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詳云:「案晉書祖納傳作平北將軍王敦聞之,遺其⼆婢。敦乃乂字
之訛。王敦未嘗爲平北將軍。乂督幽州,納范陽⼈,爲其部民,故得餉云。」
27 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永嘉
流⼈名⽈:「鎮字康時,陳留尉⽒⼈也。祖⽗和,故安令。⽗震,司空⾧
史。」中興書⽈:「鎮清約寡欲,所在有異績。」王丞相往看之。丞
相別傳⽈:「王導字茂弘,琅邪⼈。祖覽,以德⾏稱。⽗裁,侍御史。導
少知名,家世貧約,恬暢樂道,未嘗以⾵塵經懷也。」時夏月,暴雨
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復坐處。王曰:「胡威
之清,何以過此!」即啟用爲吳興郡。晉陽秋⽈:「胡威字伯
虎,淮南⼈。⽗質以忠清顯。質爲荊州,威⾃京師往省之。及告歸,質賜
威絹⼀匹。威跪⽈:『⼤⼈清⾼,於何得此?』質⽈:『是吾奉祿之餘,
故以爲汝糧⽿。』威受⽽去。每⾄客舍,⾃放驢取樵爨炊。⾷畢,復隨旅
進道。質帳下都督陰齎糧要之,因與爲伴。每事相助經營之,⼜進少飯,
威疑之,(1)密誘問之,乃知都督也。謝⽽遣之。(2)後以⽩質,質杖都督⼀百,
除其吏名。⽗⼦清慎如此。及威爲徐州,世祖賜⾒,與論邊事及平⽣。帝
歎其⽗清,因謂威⽈:『卿清孰與⽗?』對⽈:『⾂清不如也。』帝⽈:
『何以爲勝汝邪?』對⽈:『⾂⽗清畏⼈知,⾂清畏⼈不知,是以不如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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