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明会通河,直贯南北,更逆自然之地形。
邱浚大学衍义补云:“运河由江入邗沟,由邗沟乱淮而渡上清口,经徐、吕二洪,沂、沁、泗水,至济宁。济宁居运道之中,所谓天井闸者,即元史所谓会源闸也。泗、【出泗水县。】沂、【出曲阜县。】洸、【出阳宁县。】汶【源有三:二出莱芜县,一出泰山南。】诸水毕会于此,而分流于南北。北至安民山入于新河,地降九十尺,为闸十有七而达于漳、御。南至沽头,地降百十有六尺,为闸二十有一而达于河、淮。此盖居两京之间,南 北分中之处。迤南接济之水,有自武陟来之泌,有自琅琊来之沂。迤北接济之水,有自金龙口之河,有分滹沱河之水。通论诸闸,天井居其中,临清总其会,居高临下,水势泄易而涸速。凡三千七百里之漕路,此其要害也。”
筑坝堰,建堤闸,岁糜巨帑,而凿者不胜淤,筑者不胜溃。堤密于田畔,地破于坏瓜。人力已尽,水患方烈。【皆明人语。】因运河而牵连损害及于旁近之水系。【山东滨海,水势自宜东注,而元代为以济通,尽逆之向西。清季沈葆桢谓:“舍运道而言水利易,兼运道而筹水利难。民田于运道势不两立。兼旬不雨,民砍启涵洞,官必闭以养船。运河水溢,官又开闸坝以保堤。堤下民田,立成巨浸。】大其甚者,为顾全运河水量,而强抑黄水南行,与淮合流。不惟河患频仍,即淮水亦成大害。
大河自北宋时合泗入滩,淮下游为河所夺者七百七十余年。淮本无病,此七百七十年中河病而淮亦病。又按:日知录云,“宋史宦者传“梁山泺,古巨野泽,绵亘数百里,济、郓数州,赖其蒲鱼之利。”金史食货志:“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泺水退,地甚广,遣使安置屯田。”自此以后,巨野、寿张诸邑,古时潴水之地,无尺寸不耕,而忘其昔日之为川浸矣。”按:北方诸湖泽,因黄水倒灌,淤填平满者甚多。河经河南中部, 土益松,泥益多,泛滥横决,而数百里间水利尽为破坏,又不独一淮受其害也。【上游因水利失修,各支流挟带多量泥沙之黄水,骤然灌注于黄河,激起黄河下游之溃决。又因下游溃决,淤泥停淀,使下游诸湖潭渐次填平,更无蓄水之用,如是而河决之患更烈。此皆互为因果,以造成中国史上愈后愈烈之河患。】
豫、鲁、苏、皖四省,天产民力,消耗牺牲于黄、滩、运三水之泛滥防御方面者,不知凡几。
若当时一面能改行海运,【元人海运,已十达六、七,若自淮口扬帆,不经月即至天律,更无可虞。此事明人主之者,如邱浚、罗洪先、郑晓等,殊不乏人。而屡议屡格,宁岁掷无量巨金于会通无底之牝,真可惜也。】
一面纵河北去,【明人防河之北,如防盗贼,强逆其性,必挽之于东南,故河患终不能弥。】则河、淮皆可安澜。而豫、鲁、苏、皖四省,凡河、淮溃澜之区,皆复变为膏腴沃土。一面广兴京东、河北之水利,【如虞集、徐贞明所计划。】一面再能移民辽、沈,垦辟渐远,北京正在陆海之中心,何至必仰哺于江南,为此嗷嗷之态?【明马文升已谓:“交纳之费,过于所需。”至清代约计运米一石入仓,费银至十八两、二十两乃至二十四两者。而仓米出售,则一石一两。(见郑观应停漕议。)如此漏卮,而不思为之计,真可叹也。】
二、北方社会所受外族及恶政治之摧残
北方水利之逐步变坏,既如上述,而北方社会之叠受摧残,犹不止此。始见于唐中叶以后 藩镇之长期割据,再见于五代之兵争。【五代战争,北方烈于南方,而石晋所遭契丹南侵之祸为更甚。】
此两期间的政治黑暗,盖达极点。
三、见于辽、宋之对峙,边界受蹂躏,不得生聚种养。
辽史兵卫制,“辽每点兵,多在幽州北千里鸳鸯泊。皇帝亲征,至幽州,分兵三路,至宋北京,三路兵皆会。出兵不过九月,还师不过十二月。帝不亲征,则以重臣统率。进以九月,退以十二月。若春以正月,秋以九月,则不命都统,只遣骑兵六万,于界外三百里,耗荡生聚,不令种养而已。”
四、见于宋、夏之对峙,东北与西北,受同样命运。关中、河北社会元气,在外寇压迫下,不断降低。
五、见于金人之统治,一般的政浪情况之退步。【忽必烈问张德辉:“辽以释废,金以儒亡,有诸?对曰:”辽事未周知,金季乃所亲睹,宰执中虽用一、二儒臣,余皆武弁世爵,及论军国大事,又不使预闻,大抵以儒进者三十之一。】在兵争中签兵制度之骚扰。【签兵正如五胡北朝时发丁为兵。】
而尤甚者,为金之屯田兵所加于北方农村之损害。一因种姓之别,二因耕稼游牧生活习惯之异。由屯兵之杂处,北方村落受害极大。
屯田兵始金熙宗时。
熙宗天眷三年十二月,虑中原士民怀贰,始置屯田军。凡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内徙,与百姓杂处。
计口授田,自燕南至睢、陇之北,皆有之,皆筑垒村落间。其千夫长曰“猛安”,百夫长曰“谋克”。朝廷则不断括民户良田与之。
大定十七年,世宗谓省臣曰:“女真人戸自郷土三、四千里移来,若不拘刷良田给之,久必贫乏。其遣官察之。”章宗承安五年,命枢密使宗浩等于山东等路括地给军,凡得地三十余万。按:章宗明昌元年,亦有括地给军之敕令。
农民失去田产,另受薄恶之田。
大定二十一年三月诏曰:“山东所括民田,已分给女真屯田人户。愎有籍官闲地,依元数邀民。”七月又诏宰臣曰:“山东刷民田,已分给女真屯田户。复有余地,当以还民。”
