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 57 回
【注释】
(1)月令:一年十二个月的节气时令。月令之家:用阴阳五行解释节气时令的人。
(2)取:捉取。虫所类象之吏:虫所象征的官吏。如红头的虫象征武官,黑头的虫象征文官。参见本书《商虫篇》。
(3)笞《chī吃》:用鞭子或板子打。僇(lù路):污辱。
(4)实论者:据实论事的人。这里指王充自己。
(5)厌:通“餍”。满足。厌合:满足迎合。
(6)能何:犹云“何能”,即言不能。
(7)方诸:古代在月光下承接露水用的器具。乡:通“向”。《淮南子·天文训》:“月者,阴之宗也。故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高注:“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摩令热,月盛时以向月下,则水生,以铜盘受之,下水数滴。”
(8)毕:毕宿。参见45·2注(4)。
(9)蟾(chán缠)蜍(chú除):癞蛤蟆。中国古代传说月中有蟾蜍。
(10)蚄:“蚌”的异文。
(11)毁:亏损,亏缺。
(12)舀:当是“臽”字之误。臽陷通用,当改。臽(xián现)缺:消减。蚄臽缺:参见10·5注(9)“螺消于渊”条。
(13)霁(jì际):雨止,天放晴。
(14)被:据十五卷本应作“破”。“椎破”与“捕斩”对文。
(15)为其得实:当作“为得其实”,本书常语。章录杨校宋本作“为得其实”,不误。
(16)索:尽。
(17)部民:当地的老百姓。
(18)堑(qián欠)道:在道路上挖濠沟。坎:坑穴。
(19)榜:笞,扑打。内(nà纳):通“纳”。
(20)杷(pá爬):耙。斛(hú胡):古代容量单位。汉代以十斗为一斛。
(21)正:直接。
【译文】
按照“月令之家”的说法,害虫吃谷禾庄稼,就捕捉害虫所象征的官吏,加以鞭打污辱,用这种办法去消灭虫害。据实论事的人认为这种做法不一定真能起作用,然而这样做了,可以满足迎合人们的心愿。现在招致久雨的原因在于政治和官吏本身,不改变这种政治,不惩罚那些官吏,而仅仅去攻击土地神,怎么能够消除和制止久雨呢?假如认为应当攻击它的同类,那么所有阴类事物的精华是月亮。用方诸向着月亮,露水自然会下来。月亮靠近毕宿,出入于房星北边一道,很少有不下雨的。月亮中的动物,是兔子和蟾蜍。它们在地下的同类,是螺和蚌。月亮在天空亏缺之时,螺蚌肉也会缩小,它们同属一类是很明白的。雨下了很久天不放晴,攻击属于阴物的同类,就应当捕捉斩杀兔子和蟾蜍,槌破螺蚌的壳,这才符合它的道理。蝗虫经常出现,或飞舞或聚落。蝗虫聚落的地方,谷草全部枯败。官吏差役和当地的老百姓,在路上挖濠沟掏坑穴,扑打驱赶蝗虫到濠沟坑穴里,把蝗虫耙在一起堆集之多要以千斛来计算,直接攻击蝗虫本身,蝗灾还不能制止,何况仅仅去攻击阴类事物,雨怎么能够停止呢?
