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②索隐左传曰“伏甲”,谓甲士也。下文云“出其伏甲以攻王”。
注③集解徐广曰:“窟,一作‘空’。”
注④集解音披。索隐音披,兵器也。刘逵吴都赋注“铍,两刃小刀”。
注⑤索隐上音阳,下如字。左传曰“光伪足疾”,此云“详”,详□伪也。或读此“为”字音伪,非也。岂详伪重言耶?
注⑥集解徐广曰:“炙,一作‘炮’。”正义炙,者夜反。
注⑦索隐刺音七赐反。
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①
注①集解徐广曰:“阖闾元年至三晋灭智伯六十二年。豫让一作‘襄’。”
豫让者,晋人也,①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②去而事智伯,③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④漆其头以为饮器。⑤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
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醳去之。⑥
注①索隐案:此传所说,皆约战国策文。
注②索隐案:左传范氏谓昭子吉射也。自士会食邑于范,后因以邑为氏。中行氏,中行文子荀寅也。自荀林父将中行后,因以官为氏。
注③索隐案:智伯,襄子荀瑶也。襄子,林父弟荀首之后。范、中行、智伯事已具赵系家。
注④索隐谓初则醉以酒,后又率韩、魏水灌晋阳,城不没者三板,故怨深也。
注⑤索隐案:大宛传曰“匈奴破月氐王,以其头为饮器”。裴氏注彼引韦昭云“饮器,椑榼也”。晋灼曰“饮器,虎子也”。皆非。椑榼所以盛酒耳,非用饮者。晋氏以为亵器者,以韩子、吕氏春秋并云襄子漆智伯头为溲杅,故云。正义刘云:“酒器也,每宾会设之,示恨深也。”按:诸先儒说恐非。
注⑥索隐卒,足律反。醳音释,字亦作“释”。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①吞炭为哑,②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③顾不易邪?④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⑤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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