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国计欲以威信招降、开及劫略者。”,一种也。开,一种也。劫略者,他小羌种之为先零所劫略而俱畔者也。
“此殆空言,非至计也。”
非至计与《东方朔传》“非至数也”之至同。
“有通谷水草。”
通谷,谓穷山深谷中往往有径路与匈奴相通也。
“将军不念中国之费,欲以岁数而胜。”
欲以岁数而胜云者,谓决胜之期,欲以岁计,不特以月计也。故下充国复奏曰:“恐国家之忧繇十年数。”谓且以十年计,尚不止于岁数而已。
“敦煌太守快将二千人。”
快,太守之名也。
“将军其引兵便道诬西并进,虽不相及,使虏闻东方北方兵并来。”
虽不相及云者,谓武贤、快等军从北而南,充国兵从东而西,两路兵虽不能同时相会聚,但使虏闻声震惧,亦自佳也。
“乃上书谢罪,因陈兵利害曰。”
“臣窃见骑都尉安国”以下数句,解说难明。盖前安国复使视诸羌时,天子曾有赐书告,许以不诛。故充国使雕库还告开,亦许以不诛,是推广天子告之意也。故曰、开之属皆闻知明诏。
“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玺书报从充国计焉。”
戊申至甲寅凡七日,长安至金城往返三千余里。
“会得进兵玺书,中郎将邛惧,使客谏充国曰:‘诚令兵出,破军杀将,以倾国家,将军守之可也;即利与病又何足争。”
邛意以兵出而果有破军杀将倾国家之祸,则将军固宜守不出兵之议。所争者大,所全者多,犹之可也。今则为利为病,所差无几,又何足争。
“竟沮败羌。”
诸羌本有意投诚,因安国不分善恶,而泛杀之,诸羌遂以亡所信响,而背畔,故曰沮败。
“悴马什二就草。”
就草,犹今之出青。今官马以四月出察哈尔择水草处牧放,谓之出青。
“今大司农所转谷至者,足支万人一岁食,谨上田处及器用簿。”
王曰:“今大司农,今当作令,《太平御览》引此正作令。”国藩按:屯田自有谷,不必更令大司农转谷矣。今字未误也。盖谓目今已经转至之谷,不复烦大司农转矣。“谨上田处及器用簿,”谓所田之地及应制之器用分为二簿呈上也。
“又大开小开前言曰:‘我告汉军先零所在,兵不往击,久留,得亡效五年时,不分别人而并击我。’”刘奉世曰:“本始年未伐先零,此即元康五年未改神爵以前,义渠安国召诛先零之时,所谓无所信响即是。”
国藩按:元康五年改元神爵,羌人不深悉,故至今尚以五年呼之也。安国不分别善恶,召诛先零,而泛杀、开,故大开有此言。
“畔还者不绝。”
谓、开莫须各种背畔先零而来归于汉者,往往不绝也。
“烽火幸通,势及并力。”
并力,疑当为力并。言营垒相次,烽火相通,则声势联络矣。故曰势及。势既联络,则众力合并也。
“不足以故出兵。”
王曰:“故上宜有疑字。《汉纪》正作不足以疑故出兵。”国藩按:此言大小开虽有得亡效五年之疑词,然有临众往宣明谕,终当亡他心,不必因此小故而出兵也。不着疑字亦可。
《陈汤传》:“而康居副王抱阗将数千骑,寇赤谷城东,杀略大昆弥千余人,殴畜产甚多。从后与汉军相及。”
汉军从北道入赤谷即西行,不由赤谷之东路,故经过时不与康居副王之兵相遇。迨汉兵既西去,而康居副王之兵亦还,恰尾汉兵之后,故得相及也。
“骑步兵皆入,延寿、汤令军闻鼓音皆薄城下。”
骑兵,即“百余骑往来驰城下”者也。步兵,即“夹门鱼鳞陈”者也。“骑步兵皆入”,则城外无郅支兵矣,故汉兵遂薄城下。
“夜过半,木城穿,中人却入土城,乘城呼。时康居兵万余骑,分为十余处,四面环城,亦与相应和。夜数奔营,不利,辄却。平明,四面火起,吏士喜,大呼乘之”。
中人,郅支兵也。乘城而呼者,欲助军威,亦以见其哗然不整也。康居与之相应和者,所以戏之,明其助汉也。“夜过半木城穿”与上文“夜数百骑欲出”,同为一夜也。平明火起,即上文云发薪烧木城者也。
《段会宗传》:“总领百蛮,怀柔殊俗,子之所长,愚以无喻。”
刘攽曰。“此言总领百蛮,怀柔殊俗,是子之所长,愚无以相喻也。”
国藩按:谷永之意以为边事虽子之所长,而朋友相戒,则以毋求奇功为善。
“终更即还。”
谓三年之期,得代即速归也。
“会宗曰:‘豫告昆弥,逃匿之为大罪。即饮食以付我,伤骨肉恩。故不先告。”
言豫告昆弥,若漏泄使番邱得以逃匿,则昆弥有负汉之罪。若昆弥饮食汉兵,助诛番邱,则昆弥又伤骨肉之恩。是使昆弥进退为难也,故不先告。
《于定国传》:“后贡禹代为御史大夫,数处驳义,定国明习政事,率常丞相议可。”
议可者,天子可其议也。丞相与御史大夫驳议不合,天子可丞相议,而不从御史大夫也。
“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
王曰:“连,宋祁说作远,是。”国藩按:作远而下无方字,亦为不词。