【原文】
46·5《尚书大传》曰(1):“烟氛郊社不修(2),山川不祝(3),风雨不时(4),霜雪不降,责于天公(5)。臣多弑主(6),。。多杀宗(7),五品不训(8),责于人公(9)。城郭不缮(10),沟池不修,水泉不隆(11),水为民害,责于地公(12)。”王者三公,各有所主(13);诸侯卿大夫(14),各有分职。大水不责卿大夫,而击鼓攻社,何知不然?鲁国失礼,孔子作经,表以为戒也(15)。公羊高不能实(16),董仲舒不能定(17),故攻社之义,至今复行之。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将难之曰(18):久雨湛水溢,谁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复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过解天(19)。如非君臣,阴阳之气偶时运也,击鼓攻社,而何救止(20)。
【注释】
(1)《尚书大传》:解释《尚书》的书。旧题西汉伏生撰,可能是伏生弟子张生、欧阳生或更后的博士们杂录所闻而成。其中除《洪范五行传》首尾完备外,其余各卷只存佚文。清代陈寿祺有辑本,凡四卷,补遗一卷。
(2)烟氛:烟火气。指古代祭天地时烧柴火和祭品的一种仪式。郊社:古代冬至祭天叫“郊”;夏至祭地叫“社”。修:治。
(3)祝:疑为“祀”之形误。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琐语类”引《尚书大传》亦作“山川不祀”,可证。
(4)不时:不合时节,失调。
(5)天公:汉代有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天公指太师。责于天公:汉儒根据“天人感应”论,认为天公是调和阴阳的,如有天灾发生,就责罚他。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琐语类”引《尚书大传》曰:“太师,天公也;太傅,地公也;太保,人公也。”
(6)多:不应有而有。弑(shì士):古代称臣杀君,子杀父为“弑”。
(7)。。(niè聂):同“孽”。庶子:古代指众妾所生之子。宗:嫡长子。
(8)五品:即“五常”。参见6·4注(1)。不训:不顺,紊乱。
(9)人公:指太保。
(10)缮:修治。
(11)隆:旺盛。此引《尚书大传》语,“不隆”当为“不降”。二字声类同,故伏传降字多作隆。王应麟《王会篇补注》引《尚书大传》:“隆谷玄玉。”郑注云:“隆”读为“厖降”之降,是其证。可备一说。
(12)地公:指太傅。
(13)主:主管,负责。
(14)诸侯:西周、春秋时分封的各国国君。卿大夫:西周、春秋时国王及诸侯所分封的臣属。(15)表:标明,指出。
(16)公羊高:参见16·20注(17)。实:正确地加以解释。
(17)董仲舒:参见13·7注(1)。定:定论,作出正确的结论。
(18)这里是王充自己提出的责难。
(19)解(jiè届):通达,上闻。
(20)而何:当作“何而”。“而”,“能”古通用。
【译文】
《尚书大传》上说:“祭祀天地的时候不认真举行仪式,不祭祀山川之神,风雨失调,霜雪不按时而降,就对天公进行责罚。臣下不应弑君而弑君,庶子不应弑嫡长子而弑,五常紊乱,就对人公进行责罚。不修治城墙,不清理沟池,水泉不旺盛,水给百姓造成了灾害,就对地公进行责罚。”君王设置三公,各有所主管的事务,诸侯卿大夫,各有份内的职责。大水成灾不责罚卿大夫,而去击鼓攻击土地神,怎么知道不能这样做呢?鲁国因此而违背了礼,孔子修《春秋》才指明它并以此作为警戒。公羊高不能正确加以解释,董仲舒也不能作出定论,所以攻击土地神的作法,到现在仍然在实行。假使公羊高还在活着,董仲舒也没有死,我将要责问他们说:长时间下雨大水漫溢,是谁引起的?如果是君王,应当改革政治改变操行,以此来消除制止灾害;如果是臣下,应当惩罚那个人,把他的过失禀告上天。如果不是君王和臣下的过失,而是当时阴阳之气的运行偶然造成的,采用击鼓攻击土地神的办法,怎么能救治和制止水灾呢?
【原文】
