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钟者也。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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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六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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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 ,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譔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今‘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廑”,训为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韵(文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失之矣。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轸)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为息允切,“○”为居隐切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标准,上声第二部)。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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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七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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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
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案敦煌本与晋纪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前二“久”字稍别。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文,盖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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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八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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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
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遂州、御注、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此。传、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脉 ,如筋脉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其说可与老子相参证。淮南子曰:“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蚑蛲而不求报,富赡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不费。”薛君采谓淮南之说实推广“善利万物”之义,信矣。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居。”案河、王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也。系辞上传曰:“乾坤或几乎息矣。”礼乐记曰:“知乐则几于礼矣。”
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曰:“几于不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之矣。”注:“几,近也。”道者无形,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之脚注。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
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静之可使如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玄“闲中心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莫测,所谓“良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
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
纪昀曰:永乐大典作“政”,古通用。
毕沅曰:永乐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政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治,值也,物皆值其所也。”
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一均反,信,平声)。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能、时、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读若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信’与‘渊’‘信’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
右景龙碑本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王弼题“八章”,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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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九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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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盈”也。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而盈之”,于义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严君平作“殖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盖涉下文“金玉满室,莫之能守”,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而梲”;“长保”,邢州本作“长宝”。
谦之案:“揣而锐之”,傅本作“○而梲之”,高翿作“○而锐之”。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也。”案“量”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揣”字古文欤?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璞注:“揣度试之。”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集韵:“‘揣’,冶击也。”皆是。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字当读为“捶”(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梲”作“锐”)。淮南子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说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于文无异,而训为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梲”字当从河上本作“锐”。说文:“梲,木杖也。”梲既为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梲”,然言梲字“音菟夺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梲”字两见,一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文“梲”字明系“挩”字之误。……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挩”不同,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应训作“锐”,并同。谦之案:易说是也。马叙伦曰:“彭耜引释文正作‘挩’,盖王本作‘挩’而读为‘锐’。”蒋锡昌曰:“刘惟永考异:‘严遵、杨孚、王弼并同古本。’又引王本经文‘揣而锐之’,则刘见王本作‘锐’,易氏谓王本作‘锐’是也。”
武内义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锐”。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则王氏以“梲”字为“锐”之假借,河上从正字作“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室,实也。”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而憍”。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别构。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遗其咎”,治要作“还自遗咎”,室町本作“还自遗其咎”。玉篇:“‘咎’,说文云:‘灾也,从人从各,各有相违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说文:‘却也,从月从■,从■。’俗作退。”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协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首声,古音在幽部。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本汉以“骄”字协已、保、守、咎、道为韵。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章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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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十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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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伦诸本,均无‘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抱一能无离’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云:“唐玄宗诏:‘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因成注解云。’”孙诒让札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而读‘载营魄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升也。’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隶属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哉’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而审文校义,亦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存,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核。今用诏文推校石本,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褱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毕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抱’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菢”字,注“鸟伏卵”,疑为“抱”字正字,义较“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之“营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楚辞远游“载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是为汉人故训。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字,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不同,故礼运有“体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营训为阴,不训为灵。“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抱如鸡抱卵,一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魄与魂合,抱神以静,故曰:“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无疵’‘无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与此文例正同。”
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
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
严可均曰:“爱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谦之案:离、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儿,亦歌、支通韵。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顾炎武唐韵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字与“知”为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邓廷桢曰:此章用韵颇为出入。“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皆此声,隶脂部。诗新台以“泚”韵“瀰”,车攻以“柴”韵“佽”,“泚”“柴”皆此声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箎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能为第十”,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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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十一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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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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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十二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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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 ,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 ,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 ,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闇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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