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府诗和《乐府诗集》
(一)乐府诗的兴起、范围和特点
1.乐府诗的兴起
乐府诗,人们又常简称为乐府,但最初却是两个既有关联又不相同的概念。乐府是朝廷的音乐官署;乐府诗,汉代本名“歌诗”,指由乐府采集并演唱的歌辞。但由于两者的关系密切,故“后人乃以乐府所采之诗名之曰乐府”(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八)。从刘勰《文心雕龙》已专辟“乐府”一章来评述乐府歌诗看,足见齐梁间“乐府”这一称呼已十分普遍了。
由朝廷设立专门的音乐机关管理乐曲,这在汉代以前已经开始。周代的大司乐、秦代的太乐令、太乐丞等都是专职的司乐官员,负责管理朝廷郊庙朝宴的乐章。西周春秋时代的《诗经》三○五篇,就是经官方之手整理的古代乐歌。我国古代诗乐不分,乐须配诗,诗当合乐,即所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尚书·舜典》)。因此,如果仅从合乐可歌的角度看,乐府诗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很远;但这些古代乐歌,在音乐系统上属于先秦雅乐,同汉代新兴音乐有别,相应管理它们的官署性质也不同于乐府,所以它们还不是文学史上的乐府诗。
乐府诗是随着汉武帝时代乐府署的建立而兴起的。作为音乐机构,“乐府”一名的出现还要早一些。1977年在陕西秦皇陵附近出土的秦代编钟即镌有秦篆“乐府”两字,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中也有秦官少府下属有乐府的记载,但可惜没有留下有关秦乐府的任何具体史料,因而无法推究它的实际情况。汉初有无乐府,一向为学者所聚讼;但即使有,规模也很小,其职责仅是演奏一些汉代贵族制撰的乐歌,“习常肄旧”(《史记·乐书》),形同虚设,与民间俗曲还没有联系。而至汉武帝时代,乐府署的性质则起了很大的变化。关于这点,班固《汉书》中有两条很重要的记载。《汉书·礼乐志》说:
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十数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又《汉书·艺文志》说: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风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从《汉书》的记载看,汉武帝是在“定郊祀之礼”的背景下重新建立或扩充乐府的,它的具体职掌是:管理秦汉以来日益流行的新兴俗乐;为贵族、文人的诗歌配乐演唱,派专人从全国各地广泛搜集民歌俗曲;大量培养能演奏、演唱各地俗曲的人才。在这些职责中,最有意义的是广泛搜集民歌。当时,乐府采诗的范围很广,《汉书·艺文志》所说的赵(山西)、代(河北)、秦(陕西)、楚(湖北、湖南),还只是举其要,从《艺文志》所载具体篇目看,实际上当时采诗地区几乎遍及黄河、长江流域。由于各地民歌被大量采入乐府,于是以民歌为中心的乐府诗在文学史上便崭露头角,显示出夺目的光彩。
应该说乐府的建立和乐府诗的兴起,都不是偶然的,与当时音乐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顺应了音乐变化的趋势。西汉是古代音乐的一个激变时期。盛极一时的先秦雅乐早已走了下坡路,至汉代更加衰落不振,连世代供职于太乐署的专门乐家,也“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书·礼乐志》),失去了当年吸引人们的艺术魅力。与此相反,新兴的俗乐俚曲,尤其是以丝竹为乐器,凄清哀怨、新鲜活泼的清商乐却犹如春云乍展,方兴未艾。同时,由于西汉王朝打通了与西域的交通,异域音乐也陆续输入,同内地音乐相互影响,相得益彰。这些新兴乐曲,声调与先秦雅乐有异,所用乐器也大不相同,曲调繁复曲折,新奇悦耳,本来主要流行于民间,汉武帝时乐府重建后迅速进入宫廷,很快形成“内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汉书·礼乐志》的局面。配合这些俗乐的歌辞,正是凭借了音乐的强大声势而得到广泛的流传和发展。所以,说乐府诗是古代音乐繁荣变化的产物,是并不过分的。