46·6《春秋》说曰:“人君亢阳致旱,沉溺致水(1)。”夫如是,旱则为沉溺之行,水则为亢阳之操(2),何乃攻社?攻社不解,朱丝萦之(3),亦复未晓。说者以为社阴、朱阳也(4)。水,阴也,以阳色萦之,助鼓为救(5)。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6),众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热不能胜也。今国湛水,犹大山失火也,以若绳之丝,萦社为救,犹以壅水灌大山也。原天心与人意(7),状天治以人事(8),人相攻击,气不相兼(9),兵不相负(10),不能取胜。今一国水,使真欲攻阳(11),以绝其气,悉发国人(12),操刀把杖以击之,若岁终逐疫,然后为可。楚、汉之际(13),六国之时,兵革战攻(14),力强则胜,弱劣则负。攻社,一人击鼓,无兵革之威,安能救雨?夫一旸一雨,犹一昼一夜也。其遭若尧、汤之水旱,犹一冬一夏也。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塞其变,冬求为夏,夜求为昼也。何以效之?久雨不霁,试使人君高枕安卧,雨犹自止。止久至于大旱,试使人君高枕安卧,旱犹自雨。何则?旸极反阴,阴极反旸(15)。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16)?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瘅疾也(17)?祷请求福,终不能愈;变操易行,终不能救。使医食药,冀可得愈。命尽期至(18),医药无效。
【注释】
(1)引文见本书《明雩篇》注。
(2)这两句当为“旱则亢阳之行,水则为沉溺之操”,才与上文文义相属。本书《明雩篇》“旱应亢阳,湛应沉溺”,可证。
(3)萦(yíng营):围绕,缠绕。朱丝萦之:用红绳把社坛围绕起来。这种作法,参见《公羊传·庄公二十五年》、《春秋繁露·止雨》。
(4)社阴、朱阳:《续汉志》引干宝《周礼注》曰:“社,太阴也。朱,火色也。”解释的人认为社属于阴,红色属于阳。
(5)助:辅助。
(6)壅:壅与瓮(罋)形近而误,应改。下文“壅”字与此同。瓮(wèng翁去):盛水的瓦罐。
(7)原:考察,推究。
(8)状:形容,比喻。
(9)兼:加倍。
(10)负:应作“■”,形近而误,应改。■(bèi贝):通“倍”。■、倍古音同部,旧籍多互用。
(11)阳:据文意应为“阴”。社、水皆阴,大水阴胜,攻之以绝其气。
(12)悉:全部。
(13)楚、汉之际:公元前206年,秦亡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封刘邦为汉王,又划地分封了十七个王。此后项、刘之间展开了争夺统治权的战争。公元前203年,双方约定以鸿沟为界,东属楚,西属汉。
(14)兵革:兵器甲胄的总称,引申为军队或战争。
(15)旸:两“旸”字并当作“阳”。本书阴与阳,旸与雨相对而用,全不混乱。故知上二“旸”字当作“阳”。
(16)水病:水肿病。
(17)瘅:通“疸”。瘅疾:中医病名,这里指由湿热所致,身热口渴,色黄如桔的一种黄疸病。参见《史记·扁鹊仓公传》正义。
(18)命:寿命。王充也称为“天命”,认为它是一种决定人的死生寿夭和贵贱贫富的神秘力量,具体分为寿命和禄命两种,是人胚胎于母体时,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气而形成的。参见本书《气寿篇》。期:期数,期限。
【译文】
关于《春秋》的解释说道:“君王骄横就会招来旱灾,迷恋酒色就会引来水灾。”如此说来,旱灾是君王骄横的行为引起的,水灾是君王迷恋酒色的行为引起的,为什么却要攻击土地神呢?攻击土地神的道理既不可理解,用红绳把社坛围绕起来,这种做法,仍然也不可理解。解释这件事的人认为社属于阴,红色属于阳。水,属于阴,用红色围绕它,辅以击鼓可以救治水灾。如果大山上失火,用瓦罐装水去浇灭,众人都知道这样不能灭火,为什么呢?火势盛大而水极少,热气使水不能压灭它。现在一个国家发生水灾,好比大山失火一样。用像绳子一样的朱丝,围绕社坛来救治水灾,就好比用瓦罐装水去浇灭大山上的大火一样。根据人的心意来推求天的心意,用人间的事情来比喻上天所治理的事情,人们互相攻击,气力不超过别人一倍,兵力不超过别人一倍,就不能取得胜利。现在一个国家发生水灾,如果真想要攻阴,以断绝造成水灾的阴气的话,应该把全国人都发动起来,拿着刀和棍子去攻击土地神,就像年终驱逐疫鬼那样,这样做了以后才是适合的。楚、汉相争的时候,六国征战的时期,各国发兵战守攻防,力量强大就获胜,力量弱小就失败。攻击土地神,一个人击鼓,没有军队的威力,怎么能够救治大雨造成的灾害呢?一天晴一天雨,好比一昼一夜一样。国家如果遭到像尧、汤那时的洪水和久旱,就好比一冬一夏一样。如果有人想用人间祭祀的办法去消除水旱灾害,就像想使冬天变成夏天,夜晚变成白天一样。用什么来证实这一点呢?长久下雨不天晴,试让君王在高枕上安心躺着,雨仍然会自行停止。雨停久了就出现大旱,试让君王在高枕上安心躺着,旱久了就仍然会自行下雨。为什么呢?天气晴、早到了极点,就会转变成阴、雨;天气阴、雨到了极点就会转变成晴、旱。所以天地之间出现了大水,凭什么知道不像有水肿病的人呢?天地之间出现了久旱,凭什么知道不像有黄疸病的人呢?祷告祈求神灵赐福,病终究不会痊愈;改变道德行为,最终也不能够挽救。请医生诊病吃药,才有希望痊愈。命里注定的寿限完了,死期到了,医药也就毫无效果。