泰和四年,上闻六路括地时,屯田军户多冒名增口,以请官地,及包取民田,而民有空输税赋、虚抱物力者。贞祐三年,参政高汝砺谓:“山东拨地时,腴地尽入富家,瘠者乃付贫户,无益于军,而民有损。”
而屯田兵得良田美产,却不肯自己好好耕种。
世宗大定五年,以京畿两猛安民户不自耕垦,及伐桑枣为薪鬻之,命大兴少尹完颜让巡察。大定二十一年正月,上谓宰臣曰:“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之户,往往骄纵,不视稼穑。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六月,又曰:“间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以田租人,而预借三、二年租课。或种而不芸,听其荒芜。”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户不自种,悉租与民,有一家百口,垅无一苗者,治劝农官罪。明昌元年三月,勅:“当军人授田,只令自种。”泰和四年九月定制,所拨地十里内自种,余者许便宜租赁。
他们还只是喜欢出外畋猎。
明昌三年,敕:“猛安、谋克,许于冬月率所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过十日。”
渐渐亦有习染中国文学风气的。
刘祁归潜志:“南渡后,诸女真世袭猛安、谋克,往往好文学,与士大夫游。”
要之不习农事,乃至于鬻田亩、伐桑枣。
奉和元年,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猛安、谋克户每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土地者有刑。其田多汙莱,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
中国的良好农民,则失其祖产,或沦为佃农,因此与猛安、谋克间感情日坏。
李石传谓:“山东、河南军民交恶,争田不绝。”明昌二年,尚书省奏:“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
迨蒙古兵南来,汉人乘机报复,在河北之猛安、谋克户,多见诛夷。
元遗山完颜怀德碑:“民问仇拨地之怨,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寻踪捕影,不三、二日,屠戮净尽。”又张万公碑:“宣宗贞佑间南渡,盗贼群起,向之乘势夺田者,人视之为血雠骨怨,一顾盼之顷,皆死锋镝之下,虽赤子亦不免。”【又见金史张万公传。】
其避而南迁者,不下百余万口。【革去冗滥,所存犹四十二万有奇。见陈规传。】一时又议括地分授,事虽未成,然河南民皆倍征以给。
高汝砺言:“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率三百六十万石。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征粟纔一百五十六万有奇,更乞于经费外倍征以给。”
民不胜苦,逃亡破残,遂至兵多于民,其状更不堪言。
侯挚疏:“东平以后,累经残毁,邳、海尤甚。海之民户曾不满百,而屯军五千。邳户仅及八百,军以万计。萧何、刘晏复生,亦无所施其术。”
约计金代猛安、谋克户数,比澳人约占十之一。口数【连奴婢在内。】约占七之一。
据世宗大定二十三年七月统计,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内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而大定二十七年统计天下户,凡六百七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口凡四千四百七十万五千零八十六。是猛安、谋克户数约占全数十之一、口数约占七之一也。
长期间散布在中国北方,据甚大之田,纳极轻之租。
猛安、谋克纳税与平民不同,特称“牛头税”,或“牛具税”。其制,每耒牛一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是最低限度五口之家略可得百亩,而纳税则四百余亩仅纳一石。世宗问魏子平:“古者税什一而民足,今百一而民不足,何也?”此盖指猛安、谋克户言之,实尚不到百一之税。
国家负担尽压在汉族农民身上。
汉户号为什一而税,然裒(póu)敛刻急,民不堪其苦。【见范拱传。】以亩取五升、【秋税。】三合【夏税。】计,亦一倍唐租有奇。【据前引高汝砺言,则百亩租合六石五斗,视唐在两倍以上。】至官田租大概亩征五斗。【據续文献通考。】则百亩须五十石,与西晋五胡相仿矣。
实对中国北方农事,有甚大之损害无疑。【明诸葛昇垦田十议谓:“江北荒田,民荒者十之三,军荒者十之七。”明代北方土地虽然旷莽,然弃置不耕者独以凤阳为甚,以凤阳多属军屯也。两淮本两江、两浙并称,然明代见称偏瘠,军屯之害如此,可推金世猛安、谋克之贻祸。】