汉武帝“立乐府而采风谣”,固然是有出于追求享乐的原因;他“观风俗,知薄厚”的目的,也是为了掌握民隐、巩固统治。但此举却在客观上适应了俗乐发达的现状,使分散的民歌得以集中保存,为乐府诗的繁荣提供了条件。后世的历代王朝在其影响下,也大都设置类似的音乐官署,使乐府诗得以持续不断的发展。
2.乐府诗的界说
乐府诗本是指经乐府官署采摭并合乐演唱的歌辞,但后代文人的乐府诗创作又往往脱离音乐而独立存在,加上文人创作既有模仿古代乐府旧题,又有自创乐府新题者,因此,要对乐府诗下一个简洁确切的定义似乎也并不容易。同时,对于乐府诗的界说,历代学者也有一些不同的提法。
有的学者将乐府诗的范围定得过分宽泛。这方面比较突出的是明代胡应麟。他从合乐可歌的角度出发,简单地将先秦乐歌和乐府诗加以比较,从而提出“诗即乐府,乐府即诗”;在论及乐府的发展时,又提出“乐府之体,古今凡三变:汉魏古词,一变也;唐人绝句,一变也;宋元词曲,一变也”(《诗薮·内编》卷一)。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广泛意义上的乐歌和乐府诗的界限。乐府诗只是古代乐歌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同《诗经》及其他先秦乐歌的区别已如前述。至于宋、元词曲,虽说也按谱歌唱,人们也有径称之为乐府的,如宋代贺铸词名《东山乐府》、苏轼词名《东坡乐府》,元代马致远曲名《东篱乐府》、张可久曲名《小山乐府》;张炎撰词学专著也名《乐府指迷》,但这只是名称的借用,与汉魏以来的乐府诗体制实殊,不应该把它们混为一谈。
也有些学者则将乐府诗的范围划得十分狭窄。乐府诗从魏晋起,部分作品开始脱离音乐而书面化,演变为案头吟赏的诗体;人们常常采用乐府旧题进行创作,但并不一定配乐歌唱,甚至更有自创新题而不被管弦的。近代部分学者拘泥于“合乐可歌”,不承认那些不入乐的作品为乐府诗。如梁启超就认为:“所谓新乐府辞者,乃唐以后诗家自创新题号称乐府者,实则未尝入乐。……严格谓之,皆不能谓为乐府”(罗根泽《何谓乐府及乐府的起源》引)。陆侃如先生也持同样的主张。其实,这是一种纯粹站在音乐的立场上的看法。倘依此标准,不仅新乐府,魏晋以后的古题乐府,不入乐的也是大量的,那岂不也不能算是乐府诗了?在古代歌诗声谱早已完全泯灭的情况下,我们阅读或研究乐府诗,都应从文学研究的广阔视野着眼,自不必画地为牢,把乐府诗的范围弄得如此狭小。
文学史上的乐府诗,首先应是指汉代兴起的那种入乐可歌的歌诗,其次也应包括后世文人模拟乐府旧题或自创乐府新题的作品。冯班《钝吟杂录》论乐府范围说:“总而言之,制诗以协于乐,一也;采诗入乐,二也;古有此曲,倚其声为诗,三也;自制新曲,四也;拟古,五也;咏古题,六也;并杜陵(按:指杜甫)之新题乐府,七也。古乐府无出此七者矣。”然冯氏所列,略嫌琐屑,这里我们将它归纳成两大类四小类,并列表以清眉目:
乐府诗乐府采摭演唱的歌曲贵族文人歌辞
民间歌辞
文人用乐府诗体进行的创作旧题乐府诗
新题乐府诗
3.乐府诗的特点
乐府诗有没有自己的特点?这在古代诗论家中有不同的看法。如冯班《钝吟杂录》就说:
伶工所奏者,乐也;诗人所造者,诗也。诗乃乐之词耳,本无定体,今人又不解,往往求诗与乐府之别。
但作为一种诗体,乐府诗确实具有其他诗体所不具备的特点。下面我们试从四个方面作些说明。
(1)诗题乐府诗题同一般诗歌题目有不同,它原先不仅是歌辞的题目,还兼指歌辞的声谱,是一首有声有辞的歌曲的曲名,有些类似后来的词牌名。因此,乐府诗的题目,明显地带有音乐性的标识。郭茂倩说:“汉魏之世,歌咏杂兴,而诗之流乃有八名:曰行,曰引,曰歌,曰谣,曰吟,曰咏,曰怨,曰叹,皆诗人六义之余也。至其协声律,播金石,而总谓之曲”(《乐府诗集》卷六十一)。“总谓之曲”的这些乐府诗的题目,具有乐曲的性质是很清楚的。歌、曲、咏、吟、谣等名,自不待解释;行,本谓乐曲进行,后又指乐曲遍数;引,有序奏之意;叹,为继声唱和;都同乐曲有关。当然,乐府诗题绝不止上述诸名,吴纳《文章明辨》更列举常用的有十二名,偶见的七名。这些篇名,其含义虽或隐或现,但都可看出它们的音乐性。虽然后世声谱佚失,乐府诗渐渐脱离音乐而成为案头文字,但命题传统,却一仍其旧,被继承了下来。
