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1) 嘉錫案:魏志胡質傳注引作「⾏數百⾥,威疑之」。
(2) 嘉錫案:魏志注作「因取向所賜絹答謝⽽遣之」。
(3) 嘉錫案:魏志胡質傳⽈:「質字⽂德,楚國壽春⼈也。」注引晉陽秋
敘威事較此注爲詳,疑今本爲宋⼈所刪除。羣書治要引晉書⽈:「荊州帳
下都督聞威將去,請假還家。持資糧,於路要威,因與爲伴。每事佐助,
⼜進飲⾷。威疑⽽誘問之。既知,乃取所賜絹與都督,謝⽽遣之。後因他
❖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