金之王室贵族,亦常因牧事禁民耕种。
世宗大定十年四月,禁侵耕围场地。十一月,谓侍臣曰:“往岁清暑山西,傍路皆禾稼,殆无牧地。尝下令使民五里外乃得耕垦。今闻其民以此去之他所,甚可矜悯。其令依旧耕种。”
十九年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二十年五月,谕有司曰:“白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泺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
第六、则见之于军队之残杀。
宋宁宗嘉定六年,金贞祐元年,蒙古分兵拔金河北、河东诸州郡,凡破九十余郡。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帛、子女、牛马羊畜,皆席卷而去。屋庐焚毁,城郭丘墟。惟大名、真定、青、郓、邳、海、沃、顺、通州坚守未能破。嘉定八年,金贞祐三年,蒙古兵入燕,吏民死者甚众,室屋为乱兵所焚,火月余不灭。
河北既残,金宣宗遂迁汴。关中兵火之余,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见元史商挺传。】其后蒙古兵攻汴,十六昼夜,内外死者以百万计。又遇大疫,五十日内,诸门出柩九十余万。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蒙古兵入汴城,欲屠之,耶律楚材谏而止,时避兵居汴者尚百四十万户。蒙古之之破厦,其民至穿凿土石以避锋镝,免者百无一、二。
据当时户口数字计之,殆于十不存一。
金泰和七年极盛时,户七百六十八万有奇,口四千五百八十一万有奇。而元之得金,户八十七万有奇,口四百七十五万有奇,是十不存一也。金章宗明昌元年,金、宋口数约五与三之比。【金四千五百万有奇,宋二千七百万有奇。】而蒙古得宋,较之得于金者,户数超过十倍,口数超过四倍。【户九百三十七万有奇,口一千九百七十二万有奇。】其后乃有南十北一之差。盖由北人多避逃来南,而蒙古亦稍染汉化,其对宋之残杀,不如对金之甚也。大抵北方状态,先坏于安史之以后,大毁于宋之南渡,及蒙古之灭金而摧残益甚也。
第七、见之于元代政制之黑暗。
元代亦有军屯、民屯之制。屯田遍及全国,以今河北、河商两省为多。于屯田外又有寺田,地多上善,犹过屯田。而僧徒又往往侵夺民田,包庇逃税。又多官田,至元七年,立司农司,颁农桑之制十四条。官田之制,亦祇以扰民而已。
英宗至治三年,张珪上疏曰:“天下官田岁入,所以赡卫士、给戌卒。自至元三十一年后,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庄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官司交忿,农民窘窜。”则扰害之情,不下于金之猛安、谋克也。
第八、见之于阮末北方之残破。
元末群雄起义,大率多在南方,而残破则以北方为甚。【韩林儿僭号十二年,横居中原,蔽遮江、淮。北方饱受并获蹂躏,而明祖转得从容缔造南方之新业。】其时两淮之北,大河之南,所在萧条。燕、赵、齐、鲁之境,大河内外,长淮南北,悉为丘墟。 直至明初,尚谓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靖难兵起,淮以北又鞠为茂草。【食货志。】
中国北方社会,自安史乱后,直至明兴,五、六百年内,大体上在水深火热下过日子。
明代三百年统一,北方稍得回苏。然亦承袭元制,盛行赐田,皇室乃至勋戚之庄园,为害于北方农业进展者犹甚大。
明“皇庄”始宪宗时,【没入太监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始。】及孝宗弘治二年,谓:“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狳顷。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二十有二,共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如是则北直一省,共计庄田已占四万五、六千顷,以一户百亩计之,当有四万五、六千户为庄户也。即據万里六年户口计数,北直一省,不过四十二万余户,则当时庄园户至少当占全数十分之一以上。】其后又递有增置。【武宗即位,逾日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嘉靖初,林俊疏:“窃查皇庄及皇亲功臣各庄田,所占各府、州、县地,自正德十一年以前,已有三百八十余处,每处土地,动计数千百顷。】
世宗时,勘各项庄田,共计二十万九百十九顷二十八亩。而尤甚者,神淙诏赐福王庄田多至四万顷。【万历二十九年。】其时谏者谓:“河南已有周、赵、伊、徽、郑、崇、潞八王庄田,若再增四万顷,则庄田将占河南耕地之半数。”【其后福王得河南膏腴地一万一千余顷,再益以山东、湖广地,共两万顷。】
