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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65·3一曰:人之见鬼,目光与卧乱也。人之昼也,气倦精尽,夜则欲卧,卧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见人物之象矣。人病亦气倦精尽,目虽不卧,光已乱于卧也,故亦见人物象。病者之见也,若卧若否,与梦相似。当其见也,其人能自知觉与梦,故其见物不能知其鬼与人,精尽气倦之效也。何以验之?以狂者见鬼也。狂痴独语,不与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乱也。夫病且死之时,亦与狂等。卧、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独见人物之象焉。
【注释】
一曰:指有一种说法。本篇中共引用了七个“一曰”,这些内容大都是当时流传的关于鬼神的说法,王充对这些说法都用自己的观点作了解释。
与:涉上下文“觉”字衍。
反:反照。意思是闭上眼睛后目光不是向外而是向里。
能:据《扎迻》卷九引元本应作“不”。若作“能”义不可解。
“衰”字下疑脱“气”字,上文“精尽气倦”凡三见。
【译文】
有一种说法:人之所以看见鬼,是由于目光因为睡觉的缘故而昏乱了。
人在白天,搞得精疲力尽,晚上就想睡觉,睡觉以后目光就反照,目光反照而精神就看见人和物的虚像。人病了也会弄得精疲力尽,眼睛虽然没有像睡觉那样闭上,但目光已经比正常人睡觉时还要昏乱,所以也会看见人和物的虚像。病人看见虚象时,似睡非睡,和做梦相似。当病人看见人和物的虚像时,他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在作梦,所以他看见东西就不能够知道那是鬼还是人,这是他精疲力尽的证明。根据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根据精神病患者看见鬼的情况就可以证明。精神病人和傻子自言自语,和健康的人不相同,是由于病得厉害精神昏乱的缘故。人病到将近死亡的时候,也就和精神病人一样。睡觉的人、生病的人以及精神病人,三种人都是精衰气倦,目光反照,所以唯独他们都能看见人和物的虚像。
【原文】
65·4一曰:鬼者,人所见得病之气也。气不和者中人,中人为鬼,其气象人形而见。故病笃者气盛,气盛则象人而至,至则病者见其象矣。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见鬼则见山林之精。人或病越地者,病见越人坐其侧。由此言之,灌夫、窦婴之徒,或时气之形象也。凡天地之间,气皆纯于天,天文垂象于上,其气降而生物。气和者养生,不和者伤害。本有象于天,则其降下,有形于地矣。故鬼之见也,象气为之也。众星之体为人与鸟兽,故其病人则见人与鸟兽之形。
【注释】
病笃(dǔ堵):病势沉重。
病:当为“则”字之误。其上疑当有“其见鬼”三字。
参见《死伪篇》33、34节。
纯:据43·4“人物吉凶统于天”当作“统”。气皆统于天:王充认为,天地都是物质实体,天地运动,就自然而然地施放出构成人和万物(包括鬼神)的气。气来源于天,所以说“气皆统于天”。参见本书《自然篇》。
天文:指日月星辰等天体。垂:从上往下显示。
其气降而生物:这是王充“自然命定论”中的一个基本观点。他认为地上的人和万物以及他们的遭遇都是天上各种星象施放的气造成的。他把地上的现象附会到天上,然后又反转过来加以解释。参见本书《命义篇》、《物势篇》。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是人们见到的使人得病的一种气。气不协调会伤害人,伤害人的气被叫做鬼。这种不协调的气构成像人的形状而出现。所以病情严重的人不和之气多,不和之气多就会构成像人形状的鬼到来,鬼到来病人就会看见它的形象。假如人在山林之中得病,他看见鬼就是看见山林中的精怪。有人在越地得病,他看见鬼就会看见越人坐在他的身旁。据此说来,灌夫、窦婴这类人死后出现,可能是使人得病的气所形成的虚像。大凡天地之间,气都统属于天,日月星辰从天空向地上显示各种形象,天上的气降下来而生成万物。阴阳之气和谐有益于活着的东西,不和谐就伤害活着的东西。这些气本来有各自的星象在天上,那么它们降下来,就在地上产生出各种形象。所以鬼的出现,是星象的气造成的。由于各种星体是人和鸟兽的样子,所以当鬼使人得病时,就以人和鸟兽的形象出现。
【原文】
65·5一曰: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人之受气,有与物同精者,则其物与之交。及病,精气衰劣也,则来犯陵之矣。何以效之?成事:俗间与物交者,见鬼之来也。夫病者所见之鬼,与彼病物何以异?人病见鬼来,象其墓中死人来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及见他鬼,非是所素知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为之也。
【注释】
老物精:《说文》:“鬽,老物精也。”《周礼》郑注:“百物之神曰鬽。”《广雅·释天》:“物神谓之鬽。”
其精为人:指构成老物的精气(阳气)可以离开形体,虚构成人形。《抱朴子·登涉篇》:“万物之老者,其精能假托人形,以眩感人目,而常试人。”
六畜:这里指马、牛、羊、鸡、狗、猪的精气变成的鬼。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就是老物精。老物,它的精气可以离开形体虚构成人形,然而也有未老的东西,它们天生就能离开形体而变化,变成像人一样的形体。人从天承受了气,如果有和某种物的精气相同的,那么,那种物就能与他交接。等到他生了病,精气衰弱的时候,那种物的精气就会来侵犯他了。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以往的事例:民间凡是生病和物交接的人,都能看见有鬼到来。病人见到的鬼,与那些趁人生病时来交接的物有什么不同呢?人生病见到鬼来,如果这个鬼像是自家墓中的死人来迎接呼唤自己的,那么,它就是自己家中的六畜的精气变成的。如果见到的是其他的鬼而不是平时所熟悉的人,那么,它就是别人家里或草野之中的物的精气变成的。
【原文】
65·6一曰:鬼者,本生于人,时不成人,变化而去。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术之家所能论辩。与人相触犯者病,病人命当死,死者不离人。何以明之?《礼》曰:“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善惊人小儿。”前瑞顼之世,生子必多,若瑞顼之鬼神以百数也。诸鬼神有形体法,能立树与人相见者,皆生于善人,得善人之气,故能似类善人之形,能与善人相害。阴阳浮游之类,若云烟之气,不能为也。