乐府诗题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它的不少诗题又是从旧题中孳生出来的。如《薤露》本汉旧曲,曹操《薤露行》首句是“惟汉二十世”,曹植即以“惟汉行”为题代《薤露行》;汉《陌上桑》首句为“日出东南隅”,陆机即以“日出东南隅行”为题;陆机《从军行》首句为“苦哉边远人”,鲍溶也即以此句为题。诸如此类,不胜列举。乐府诗命题上的这些特点,使我们比较容易识别哪些是乐府诗。
(2)诗题与内容的关系乐府诗题同内容的关系也很特别。俞少卿针对唐代词作内容多符合题意,而宋代词作内容与题意往往相左的情况说:“古人大率由词而制调,故命名多属本意;后人因调而填词,故赋寄率离原词”(徐《词苑丛谈》卷一《体制》引)。初期词作,曲名兼含了词的内容,后人倚声新制,仅取其调式,内容遂与曲名无关。这种现象,也存在于乐府诗。
乐府诗题同内容的关系,大致可分三种情况。一是内容与诗题相合,如《战城南》写战争,《将进酒》写饮酒,《孤儿行》叙孤儿痛苦,《妇病行》状病妇惨况。前期乐府诗,尤其是乐府本辞大都如此。二是内容与诗题不合,但仍同本辞或古辞保持一定的联系。以相和歌辞中几首《豫章行》为例。古辞写豫章山上白杨被砍伐运走,“身在洛阳宫,根在豫章山”,“何意万人巧,使我根株离”;而后曹植借咏史抒发受曹丕父子猜忌打击的郁愤,傅玄写女子必将遭到遗弃的不幸命运,陆机叙与亲友诀别的悲戚,虽然同诗题《豫章行》已不合,但在立意上同古辞所写的根株分离之悲有明显的内在联系。三是内容与诗题不但不合,同本辞或古辞也完全没有联系。如曹操、曹丕的几首《秋胡行》,有的写神仙丹药,有的咏明君、吟相思,就同“秋胡戏妻”的本事了不相关。
不过,乐府诗诗题与内容完全脱离联系的只是少数,更多的乐府诗题与内容始终保持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从同一诗题的历代作品中,往往又可以看出它们在思想内容上承袭创新的脉络。这个特点,一方面使某些富有意义的题材不断引起诗人重视,像《战城南》、《燕歌行》、《饮马长城窟行》、《从军行》和《行路难》等,就曾一再被吟咏,出现了许多耐人诵读的佳作;但另一方面,这个特点又对诗人选材立意或多或少产生一些束缚,不利于发掘开拓新的题材。所以到了唐代,“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新乐府就大量涌现,打破了这种限制,使作家更充分更有效地运用乐府诗的形式来反映当代的社会现实。
(3)形式和结构乐府诗的形式多样,二言、三言、四言、五言、六言直至七言、八言各体都有;既有句式整齐的齐言诗,也有错综参差的杂言诗。篇幅长短不限,最长的《焦仲卿妻》长达三百五十余句,短的则仅四句,还有两句、三句的。押韵也很灵活:有句句押韵,有隔句押韵,也有隔两句、三句押韵的。唐代律、绝盛行,文人写乐府诗也有用律、绝之体的。可谓各类诗体都可以入乐府,所以宋代严羽称它“兼备众体”。大致说,汉代鼓吹曲辞和前期的相和歌辞多杂言,汉代后期的相和歌辞则多五言。魏晋以后,五言诗独擅胜场,乐府也多五言体;但七言乐府诗自曹丕《燕歌行》后也开始流行。南北朝乐府民歌以短小的五言四句体为主,但这个时期的文人乐府诗却兼承汉魏旧题,不受字数格式的限制,虽用旧题而形式不必句遵字循,这和它在内容上受旧题拘束刚好相反。唐代文人乐府诗除了继续采用古诗体外,开始大量运用近体形式。七言歌行和七绝,是唐人乐府最喜采用的形式。
另外,乐府诗的可歌性在形式结构上也留下了一些音乐标记,这就是我们在部分乐府诗中可以看到的“解”、“艳”、“趋”、“乱”、“和”、“送”,等等。下面分别解释一下它们的含义。
“解”就是章节,《乐府诗集》中有些作品在句后注有“一解”、“二解”字样。郭茂倩说:“凡诸调歌辞,并以一章为一解”(《乐府诗集》卷二十六),即是乐府诗歌唱时配合音乐旋律而划分的段落。解的多少,取决于歌辞的长短和旋律的快慢。至于每解几句,并不一律,一般说四言、五言体乐府,以四句一解为多,七言则以两句为多。但也有例外,如曹操的《步出夏门行》共四解,每解均长达十四句。
“艳”是乐曲的序奏,在曲之前。它比较多见于乐府的大曲。如曹操的《步出夏门行》前的“云行雨步,超越九江之皋。临观异同,心意怀游豫,不知当复何从。经过至我碣石,心惆怅我东海”,即为艳辞。