此项庄田,租额既重。【正德初,诏王府庄田亩征银三分,岁为常。德庄王见潾奏:“初年,兖州庄田岁亩二十升,独清河一县,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议,岁亩五升。若如新诏,臣将无以自给。”帝曰:“王何患贫?其勿许。”按:即以岁亩二十升计,百亩二十石,较之隋、唐固重七、八倍。较之西晋尚轻三倍。较之金、元,亦不到半教。所以明制尚为黑暗中之较光明者也。
骚扰尤滋。【皇庄既立,有管理之太监,有奏讨之旗校,有跟随之名色,各处动至三、四十人。勋臣庄田本有司代收,至弘治二年,于外戚钱贵乞自收,始命愿自收者听,而禁管庄者横肆。然此项禁令之为具文,可想知也。嘉靖二年刘麟疏:“皇亲、功臣,各设管庄仆、佃人等领种。希势取宠者,拨置并吞。争竞不明者,朦胧投献。而土地之在小民者日侵月削。”其情可见矣。】其对农业进展之妨碍,不言可知。【京畿水利计划不能实施,亦为勋贵庄田所阻挠。】
临亡,流寇肆虐,以及满清屡次入关钞掠,【崇祯九年入关,俘人、畜十有八万,十一年入关,俘人口四十六万有奇,白金百万余两。十五年入关,俘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口,牲畜五十五万有奇。金、银、珠、缎称是。】又如入关以后之“圈地”,【此即金、元之老格套。】其为害皆甚矩。
清顺治元年入北京,即发圈地令。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前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内监殁于寇乱者,其田尽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是年即立庄百三十有二。【大庄每所地四百二十亩至七百二十亩,半庄每所地二百四十亩至三百六十亩。】以后逐年圈地,失产者虽有视产美恶补给之论,亦仅为具文。而旗人懒于耕种,仍将圈得地络续典卖与汉人,清廷再为减价收购,其为害于河北一带之农户,亦可想象得之。
大体上可以说,北方是中国史上前方一个冲激之区,【因强寇大敌常在其外。】而南方则是中国史上的后方,为退遁之所。因此北方受祸常烈于南方。安史乱后,中国国力日见南移,则北方受外祸亦益烈。而且自唐以下,社会日趋平等,贵族门第以次消灭,其聪明优秀及在社会上稍有地位的,既不断因避难南迁,留者平铺散漫,无组织,无领导,对于恶政治兵祸天灾种种,无力抵抗,于是情况日坏。事久之后,亦淡焉忘之,若谓此等情形,自古已然。叹唐的黄金时代,因此不复在他们的心神中活跃。【一民族国家之复兴,一面常赖有新分子之参加,而同时必有需于旧分子之回苏与舆后旺。北方为中国三代、汉、唐文化、武功最彪炳辉煌的发源地。刘继庄在淸初,已力倡北方复兴之理论。将来中国新的隆盛时期之来临,北方后兴,必为其重要之一幕。】
第四十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下)
三 南方江浙一带之水利兴修
南方的发展,最显著的在长江下游江浙一带。
自三国乃至东晋、南朝时,江浙虽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是那时的财富.主要还是靠商税,米粮则赖荆襄接济,人物则多半是外来的。唐中叶以后的南方,渐渐有他自己的生命,水利农业亦开始发展。
唐陆龟蒙耒耜经始言江南田事。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江南历代水利,五代前仅唐元和五年王仲舒治苏,堤松江为路一事。苏州有瓦屋,亦自仲舒始。
所谓江浙水利非自始即尔,乃由人事上不断的精心努力所造成。
五代吴越建国,有专务治水的专官,名“都水营田使”。募卒四部,于太湖旁,号“撩浅军”,亦谓之“撩清”。凡七、八千人,常为田事,治河筑堤。一路径下吴淞江。一路自急水港下淀山湖入海。居民旱则运水种田,涝则引水出田。又开东府南湖,即鉴湖。立法甚备。当时有以治沟洫过劳叛变者。又撩兵千人,专于钱塘湖芟草浚泉。又营田卒数千人,以淞江辟土而耕。定制垦荒田不加税,故无旷土。米一石,价不过数十文。
有大规模的圩田以及河塘。
仁宗庆历时,范仲淹守平江,上奏谓:“江南旧有圩田,每一圩田方数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旱涝不及,为农美利。又浙西地卑,虽有沟河可以通海,惟时开导,则潮泥不得以堙之。虽有堤塘可以御患,惟时修固,则无摧坏。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十顷。中稔每亩得米二、三石,计七百余万石。东南每岁上供数六百万石,乃一州所出。臣询访高年,云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有营田军四部,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于时钱五十文,籴米一石。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农政不修。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者,比当时贵十倍。”