【注释】
天地之性,本有此化:王充在本书《无形篇》中认为,天地间某些有生命的东西,它们的形体是可以变化的。这里他认为有时刚生下来的未成人形的婴儿可以化为鬼。《礼》:指汉代关于《礼》的纬书,即《礼纬》。
江水:古代称长江为江水。
虐鬼:专使人得重病(如瘟疫之类)的鬼。
若水:古河名,即今雅砻江,在四川西部。
魍魉(wǎngliǎng往两):山川中的精怪。《说文》引淮南王说:“蛧。。,如三岁小儿,赤目长耳,美发。”《鲁语》韦注:“蝄。。,山精,好。。人声,而迷惑人也。”蛧。。,正字;魍魉,俗字。
沤(ōu欧):浸泡、潮湿。宫室区隅沤库:泛指阴暗潮湿不常有人去的地方。引文参见《太平御览·礼仪部》卷九及《路史余论》。
王充的这种解释与他反对的人死能变鬼的说法很难区别。
浮游:同“蜉蝣”。一种生存期极短的昆虫。这里泛指昙花一现的东西。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本来是由人生出来的,有时生下来后没有成为人,而是变化成别的东西走掉了。天地之间有生命的东西,本来就存在着这样的变化,不是“道术之家”所能谈论清楚的。鬼能触犯人是由于人自身有病,得病的人命中注定应当死,死的原因离不开这个人自身而不是鬼造成的。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礼纬》上说:“颛顼氏有三个儿子,生下来时变化而去成为疫鬼。一个住在长江,这是虐鬼;一个住在若水,这是魍魉鬼;一个住在人的宫室小屋角落潮湿库房中,专门惊吓人家的小孩子。”颛顼以前的时代,出生的孩子一定很多,像颛顼的儿子那样生下来变成鬼神的应该有成百个。所有的鬼神中,那些具有变化形体的手段,能站着和活人相见的鬼,都是正常人所生下来的,它们得到正常人的气,所以能模仿正常人的形体,来伤害正常的人。一般的阴阳之气和类似蜉蝣一类的东西。就像是云烟之气,是不能变成这种有形体的鬼的。
【原文】
65·7一曰:鬼者,甲乙之神也。甲乙者,天之别气也,其形象人。人病且死,甲乙之神至矣。假令甲乙之日病,则死见庚辛之神矣。何则?甲乙鬼,庚辛报甲乙,故病人且死,杀鬼之至者,庚辛之神也。何以效之?以甲乙日病者,其死生之期,常在庚辛之日。此非论者所以为实也。天道难知,鬼神暗昧,故具载列,令世察之也。
【注释】
甲乙之神:古代用甲、乙、丙、丁。。十天干记日。根据本书《诘术篇》,甲乙之神是指一种值日神,这些神是按照不同的日子轮流值日主事的。
别气:指不是正常构成万物的气。
庚辛报甲乙:据阴阳五行说法,庚、辛属金,甲、乙属木,金克木。庚辛之神要比甲乙之神更厉害。报:克,胜。
杀:通“煞”。庚辛日主杀。杀鬼:凶神恶鬼。
这里王充要人们自己去考察甲乙之神的真假,表明他对这种说法不十分同意。但是由于其中的某些观点,如甲乙之神是由“气”构成的、五行相克等,又和他的观点相近,所以他无力加以批判。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就是甲乙之神。甲乙之神,是天的别气构成的,它的形状像人。人病到快要死的时候,就会看见甲乙之神到来。如果恰逢天干是甲、乙的日子生病,那么死的时候就会见到庚辛之神。为什么呢?甲乙之日看见鬼,庚辛之神克甲乙之神,所以病人临死,到来的恶鬼,是庚辛之神。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甲乙日生病的人,他的死期经常在庚辛之日来证明。我并不认为这些看法是符合事实的。因为天道很难弄清楚,鬼神的事也很难弄明白,所以我原原本本地记载罗列出来,让世人去判断它。
【原文】
65·8一曰:鬼者,物也,与人无异。天地之间,有鬼之物,常在四边之外,时往来中国,与人杂则,凶恶之类也,故人病且死者乃见之。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鸟兽,及其生凶物,亦有似人象鸟兽者。故凶祸之家,或见蜚尸,或见走凶,或见人形,三者皆鬼也。或谓之鬼,或谓之凶,或谓之魅,或谓之魑,皆生存实有,非虚无象类之也。何以明之?成事:俗间家人且凶,见流光集其室,或见其形若鸟之状,时流人堂室,察其不谓若鸟兽矣。夫物有形则能食,能食则便利。便利有验,则形体有实矣。
【注释】
则:为“厕”字形误。杂厕:混杂。
蜚:通“飞”。蜚尸:参见72·10注。
魅(mèi妹):老物变成的精怪。《左传·文公十八年》贾、服注:“魅,怪物。或曰人面兽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
魑(chī吃):山林中的精怪。《左传·文公十八年》贾、服注:“螭,山神,兽形。或曰如虎而噉虎。”
人:当为“入”字之误。
不:据文意,当为“形”字。
便利:《汉书·韦贤传》师古注:“便利,大小便也。”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是物,和人没有什么不同。天地之间,有鬼这种东西,常在边远地区,有时往来于中原地区,与人混杂在一起,是一种凶恶的东西,所以人生病临死时才看见它。天地生育万物,有人以及鸟兽,至于天地生出凶恶之物,也有既像人又像鸟兽的。所以凶祸之家,有时看见能飞行的尸体,有时看见会奔跑的凶物,有时看见像人形的东西,这三种都是鬼。有人称它是凶物,有人称它是物精,有人称它是山怪,它们都是活着的实际存在的东西,而不是虚无的类似怪物的虚像。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以往的事例:民间百姓将要发生不吉利的事,就会看见一种流动的光聚集在他的屋子里,或者是看见它的形体像鸟的形状,不时流进堂室,观察它的形状认为像鸟兽一样。物有形体就能吃东西,能吃东西就要大小便。大小便可以验证,那么形体就是实际存在的了。
【原文】
65·9《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山海经》曰:“北方有鬼国。”说螭者谓之龙物也,而魅与龙相连,魅则龙之类矣。又言“国”,人物之党也。《山海经》又曰:“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11)。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12),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13)。”凶魅有形,故执以食虎。案可食之物,无空虚者。其物也,性与人殊,时见时匿,与龙不常见,无以异也。