“趋”在曲之后,前艳后趋,类似今天大型乐歌的序曲和尾声,演唱时旋律摇曳抑扬,可获得更好的艺术效果。从歌辞看,也往往起了总领诗意(艳)和概括内容或点明题意(趋)的作用。“趋”辞有两种情况。一即是原诗的结尾,如魏明帝曹叡《棹歌行》最后“将抗旄与钺,耀威于北方。伐罪以吊民,清我东南疆”四句;再一是借用他曲辞作趋,如汉《艳歌何尝行》之趋(“念与君别离”十句),即从他曲移植过来。
“乱”的情况,与“趋”相似,位于曲调的尾部,汉乐府《妇病行》、《孤儿行》中的“乱曰”以下,就是乱辞。和“趋”不同,“乱”辞在曲调中所占比重有时很大,甚至超过正辞。
“和”是一人唱,多人和。“和”辞一般置于诗的每句之后,如曹丕《上留田行》:
居世一何不同,上留田。富人食稻与粱,上留田。贫子食糟与糠,上留田。贫贱亦何伤,上留田。禄命悬在苍天,上留田。今尔叹息将欲谁怨?上留田。
“上留田”三字,即是此诗和声。演唱时一句停歇,则诸人群唱和声。和声同歌辞内容不一定有联系,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就会影响对诗篇的理解。
“送”位于篇末,全篇唱毕,再群唱送声。送声仅见于吴声、西曲。吴声、西曲的曲名通常即包含在和、送声中。如《莫愁乐》的“妾莫愁”,《乌夜啼》的“乌夜啼”,《襄阳乐》的“襄阳来夜乐”等和声;《欢闻歌》的“欢闻不”,《阿子歌》的“阿子汝闻不”等送声,都是“和”、“送”声寓含曲名之例。《乐府诗集》对大部分南朝乐府的“和”、“送”声都有说明,为研究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上述音乐性的标记,在当时同乐府歌辞密切不可分离,是构成乐曲的重要成分。后随着乐府诗与音乐的相脱离,才逐渐失去其重要性,有些混杂在歌辞中,有些则被删削掉。后世的文人乐府诗,绝大多数已不顾及这些。
(4)内容风格作为一种诗体,乐府诗的内容同现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乐府中的民歌,更是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现实,暴露了封建社会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因而它又成为历代诗人在反映社会生活时最常使用的诗体之一。例如大诗人杜甫的叙事诗可分两类,一类以描写本人的生活经历为主,如《北征》、《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和《羌村三首》等,用的是古诗体;另一类重在反映社会面貌,尤其是下层民众的生活遭遇,如《丽人行》、《兵车行》以及“三吏”、“三别”等,就用的是乐府体。这颇有意识的分工,充分地表明诗人对乐府诗反映社会功能的高度重视。中唐白居易等人在大量创作抨击时政的诗歌时,也标举“新乐府”的旗帜。
乐府诗的风格以质朴自然为本色当行,语言不避俚俗,所谓“乐府入俗语则工”(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一),而过分雕琢则常被斥为“非乐府语”,这也是乐府民歌的影响在起作用。自然,以上所谈内容风格是就总的倾向而言,并不否定历代作家在内容风格上所作的探索和突破。在文学领域,内容风格的多样化,乃是艺术进步的标志之一,这也是乐府诗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最后,还应该一提的是部分汉魏乐府诗文字拼凑增删的现象。与倚声的词不同,乐府诗是“选词以配乐,非由乐以定词”(元稹《乐府古题序》),即先有歌辞然后由伶人乐工配乐合谱。入乐时,为了迁就音律,需要对本辞作必要的调整,于是就造成了曲辞同原辞文字的歧异,有时甚至出入较大。这里以《乐府诗集》卷三十七所载《西门行》古辞和入乐后的曲辞为例加以说明。《西门行》古辞是:
出西门,步念之。今日不作乐,当待何时?逮为乐,逮为乐,当及时。何能愁怫郁,当复待来兹。酿美酒,炙肥牛,请呼心所欢,可用解忧愁。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行去去如云除,弊车羸马为自储。
晋乐所奏则为:
出西门,步念之。今日不作乐,当待何时?(一解)夫为乐,为乐当及时。何能坐愁怫郁,当复待来兹。(二解)饮醇酒,炙肥牛,请呼心所欢,可用解愁忧。(三解)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而夜长,何不秉烛游。(四解)自非仙人王子乔,计会寿命难与期。自非仙人王子乔,计会寿命难与期。(五解)人寿非金石,年命安可期。贪财爱惜费,但为后世嗤。(六解)
篇幅加长,改易甚多,这种文字歧异,不同于古书传抄翻刻致讹,而是有意地增删以谐音律。此外,有些还整段移用他诗成句,即以《西门行》古辞为例,徐祯卿说:“‘生年不满百’四句,《西门行》亦掇之,古人不讳重袭若相援”(《谈艺录》)。“生年不满百”四句见于《古诗十九首》,乐府《西门行》一字不易全加搬用,但这“不讳重袭”的恐怕不是诗人,而是因伶人乐工合乐拼凑所致。至于一些结尾用的套语,如“我欲竟此曲,此曲悲且长”之类,那就更经常互搬重复出现了。
乐府诗的上述特点,是它历久不衰,一直为文人乐于取用的重要原因。
(二)集大成的乐府诗总集《乐府诗集》
《乐府诗集》一百卷,编者为宋朝的郭茂倩。关于郭茂倩的生平事迹,我们知道得甚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茂倩为侍读学士郭裦之孙,源中之子。其仕履未详,本浑州须城人。此本题曰太原,盖署邵望也。”陆心源《仪顾堂续跋》亦提到郭茂倩云:“茂倩字德粲,东平人,通音律,善篆隶,元丰七年河南法曹参军”(胡玉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引)。可知他主要生活在北宋后期。《乐府诗集》是郭茂倩精心修撰之作,有极高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搜罗宏富
乐府诗的编纂工作,可以说开始于乐府诗出现的同时,历朝乐府署都编有演唱的歌辞歌谱。这些,我们今天当然都无法看到了。据现存的材料,班固《汉书·礼乐志》应视作对乐府诗的最早的编纂。可惜他囿于雅俗之见,对庙堂乐章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著录无遗,而对乐府所采民间讴谣,仅在《艺文志》中存篇目之数,歌辞概摒而不录。现存汉乐府民歌大部分是东汉之作。比较起来,在这点上沈约就高明得多。他慨于前史乐志的漏略,在《宋书·乐志》中“自郊庙以下,凡诸乐章,非淫哇之辞,并皆详载”,著录有乐府诗三卷。前一卷收郊庙及朝享乐章,有魏、晋、宋三代歌辞。中间一卷收汉魏相和歌辞;今存著录乐府中民间歌辞的古籍,以《宋书》此卷为最早。其中的清商三调歌辞,是根据西晋《荀氏录》转录,歌辞均注明解数,对研究乐府歌辞体制很有帮助。最后一卷收汉、魏、晋、宋杂舞曲和鼓吹铙歌;汉《铙歌》十八曲,就是借此保存下来的。此后,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唐房玄龄、褚遂良撰《晋书》,都有《乐志》著录乐府歌诗,但都仅仅收当朝贵族郊庙乐章,价值远逊于《宋书·乐志》。以上都是官修正史,因而一般均略于俗曲民歌、文人撰制,而详于郊庙燕飨。
私家的编纂工作,出现较迟,大约始于西晋而盛于南朝。晋《荀氏录》开私家纂集乐府之风,此书专收汉魏的乐府旧曲,为《宋书·乐志》取资甚多。东晋以后,“文集总钞,作者继轨”(《隋书·经籍志》),编纂总集蔚成风气,专录乐府的诗集数量也迅速增加,见于《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的就达三十余种之多,如《古乐府》、《乐府歌诗》、谢灵运《新录乐府集》、张湛《古今九代歌诗》,等等。此外,尚有专收一个时代乐府的,如《魏宴乐歌辞》、《晋歌章》;有专收某种曲类的,如《三调相和歌辞》、《吴声歌曲》、《汉魏吴晋鼓吹曲》。真是洋洋大观,应有尽有。但由于年代久远,这些书今天都已亡佚;而现存最早的乐府诗总集是郭茂倩的《乐府诗集》。
《乐府诗集》所收乐府诗真可谓网罗宏富,收集详备。所收作品,从年代看,上起唐虞,下迄五代,举凡汉魏六朝隋唐各个时代,无一遗漏;从性质看,无论是帝王郊庙享宴乐章,抑或民间俗曲歌辞,并载兼收,无一偏废;从形式看,既收乐章旧曲,又收徒诗新题,照顾到了乐府诗的各种类型。全书共收乐府诗5 290首。其中有主名的作品3 793首,作者576人;无主名的作品1 497首(据日本增田秀清《乐府历史的研究》)。尤为可贵的是郭氏摆脱了传统的雅俗陋见,在《乐府诗集》中收入大量民间歌辞。例如清商曲辞中的“吴声”、“西曲”歌辞,横吹曲辞中的“梁鼓角横吹曲”等数百首歌辞,包括著名的《木兰诗》,都是借《乐府诗集》而保存下来的。