这是江南水利乃赖藉政治推动社会,充分改造天然环境供人利用之显证。
宋代南方文化日高,自有人出来不断注意和提倡。
仁宗时,有有名的至和塘之计划和修筑。
沈氏笔谈:“至和塘自昆山县达娄门,凡七十里,皆积水无陆途。久欲为长堤,泽国无处求土。嘉佑中,有人献计,就水中以蘧篨(qú chú)为墙,栽两行,相去二尺。去墙六丈又为一墙,亦如此。漉水中淤泥实蘧藤中,候干.以水车畎去两墙间水。墙间六丈,皆留半以为堤脚,掘其半为渠。取土以为堤。每三、四里则为一桥以通南北之水,不日堤成。”按;邱与权至和塘记,作于至和二年,立石于嘉佑六年。详吴郡志。
神宗时,又有有名的昆山人郏亶祥论苏州水利。
谓:“环太湖之地,有二百余里,可以为田。而地皆卑下,尤在江水之下,与江湖相连。民既不能耕植,而水面又复平阔,足以容受震泽下流。使水势散漫,而三江不能疾趋于海。其沿海之地,亦有数百里可以为田。而地皆高仰,反在江水之上,与江湖相远。民既不能取水以灌溉,而地势又多西流,不得畜聚春夏之雨泽,以浸润其地。是环湖之地常有水患,而沿海之地每有旱灾。
古人因其地势之高下,井之为田。其环湖之地,则于江之南北为纵浦以通于江。又于浦之东西,为横塘以分其势。而棋布之,有圩田之象焉。其塘浦阔者三十余丈,狭者不下二十余丈,深者二、三丈,浅者不下一丈。且苏州除太湖外,江之南北别无水源,而古人使塘深阔若此者,盖欲取土以为堤岸。高厚足以御湍悍之流,水亦因之而流耳。堤岸高者及二丈,低者不下一丈。大水之年,江湖之水,高于民田五、七尺,而堤岸高出于塘浦之外三、五尺至一丈,故水不能入于民田,则塘浦之水自高于江,而江水亦高于海,不须决泄而水自湍流。故三江常浚而水田常熟。其堈阜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得以畎引灌溉。此古人浚三江治低田之法也。
所有沿海高仰之地,近江者因江流稍高可以畎引,近海者又有早晚二潮可以灌溉,故亦于沿江之地,及江之南北,或五里、七里为一纵浦;又五里、七里为一横浦,其塘港之阔狭与低田同,而其深往往过之。且堈阜之地,高于积水之处四、五尺,七、八尺,远于积水之处四、五十里至百余里。古人为塘浦阔深若此者,盖欲畎引江海之水.周流于堈阜之地,虽大旱亦可车畎以溉,而大水之年,积水或从此而泄耳。至于地势西流之处,又设堈门、堰门、斗门以潴畜之。虽大旱,墙阜之地皆可耕。此古人治高田蓄雨泽之法也。故低田常无水患,高田常无旱灾。而数百里地常获丰熟。
古人治田高下既皆有法,方是时,田各成圩,圩各有长。每年率逐圩之人,修筑堤防,治浦港。低田之堤防常固,旱田之浦港常通。钱氏有国,有“撩清指挥”之名。年祀绵远,古法隳坏。水田之堤防,或因田户行舟及安舟之便而破其圩。或因人户请射下脚而废其堤。或因宫中开淘,而减少丈尺。或因田主只收租课,而不修堤岸。或因租户利于易田,而故淹没。或因决破古堤,张捕鱼虾,而渐致破损。或因边圩之人不肯出田与众做岸。或因一圩虽完,傍圩无力,而连延隳坏。或因贫富同圩,而出力不齐。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故堤防尽坏,而低田漫然复在江水之下。其高田之废,由民不相率治港浦。港浦既浅,地势既高,沿海者潮不应,沿江者因水田堤防坏,水得潴聚于民田之间。而江水渐低,故高田复在江水之上。至于西流之处,又因人户利于行舟之便,坏其堈门,不能蓄水,故高田一望尽为旱地。于是苏州不有旱灾,即有水患。”
他说古人冶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亶能言者总二百六十余所。
此项塘浦。既非天生,亦非地出.又非神化,全皆人力所为。亶云:“自来议者只知治水.不知治田。治田本也,治水末也。苏州水田,东南美利,而堤防不立,沟洫不通,二、三百年间,风波荡蚀,仅若平湖。议者见其如此,乃谓旧本泽国,不可使之为田,上偷下安,恬不为怪。”
三吴水利,做了宋以来中国一千余年经济文化之重要营养线。宋以前一千余年中国经济文化之营养线,则在北方。可见北方在当时。亦应有过同样类似的人力之经营。
试以周礼所记古代井田沟洫之制,与郏亶所言比看,再实际看近代江浙水脉与研考见于水经注之中国古代北方河流,自可想象其梗概。
当时三吴农事,不仅努力于水利之兴修,又注意到种子之选择。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以江、淮、两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之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其稻比中国穗长而无芒,粒差小。其种早,正与江南梅雨相当,可以及时毕树艺之功。其熟早,与深秋霜燥相违,可弗费水而避亢旱之苦。其种地不必腴而获不赀,可以多种,而无瘠芜之地。真宗此事,想必有献议者,其人必南人也。