【注释】
之:指传说中的浑敦、穷奇、梼杌(táowù逃误)、饕餮(tāotiè涛帖)四个凶恶的人,舜时被放逐。四裔(yì义):四方边远的地区。
引文参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山海经》:参见22·6注。
北方有鬼国:《山海经·海内北经》:“鬼国在贰负之尸北,为物人面一目。”螭:传说中的一种类似龙的动物。《后汉书·张衡传》注:“无角曰螭龙。”《楚辞·远游》王注:“螭,龙类也,水中神物。”
又:当作“夫”。国:指《山海经》中讲的鬼国。
度朔:传说中的山名。
屈蟠(pán盘):盘绕。
神荼:参见47·3注。
郁垒:参见47·3注。
(11)食:通“饲”。喂。
(12)作礼:指规定一些礼节仪式,其中包括驱鬼的办法。
(13)引文参见《后汉书·礼仪志》注引《山海经》。
【译文】
《左氏春秋》上说:“流放他们到四方边远地区,以承受魑魅的灾害。”《山海经》上说:“北方有个鬼国。”谈论螭的人称它为龙一类的动物,而魅与龙经常连用,魅就是龙一类的动物。既然说“鬼国”,里边的鬼就该和通常的人和物是一类的东西。《山海经》上又说:“沧海之中,有一座度朔山,山上有棵大桃树,它的枝干盘绕达三千里,它的树枝间的东北方叫鬼门,是所有的鬼出入的地方。山上有两个神人,一个叫神荼,一个叫郁垒,负责检查和统领所有鬼怪。有作恶祸害的鬼,他们就用苇索捆起来,把它喂老虎。于是黄帝就制订礼仪按一定的时间驱鬼,立一个大桃木人,门户上画神荼、郁垒与虎的形象,悬挂苇索以防御鬼怪。”凶恶的魅有形体,所以捆它去喂老虎。考察可以食用的东西,没有一样是虚而不实的。魑魅这一类东西,本性与人不同,有时出现有时隐藏,和龙的不经常出现,没有什么不同。
【原文】
65·10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见。人之且死见百怪,鬼在百怪之中。
故妖怪之动,象人之形或象人之声为应,故其妖动不离人形。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是以实巫之辞,无所因据,其吉凶自从口出,若童之谣矣。童谣口自言,巫辞意自出。口自言,意自出,则其为人,与声气自立,音声自发,同一实也。
【注释】
气:指妖气。
“象人”之前当有“妖气”二字。
【译文】
有一种说法:人将要发生吉凶之事,征兆首先出现。人将要死的时候会看见各种怪异现象,鬼是各种怪异现象之中的一种。所以妖怪的行动,或类似人的形象,或模仿人的声音作为应和,因此那些妖怪行动不会离开人的形象。天地之间,妖怪不只一种,有表现为言语的怪现象,有表现为声音的怪现象,有表现为文字的怪现象。有的妖气模仿成人的形状,有的则是人含着妖气表现出一种怪异现象。妖气模仿人的形状的,就是大家所见到的鬼;人含着妖气表现出怪异现象的,就是巫师一类的人。因此核实巫师的言辞,并不是有什么根据而说出来的,那些预示吉凶的话,是通过巫师的口自己迸发出来的,就像儿童唱的歌谣一样。童谣是儿童的嘴里自动唱出来的,巫师话语中的意思也是自动流露出来的,嘴里自动唱出来,意思自动流露出来,那么鬼之成为人形,也就和声音是妖气自动形成的,声音是自动发出来的,同属于一回事情。
【原文】
65·11世称纣之时,夜郊鬼哭,及仓颉作书,鬼夜哭。气能象人声而哭,则亦能象人形而见,则人以为鬼矣。鬼之见也,人之妖也。天地之间,祸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渐不卒然,有象不猥来。天地之道,人将亡,凶亦出;国将亡,妖亦见。犹人且吉,吉祥至;国且昌,昌瑞到矣。故夫瑞应妖祥,其实一也。而世独谓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谓鬼犹神而能害人,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气之变也。
【注释】
夜郊鬼哭:《帝王世纪》:“帝纣六月大风雨,飘牛马,或鬼哭,或山鸣。”仓颉:亦作苍颉。参见11·3注。
卒:同“猝”。
【译文】
世人说纣的时候,夜晚郊外有鬼在哭,到仓颉创造文字时,有鬼在晚上哭泣。妖气既然能模仿人的声音而哭泣,那么也能模仿人形而出现,人们就认为是鬼了。鬼的出现,是一种像人形的妖气。天地之间,祸福的到来,都有征兆,是有苗头的不会突然到来,先有迹象不会猝然到来。天地间的道理,人将要死亡,凶兆也就出现了;国家将要灭亡,妖象也就出现了。如同人将有吉事,吉祥的征兆就出现;国家将要昌盛,昌盛的征兆就出现一样。所以那些瑞应和妖祥,作为一种征兆实质上是一样的。然而世人唯独说鬼不在妖祥之中,说鬼就像神一样能够害人,这是不懂得吉凶征兆出现的道理,看不到物气发生的变化。
【原文】
65·12国将亡,妖见;其亡非妖也。人将死,鬼来,其死非鬼也。亡国者,兵也;杀人者,病也。何以明之?齐襄公将为贼所杀,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履,而为贼杀之。夫杀襄公者,贼也。先见大豕于路,则襄公且死之妖也。人谓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状也。世人皆知杀襄公者非豕,而独谓鬼能杀人,一惑也。
【注释】
齐襄公:参见9·8注。
姑棼(fén坟):古地名,在今山东淄博市北。
田:通“畋”。打猎。贝丘:古地名,在今山东博兴南。
彭生:齐襄公的堂弟,为襄公所杀。《史记·齐世家》集解:“公见彘,从者乃见彭生,鬼改形为豕也。”
以上事参见《左传·庄公八年》。
【译文】
国家将要灭亡,妖象就会出现;然而国家的灭亡,并不是由于妖象造成的。人将要死了,鬼就会到来,然而人死不是由于鬼造成的。使国家灭亡的是战争;杀人致死的是疾病。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齐襄公将要被贼人杀死,他巡游于姑棼,接着又在贝丘打猎,在路上看见一头大猪。随从的人说:“猪是公子彭生变的。”齐襄公发怒说:“彭生敢出现!”拉弓射大猪,大猪像人一样站立起来呼号。齐襄公很害怕,坠落下车脚伤鞋丢,被贼人杀了他。杀死襄公的是贼人。先看见大猪在路上,就是襄公将要死而出现的妖象。随从的人说猪是彭生变的,是因为猪有点像彭生的形状的缘故。世人都知道杀死襄公的不是大猪,而唯独要说鬼能杀人,实在是糊涂啊。
【原文】
65·13天地之气为妖者,太阳之气也。妖与毒同,气中伤人者谓之毒,气变化者谓之妖。世谓童谣,荧惑使之,彼言有所见也。荧惑火星,火有毒荧,故当荧惑守宿,国有祸败。火气恍惚,故妖象存亡。龙,阳物也,故时变化;鬼,阳气也,时藏时见。阳气赤,故世人尽见鬼,其色纯朱。蜚凶,阳也,阳,火也,故蜚凶之类为火光。火热焦物,故止集树木,枝叶枯死。《鸿范》,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火同气,故童谣、诗歌为妖言。言出文成,故世有文书之怪。
