不得与其问。至中叶以后,君子欲有所建树,以济世而康屯,则天事居其半,人事居其半。以人事与天争衡,莫大乎忠勤二字。乱世多尚巧伪,惟忠者可以革其习;末俗多趋偷惰,惟勤者可以遏其流。忠不必有过人之才智,尽吾心而已矣;勤不必有过人之精神,竭吾力而已矣。能剖心肝以奉至尊,忠至而智亦生焉;能苦筋骸以捍大患,勤至而勇亦出焉。余观近世贤哲,得力于此二字者,颇不乏人。余亦忝附诸贤之后,谬窃虚声,而于忠勤二字,自愧十不逮一。吾家子姓,倘将来有出任艰巨者,当励忠勤以补吾之阙憾。忠之积于平日者,则自不妄语始;勤之积于平日者,则自不晏起始。
才用
虽有良药,苟不当于病,不逮下品;虽有贤才,苟不适于用,不逮庸流。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嫠牛不可以捕鼠,骐骥不可以守闾。千金之剑以之析薪,则不如斧;三代之鼎以之垦田,则不如耜。当其时当其事,则凡材亦奏神奇之效,否则铻而终无所成。故世不患无才,患用才者不能器使而适宜也。魏无知论陈平曰:“今有尾生孝已之行,而无益胜负之数,陛下何暇用之乎?”当战争之世,苟无益胜负之数,虽盛德亦无所用之。余生平好用忠实者流,今老矣,始知药之多不当于病也。
史书
《史记》叙韩信破魏豹,以木罂渡军,其破龙且以囊沙壅水,窃尝疑之。魏以大将柏直当韩信,以骑将冯敬当灌婴,以步将项它当曹参,则两军之数殆亦各不下万人,木罂之所渡几何?至多不过二三百人,岂足以制胜乎?沙囊壅水,下可渗漏,旁可横溢,自非兴工严塞,断不能筑成大堰,壅之使下流竟绝。如其宽河盛涨,则塞之固难,决之亦复不易。若其小港微流,易塞易决,则决后未必遂不可涉渡也。二者揆之事理,皆不可信。叙兵事莫善于《史记》,史公叙兵莫详于《淮阴传》,而其不足据如此。孟子日:“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君子之作事,既征诸古籍,诹诸人言,而又必慎思而明辨之,庶不至冒昧从事耳。
阳刚
汉初功臣惟樊哙气质较粗,不能与诸贤并论,淮阴侯所羞与为伍者也。然吾观其人有不可及者二:沛公初入咸阳,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意欲留居之。哙辄谏止,谓此奢丽之物,乃秦之所以亡,愿急还霸上,无留宫中,一也。高祖病卧禁中,诏户者:无得人群臣!哙独排闼直入,谏之以昔何其勇。今何其惫,且引赵高之事以为鉴,二也。此二事者,乃不愧大人格君心者之所为。盖人禀阳刚之气最厚者,其达于事理必有不可掩之伟论,其见于仪度必有不可犯之英风,哙之鸿门披帷,拔剑割彘,与夫霸上还军之请,病中排闼之谏,皆阳刚之气之所为也。未有无阳刚之气,而能大有立于世者。有志之君子养之无害可耳。
汉文帝
天下惟诚不可掩,汉文帝之谦让,其出于至诚者乎!自其初至代邸,西向让三,南向让再,已歉然不敢当帝位之尊,厥后不肯建立太子,增祀不肯祈福,与赵佗书曰“侧室之子”,日“弃外奉藩”,曰“不得不立”。临终遗诏:戒重服,戒久临,戒厚葬。盖始终自觉不称天子之位,不欲享至尊之奉。至于冯唐众辱而卒使尽言,吴王不朝而赐以几杖,丐群臣言朕过失,匡朕不逮,其谦让皆发于中心恻怛之诚,盖其德为三代后仅见之贤主,而其心则自愧不称帝王之职而已矣。夫使居高位者而常存愧不称职之心,则其过必鲜,况大君而存此心乎!吾尝谓为大臣者,宜法古帝王者三事:舜禹之不与也,大也;文王之不遑也,勤也;汉文之不称也,谦也。师此三者而出于至诚,其免于戾矣乎。
周亚夫
周亚夫刚正之气,已开后世言气节者之风。观其细柳劳军,天子改容,已凛然不可犯。厥后将兵,不救梁王之急,不肯侯王信,不肯王匈奴六人,皆秉刚气而持正论,无所瞻顾,无所屈挠,后世西汉若萧望之、朱云,东汉若杨震、孔融之徒,其风节略与相近,不得因其死于非命而薄之也。惟其神锋太隽,瞻瞩太尊,亦颇与诸葛恪相近,是乃取祸之道,君子师其刚而去其傲可耳。
言命
孟子言治乱兴衰之际,皆由人事主之,初不关乎天命,故曰“以齐王由反手也”,曰“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皆以人谋而操必胜之权。所谓祸福无不自己求之也。董子亦日“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反”。与孟子之言相合。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天之未丧斯文,匡人其如予何!”亦似深信在已者之有权。然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有“吾已矣夫”之叹,又似以天命归诸不可知之数。故其答子服景伯曰:“道之将行,命也;道之将废,命也。”语南宫适日:“君子若人,尚德若人。”隐然以天命为难测。圣贤之言微旨不同,在学者默会之焉耳。
功效
苟有富必能润屋,苟有德必能润身,不必如孔子之温良恭俭,孟子之啐面盎背,而后为符验也。凡盛德之君子,必有非常之仪范。是真龙必有云,是真虎必有风,不必如程门之游,杨、尹、谢,朱门之黄、蔡、陈、李,而后为响应也。凡修业之大人,必有景从之徒党,斯二者其几甚微,其效甚著,非实有诸己,乌可幸致哉!