南方水田之美,既渐渐受人注意,同时南人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渐渐增高;于是政府在江南特置提举官董其事,而南人之有大力者,亦在此盛事殖产。开置大批水田。
文献通考:“圩田、湖田,多起于政和以来。其在浙间者隶应奉局,其在江东者,蔡京、秦桧相继得之。”
规模较大的水利农业,仍又随时经营。
古代及汉、唐北方农田水利所以有成绩,亦因封建贵族及世家门第有大力,可以兴众建业。及贵族门第破毁,农民以百亩为志,无从结合成事。专赖政府代谋,其事较难。且宋以后政府中人亦南人多,北人少,熟悉南方利病者较多于北方,则北方大兴革,更少一层希望。
然北宋东南漕米,江西居三之一;江、浙一带,仍未占江南农事之最高点。
宋室南迁,江南更急激开发。
宋史食货志谓:“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又宋自南渡以来,六师百万之命,悉寄东南,水利大兴,江东、西、明、越圩田、围田、阪塘、堰闸之制毕设。
那时大批北方难民,都参加了开发南方的工作。
绍兴五年,屯田郎中樊宾言:“荆湖、江南与两浙膏腴之田,弥亘数十里,无人可耕。中原士民扶携南渡几千万人,若使流寓失业之人,尽田荒闲不耕之田,则地无遗利,人无遗力,可资中兴。”
水利计划,继续有人提出注意。
绍兴二十八年七月,大理寺丞周环论太湖地低,杭、秀、苏、湖四州民田,多为水浸,请复导诸浦,分注诸江。转运副使赵子潚、知平江府蒋灿言:“太湖数州巨浸,而独泄以松江一川,宜其有所不可。昔人于常熟北开二十四浦,疏而导之扬子江。又于昆山东开一十二浦,分而纳之海。三十六浦后为潮汐沙积,而开江之卒亦废,于是民田有淹没之虞。”天圣间,漕臣张纶尝于常熟、昆山各开众浦。景祐间,范仲淹亦亲至海浦浚开五河。政和间,提举官赵霖又开三十余浦。此见于已行者也。乃诏监察御史任古覆视。古至平江,又言:“常熟五浦通江,委是快便,平江四县旧有开江兵三千人,今乞止于常熟、昆山两县,各招填百人”云云。【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八〇、中兴小记三八。】
其时至于数百年不见水灾。
元任仁发水利集谓:“钱氏有国一百有余年,止天福年间一次水灾。宋南渡一百五十余年,止景定间一、二次水灾。盖由当时尽心经理,其间水利当兴,水害当除。合役居民,不以繁难;合用钱粮,不吝浩大。又使名卿重臣,专董其事。又复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田连阡陌,位位相承,悉为膏腴之产。遂使二、三百年之间,水患罕见。今以为浙西地土水利,舆诸处同一例。任地之高下,任天之水旱,所以一、二年间,水患频仍。”任氏此论,谓诸处亦与浙西同例。苟能同样如五代、南宋时对浙西之经营,则亦同样可以有利民润生之效也。
遂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谚。惟兼并之事,亦因之而起。
理宗淳祐六年,谢方叔言:“国家驻跸钱塘,百有二十余年。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至百万石者。小民百亩之田,频年差充保役。官吏诛求百端。不得已则献其产于巨室,以规免役。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家田日增,而保役不及。以此兼并浸盛。”又曰:“今日国用边饷,皆仰和籴。然权势多田之家,和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今按:汉、唐兼并,仅多收私租,少纳官税而止。当北宋时,有“赋租所不及者十居其七”之说。下逮南宋,其势有增无已。兼并者田连阡陌,亡虑数千万计,皆巧立名色,尽蠲二税.故叶水心谓:“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已极也。”
由此遂有公田制之产生。
宋史:朱勔败,籍其家田至三十万亩。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开禧三年,诛韩侂冑,又没入其田。【置安边所,共收米七十二万一千七百斛,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缗。】此皆官田也。景定四年,丞相贾似道欲行富国强兵之术,于是殿院陈尧道等合奏:“限田之法,自古有之。买官户逾限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公田,可得一千万亩,则每岁六、七百万斛之入,其于军饷,沛然有余。”【如是则百亩六、七十斛,亦与西晋五胡同。】
一时流弊,不可胜言。