《韦贤传》:“谏诗云:‘致冰匪霜,致队靡嫚。瞻惟我王,昔靡不练。’”
谓致冰岂不由于霜,致队岂不由于嫚,我王在昔应亦阅历既多,知之熟矣。
“黄发不近。”
言黄发之人,今岂不近在目前乎?盖孟隐以自谓也。
“惧秽此征。”
恐玷污王朝,将于此而遂行也。
在邹诗。
“嗟我小子,岂不怀土”云云,所以轻去乡里而绝祖考者,将以寤楚王而反朝也。至于梦中与王违戾,于是决。王之终不悟,既不能谏正;君王又忍于轻绝祖祢,二者并伤,所以涕泣也。
《韦玄成传》:“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
感风宪王,欲其仍安宗藩之分,不得觊觎储贰也。故以礼让之臣辅之。
“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
京师七帝并太上皇、悼皇考凡九庙,合郡国之百六十七所,故为百七十六也。
《魏相传》:“相独恨曰:‘大将军闻此令去官。’”
独恨者,相私自揣惧,非必对人为此语也。
《丙吉传》:“岂宜褒显,先使入侍。”
朱子文曰:“岂字于文为悖,恐是直字。”钱大昕曰:“岂宜者,犹言宜也。古人语急,以岂不为不,不可为可,此当言岂不宜,亦语急而省文耳。”王念孙曰:“岂犹其也,言有美材如此,其宜褒显也。《吴语》曰‘天王岂辱裁之’、《燕策》曰‘将军岂有意乎’、《史记》曰‘我岂有所失哉’,岂字并与其同义。”国藩按:《说文》:“岂,一曰欲也,登也。”段氏以为当作欲登也。欲登者,欲引而上也。凡言岂者,皆庶几之词,言几至于此也,故曰欲登。愚窃以为岂字古义,段氏之说近之。今京师俚语谓事之相去甚近者,则曰彀得上。其相去远者,则曰彀不上。岂字词意,盖在彀得上、彀不上之间,未定之词也。亦重难之词也。明知其近于此矣,然审重而未敢深信,则曰岂。周汉人文字曰岂者,往往然也。曾子问周公曰:“岂不可?”岂不可云者,明知其不可,而姑为审重之词也。此丙吉曰“岂宜褒显,先使入侍”,“岂宜褒显”云者,明知其宜褒显,而姑为审重之词,使大将军裁决之也。如大将军果以为可,则先使人侍,尚不遽即尊位。此外,古人文字称岂,皆有重难未定之意,后人文字称岂,则有相反之意,若今俚语之难道是,于古人词气不尽合矣。
“此驭吏边郡人,习知边塞发奔命警备事。”
奔命,奔走之极急也。发奔命,若今言发急足。警备,言边塞有警告戒严也。事,犹状也。此驭吏习知其状也。奔命与亡命字词意略同。亡命谓逃亡极急,今俚语谓奔走之极急者或曰不要命,亦其类也,不必作命令解矣。《左传》“一岁七奔命”,亦奔走救应之义。
“驭吏因随驿骑至公车刺取。”
公车,因公事而驰至京师者谓之公车。其所戾止之地,亦谓之公车。汉制,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此边告警备亦上事之属也。
《京房传》:“唯陛下毋难还臣而易逆天意。”
毋以还臣为难,而以逆天意为易。难谓迟疑不决,易谓不足畏也。
《赵广汉传》:“其尉荐待遇吏,殷勤甚备。”
尉荐,犹尉藉也。尉者,以火尉缯,从上按下也。荐,草之深厚者,可以为席,从下藉上也。皆体贴人心,曲意安抚之词。如淳说近之。师古以荐为荐达,非也。《韩延寿传》云:“引见尉荐,郡中翕然。”《胡建传》云:“尉荐士卒,得其欢心。”皆无荐达之义。
“京兆尹赵君谢两卿,无得杀质。”
质,苏回也。两卿,劫回之二人也。
“又素闻广汉名,即开户出,下堂叩头。”
广汉立庭中,贼在堂内,丞叩堂户晓贼,故贼即开户下堂,就庭中向广汉叩头也。
“不诣屯所,乏军兴。贤父上书讼罪,告广汉。”
乏军兴,谓以乏军兴之律罪之也。讼罪,讼理其子之罪。告广汉,告禹之劾贤乃广汉风使之也。
“又坐杀贼不辜一,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
贼杀不辜,谓杀荣畜也。斥除骑士,谓劾苏贤也。广汉于摧辱魏相之外,又坐此数罪。
《韩延寿传》:“百姓遵用其教,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之市道。”
百姓遵延寿之教,市中夙卖偶车马等物者,至是无人购买,放弃之也。
“人救不殊。”
殊,死也。不必身首绝而后为殊。
《张敞传》:“盗贼并起,至攻官寺。”
寺者,法地也,宫禁之内谓之省寺,百姓治事之署谓之官寺。自浮屠人中国,凡藏置佛经之地,亦谓之寺,盖窃取法地之意而名之。
“时时越法纵舍,有足大者。”
有足大者,与有足多者、有足称者词意相类。
“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尽,延命乎?’”
师古曰:“言汝不欲望延命乎?”