【注释】
太阳之气:极盛的阳气。王充认为它可以形成“妖”这样一种怪异现象。荧惑:即火星。荧惑使之:古代传说,荧惑星化作小儿,下教群儿谣谚。《史记·天官书》正义:“荧惑为执法之星,其精为风伯,感童儿歌谣嬉戏也。”
宿:这里指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参见17·1注。
《鸿范》:即《洪范》,《尚书》中的一篇。
五行二日火:按《洪范》的记载,五行为水、火、木、金、土,“火”排在第二位。五事二曰言:按《洪范》记载,五事为貌、言、视、听、思,“言”排在第二位。言、火同气:五事配五行,历来诸说互异。王充以言属火,正与《五行传》相反。
【译文】
天地间的气能变成妖的,是极盛的阳气。妖与毒相同,阳气能够中伤人的称之为毒,阳气能够变化的称之为妖。世上的人说童谣是荧惑星的精气诱导儿童唱的,这话是有一定见解的。荧惑是火星,火有毒光,所以倘若荧惑星侵犯心宿,国家就会有祸败。由于荧惑星的火气是恍恍惚惚的,所以它产生的妖象时有时无。龙,是随阳气而出没的动物,所以时常变化;鬼,是阳气构成的,所以有时隐藏有时出现。阳气是红的,所以世人尽都看得见鬼,鬼的颜色都是纯红的。能飞的怪物,是阳气构成的,阳,也就是火,所以“蜚凶”之类表现为火光。火灼热能烤焦东西,所以“蜚凶”停聚在树上,树的枝叶会枯死。《洪范》记载,五行中第二位是火,五事中第二位是言。言与火都同属于阳气,所以童谣、诗歌都是妖气诱导的言语。话说出来文字写出来,所以世间上有以文书表现的怪异现象。
【原文】
65·14世谓童子为阳,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阳,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雩祭之礼,倍阴合阳。故犹日食阴胜,攻社之阴也。日食阴胜,故攻阴之类;天旱阳胜,故愁阳之党。巫为阳党,故鲁僖遭旱,议欲焚巫。巫含阳气,以故阳地之民多为巫。巫党于鬼,故巫者为鬼巫。鬼巫比于童谣,故巫之审者,能处吉凶。吉凶能处,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见于巫,巫含阳,能见为妖也。申生为妖,则知杜伯、庄子义、厉鬼之徒皆为妖也。杜伯之厉为妖,则其弓、矢、投措,皆妖毒也。
【注释】
暴:同“曝(pù铺)”。晒。舞童暴巫:见《公羊传·桓公五年》注、《礼记·檀弓》。日食阴胜:按阴阳五行说法,太阳属阳,月亮属阴,日食是阴胜阳的结果。王充认为日食是日光自身按一定周期衰减造成的。参见本书《说日篇》。
攻社之阴:社(土地神)是阴气之主,所以出现日食,就用击鼓等办法对社表示讨伐。参见本书《顺鼓篇》。
鲁僖(xī西):鲁僖公。参见32·29注。
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申生:参见19·8注。
杜伯:参见16·14注。庄子义:参见16·14注。厉鬼:恶鬼。传说春秋时宋文公病重,让负责祭祀的夜姑主持祭祀,敬奉厉鬼以除病,因祭物不丰盛,夜姑被厉鬼用船桨打死。参见本书《祀义篇》。
厉(厲):当作“属”,形近而误。后文亦云“杜伯之属见其体。”
投、措:当作“杖楫”,即指庄子义之杖与厉鬼之楫言之。楫(jí急):船桨。杜伯以弓矢射周宣王、庄子义荷朱杖击燕简公、厉鬼杖楫击诟观辜,事皆见《墨子·明鬼下》。
【译文】
世人认为童子属阳,所以妖言出于儿童的口里。儿童、巫师含有阳气,所以举行大雩祭祀时,让儿童不停地跳舞把巫师晒在太阳下。雩祭这种典礼,是为了助长阴气以调和阳气。所以如同日食时阴气过于旺盛,就讨伐社神的阴气一样。日食时阴气胜过阳气,所以要攻伐属于阴类的东西;天旱时阳气胜过阴气,所以要折磨属于阳类的东西。巫师属于阳类,所以鲁僖公时遭受旱灾,就和大臣们商议要烧死巫师以损阳气。巫师含阳气,所以南方的老百姓许多人都作巫师。巫师属于鬼这一类,所以称巫师为鬼巫。鬼巫等同于童谣,因此巫师中的高明者,能够判断吉凶之事。吉凶能够判断,巫师也就和预示吉凶的妖象同属于一类了。所以申生的妖象通过巫师显形来预言吉凶,巫师含有阳气,所以能把申生的妖象表现出来。申生死后变成妖象出现,那么可知杜伯、庄子义、厉鬼这类鬼的出现都是妖象了。杜伯这类鬼是妖象,那么他们的弓、矢、杖、楫都是妖毒了。
【原文】
65·15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毒象人之兵,则其中人,人辄死也。中人微青即为腓,病者不即时死。何则?腓者,毒气所加也。妖或施其毒;不见其体;或见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声,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若夫申生,见其体、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属,见其体、施其毒者也;诗妖、童谣、石言之属,明其言者也;濮水琴声、纣郊鬼哭,出其声者也。
【注释】
腓(féi肥):通“痱”。一种半身不遂的疾玻诗妖:指含有怨恨和不满情绪的童谣和诗歌。《汉书·五行志》:“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石言:石头说话。《左传·昭公八年》载,石言于晋魏榆。《汉书·五行志》言汉成帝鸿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鸣。
濮水琴声:参见本书《纪妖篇》64·1节。
【译文】
妖气化成的鬼像人的形体,它的毒像人的兵器。鬼和鬼毒是同一种颜色,所以杜伯的弓矢都是红色的。鬼毒像人的兵器,那么鬼毒伤人,人往往会死。鬼毒轻微地伤人人就得腓病,病人不会立即死去。为什么呢?腓病,是毒气所造成的。妖或者施放它的毒,不显现它的形体;或显现它的形体,不施放它的毒;或者发出它的声音,不讲出它的话;或讲出它的话,又听不见它的声音。如像申生,就是显现形体、讲出它的话的;如杜伯这一类,就是显现形体、施放他们的毒的;如诗妖、童谣、石头说话这一类,就是讲明它们的话的;在濮水听见琴声、纣时郊外有鬼哭,就是发出了声音的。
【原文】
65·16妖之见出也,或且凶而豫见,或凶至而因出。因出,则妖与毒俱行;豫见,妖出不能毒。申生之见,豫见之妖也;杜伯、庄子义、厉鬼至,因出之妖也。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当死,故妖见毒因击。晋惠公身当获,命未死,故妖直见而毒不射。然则杜伯、庄子义、厉鬼之见,周宣王、燕简、夜姑且死之妖也。申生之出,晋惠公且见获之妖也。伯有之梦,驷带、公孙段且卒之妖也。老父结草,魏颗且胜之祥,亦或时杜回见获之妖也。苍犬噬吕后,吕后且死,妖象犬形也。武安且卒,妖象窦婴、灌夫之面也。