当时先以品官逾限田外回买立说,犹有抑强疾富之意。既而转为派买,除二百亩以下,余悉各买三分之一。后虽百亩之家不免。浙西之田.石租有值千缗者。公田立价,以租一石偿十八界会子四十。买数少者,全以楮券。稍多,银券各半。又多,则副以度牒。至多,则加将仕、登仕等告身,几于白没。
官田租额之重,为元、明所承袭。
元代多以官田分赐臣下。
元史所记赐田,大臣如拜珠、雅克特穆尔等,诸王如鲁王多阿克巴拉、剡王齐齐克图等,公主如鲁国大长公主,寺院如集庆、万寿二寺,无不以平江田。
蒙古、色目群趋江南,视为乐土。【心史大义略叙“鞑人视江南如在天上,宜乎谋居江南之人,贸贸然来江南。”】
回回人家江南者尤多。
北人就食来江南者,亦踵相接。
至元二十年崔彧上疏:“内地百姓移江南已十五万户。”至元二十三年,以汉民就食江南者多,又从官南方者,秩满多不还,遣使尽徙北还。至元二十六年,朝廷以中原民转徙江南,令有司遣还。嗣不果。
其时江南人之技巧,乃至大为北人所爱重。
至元三十年,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略卖平民。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妇人尤甚。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逃遁,或以药哑其口,以火烙其足。
而江南兼并之风,仍是有加无已.有奴使多至万家者。
武宗至大二年,平章约苏上言:“江南治乎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余皆无与。富室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辙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乞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韶如其言行之。
有田租二、三十万石者。
元典章;“田多富户,每一年有三、二十万租了的,占着三、二千户佃户,不纳系官差发。他每佃户身上要租了重的+纳的官粮轻。”
那时的江南。形成少数大地主、【蒙古、色目与汉、南人皆有。】与多数佃户的局面,而财赋则占天下之什七。【见苏天爵传。】明代籍没土豪田租,一依租额起粮。
此亦自南宋已然。如宋籍没韩陀冑及其它权幸之田,皆仍私租旧额。贾似道回买官田,亦依私租额也。
天下的租赋,,江南居其十九。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府,又居两浙十九。【邱睿大学衍义补。】而苏州尤甚。
苏州之田,约居天下八十八分之一弱,而赋约居天下十分之一弱。
苏州一府皆官田,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
张士诚据吴,其所署干章、太尉等官,皆出负贩小人,无不志在良田美宅。一时买献之产,徧于平江。明初遂按其租簿没入之。
民田以五升起科,而官田一石。诏减什三,犹为七斗。
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万石,而官田租乃至二百六十二万石,民不能堪。粮重处每里有逃去一半上下者。嘉靖以后,官田、民田,通为一则。长洲亩科三斗七升,太仓亩科二斗九升,小民遂代官佃纳无涯之租赋。英宗时,松江积荒田四千七百余顷,皆因重额,久废不耕,而税加于见户。
以苏州田赋与唐代租庸调制相较,其差至四、五十倍。
吴中亩甚窄,凡沟渠、道路,皆并其税于田中。亩收多不能至三石,少不过一石余。私租者重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以一亩租一石计之,唐租一百亩仅二石,是相差五十倍也。【又按;集姑苏岁纳苗米三四十万斛,较之明代额差十倍矣。范仲淹即南宋以东南支军国之费,其正赋亦只有明末五之一。】
稍次于苏州者则为松江。
宋代征于苏州者,夏税科钱。秋粮科米,约其税额,共计不过三十余万。松江科亦同于苏州,共计岁输不过二十余万。其后因行公田,赋法杂乱。元初仍宋旧,延佑中增定赋额,苏州征至八十余万,松江征至七十余万。
元末张士诚取民无艺,苏州增至一百万,松江亦于旧额有加。洪武初,怒苏民附张,取豪族所收佃户租入私簿付有司,令如数定田税,遂一时骤加,有一亩征粮七斗以上者。自此苏州多至三百万石,松江多至一百四十余万石。民困弗堪,连岁逋负。
洪武十三年命稍减其额,自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之二,自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征三斗五升,自三斗四升以下如旧。建文二年下诏:“苏、松照各处起科,亩不得过一斗。”如此则百亩十石较唐尚四倍。