Table of Contents
封面
版权页
前言
原编校者名录
目录
首卷
上谕一
上谕二
上谕三
谕赐祭文一
谕赐祭文二
谕赐入祀贤良祠祭文
御制碑文
国史本传
江苏巡抚查明事迹疏
安徽巡抚请建祠疏
湖广总督请建祠疏
江西巡抚请建祠疏
直隶总督请建祠保定疏
神道碑
墓志铭
曾文正公年谱
曾文正公年谱卷一
曾文正公年谱卷二
曾文正公年谱卷三
曾文正公年谱卷四
曾文正公年谱卷五
曾文正公年谱卷六
曾文正公年谱卷七
曾文正公年谱卷八
曾文正公年谱卷九
曾文正公年谱卷十
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一
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
求阙斋日记类钞
序
求阙斋日记类钞卷上
求阙斋日记类钞卷下
曾文正公家书
曾文正公文集
曾文正公文集卷一
曾文正公文集卷二
曾文正公文集卷三
曾文正公文集卷四
鸣原堂论文
序
后序
序目
鸣原堂论文卷上
鸣原堂论文卷下
求阙斋读书录
求阙斋读书录卷一
求阙斋读书录卷二
求阙斋读书录卷三
求阙斋读书录卷四
求阙斋读书录卷五
求阙斋读书录卷六
求阙斋读书录卷七
求阙斋读书录卷八
求阙斋读书录卷九
求阙斋读书录卷十
附:广韵
曾文正公书札
曾文正公书札卷一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
曾文正公书札卷三
曾文正公书札卷四
曾文正公书札卷五
曾文正公书札卷六
曾文正公书札卷七
曾文正公书札卷八
曾文正公书札卷九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一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二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三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四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五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六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七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八
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九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一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二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三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四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五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六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七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八
曾文正公书札卷二十九
曾文正公书札卷三十
曾文正公书札卷三十一
曾文正公书札卷三十二
曾文正公书札卷三十三
曾文正公奏稿
曾文正公奏稿卷一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
曾文正公奏稿卷三
曾文正公奏稿卷四
曾文正公奏稿卷五
曾文正公奏稿卷六
曾文正公奏稿卷七
曾文正公奏稿卷八
曾文正公奏稿卷九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一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二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三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四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五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六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七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八
曾文正公奏稿卷十九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一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二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三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四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五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六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七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八
曾文正公奏稿卷二十九
曾文正公奏稿卷三十
曾文正公批牍
曾文正公批牍卷一
曾文正公批牍卷二
曾文正公批牍卷三
曾文正公批牍卷四
曾文正公批牍卷五
曾文正公批牍卷六
经史百家杂钞
经史百家杂钞卷一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
经史百家杂钞卷三
经史百家杂钞卷四
经史百家杂钞卷五
经史百家杂钞卷六
经史百家杂钞卷七
经史百家杂钞卷八
经史百家杂钞卷九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一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二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三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四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五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六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七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八
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九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一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二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三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四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五
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六
经史百家简编
经史百家简编序
经史百家简编卷上
经史百家简编卷下
曾文正公诗集
曾文正公诗集卷一
曾文正公诗集卷二
曾文正公诗集卷三
曾文正公诗集卷四
十八家诗钞
十八家诗钞卷一
十八家诗钞卷二
十八家诗钞卷三
十八家诗钞卷四
十八家诗钞卷五
十八家诗钞卷六
十八家诗钞卷七
十八家诗钞卷八
十八家诗钞卷九
十八家诗钞卷十
十八家诗钞卷十一
十八家诗钞 卷十二
十八家诗钞 卷十三
十八家诗钞 卷十四
十八家诗钞 卷十五
十八家诗钞 卷十六
十八家诗钞 卷十七
十八家诗钞 卷十八
十八家诗钞 卷十九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一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二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三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四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六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七
十八家诗钞 卷二十八
曾文正公杂著
曾文正公杂著卷一
曾文正公杂著卷二
曾文正公杂著卷三
曾文正公杂著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