【注释】
豫:通“预”。预先。
周宣王、燕简公:见本书《书虚篇》注。夜姑:《墨子·明鬼》作“诟观辜”。参见65·14注“厉鬼”条。
【译文】
妖象的出现,或是人将遇到凶祸而预先出现,或凶祸到来而随同出现。
随同出现,那么妖象与妖毒一起发生;预先出现,就只出现妖象而不能毒害人。申生妖象的出现,是预先出现的妖象;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到来,是随同出现的妖象。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运注定他们应当死,所以妖象出现妖毒也随着打中他们了。晋惠公自己注定应当被秦国俘虏,命中注定不应当死,所以妖象只是出现而没有放毒。这样说来,那么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出现,是周宣王、燕简公、夜姑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申生的出现,是晋惠公将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伯有的托梦,是驷带、公孙段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老人编结草绳,是魏颗将要获胜的吉兆,也或许是杜回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灰白色的狗咬吕后,是吕后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狗的形状。武安侯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窦婴、灌夫面貌的妖象。
【原文】
65·17故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者,皆太阳之气为之也。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主为骨肉,阳气主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精气为知,骨肉为强,故精神言谈,形体固守。骨肉精神,合错相持,故能常见而不灭亡也。太阳之气,盛而无阴,故徒能为象不能为形。无骨肉,有精气,故一见恍惚,辄复灭亡也。
【注释】
《玉房秘诀》:“阳精多则生男,阴精多则生女。阳精为骨,阴精为肉”与王充说法有异。强:筋骨之力。
【译文】
所以大凡世间所说的妖象瑞祥,所说的鬼魂神怪之类的现象,都是由极盛的阳气构成的。极盛的阳气,是天施放的气。天能生育人的形体,所以极盛的阳气就能模仿人的容貌。人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承受了天施放的阴阳之气。阴气主管形成骨肉,阳气主管形成精神。人出生以后,阴阳之气齐备,所以骨肉坚强,精气旺盛。精气产生知觉,骨肉产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说话,有形体维持生存。骨肉与精神,交错结合相互依持,所以人体能经常存在而不消失。极盛的阳气,虽极盛而没有阴气配合,所以只能形成虚象,不能构成形体。由于虚象没有骨肉,只有精气,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现一下,马上又消失了。
言毒篇第六六
【题解】
本篇发挥了《订鬼篇》提出的命题,专门言毒,但其中杂有不少俗见、偏见和迷信。
王充认为万物都是由元气构成的,有人提出责难说:“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气之中,有毒螫乎?”针对这一问题,本篇集中论述了“毒”的来源和危害。王充列举了世间存在的和传说中的各种有毒的事物,用火烟可以伤人焦物的感性知识加以推论,认为凡是能害人的“毒”,表现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是由“太阳之热气”构成的。
在篇末,王充指出:“君子不畏虎,独畏谗夫之口。谗夫之口,为毒大矣。”他认为谗言可以使“一国溃乱”,“谗言罔极,交乱四国”,表示了他对谗言的极端痛恨,反映了他对现实社会的不满。
【原文】
66·1或问曰:“天地之间,万物之性,含血之虫,有蝮蛇、蜂、虿,咸怀毒螫,犯中人身,谓護疾痛,当时不救,流遍一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凑懑,颇多杀人。不知此物,禀何气于天?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气之中,有毒螫乎?”
【注释】
含血之虫:泛指各种动物。
蝮蛇:参见48·3注。虿(chài拆去):一名杜伯,蝎子一类的毒虫。毒螫(shì士):毒汁,毒素。
谓護:“谓”当作“渭”、“護”当作“濩”。皆疾痛流行之状。渭濩(hù护):流散,漫延。
巴豆:常绿小乔木,其种子是剧烈的泻剂。《续博物志》:“巴豆,神仙食一枚即死。”《证类本草》:“巴豆,出巴郡川谷,木高一二丈,一房三瓣,一瓣有实二粒,一房共实六粒也。”野葛:即冶葛。《南方草木状》:“冶葛,毒草也。蔓生,叶如罗勒,光而厚。一名胡蔓草。”《博物志》:“野葛食之杀人。”
凑懑(mèn闷):气积胸闷。《素问·大奇论》:“肝满、肾满、肺满,皆实即为肿。”注:“满谓脉气满实也。”满通懑。
【译文】
有人问道:“天地之间,万物的特性,含有血气的各种动物中,有蝮蛇、蜂、虿等等,都含有毒汁,毒汁侵入人体之中,疾痛漫延,当时如果不救治,毒汁就会流遍全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吃了它就会气积胸闷,很能伤害人。不知道这类东西是从上天那里承受了什么样的气而形成的?万物的产生,都是承受了上天的元气,元气之中,有形成毒螫的气吗?”
【原文】
66·2曰:“夫毒,太阳之热气也,中人人毒。人食凑懑者,其不堪任也。不堪任则谓之毒矣。太阳火气,常为毒螫,气热也。太阳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为毒。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与人谈言;口唾射人,则人脤胎,肿而为创。南郡极热之地,其人祝树,树枯;唾鸟,鸟坠。巫咸能以祝延人之疾、愈人之祸者,生于江南,含烈气也。夫毒,阳气也,故其中人,若火灼人。或为蝮所中,割肉置地焦沸,火气之验也。四方极皆为维边,唯东南隅有温烈气。温烈气发,常以春夏。春夏阳起,东南偶,阳位也(11)。