立春以后,则不复行刑。舜意既以敞为五日京兆,不足复案事,又以冬月仅余数日,终不能复置己于死。舜怀此二端,故了不复畏敞也。敞竟置之死,临刑之际,故为二语告舜曰:“五日京兆竟如何?冬日已尽,延命乎?”意以汝料我五日京兆,不复能案事,今竞能案事否?汝料我冬月将尽,不复能行刑,今竟能延命否?盖作诘问之词,以诮之也。师古之解未当。
《王尊传》:“少孤,归诸父。”
归,犹投也,若归诚、归命、归义、归罪之归。
“问诏书行事。”
行事,犹故事,谓已往之事,若今言成案也。详见王氏念孙解《陈汤传》。
“一郡之钱尽人辅家,然适足以葬矣。”
宋元人诗词往往用断送字,今世俚语有葬送字,此云适足以葬,谓彼之多钱适足以断送其身命乎。
“御史大夫中奏尊暴虐不改,外为大言,倨慢姗上,威信日废。”
暴虐不改,谓当春而系者千人也。外为大言,谓尊自奏“强不陵弱四语是大言夸谩也。“倨慢姗上”,谓对放之词也。威信日废,谓许仲家杀人,吏不敢捕也。
“及任举尊者,当获选举之辜,不可但已。”
是时王氏用事,尊为王凤所荐。罪尊过重,则凤之坐罪亦不得轻。冀朝廷投鼠忌器,所以深救尊也。
《孙宝传》:“明府素著威名,今不敢取穉季,当且阖合,勿有所问。即度穉季而谴他事,众口哗,终身自堕。”
度,越也。若一无所问,吏民亦不敢谤毁。若有所问,则当先其大者,后其小者,必自穉季始也。倘越樨季而问他事,则吏民谤毁,众口哗,终身刚直之声以此一事而堕坏矣。
《何并传》:“令骑奴还至寺门,拔刀剥其建鼓。”
建鼓,谓高悬之鼓也。《庄子》“若负建鼓而求亡子”是也。
《萧望之传》:“令天下共给其费。”
共读曰供,上文既有天下字,则此共字不应又训作同共也。
《冯野王传》:“收捕并不首吏。”
首之云者,犹诚心投向之谓。曰首涂,谓诚心投向将趋前途也。曰首公,谓诚心投向治公家之事也。曰首罪,谓诚心投向自归于司败也。此曰首吏,谓诚心投向从吏收治也。
《东平思王传》:“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并祠之。”刘攽曰:“立石属上句。”
国藩按:谓象瓠山之立石也,并祠云者,谓瓠山所有之石,与宫中所治之石,二者并祠祀也。
《匡衡传》:“衡上疏戒妃匹,劝经学威仪之则。”
三代以下陈奏君上之文,当以此篇及诸葛公《出师表》为冠。渊懿笃厚,直与六经同风。如“情欲之感,无间于义容;宴私之意,不形乎动静”等句,朱子取以入《诗经集传》,盖其立言为有本矣。
《王商传》:“商部属按问。”
部属,谓行部所属。
“宜以为后。”
犹云且徐观后效也。
“会日有蚀之,大中大夫蜀郡张匡其人佞巧,上书,愿对近臣陈日蚀咎下朝者。”
朝者,即近臣。匡愿对近臣面陈,故令近臣受其所陈对之辞也。
《史丹传》:“臣窃戒属毋涕泣。”
属者,谓进见之顷也。
《薛宣传》:“戒曰:‘赣君至丞相,我两子亦中丞相史。’”
中丞相史,谓堪为丞相史也。《礼》曰:“用器不中度,幅广狭不中量,木不中伐,禽兽鱼鳖不中杀。”中义皆同此中,犹合也。
“责义不量力。”
谓责人以义,而不量其力之不逮。
“宣考续功课,简在两府。”
简,策记也。犹今考功稽勋,两司记历官功过也。
“不相敕丞化。”
敕,戒也。丞,辅翊也。谓宣父子不能相戒辅翊圣化。
“廷尉直以为:律曰‘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诏书无以诋欺成罪。传曰:‘遇人不以义两见疻者,与痏人之罪钧。’恶不直也。”
斗则曲直均,贼则曲专在伤人者,故同一伤人也,斗则为城旦,贼则加罪一等。无以诋欺成罪,谓罪不至此,而以诋欺强入人罪。痏,亦疻也。见疻与疻人之罪同。论起事之曲直也,先引律,次引诏书,次引传,后断本案,应此三者”。
《朱博传》:“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
自言,谓自讼理,若今赴诉呈状也。《外戚传》有“王翁须自言”。
“抆拭用禁,能自效不。”
抆拭,犹湔祓。谓弃瑕录用也。今人亦多用照拂字。
《翟方进传》:“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辄举,甚有威名。”
察吏有不法应科条者,辄即举发,无所依违徇隐也。
“时庆有章,劾自道行事,以赎论,今尚书持我事来,当于此决。”
“劾自道行事”,犹今自行检举也。“以赎论”,谓己所自劾之事其罪合赎,犹今之公罪准抵销也。“尚书持我事来,当于此决”,谓即在甘泉宫定决也。尚书,犹今之内阁票拟也。
“前我为尚书时,尝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余。”
谓此等小事疾迟无定,多有忘去,滞留月余,不决遣也。今此自劾之事,尚书虽当即日持来决遣,然尚书或偶忘之,今日不决,亦未可知。言此以见己所犯过失甚微薄也。
“豫自设不坐之比。”
谓庆自言以赎论也。
“又暴扬尚书事,言迟疾无所在。”
谓庆言忽忘之,留月余,意谓小事迟疾无定也。
“亏损圣德之聪明,奉诏不谨,皆不敬。”
“亏损圣德之聪明”云者,谓赎不赎当断于圣心,不应豫自拟于不坐也。“奉诏不谨”云者,谓应奏之事而忘之月余也。此二条皆不敬。
“后丞相宣以一不道贼。”
不道贼,谓浩商也。
