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年魏⽂崩時,亦⽌四⼗七。總之,與年垂⽿順之語不合。此蓋臧榮緒
誤依虞預,⽽唐史⾂因之,未及考之王隱書也。
15 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
嘗臧否人物。魏書⽈:「⽂王諱昭,字⼦上,宣帝第⼆⼦也。」魏⽒
春秋⽈:「阮籍字嗣宗,陳留尉⽒⼈,阮瑀⼦也。宏達不羈,不拘禮俗。
兗州刺史王昶請與相⾒,終⽇不得與⾔。昶愧歎之,⾃以不能測也。⼝不
論事,⾃然⾼邁。」李康家誡⽈:(1)「昔嘗侍坐於先帝,時有三⾧史俱⾒,
臨辭出,上⽈:『爲官⾧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
並受詔。上顧謂吾等⽈:『必不得已⽽去,於斯三者何先?』或對⽈『清
固爲本』。復問吾,吾對⽈:『清慎之道,相須⽽成,必不得已,慎乃爲
⼤。』上⽈:『辦⾔得之矣,可舉近世能慎者誰乎?』吾乃舉故太尉荀景
倩、尚書董仲達、僕射王公仲。上⽈:『此諸⼈者,溫恭朝⼣,執事有恪,
亦各其慎也。然天下之⾄慎者,其唯阮嗣宗乎!每與之⾔,⾔及⽞遠,⽽
未嘗評論時事,臧否⼈物,可謂⾄慎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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