【注释】
太阳火气: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太阳”和五行中的“火”是相配属的,太阳之气就是“火气”。
太阳之地:阴阳五行家认为,“太阳”和南方是相配属的,“太阳之地”指南边最热的地方。胎:疑为草书“胀”字形误。《素问》有“。。胀”,《白虎通义·情性》有“脤张”,音义同。”脤(shèn甚)胀:肿胀。
创:通“疮”。
南郡:这里指南方各州郡。
祝:通“咒”。诅咒:一种求神祸人的法术。
巫咸:传说的商代神巫。
割肉:《史记·田儋列传》:“蝮螫手则斩手,螫足则斩足。何者?为害于身也。”维:地维。指地的四角。《淮南子·天文训》注:“四角为维。”四方极皆为维边:王充认为地是方的,因此得出这个结论。
温烈气:温气指春天温暖之气,烈气指夏天炽热之气。
(11)阳位:阳气正常的位置。阴阳五行家认为春天阳气从东北方开始出现,逐渐南行,夏天到达它正常的位置,即正南方。这时阳气最盛,天气最热。东南角紧靠正南方,所以王充认为它也是“阳位”。
【译文】
回答说:这些毒,是太阳之热气构成的,毒气侵入人体人就会中毒。人吃了巴豆、野葛气积胸闷,那是不能忍受的缘故。不能忍受就说它是毒了。太阳之气就是火气,经常产生毒素,是因为太阳之气非常热的缘故。南方最热的地方,老百姓性情急躁,急躁的人,口舌会产生毒。所以楚、越地方的人性情急躁说话急促,与人谈话,口中的唾液喷射到别人身上,别人身上就会肿胀,肿了就会生疮。在南部非常热的地方,那里的人诅咒树,树就枯死;对鸟吐唾沫,鸟就会坠落下来。那里的巫师都能够用诅咒拖延人的疾病、加剧人的灾祸,这是由于他们生在江南,含有火气的缘故。毒,是阳气构成的,所以它伤人,就像是火烧人一样。有人被蝮蛇咬了,把被咬伤的那块肉割下来扔到地上,肉就枯焦沸腾起来,这就是毒为火气的证明。四面最远的地方都是地的四个角的边缘,唯有东南角有温烈气。温烈气发生,常在春夏季。春夏季阳气产生,东南角,是阳气所处的正常位置。
【原文】
66·3他物之气,入人鼻目,不能疾痛。火烟入鼻,鼻疾;入目,目痛,火气有烈也。物为靡屑者多,唯一火最烈,火气所燥也。食甘旨之食,无伤于人。食蜜少多,则令人毒。蜜为蜂液,蜂则阳物也。人行无所触犯,体无故痛,痛处若棰杖之迹。人腓,腓谓鬼殴之。鬼者,太阳之妖也。微者,疾谓之边,其治用蜜与丹。蜜、丹阳物,以类治之也。夫治风用风,治热用热,治边用蜜、丹,则知边者阳气所为,流毒所加也。
【注释】
靡屑(míxiè迷泻):粉碎。
微者:轻一些的腓病,指痹症。
以类治之:用同类的东西进行治疗,即以毒攻毒。
【译文】
其他东西的气进入人的鼻子眼睛,不能使鼻子眼睛产生疾痛。火烟进入鼻子,鼻子会得病;进入眼睛,眼睛会疼痛,因为火有炽热的特性。在万物之中,能够粉碎其他物品的东西很多,唯独火是最厉害的,因为火气能把物烧焦烤干变成碎末。吃美味的食物,对人没有伤害。吃蜂蜜稍多些,就会让人中毒。因为蜜是蜂的体液,而蜂是阳物的缘故。人走路没有碰到什么东西,而身体无缘无故疼痛起来,疼痛的地方像有鞭棍打过的痕迹。人患了腓病,腓病据说是被鬼殴打后得的。鬼,是太阳之气构成的妖象。轻一些的腓病,这种病称为“边病”,边病的治疗用蜂蜜和朱砂。蜂蜜和朱砂是阳物,这是用同类的阳物来治阳气导致的病。治疗风病用风,治疗热病用热,治疗边病用蜂蜜和朱砂,那么可知边病是阳气所引起的,是流毒所造成的。
【原文】
66·4天地之间,毒气流行,人当其冲,则面肿疾,世人谓之火流所刺也。人见鬼者,言其色赤,太阳妖气,自如其色也。鬼为烈毒,犯人辄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鬼所赍物,阳火之类,杜伯弓矢,其色皆赤。南道名毒曰短狐。杜伯之象,执弓而射。阳气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像弓矢之形。火困而气热,血毒盛,故食走马之肝杀人,气困为热也。盛夏暴行,暑暍而死,热极为毒也。人疾行汗出,对炉汗出,向日亦汗出,疾温病者亦汗出,四者异事而皆汗出,困同热等,火日之变也。
【注释】
自如其色:阴阳五行家认为,和“太阳”相配属的颜色是红色,所以这里王充说由“太阳之气”,构成的妖象,自然也就像“太阳之气”的本色。
杜伯:参见16·14注。
狐:据《汉书·五行志》“南方谓之短弧”应作“弧”,形近而误。短弧:即蜮,又称射工、水弩,古代传说中的一种毒虫。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二:“其名曰蜮,一曰短弧,能含沙射人,所中者则身体筋急、头痛、发热,剧者至死。”
因:据下文“火困而气热”、“气困为热”当作“困”,形近而误。
暍(yē耶):受热。
【译文】
天地之间,毒气流行,人遇到毒气冲击,就面部患肿疾,世人说它是火流刺激引起的。人们见到鬼,说鬼的颜色是红的,鬼是由太阳妖气构成的,自然也就像太阳之气的本色。鬼是一种剧毒,触到人人会立即死,所以杜伯射箭,周宣王马上就死了。鬼所携带的东西,属于阳火一类,所以杜伯的弓矢,其颜色都是红的。南方把蜮这种毒虫称为短弧。杜伯的妖象,拿着弓箭射。因为阳气被围住而激发,激发而喷射,所以它击中人就像用弓箭射中的一样。火被围住而气发热,含火而气热的动物其血非常毒,所以吃了刚刚奔驰过的马的肝,就会把人毒死,这是由于气困发热的缘故。盛夏顶着烈日走路,人会中暑而死,这是热极了而产生的毒。人走得很快会出汗,对着火炉烤会出汗,对着太阳晒会出汗,得热病的人也会出汗,四种不同的情况都会出汗,阳气受困炎热是相同的,是火和太阳引起的变化。
【原文】
66·5天下万物,含太阳气而生者,皆有毒螫。毒螫渥者,在虫则为蝮蛇、蜂、虿;在草则为巴豆、冶葛;在鱼则为鲑与■、■,故人食鲑肝而死,为■、■螫有毒。鱼与鸟同类,故鸟蜚鱼亦蜚,鸟卵鱼亦卵,蝮蛇、蜂、虿皆卵,同性类也。其在人也为小人,故小人之口,为祸天下。小人皆怀毒气,阳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则效。谚曰:“众口烁金。”口者,火也。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与火直,故云烁金。道口舌之烁,不言“拔木焰火”,必云“烁金”,金制于火,火、口同类也。
【注释】
鲑(guī规):河豚。一种有毒的鱼。《本草拾遗》:“■鱼肝及子有大毒,以物触之,即嗔,腹如气球。腹白,背有赤道,如印鱼,目得合,与诸鱼不同。”■即鲑之俗字。■:读音不详,一种毒鱼。■(shū叔):同“■”。古人认为它是一种毒鱼。