“欲必胜立威。”
必胜者,谓庆劾方进,方进亦劾庆,以求胜。勋劾宣,方进助宣劾勋,以求胜。
“以主守盗十金,贼杀不辜。”
二者皆死罪,义以深文诛立,不必实有其事也。
“设令时命不成,死国埋名。”
埋,犹死也。谓死于国事,埋于功名也。
《谷永传》:“二而同月。”
谓黑龙与日食同九月,星陨与日食同二月也。
《何武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不服极法奏之,抵罪或至死。”
谓服罪者则减除其罪状,仅令免官。不服者则尽法处治之也。
“有所举以属郡。”
谓囚徒中审拟不当,有所举发,仍令太守更自平反也。
《王嘉传》:“敞收杀之,其家自冤。”
自冤,谓自以为冤,抑而更讼理之。犹《朱博传》中之自言也。
“孝宣皇帝爱其良民吏。”
民吏,犹云民牧。良民吏,谓民吏之良者。
“暴平其事,必有言当封者。”
“暴平其事”云者,谓暴露其事而使在廷诸臣共平决之也。廷臣既多,故必有言当封者。嘉意不重为天下分咎,重在宜暴露其事,盖贤本无章奏可暴露也。
《扬雄传》:“《反离骚》辞曰:‘淑周楚之丰烈兮,超既离虖皇波。’”
淑,善也。雄自谓袭先人之善庆,故云周楚丰烈。离,历也。谓已遨游于岷江之边,周历此大波,因投文于下游而吊屈原也。
“凤皇翔于蓬陼兮,岂驾鹅之能捷。骋骅骝以曲囏兮,驴骡连蹇而齐足。”
陼,水中丘。蓬陼,谓枉陼之生蓬茅者。凤皇宜翔子千仞名山,今不幸而翔于蓬陪,则曾不得与驾鹅争捷。骅骝宜骋于天衢,今不幸而骋于曲囏,则且与驴骡齐足矣。解“凤皇”二句,应晋说并误。
“固不如襞而幽之离房。”
襞,大徐以为襞积如辨。盖有分劈之义。谓不如分散众香而幽之,使不扬也。
“鸾皇腾而不属兮,岂独飞廉与云师。”
本欲留日,反纵日使速逝,虽鸾皇亦追之不及,而飞廉云师无论已。不属,谓追不及也。
“《甘泉赋》:乃搜逑索耦,皋伊之徒冠伦魁。”
徒冠伦魁云者,谓同为皋伊之徒,而更选其冠。同为皋伊之伦,而更遴其魁也。
《儒林传》:“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
谓太常所择之弟子若干人,与郡国所察令其计偕之受业者若干人,皆每岁辄课也。
“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俟不次迁擢,又不仅以为郎中也。
“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臣谨按诏书律令下者罢之。”
谓罢黜不复得为博士弟子也。诏书本命予博士弟子,故宏奏自“诸能称者”以上,皆遵诏书置弟子及如弟子者两等人之事。自“臣谨案诏书”以下,则又因诏书所言而推广之也。
“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
师古曰;“左右内史,后为左冯翊,右扶风,而大行为大鸿胪也。”
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真百石者,此两项人之通一艺者,其迁擢同也。右内史后更名京兆尹,左内史后更名左冯翊,主爵中尉后更名右扶风。师古误也。
“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吏皆各二人。”
比百石以下,亦宜有通一艺以上,句文简省也。“皆各二人”,谓内史之卒史、大行之卒史、郡太守之卒史,皆各二人也。
《循吏传》:“簿书正以廉称。”
簿书正,当是冯翊之属官,其职主簿书者也。汉制廷尉之属官有正,南北军之属官有正,则三辅之属官或亦有丞有正也。霸所补卒史无专掌,故以署簿书正之职也。
“米盐靡密。”
靡密,谓纤靡而周密也。《史记·天官书》云“米盐凌杂”,谓杂乱无叙次也。此用其语,而谓其有条理。
“今去不得,阳狂恐知,身死为世戮,奈何。”
言既不得去,而阳狂又恐为人知,徒然身死为世戮辱也。
“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
榆薤葱韭,足供一口。彘鸡。足供一家。
《酷吏传》:“匈奴素闻郅都节,举边为引兵去。”
举边,犹云举家,举室。尽边之人,皆为引去也。
“至晚节事益多,吏务为严峻,而禹治加缓,名为平。”
加缓,犹《孟子》加少加多之谓。言早岁酷急,晚节宽缓,遂得其平名。为平者,当世号为公平也。
“王温舒等后起,治峻禹。”
谓其治较禹更严峻也。
“少温籍,县无逋事。”
温籍,读曰醖藉。逋事,谓废失不治之事。
“重足一迹。”
谓前足所履之迹,后足复践之。踧踖恐惧之至也。
“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
掩,谓出其不意而突入掩之也。
“至冬,杨可方受告缗,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
“受告缗”云者,民有告人不出缗者,杨可受其辞也。部吏,部勒胥吏。捕,为杨可所使之役也。
“其治米盐事,大小皆关其手自部署县名曹宝物。”
名曹,谓诸曹掾史之名。手自疏记宝物,谓诸官物由曹史经理者若盐铁之类。宝物,《史记》作实物。
“今县官出三千万,自乞之,何哉?”