2.分类允当
乐府诗的分类比较复杂,历代进行这一工作的虽不乏其人,但不是失之粗糙,就是过于繁琐。如最早的东汉明帝时代对乐府诗四品分类是:
(1)大予乐郊庙上陵食举所用
(2)周雅颂乐辟飨社稷飨食所用
(3)黄门鼓吹乐天子享宴群臣所用
(4)短箫铙歌军中所用
第三品黄门鼓吹乐,是汉代乐府诗中最有价值的相和歌和杂舞曲,短箫铙歌即鼓吹曲。汉灵帝时蔡邕论乐又分为郊庙神灵、天子享宴、大射辟雍、短箫铙歌四类。这两种分类,大同小异,只是就乐歌用途略加界划,自然也就比较简陋。至唐吴兢《乐府古题要解》分为八类,尚不完备。宋郑樵《通志·乐略》分为五十三类,纵以时分,横以类别,又太琐碎。《乐府诗集》则据来源、用途和音乐系统的不同,将汉魏六朝以迄唐代的乐府诗归纳为十二类。现将各类内容提要介绍如下:
(1)郊庙歌辞是朝廷祭祀用的乐章。古代帝王立郊祭祭天地,立宗庙祭祖宗,郊庙歌辞即是郊祭、庙祭时歌颂天地、祖宗的乐章。汉代有《郊祀歌》十九首用于郊祭,《安世房中歌》十七首用于颂美祖宗。这类郊庙乐章,以后历朝不绝,现存数量颇多。《乐府诗集》存诗十二卷。
(2)燕射歌辞是帝王用于国宴和大射(古代射箭的一种仪式)的歌辞。分“亲四方之宾”的天子宴飨之乐、“亲故旧朋友”的大射辟雍之乐和“亲宗族兄弟”的天子饮食之乐。今存西晋至隋代歌辞。《乐府诗集》存诗三卷。
(3)鼓吹曲辞原是军乐的歌辞。其乐器主要有鼓、箫和笳,“鼓吹”就是击鼓吹箫笳之意。汉代鼓吹曲还用于朝廷节日大会和帝王出行仪仗等,借军乐以壮声威。汉鼓吹曲有《短箫铙歌》十八首,其中杂有少数民间歌辞。后代依汉《铙歌》旧题作诗者不绝。曹魏、孙吴以下各朝也各制鼓吹曲,其内容多数铺叙帝王武功。《乐府诗集》存诗五卷。
(4)横吹曲辞是从北方少数民族传来的军乐的歌辞。横吹曲乐器有鼓、角,故后世又叫鼓角横吹曲。汉魏以来流传有《陇头》、《关山月》等十八曲,但今存歌辞,均为南朝和唐代文人作品。又有《梁鼓角横吹曲》六十多首,是北方少数民族的歌辞。《乐府诗集》存诗五卷。
(5)相和歌辞原是汉代的民间歌曲,后由乐府采摭,成为汉代俗乐的主要部分。后世文人乐府诗颇多用此类旧题。相和,取丝、竹相和之意,即用弦乐器、管乐器配合歌唱。相和歌中的平调、清调、瑟调三类,合称清商三调,经曹魏一代大力提倡,发展成相和歌的主要部分。《乐府诗集》存诗十八卷。
(6)清商曲辞东晋南朝时期流行的清商新声歌辞。江南的吴声歌曲、荆楚的西曲歌即属此类;文人也颇有拟作。《乐府诗集》存诗八卷。
(7)舞曲歌辞配合舞蹈演唱的歌辞。分雅舞歌辞、杂舞歌辞两类。雅舞用于郊庙、朝飨,性质与郊庙鼓吹曲辞相仿;杂舞用于朝会宴会,性质与相和歌接近。《乐府诗集》存诗五卷。
(8)琴曲歌辞用琴演奏歌曲的歌辞。琴曲起源较早,但现存歌辞,大抵是南朝、唐代文人作品。其中唐尧、虞舜、周文王以至汉代王嫱、蔡琰等人作品,都出自后人假托。《乐府诗集》存诗四卷。
(9)杂曲歌辞这类歌辞,在唐宋时代曲调归属情况已不清楚,有的可能只是文人案头之作,没有配乐,因其数量甚多,内容复杂,故总称为杂曲歌辞。其风格多数与相和歌辞相近。《乐府诗集》存诗十八卷。
(10)近代曲辞隋唐时代配合新兴的燕乐演唱的歌辞。郭茂倩在宋代编《乐府诗集》,于隋唐年代为近,故称近代曲辞。此类曲辞实属燕乐系统,是唐五代词的前驱。《乐府诗集》存诗四卷。
(11)杂歌谣辞是不配合音乐的歌谣。实际上不属于乐府诗,但因其风格与乐府所采民歌较接近,往往有足相印证处,故郭氏附列为一类。其中远古时代的作品,也多出自后代假托。《乐府诗集》存诗七卷。
(12)新乐府辞唐代诗人的新题乐府诗。唐诗人学习汉魏六朝乐府诗(主要是相和、清商、杂曲三类),采用其体式,但题目、题材均出自新创,“即事名篇”。这类歌辞都不配乐,是文人案头之作。《乐府诗集》存诗十一卷。