鱼与鸟同类:《大戴礼记·易本命》:“鸟鱼皆生于阴而属于阳,故鸟鱼皆卵。鱼游于水,鸟飞于云。”
誓:据递修本当作“禁”。祝禁:咒禁,指一种能镇邪除疾的法术。
烁(shuò朔):通“铄”。熔化金属。众口烁金:众口所毁,足以熔化金属。比喻众口一辞,可以混淆是非。《风俗通义》:“众口铄金,俗说有美金于此,众人咸共诋讹,言其不纯。卖金者欲其售,取锻以见真,此为众口铄金。”
口者,火也: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口属火。
参见65·13注。
参见65·13注。
直:通“值”。碰上,相当。
【译文】
天下万物,凡是含有极盛的阳气而产生的,全都有毒汁。毒汁多的,在动物方面是蝮蛇、蜂、虿;在草木方面是巴豆、冶葛;在鱼类方面是鲑和■、■,所以人吃了鲑肝会被毒死,被■、■螫了就有中毒的危险。鱼与鸟同属一类,所以鸟会飞鱼也会飞跃出水面,鸟产卵鱼也产卵,蝮蛇、蜂、虿都产卵,它们是同性同类的动物。含有极盛的阳气在人方面就表现为小人,所以小人的口,会给天下造成祸乱。小人都含有毒气,南方的小人毒气特别厉害,所以南越地方的人咒禁什么都会立刻灵验。俗话说:“众口烁金”。口属火。五行中排第二位的是火,五事中排第二位的是言。言和火位置与性质相同,所以称为“烁金”。提到口舌能熔化东西,不说它像“取木烧火”一样,而一定要说它“烁金”,是因为金受火所克,而火和口是同类的缘故。
【原文】
66·6药生非一地,太伯辞之吴。铸多非一工,世称楚棠溪。温气天下有,路畏入南海。鸩鸟生于南,人饮鸩死。辰为龙,巳为蛇,辰、巳之位在东南。龙有毒,蛇有螫,故蝮有利牙,龙有逆鳞。木生火,火为毒,故苍龙之兽含火星。冶葛、巴豆皆有毒螫,故冶在东南,巴在西南(11)。土地有燥湿,故毒物有多少,生出有处地,故毒有烈不烈。蝮蛇与鱼比,故生于草泽。蜂、虿与鸟同,故产于屋、树。江北地燥,故多蜂、虿;江南地湿,故多蝮蛇。生高燥比阳,阳物悬重,故蜂、虿以尾刺。生下湿比阴,阴物柔伸,故蝮蛇以口齰(12)。毒或藏于首尾,故螫齰有毒;或藏于体肤,故食之辄懑;或附于唇吻,故舌鼓为祸。
【注释】
太伯:参见12·1注。辞:“辞”为“采”之声误。太伯采之吴:参见58·12注。棠溪:亦作棠谿。参见8·4注(14)。
南海:泛指南方沿海一带地方。
鸩(hèn振):指鸩酒。用鸩鸟的羽毛泡的酒,饮之可毒死人。《汉书·高五王传》:“鸩鸟黑身赤目,食蝮蛇、野葛,以其羽画酒中,饮之立死。”
辰为龙,巳为蛇:参见14·5注“虎”条。
辰、巳之位:阴阳五行家把十二地支与四方相配属,正东为卯,正南为午,辰、巳在二者之间,位于东南。
逆鳞:传说龙的脖子下有一尺多长倒长着的鳞,如果有人碰着,就会被杀死。《韩非子·说难》:“龙喉下有逆鳞径尺。”
木生火:阴阳五行家认为“五行相生”“木”是生“火”的。
苍龙之兽:据文义,“兽”乃“宿”之误。故此当为“苍龙之宿”。参见14·5注。火星:这里指苍龙七宿中第五宿“心”宿。古代天文学家又称之为“大火”。参见17·1注。苍龙之宿含火星:王充在这里是想说明由于“木生火”,所以属于木的苍龙七宿中包含大火星。冶:古地名。今福建福州市。冶字双重含义,也指冶葛。
(11)巴:古地名。在今四川东部。巴亦双重含义,也指巴豆。
(12)齰(é择):咬。
【译文】
药物不只是在一个地方生长,而太伯却要到吴地去采药。铸剑的地方很多不只一个地方善于铸造,世人却赞美楚国棠溪铸的剑。炎热之气天下到处都有,行路却害怕到南方沿海一带去。鸩鸟生在南方,人饮了鸩酒会毒死。辰属龙,巳属蛇,辰、巳的位置在东南方。龙有毒,蛇有毒,所以蝮蛇有锋利的毒牙,龙有倒长的龙鳞。木生火,火是一种毒,所以苍龙星宿中含有大火星。冶葛、巴豆都有毒汁,所以冶葛生长在东南,巴豆生长在西南。土地有干燥和潮湿的地方,所以毒物有多的和少的地方;毒物生出在不同的地方,所以毒汁有剧烈的和不剧烈的。蝮蛇与鱼类似,所以产生于草泽之中;蜂、虿与鸟类同,所以产生于屋上树上。长江以北地方干燥,所以蜂、虿很多;长江以南地方潮湿,所以蝮蛇很多。由于生在高处、干燥靠近阳气的地方,这些阳物都是悬空向下垂的,所以蜂、虿刺人用尾针。由于生在低处,潮湿靠近阴气的地方,这些阴物都是软体曲伸爬行的,所以蝮蛇用口咬人。毒汁有的藏在首尾部,所以刺咬就有毒;有的藏在体肤内,所以吃了往往胸闷;有的是附在嘴唇上,所以舌头摇动就会产生祸害。
【原文】
66·7毒螫之生,皆同一气,发动虽异,内为一类。故人梦见火,占为口舌;梦见蝮蛇,亦口舌。火为口舌之象,口舌见于蝮蛇,同类共本,所禀一气也。故火为言,言为小人,小人为妖,由口舌。口舌之征,由人感天。故五事二曰言,言之咎征,“僭恒旸若”。僭者奢丽,故蝮蛇多文。文起于阳,故若致文。旸若则言从,故时有诗妖。
【注释】
内(nà纳):通“纳”。归结。
口舌:指因言语引起纠纷。
口舌之征:由口舌构成的征兆。即下文的“诗妖”。
由人感天:王充反对“天人感应”,但认为同类可以相感。这里的意思是,“口舌之征”是由含“太阳之气”的小人与天相互感应造成的。
僭(jiàn建):超越本份。指君主骄横。旸(yáng羊):晴。这里指久晴天旱。僭恒旸若:指君王骄横常常会伴随着出现天旱。参见《尚书·洪范》。
旸若则言从:《汉书·五行志》“言之不从,时则有诗妖。”当据以补“不”字于“从”字上。
诗妖:参见65·15注。
【译文】
毒汁的产生,都是同一种阳气构成的,咬人、蜇人虽然不同,但可以归结为一类。所以人梦见火,卜问是因口舌引起纠纷;梦见蝮蛇,卜问也是口舌引起纠纷。火是口舌纠纷的征兆,口舌纠纷表现于蝮蛇,是因为它们是同一类而共一个本源,承受的是同一种太阳之气的缘故。所以火象征言语,言语象征小人,小人成为一种妖象,就是由于口舌的缘故。由口舌构成的征兆,是小人与天感应而造成的。所以五事中排在第二位的是言,言语显示凶兆,“君王骄横常常会伴随天旱”。超越本分的人讲究奢侈华丽,所以蝮蛇身上多花纹。花纹是由阳气构成的,所以就伴随着产生了花纹。天旱伴随君王的骄横出现,言语便不顺从,所以经常有“诗妖”出现。
【原文】
66·8妖气生美好,故美好之人多邪恶。叔虎之母美,叔向之母知之,不使视寝。叔向谏,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吾惧其生龙、蛇以祸汝。汝弊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之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有勇力,嬖于栾怀子。及范宣子遂怀子,杀叔虎,祸及叔向。
【注释】
叔虎:羊舌虎。春秋时晋国大夫。
叔向:叔虎的异母兄。参见22·3注。知:《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作“妒”。视寝:指妻妾服侍丈夫就寝。《左传》无“视寝”二字。杜注作“不使见叔向父”,义较明晰。