谓今此三千万,即使县官出此钱给与之,亦何不可之有。
“通往就狱。”
光欲延年归诚投己,却为道地,恶延年之饰词拒己,故使之就狱也。
“于是复劾延年阑内罪人。”
阑内,谓失阑而内入之也。《王嘉传》云:“坐户殿门失阑免。”
“以结延年,坐怨望,非谤政治,不道弃市。”
怨望,谓征为左冯翊不果而憾,一也。坐察吏不实贬秩而笑,二也。非谤,谓诮黄霸,一也。讥寿昌,二也。义所上十事不出此等矣。
“赏亲阅见十置一。”
十置一,谓十人之中才一人脱免。置,不问也。
“赏所置皆其魁宿。
所置,即上文所谓十置一者也。魁宿,谓渠魁宿奸也。魁宿贳之,善家子之失足协从者亦贳之,故曰皆贳。
“甘耆奸恶。”
甘耆云者,犹云欲得而甘心也。
《游侠传》:“先是黄门郎扬雄作《酒箴》以讽谏成帝。”
扬子云作文无一不摹仿前哲。传称其仿《论语》而作《法言》,仿《易》而作《玄》,仿《凡将》《急就》而作《训繤》,仿《虞箴》而作《州箴》,仿相如而作赋,仿东方朔而作《解嘲》。姚惜抱氏又谓其谏不受单于朝仿谏伐韩,《长杨赋》仿难蜀父老,是皆然矣。余独好其《酒箴》无所依傍,苏子瞻亦好之,当取为子云诸文之冠。
《佞幸传·董贤》:“质性巧佞,翼奸以获封侯。”
孙宠、息夫躬诬东平王本为作奸,而贤扶翼之,三人同封侯,故云翼奸获封也。
《匈奴传》:“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于故塞。”
故塞,在河南。蒙恬前收河南地,以河为塞,凡河套以内皆秦适戍所居之地也。至是适戍复去,故匈奴得南度入河套内,仍以故塞为界。
“于是说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识其人众畜牧。”
左右,单于之随侍者也。疏记,说教之分条记事也。计,计簿也。人众畜牧以计簿识其数目也。
“其亲岂不自夺温厚肥美赍送饮食行者乎。”
以温厚之衣赍送行者,以肥美之品饮食行者。诘汉俗未尝不贵壮而贱老也。
律饬胡巫,言先单于怒曰:‘胡故时祠兵,常言得贰师以社。”
巫者往往托神言以惑人,故托为先单于之言,欲杀贰师以祠社。
“虽空行空反,尚诛两将军。”
谓诛虎牙将军田顺、祁连将军田广明也。
“固已犁其庭。”
犁,读曰剺。剺,剥也,划也。犁庭,犹云剚刃匈奴之庭也。
“三垂比之悬矣。”
兰垂,谓东西南三边,比之北狄,相去悬绝。
“因以兵迫协,将至长安。”
将至者,挟以俱至也。
《西南夷传》:“皆弃此国而关蜀故徼。”
谓以蜀之故徼为关,闭而塞之,不复通五尺之道也。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
多绝,谓往往隔绝。如湘漓之间,当时无李渤之斗门,即隔绝也。
“诚以汉之强,巴蜀之饶。”
汉强则夜郎畏威,巴蜀饶则夜郎贪利。
“会越已破,汉八校尉不下。”
不下,谓八校尉击且兰而不能下也。适有郭昌、卫广之兵因并击且兰。
“滇王始首善。”
首善,犹云响善。吉滇至是始内响也,师古失之。
《南粤传》:“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
不反,谓汉留之而不遣也。
“立明王长男粤妻子术阳侯建德为王。
明王长男者,言婴齐之嫡子也。粤妻子者,言其母家在本国,异于中国,樛氏女也。术阳侯,其封邑。建德其名。
“故其校司马苏弘得建德。”
故字疑衍文。
《闽粤传》:“因立余善为东粤王。”
东粤已举国徒江淮之问,其地空虚,故复立余善为东粤王。
“及故粤建成侯敖与繇王居股谋。”
繇王居股,当是繇王丑之后,传中漏未叙明。居股后封为万户侯,则是粤闽亦比于内诸侯。两粤皆墟矣,传中亦漏未叙明。
《朝鲜传》:“朝鲜王满燕人。”
满姓卫,朝鲜自箕子后传四十余世,至准始称王,卫满击破准而自王也。
“独左将军并将战益急,恐不能与。”
不能与,犹易与耳之与。
《西域传》:“其南山,东出金城,与汉南山属焉。”
南山中隔大沙漠,度漠又数千里,始抵汉南山,疑不属也。
“从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为南道。
南山即今云哈朗归山、尼莽依山。”
“自车师前王廷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为北道。”
北山今云腾格里山,即天山也。
“都护治乌垒城。”
乌垒城,在今哈喇沙尔之西,地名策特尔。
“精绝国,王治精绝城。”
今喀喇沙尔之正南不过四五百里,即大戈壁矣。汉精绝国在乌垒之正南二千七百余里,意汉时固无戈壁,抑度戈壁而南,在今青海之西北与?