永乐夺位,尽革建文之政,苏、松复罹重赋之厄。宣德、正统间,特遣侍郎周忱巡抚其地,苏州得减秋粮七十余万石,松江得减秋粮三十余万石。然十轻二、三,较他处相去犹若天渊。主计者但曰“东南财赋之乡,减之则国用不足”。自万历迄明末,惟有不时额外浮增,无复宽省。然民之实完于官者,亦岁不过十之五、六。苏、松有司,终明世完及七分者即为上考。【又按;明洪武二十六年制,凡户部官吏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
此种赋税不均,直到清代因仍不革。
清代赋税,一依明万历原额,定限考成,并责十分全完。就康熙初年言,直隶钱粮每年共九十二万余两,福建、湖广共一百二十余万两。广西仅六万余两,而苏州一府,每年共银一百一十八万余两,尚有米、麦、豆一百五万余石。松江一府,钱粮每年共银六十三万余两,米四十三万余石。常州、镇江两府,每年银、米亦不下数十万。一府钱粮之数,可比于一省。苏州一府不过一州七县,松、常、镇三府属县亦寥寥无几,每县钱粮多者数十万,少者不下十数万。【同治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藩、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苏、松太浮赋,上朔则比元多三倍,比宋多七倍。旁证则比昆连之常州多三倍,比同省之镇江等府多四、五倍。比他省多一、二十倍不等。其弊由于沿袭前代官田租额而赋额遂不平也。”】
唐中叶以前北方的财富,到明代已全转移到南方来。但是明代南方民众的生活,却较之唐中叶以前的北方民众苦得多。
周忱论苏、松民户七弊:“一、大户包荫,二、豪匠冒合,三、船居浮荡,四、军囚牵引,五、屯营隐占,六、邻境藏匿,七、僧道招诱。”太仓一城,洪武二十四年黄册原额六十七里八千九百八十六户;至宣德七年造册,止有一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户。覆实又止有见户七百三十八,余皆逃绝虚报之数。可见江南民生之不聊。
这是明代国运不如唐代一绝好说明。
但是政府的重赋,与富豪之兼并,虽使江南一带之小民水深火热,而巨家富室依然发荣滋长。【张居正谓:“江南豪家田至七万顷,粮至二万。古者,大国公田二万亩,今且百倍于古大国之数。”顾亭林云:“人奴之多,吴中为甚。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讳其奴名,谓之家人。”】
亦正因为江南为财富所集中,所以人物日盛,仕宦日达,而他们对于社会兴革事宜,到底还有几分心力顾到,农田水利人事方面,不时有所进修,得久维不坏。
明代有专管苏、松等七府水利官。初设主事或郎中,【正德九年。】嗣遣都御史。【十二年。】又遣工部尚书。【十六年。】又令巡盐御史、【嘉靖四十五年。】巡江御史【万历三年。】督管。永乐二年、弘治七年、【发民夫二十万。】正德十六年、【发军、民夫十余万。】嘉靖六年、二十四年、隆庆三年、五年、万历三年,屡兴大工。
至于北方,渐渐从国家的重任下逃离,而民智民力,亦逐渐惰窳萎缩,终至于担负不起国家重任来,而社会事业,亦遂败坏于日常堕退之中。
首论北方水利者,为元代之虞集。【漠张湛、北齐裴延儁,至宋何承矩,皆于河北兴水利。元则有托克托、郭守敬及虞集。】言之尤精白者,为明代之徐贞明。【有西北水利议,亦名潞水客谈。】其它如邱浚等亦皆言之。【明人尚有袁黄、汪应蛟、左光斗、及清有李光地、陆陇其、朱轼、胡贲璩、柴潮生、蓝鼎元诸人。最后有左宗棠。】然所言多限于河北京东一带,正因北京为仕宦人物所萃集,故犹有议论及之。若其它北方水利,则少有注意者。直至清代,治河官凡三:曰北河,【专治京畿诸河。】曰河东,【分界以治黄。】曰河南,【治淮,治仪真、瓜州一带长江。】而运河则三河分治之。盖除治黄通运以外,几不知再有所谓水利矣。
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宋元明三代之学术】
一、贵族门第渐次消灭后之社会情形
唐中叶以后,中国一个绝大的变迁,便是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另一个变迁,则是社会上贵族门第之逐渐衰落。依照先秦以来传统的政治理论,社会上本不该有贵族门第之存在。而自东汉下的读书人,却因种种因缘造成了他们的门阀。大盛于东晋南北朝,至隋唐统一,科举制兴,始渐衰。
门第衰落后,社会上的新形象,举其要者约有如下几点:
一、是学术文化传播更广泛。以前大体上保持于几个大门第大家庭的,现在渐渐为社会所公有。
二、是政治权解放更普遍。以前参预政治活动的,大体上为几个门第氏族所传袭,现在渐渐转换得更快,超迁得更速。真真的白衣公卿,成为常事。
三、是社会阶级更消融。以前士庶之分,由于家世,现在渐成为个人的事情。农家子弟,可以一跃而为士大夫。士大夫的子弟,亦可失其先业而降为庶民。这一个变动,渐渐地更活泼、更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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