龙、蛇:喻指带来灾祸的子女。
弊(bì毕)族:势力弱小的家族。“弊”据《左传》当作“敝”。杜注:“衰坏也。”栾怀子:参见63·10注。
范宣子:参见63·10注。遂:据递修本当作“逐”。《左传》亦为“逐”。祸及叔向:指叔向被囚之事。以上事参见《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译文】
妖气会使人容貌美丽,所以美貌的人大多是邪恶的。叔虎的母亲漂亮,叔向的母亲明白“美貌之人多邪恶”,所以不让她去服侍丈夫睡觉。叔向劝谏母亲,他的母亲说:“深山大泽,是产生龙、蛇一类毒物的地方。她长得漂亮,我担心她生下如龙、蛇般的子女给你带来灾祸。你是势弱的家族,国家多有受宠的大族,不仁的人如果挑拨离间,你们弱族不是要遭难了吗?我有什么舍不得而不让她去‘视寝’的呢?”就让她去服侍丈夫睡觉,生下了叔虎,叔虎长得健美有勇力,受到栾怀子的宠爱。到了范宣子驱逐栾怀子时,宣子杀了叔虎,灾祸也涉及叔向。
【原文】
66·9夫深山大泽,龙、蛇所生也。比之叔虎之母者,美色之人怀毒螫也。生子叔虎,美有勇力,勇力所生,生于美色;祸难所发,由于勇力。火有光耀,木有容貌。龙、蛇,东方木,含火精,故美色貌丽。胆附于肝,故生勇力。火气猛,故多勇;木刚强,故多力也。生妖怪者,常由好色;为祸难者,常发勇力;为毒害者,皆在好色。
【译文】
深山大泽是产生龙、蛇的地方,用它比喻叔虎的母亲,是因为容貌美丽的人都怀有毒汁。生的儿子叔虎,健美而有勇力,勇力所产生,产生于美色;祸难所产生,由于有勇力。火有光亮,树有容貌。龙、蛇是配属于东方和木的,含有火的精气,所以色美貌丽。胆附着在肝上,所以胆产生勇力。胆火气猛烈,所以多有勇气;木属刚强,所以多有力气。产生妖怪现象的,经常是因为美色;产生祸难的,经常是来源于勇力;产生毒害的,全都在于美色。
【原文】
66·10美酒为毒,酒难多饮。蜂液为蜜,蜜难益食。勇夫强国,勇夫难近。好女说心,好女难畜。辩士快意,辩士难信。故美味腐腹,好色惑心,勇夫招祸,辩口致殃。四者,世之毒也。辩口之毒,为害尤酷。何以明之?孔子见阳虎却行,白汗交流。阳虎辩,有口舌,口舌之毒,中人病也。人中诸毒,一身死之;中于口舌,一国溃乱。《诗》曰:“谗言罔极,交乱四国。”四国犹乱,况一人乎!故君子不畏虎,独畏谗夫之口。谗夫之口,为毒大矣。
【注释】
说:通“悦”。
快意:指讲得天花乱坠,使听者感到满足、痛快。
阳虎:即阳货。参见28·58注。
引诗见《诗经·小雅·青蝇》。
【译文】
美酒也是毒,美酒不宜多饮。蜂液是蜂蜜,蜂蜜不宜多吃。勇士能强国,勇士不宜多接近。美女使人喜悦,美女不宜畜养。辩士口若悬河使人听了痛快满意,但对辩士不宜相信。所以美味会腐坏腹部,美色会迷惑心性,勇士会带来祸患,辩士之口会惹起祸殃。这四方面,都是世间上的毒。其中辩士之口的毒,为害特别厉害。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孔子见到阳虎吓得向后退走,脸色苍白大汗淋漓。因为阳虎有辩才,会引起口舌之祸。口舌的毒,击中人会使人生病。人中了各种毒,一人自身死亡;君王听信谗言,会使一国衰亡。《诗》上说:“谗言泛滥,会使天下大乱。”天下尚且会被搅乱,何况一个人呢!所以君子不害怕虎,唯独害怕谗夫的口。谗夫的口,产生的毒特别大呀!
薄葬篇第六七
【题解】
本篇的中心议题是主张薄葬反对厚葬,故篇名“薄葬”。
王充认为厚葬恶习一是来源于墨家“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的有鬼论,一是由于儒家为了维护封建礼义,“惧开不孝之源”,“示不负死以观生”而竭力提倡的厚葬主张。本文兼批儒、墨二家之议,力图从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
王充指出,墨家的有鬼论和他们的薄葬主张是自相矛盾的。墨家有鬼论的错误认识,来源于“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儒家“不明死人无知之义”的厚葬主张,将会导致“财尽民贫,国空兵弱”,最后“国破城亡,主出民散”的恶果。他明确指出,要从根本上铲除厚葬恶习,必须坚持无神论,让大家都明白“死人无知,厚葬无益”的道理,否则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文】
67·1圣贤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论不明,墨家议之非故也。墨家之议右鬼,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类以为效验。儒家不从,以为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然而赙祭备物者,示不负死以观生也。陆贾依儒家而说,故其立语,不肯明处。刘子政举薄葬之奏,务欲省用,不能极论。是以世俗内持狐疑之议,外闻杜伯之类,又见病且终者,墓中死人来与相见,故遂信是,谓死如生。
【注释】
奢泰:同奢汰,奢侈无度。
右:古时尚右,指崇尚,重视。
“神”字衍,宜删。
杜伯:参见16·14注。
赙(fù富):拿财物帮助别人办理丧事。
负:背弃。观:通“劝”。《礼记·缁衣》注:“周田观,观当为劝,劝勉”。陆贾:参见8·10注(14)。陆贾依儒家而说:意即陆贾按照儒家观点谈论葬礼问题。关于这一点,在现存陆贾的《新语》中并无记载。
刘子政:即刘向。参见13·5注。举薄葬之奏:汉成帝时刘向曾上书劝阻修建奢侈的陵墓,主张薄葬。参见《汉书·楚元王传》。
【译文】
圣贤的事业,都是以薄葬节省财物为宗旨。然而世间崇尚厚葬,有铺张浪费的恶习,是由于儒家论述不清楚,墨家的论述又不正确的缘故。墨家的观点崇尚鬼,认为人死就变为鬼而且有知觉,能变成活人的形象来害人,所以引用杜伯变鬼之类的事例来作为证明。儒家不相信这一点,认为死人没有知觉,不能变成鬼,然而在帮助别人办理丧事和举行祭祀时却备办了各种东西,这是为了不背弃死去的人借以劝勉话着的人。陆贾依照儒家的观点而论葬礼,所以他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却不愿明确地判定有没有鬼。刘子政呈递关于薄葬的奏章,宗旨是想节省财物,但没有透彻地说明道理。因此世俗之人内心持有怀疑的看法,外面又听见杜伯变鬼之类的传说,又听说将要病死的人往往有坟里的死人来和他相见的事,所以就相信了有鬼的说法,认为死人像活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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