“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置官属侍御百余人。”
解忧同母弟之子,名相夫者,侄从姑也。
“汉立其弟末振将代,时大昆弥雌栗靡健。”
健,强盛也。亦犹上文云大昆弥弱。师古注曰:“弱,幼小也。”
“国中大安,和翁归靡时。”
“和翁归靡时”为句,则甚不词,和当为如字之误也“虽不指为汉,合于讨贼。”
“合于讨贼”云者,谓合于春秋讨贼之义。翎侯能为其君报仇,故褒之。大禄等不能护卫其君,故贬之。
“汉军破城,食至多。然士自载不足,以竟师”。
言破车师城,因敌之粮,其食本至多,然苦于道远,士卒自载者无多,归途未竟而粮已竭。
“乃者以缚马书,偏视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
缚马书,即军候弘所上之书也。
“匈奴使巫埋牛羊所出诸道及水上以诅军。单子遗天子马裘,常使巫祝之。缚马者,诅军事也。”
引牛羊诅军、马裘巫祝二事以明缚马亦不过以诅军而已。上文或云马,或云不祥,或云见强,皆非也。
“大鸿胪等又议欲募凶徒送匈奴使者,明封侯之赏,以报忿。”
募人送使以还匈奴,若所募之人不辱命,则归来宜受封侯之赏。汉与匈奴本积忿怨,是以封侯之赏报忿也。
“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与计对。”
补边状者,缮修边备之状也。有能进畜马之方略及补边之状者,郡国上其名于京师。
《外戚传》:“太后安能杀吾母而名我,我壮即为所为。”
“为所为”者,谓彼杀吾母,吾亦杀彼也。
“还幄坐而步。”
还,读若旋。
“其问贾长儿妻贞及从者师遂辞。”
贞,长儿妻名。师、遂,从者二人名也。
“其母将行卜相。”
谓将其女同行而出卜相也。
“上宿供张白虎殿。”
宿供张者,先期供张也。
“奈何令长信得闻之。”
犹云安得令太后闻之也。后吾丘遵语意亦同。
“许氏竟当复立耶。”
成帝前后本姓许,后被废。今许美人生子,恐又立为后,故曰许氏复立。
“是家轻族人。”
是家,私语,指斥官家之词。轻族人者,言动辄族灭人家。
武有子,恐被族灭,故不敢斥言也。
《元后传》:“孝元皇后,王莽之姑也。莽自谓黄帝之后,其自本曰。”
自本,当是莽别有一篇书自叙其本系也。如《司马迁传》、《扬雄传》、《冯奉世传》,传首皆有系,亦皆诸人自为叙述之词。
“土山渐台西白虎。”
“西白虎”云者,天子之白虎殿在东,今曲阳侯之土山渐台,其制俨与白虎殿等,是西又有一白虎也。
《王莽传》:“莽休沐出,振车骑。”师古曰:“振,整也。一曰振,张起也。”
振,前说是。修整车骑,自往劳遗,以明敬礼其师也。
“傅太后闻之大怒,不肯会,重怨恚莽。”
一劾董宏,一彻坐,故曰重怨恚。
“上应古制,不准行事。”
行事,谓已行之事,言故事也。古制谓周公,行事谓霍光也。《陈汤传》、《薛宣传》皆有行事字,解说创于刘敞,而王念孙畅之。
“考故官,问新职,以知其称否。”
谓谒对之时,问其旧日曾历何官,有何政绩,今新履何职,宜以何为治,杂问以知其称否也。
“克身自约,籴食逮给。”
籴食者,家无储粟,买之于外,亦印市之一端也。
“比三世,为三公,再奉送大行。”
比,近也。谓近时成哀平之世,皆为三公也。成哀大丧,皆预其事,故曰“送大行。”
“是故公孙戎位,在充郎选。”
在,读若才,谓公孙戎之位始得充郎选耳。
“臣莽实无奇策异谋。奉承太后圣诏,宣之于下,不能得什一。受群贤之筹画,而上以闻,不能得什伍。当被无益之辜。”
太后圣诏中有德意,莽代为传宣,不能尽达其德意,仅能得其什一。群贤筹画中有忠悃,莽代为上闻,不能尽写其忠悃,仅能得其什五也。师古失之。无益之辜,言无益于国,当蒙其罪。
安汉公在中府外第,虎贲为门卫,当出入者傅籍。”
凡出入安汉公之府第者,皆著于籍。不在籍者,不得擅出入。
“子午道从杜陵直绝南山径汉中。”
南山东自商颜,西至蟠冢,横亘千余里。杜陵在山北,子方也。汉中在山南,午方也。于山腰通一径,故曰直绝。
“今摄皇帝背依践阼。”
背依,即负扆也。
“诸刘更属籍,京兆大尹勿解其复,各终厥身。”
前汉时,诸刘皆复,世世无有所与。今王氏受命,诸刘仍复其身。勿解者,不解除其复籍也,但终其身而已,其子则不复。
“欲防民盗铸,及禁不得挟铜炭。”
炭以炽火鼓铸,故禁不得挟。
“置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司命司上公以下,中城主十二城门。”
四关之职主皆各在策命中,故此立言司命、中城二将军。
“王级曰:绕霤之固,南当荆楚。”
绕霤,疑亦地名也。四将军之所守,皆在关中,如曰绕霤,曰羊头,曰肴渑,曰汧陇,皆去长安甚近。其所当者则甚远,如曰荆楚,曰燕赵,曰郑卫,日戎狄,皆使之扼险以御外。
“刘氏当复趣空宫。”
“趣空宫”云者,令王莽急走出,空其所居之宫,已得人居也。
“汉氏高皇帝比著戒云:罢吏卒为宾食。诚欲承天心全子孙也。其宗庙不当在常安城中。及诸刘为诸侯者,当与汉俱废。”
比,近也。著戒者,王莽以汉高之事著于戒令也。“罢吏卒为宾食”六字,即戒令之辞。“诚欲”二句,建推阐戒令意。“其宗庙”三句,又建以己意奏请者也。师古以为高祖频戒,失之。