这十二类,概括而不疏简,详明而不繁琐,比较清晰地反映出乐府诗的全貌。因而后世编录乐府诗者,分类名目虽或有变动,然大抵不出此书范围。近世学者对郭氏分类亦有提出异议者,如梁启超提出应分“郊庙”、“燕射”、“鼓吹”、“横吹”、“相和”、“清商”及“杂曲”七类(见《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陆侃如先生也将乐府分为七类,在梁氏的基础上,除去“杂曲”,加上“舞曲”,其余皆同梁启超(见《乐府古辞考》)。王易《乐府通论》则又主张乐府分类当从简,分为旧声旧辞、旧声新辞、旧题新辞、新题新辞四类。但是,这些分类,提出者或自以为恰当,实际上远不如《乐府诗集》之精当。如梁、陆诸人均以为当删削的“琴曲歌辞”,所录上古琴歌,虽多后世赝作,《乐府解题》谓其“纪事好与本传相违”,多不可信;但阙此一类,后世文人所作之琴曲歌辞便无从归属,隋唐以后的琴乐之盛更难以考察。去掉“新乐府辞”,便无从明了乐府发展至唐代的新变。故而直至如今,人们论乐府时分类仍依《乐府诗集》为据。
3.编排合理
《乐府诗集》从乐府诗的特点出发,在作品的编排上也作了精心的设计。
其一,它在十二大类的每一类中,先分若干小类,如“相和歌辞”就又分成“相和六引”、“相和曲”、“吟叹曲”、“四弦曲”、“平调曲”、“清调曲”、“瑟调曲”、“楚调曲”等八小类;然后再将有关曲调分别附于各小类之下。
其二,每一曲调之下,都是以古辞居前,后世采用旧题之作附后,“使同一曲调而诸格毕备,不相沿袭,可以药剽窃形似之失。其古辞都前列本辞,后列乐府所改,得以考知孰为侧、孰为趋、孰为艳、孰为增字减字。其声词合写,不可训诂者,亦皆题下注明,尤可以药摹拟聱牙之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如相和歌辞平调曲《君子行》排列次序是:
《君子行》(“君子防未然”)古辞
《君子行》(“天道夷且简”)晋陆机
《君子行》(“君子怀琬琰”)梁简文帝
《君子行》(“良御惑燕楚”)沈约
《君子行》(“昼野依德星”)戴暠
《君子行》(“圣人不生”)唐齐己
先列古辞,后按时代先后列文人拟作,很利于我们考察乐府作品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的继承关系,研究乐府诗的发展变化。
其三,《乐府诗集》十二大类每类都有一“总序”,每类的各种曲调前又都有一“题解”。这些“总序”和“题解”,主要是对各类歌辞、各种曲调的源流、内容和特色作提纲挈领式的介绍。《乐府诗集》的整个编排,十分清晰合理,可使人对每类歌辞的曲调诗题及渊源变化等一目了然。
4.资料翔实
《乐府诗集》在各类“总序”和各种曲调的“题解”中广泛征引了许多古籍,包括各种古乐书。不少古籍,尤其是各种古乐书,现在大都已经失传,但却是研究我国古代音乐历史、乐府流变、曲调沿袭的重要材料。比如《乐府诗集》大量引用了南朝陈僧智匠的《古今乐录》一书,该书记述了从汉到陈的大量宝贵的音乐材料,而且引用了南北朝初期张永的《元嘉正声伎录》和王僧虔的《大明三年宴乐伎录》的文字,是研究汉魏清商乐的重要史料。再如关于“乐府解题”方面的书,《乐府诗集》就引了四种:《乐府古题要解》(《乐府诗集》引用时称吴兢《乐府解题》,唐吴兢撰)、《乐府古今题解》(唐郗昂撰,《乐府诗集》引用时称郗昂《乐府解题》)、《古题解》(无名氏撰)、《乐府广题》(宋沈建撰)。所引琴论方面的书就有七种:《琴论》(南朝宋谢希逸撰)、《琴集》、《琴历》、《琴谱》、《琴说》(唐李勉撰)、《琴书》、《琴议》等。《乐府诗集》引书达一百多种,其中颇多今天已佚失的古籍,全靠《乐府诗集》大量引用它们的文字,我们才得以窥知它们的大概面貌,进而了解乐府诗的许多情况。
5.考订精审
郭茂倩对乐府诗的体制颇有深入的了解。他广泛征引前人的论述,不仅仅是作材料的堆砌,而是根据需要有所选择;利用这些材料来对各类歌辞、各种曲调的源流、内容和特色进行阐说考释,故而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凡所考核,大都翔实可信,至今仍经常为研究者所称引。比如鼓吹曲辞“总序”,针对《宋书·乐志》所说的“鼓吹曲”自魏晋“始谓之鼓吹”的看法,引用了《西京杂记》、《晋中兴书》、《东观汉记》和《古今注》等书,证明“短箫铙歌,汉时已名鼓吹,不自魏晋始也”。再如相和歌和清商三调(清调、平调、瑟调)的关系,《乐府诗集》将清商三调都归入相和歌辞,自梁启超提出诘难,认为清商三调不属于相和歌后,也颇有赞同者。其实,郭茂倩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弄错,他依据《古今乐录》转引张永、王僧虔《伎录》的记载,用的是魏晋以迄南朝人对相和歌的分类标准。后世人用自己的看法测度古人,难免容易失之毫厘。于此,亦可见《乐府诗集》考核的审慎态度。