“成帝,异姓之兄弟,平帝,婿也,皆不宜复入其庙。”
成帝,莽姑元后之子,故曰异姓兄弟。
“正有他心,宜令州群且尉安之。”
正,犹云正令,字亦作政。
“今猥被以大罪。”
猥,犹云乃也。师古训多,未是。
“诛貉之部先纵焉。”
诛貉之部,犹云诛貉之师。纵,谓纵师也。
“太官赍糒干肉,内者行张坐卧。”
内者,官名也。如宦者谒者之属,与太官为对文。
“莽即真,尤备大臣。”
备大臣,谓设禁防而备之。
“敕曰:“非但保国将闺门,当保亲属在西州者。诸公皆轻贱,而章尤甚。”
“非但保”二句,莽之敕词。“诸公皆轻贱”句,班史之词,言莽屈抑大臣,轻贱诸公,而哀章尤其所贱也。
“即有灾害,以什率多少而损膳焉。”
宋祁曰:“什下当有计字。”国藩按:率者,计数之名。《赵充国传》有中率字,今算学家亦以定数为率,以十计数,十害一则减膳一分,十害二则减膳二分,率上不必增“计”字也。
“大司马保纳卿、言卿、仕卿、作卿、京尉、扶尉、兆队、右队、中部左洎前七部。”
刘奉世曰:“七部当为七郡。”王念孙曰:“当为十郡。”国藩按:当云中部、左部、洎前十郡。
“以太官膳羞备损而为节。”
谓太官膳备,则官吏之禄亦备。膳损,则官吏之禄亦损也。
“士吏四十五万人,士千三百五十万人。”
国藩按:师占“或五或十”之下,当云“或三或两或三十。”
“仓无见谷以给传,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取办于民。”
刘攽曰:“‘以给’当属上句。”国藩按:此疑有错简。当云“仓无见谷以给传,取办于民,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
“见王路堂者,张于西厢及后阁更衣中。又以皇后被疾,临且去本就舍,妃妾在东永巷。”
临或见莽于王路堂,则设帷帐于西厢及更衣室。临或来侍皇后之疾,则舍于西厢及更衣室。临之妃妾则在东永巷。
“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宫及平乐、当路、阳禄馆凡十余所。”刘攽曰:“建章与宫名同,疑当是字误。”国藩按;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五宫名也。平乐、当路、阳禄,三馆名也。
“郡县力事,上官应塞诘对。”
对,犹对簿对状之对。诘对,犹诘责也。上官归咎于郡县而诘责之,郡县竭力以事上官,思所以应答而塞责也。
“凡三十万众,迫措青徐盗贼。”
迫,急也。措,谓料理收拾之也。
《叙传》:“班彪《幽通赋》云:恐罔蜽之责景兮,庆未得其云已。”师古训引《庄子》云:“景曰:吾有待而然,吾所待又有待而然。”
按:“吾有待而然”者,景为形所使也。“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形为气所使也。皆有所因,赋引此言人之祸福,皆有所由来也。
“嬴取威于百仪兮。”
王念孙曰:“威,德也。言伯益有仪百物之德,而嬴氏以兴。”国藩按:王说非也。取威定伯出《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言秦所以伯,由于益有仪百物之功。
“既仁得其信然兮,卬天路而同轨。”
求仁得仁,既可以人力信其不差矣。而天道亦巧与相助,若合符节,故曰同轨。
“妫巢姜于孺筮兮。”
《诗》:“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言姜有国而为妫所夺,故曰巢。
“三栾同于一体兮,虽移盈然不忒。”
之咎虽移于盈,然报应之理究不忒也。
“守孔约而不贰兮,乃德而无累。”
孔约,谓孔氏之诫约也。上文“有欲不居有恶不避”,即孔门之训。师古训孔为甚,失之。
“侯草木之区别兮,至李虎发而石开。”
有其实必有其荣,有其感必有其应。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为其事而无功者,未尝睹也。孔之契韶,汉之褒孔养李之精诚通神,皆一贯之义。
“德薄位尊,非胙惟殃。”
按:胙,福祚字。段氏玉裁以为古无祚字,即用胙字耳,言数人之处尊位,非所以福之,适所以殃之也。
“如台不匡,礼法是谓。”
言国家无以匡正之,将礼法之谓何。
后汉书
《邳彤传》:“谋夫景同。”
景同,犹云景从,景附。
《景丹传》:“秋与吴汉、建威大将军耿弇、建义大将军朱祜,执金吾贾复等从击破五校于羛阳,降其众五万人。”
以迁、固文法推之,“大司马吴汉”五字均应有,不得但云吴汉也。
《刘隆传》:“趣吏不肯服。”
趣下当有对字。
“吏乃实首服。”
实字当在首服二字下。
《窦融传》:“融于是日往守,萌辞让巨鹿,图出河西。”注:“守,犹求也。”
守,无训求者。日往守,谓常至萌处也。辞让巨鹿,屡次辞之。图出河西,亦屡次图之也。
“谓留子何。”
留子,谓伯春留于汉也。
“帝将自西征之。”
将自当作自将。
《窦固传》:“固忠至天山击呼衍王,斩首千余级。”
固在极西一路,去天山仅千余里,故有功。
《赵憙传》:“更始笑曰:‘茧栗犊岂能负重致远乎?’”
下文更始大悦,谓憙曰:“卿名家驹,努力勉之。”按:茧栗犊,名家驹,俱不似更始口中语,为其失之过文也。司马迁之文,古人称其能质正,谓此等不妄著浮词耳。
《桓谭传》:“譬犹卜数只偶之类。”
只偶,犹奇偶也,犹只双也。
《郅恽传》:“恽曰:‘孟轲以强其君之所不能为忠,量其君之所不能为贼。’”
引责难于君谓之恭,吾君不能谓之贼也。注引孟子对齐宣王曰“力足以举百钧”云云,又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云云。失之。
《孔奋传》:“徒益苦辛耳。”
刘攽以为益当在徒字上。按益字在下为叶,刘说非也。
《郑宏传》:“四迁建初为尚书令。”
建初下当更有一初字。
《法雄传》:“烧宫寺。”
宫寺,疑当作官寺。
《刘般传》:“因值王莽篡位。”
值字上不合更有因字。
《赵咨传》:“征拜议郎,抗疾京师。”
抗疾者,累起召而固以疾辞也。
《班固传》:“诏以遣责竞。”
诏以,当作诏书。
《第五伦传》:“亦宜所以安之。”
宜字下疑脱去一思字。
“乃召羽具告之,谓曰。”
告之下不当更有谓字。
《爰延传》:“臣闻天子尊无为上。”
为当作二。
《章帝八王传》“中常侍郑飒、中黄门董腾并任侠,通剽轻,数与俚交通。”
按:剽轻,剽悍疾躁之人,飒、腾与之通也。
《种暠传》“推达名臣桥玄、皇甫规等为称职相。”
殿本考证曰:“监本无相字,臣会汾按:桥玄于光和元年一为太尉,皇甫规历职边郡,官止度辽将军,未尝为相也。相字舛误无疑。若从监本,则语势又似不完,疑为字亦误,今姑从宋本。”国藩按:称职相,谓种暠也。以其推进名臣,故曰称职。非谓玄、规为相也。
《臧洪传》:“辞行被拘。”
观此语,则洪于请兵之后,复有只身赴难之请,为袁绍所拘留也。上文叙绍竞不听之下,少有疏脱。
《左周黄传论》:“则武宣之轨,岂其远而。”
前书《公孙宏卜式传赞》备言武宣两朝得人之盛,故此言武宣之轨。
《段颖传》:“思为永宁之算。”
按:前言扬雄疏云:“不暂疲者不永宁。”颖前疏引其语,故曰永宁之算。
《袁绍传》:“是以周公垂涕以毙管蔡之狱。”
毙应作蔽。
三国志
《后妃传·文昭甄皇后》:“明帝爱女淑薨,追封谥为平原懿公主,为之立庙,取后亡从孙黄与合葬,追封黄列侯。以夫人郭氏从弟子悳为之后,承甄氏姓,封悳为平原侯,袭公主爵。”
淑以幼女天亡,而追封以邑;黄以幼子天亡,因嫁殇之故而追封以爵;悳以郭氏因后族之故而袭甄姓封爵,重纰貤缪,于斯极矣。
《董卓传》。
终叙李傕、郭汜、张济、胡才、张乐、韩遂、马腾、马超后事,文势迈远,有似《史记》。
《夏侯渊传》。
自首至“汧氐反渊引军还,所叙十三事,而字数极少,有似《史记·曹参世家》。
《曹仁传》。
将骑兵数数点出,仿《史记·灌婴传》。
《诸夏侯曹传》:“援至良才。”
谓荐引贤才以辅爽也。
《乐进传》。
自首至“别攻雍奴破之”,叙战功十五事,极简明。
《王粲传》。
因粲而兼叙徐、陈、阮、应、刘事,略仿《孟子荀卿列传》之例。
“亦有文采,而不在此七人之例。”
例,当作列。此疑当作六人,合曹植乃为七人,谓邯郸淳、繁钦、路粹、丁仪、丁廙、杨修、苟纬七人,不得与王、徐、陈、阮、应、刘六人并列也。
《诸葛诞传注》:“丧王基之功。”
丧,疑当作表。
《邓艾传》。
“使居民表”,犹云在民之外也。
《诸葛亮传》:“五年,率诸军北驻汉中,临发上疏曰。”
古人绝大事业,恒以精心敬慎出之。以区区蜀汉一隅,而欲出师关中,北伐曹魏,其志愿之宏大,事势之艰危,亦古今所罕见。而此文不言其艰巨,但言志气宜恢宏,刑赏宜平允,君宜以亲贤纳言为务,臣宜以讨贼进谏为直而已。故知不朽之文,必自襟度远大思虑精微始也。前汉宫禁,尚参用士人。后汉宫中,如中常侍小黄门之属,则悉用阉人,不复杂调他士,与府中有内外之分,大乱朝政。诸葛公鉴于桓、灵之失,痛憾阉官,故力陈宫中府中宜为一体,盖恐宦官日亲、贤臣日疏、内外隔阂也。公以丞相而兼元帅,凡宫中府中以及营中之事,无不兼综,举郭、费、董三人治宫中之事,举向宠治营中之事,殆皆指留守成都者言之。其府中之事,则公所自治,百司庶政,皆公在军中亲为裁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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