6.疏漏与不足
《乐府诗集》也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虽说瑕不掩瑜,但也有必要加以指出。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归类欠妥《乐府诗集》在作品归类方面偶尔亦有失当之处。例如杂歌谣辞中的《陇上歌》,据《晋书·载记》:
刘曜围陈安于陇城,安败,南走陕中。……遂追斩于涧曲。安善于抚接,吉凶夷险,与众同之。及其死,陇上为之歌。曜闻而嘉伤,命乐府歌之。
则此歌虽为民谣而实已采入乐府,当入“杂曲歌辞”为妥。又如杂曲歌辞中的《伤歌行》,郭氏在题解中亦称“《伤歌行》,侧调曲也”。据《唐书·乐志》“侧调者,生于楚调,与前三调总谓之相和调”,则为相和无疑,而《乐府诗集》相和歌辞漏置“侧调”,当将此《伤歌行》移置其间。
(2)入选稍滥纂修总集,“一则网罗放佚,使零章残什,并有所归;一则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总集类》)。《乐府诗集》个别地方入选稍滥。比如杂歌谣辞一类,因乐府滥觞于歌谣,置此一类,以见渊源,原无不可,但郭氏除歌谣外,更大量入选谣谶、谚语,就显得失之“繁芜”,有乖体例了。再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古乐府》指出的“薛道衡《昔昔盐》凡二十句,唐赵嘏每句赋诗一首,此殆如春官程试,摘句命题,本无关于乐府,乃列之薛诗之后,未免不伦”,亦是稍滥之一例。
(3)混淆作者《乐府诗集》中,张冠李戴、混淆作者的情况亦有可见。如横吹曲辞中梁简文帝的《折杨柳》误作“柳恽”,相和歌辞中隋何妥的《门有车马客行》误作“何晏”。再如相和歌辞中鲍照的《煌煌京洛行》两首,第二首《鲍参军集》不载,据《艺文类聚》卷四二当为梁简文帝诗。《诗纪》卷六七亦作梁简文帝诗,题为《京洛篇》,并注云:“《乐府》作《煌煌京洛行》,列鲍照后,逸作者之名,或以为鲍诗,非也”。不过,这也可能是刻工误刻或漏刻所致。
(4)考证失误前面提到《乐府诗集》资料翔实,考据精审,但囿于时代和资料的局限,失误之处当亦在所难免。如《乐府诗集》新乐府辞说:
乐府之名,起于汉、魏。自孝惠帝时,夏侯宽为乐府令,始以名官,至武帝乃立乐府。
这段叙述大致是因循班固《汉书·礼乐志》,但我们在前面已提到,自1977年秦皇陵附近镌有“乐府”两字的秦代编钟出土后,可确知“乐府命官”始于秦代。其实“乐府”始于秦代,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亦有记载:“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有六丞,属官有……乐府”。因此唐杜佑在《通典·职官》中亦说“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郭氏未加细考,以致此误。再如《乐府诗集》杂曲歌辞置傅玄《何当行》于张衡《同声歌》之后,这当是因其首句“同声自相应”有“同声”一词,然而“何当者,冀幸之词,古诗‘何当大刀头’是也。诗为言不由衷而专事结交者作,言何当如管、鲍其人乎,题位本宽”(朱乾《乐府正义》卷十四),并非是由《同声歌》化出,显然判别其渊源有误,编排失当。
《乐府诗集》流传的版本不多。比较通行的有《四部丛刊》影印汲古阁本、《四部备要》本及1955年文学古籍刊印社影宋本。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铅印标点本。标点本以影宋本为底本,校以汲古阁本,并参校了各史的乐志、作家的本集、《玉台新咏》和它的《考异》、《唐文粹》、《艺文类聚》、《文苑英华》、左克明《古乐府》、冯惟讷《诗纪》、《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唐人选唐诗》、《全唐诗》等;书后又附有作者索引(每一作家后附有他的诗作篇名)和篇名索引,是目前最易得到也最好的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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