【原文】
46·7尧遭洪水,《春秋》之大水也。圣君知之,不祷于神,不改乎政,使禹治之(1),百川东流。夫尧之使禹治水,犹病水者之使医也。然则尧之洪水,天地之水病也;禹之治水,洪水之良医也。说者何以易之?攻社之义,于事不得。雨不霁,祭女娲(2),于礼何见?伏羲、女娲(3),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夫《春秋经》但言“鼓”,岂言“攻”哉?说者见有“鼓”文(4),则言“攻”矣。夫鼓未必为攻,说者用意异也。“季氏富于周公(5),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6)。孔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攻之,可也(7)。’”攻者,责也,责让之也。六国兵革相攻,不得难此。此又非也。以卑而责尊,为逆矣。或据天责之也。王者母事地,母有过,子可据父以责之乎?下之于上,宜言谏。若事,臣、子之礼也;责让,上之礼也。乖违礼义,行之如何?夫礼以鼓助号呼,明声响也。古者人君将出,撞钟击鼓,故警戒下也。必以伐鼓为攻此社(8),此则钟声鼓鸣攻击上也。
【注释】
(1)禹:参见1·3注(7)。
(2)女娲(wā娃):参见31·1注(4)。祭女娲:《路史·后纪》卷二《女皇氏篇》注:“董仲舒法,攻社不霁,则祀女娲。”
(3)伏羲:参见36·7注(2)。
(4)文:字。
(5)季氏:季孙氏,这里指季康子。参见28·26注(1)。周公:这里指鲁国的公室(周初封周公于鲁,鲁国国君是周公的后代)。
(6)求:冉求。参见28·50注(1)。敛:赋税。附益:增加。聚敛而附益之:冉求实行田赋制度,为季氏增加了财富。
(7)小子:孔子对门徒的称呼。引文参见《论语·先进》。
(8)据文意“此”字衍,应删。
【译文】
尧在位时遭受洪水之灾,这是《春秋》上记载的大水。圣君尧知道了此事,不对神祷告,不改变政治,派大禹去治理洪水,所有的河流都疏通向东流去。尧派大禹治水,好比水肿病人求医治病。然而尧在位时的洪水,是天地的水肿病;大禹去治水,好比是洪水的良医。解释《春秋》的人怎么能改变这个事实呢?攻击土地神的做法,不符合于事理。久雨不止,祭祀女娲,在礼制上哪里见到过呢?伏羲、女娲,都是圣人,抛开伏羲而祭祀女娲,《春秋》上没有讲过这件事。董仲舒这种祭女娲的建议,其理由是什么呢?《春秋经》上只是说到“击鼓”,哪里说是“攻击”呢?解释《春秋》的人见有“鼓”字,就认为是“攻击”了。讲到击鼓未必就是攻击,解释者的用意和《春秋》经文有区别。“季孙氏比鲁国的公室还富裕,冉求却又帮他实行田赋制度,替他增加财富。孔子说:‘冉求不是我的学生了,你们学生可以公开攻击他。’”攻的意思是责备,是斥责他。因此六国用兵相互攻战的事例,是不能用来指责攻社这件事的。这种说法又不对了。以卑下的身份去责备尊贵的人,是逆礼行事。或许是按照天意来谴责土地神吧。君王把土地当作母亲来侍奉,母亲有过错,儿子可以按照父亲的意志来谴责母亲吗?下对于上,应该用“谏”。这样做,是臣和子应遵守的礼节;斥责,是君王应遵守的礼节。违反礼节,怎么去行动呢?按照礼仪,击鼓是用来助长呐喊,使声音更响亮的。古时候,君王将要外出,就要撞钟击鼓,本来是用来警戒臣民的。一定要把击鼓说成是攻击土地神,这就等于把钟响鼓鸣说成是攻击君王了。
【原文】
46·8大水用鼓,或时再告社(1)。阴之太盛,雨湛不霁。阴盛阳微,非道之宜(2)。口祝不副(3),以鼓自助,与日食鼓用牲于社(4),同一义也。俱为告急,彰阴盛也(5)。事大而急者用钟鼓,小而缓者用铃■(6),彰事告急,助口气也。大道难知(7),大水久湛,假令政治所致,犹先告急,乃斯政行。盗贼之发,与此同操。盗贼亦政所致,比求阙失(8),犹先发告。鼓用牲于社,发觉之也。社者,众阴之长,故伐鼓使社知之。说鼓者以为攻之,故“攻母”、“逆义”之难,缘此而至。今言告以阴盛阳微,攻尊之难,奚从来哉!且告宜于用牲,用牲不宜于攻。告事用牲,礼也;攻之用牲,于礼何见?朱丝如绳(9),示在旸也(10)。旸气实微,故用物微也(11)。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12),笃病有瘳(13)。朱丝如一寸之针、一丸之艾也。吴攻破楚(14),昭王亡走(15),申包胥间步赴秦(16),哭泣求救,卒得助兵(17),却吴而存楚(18)。击鼓之人,伐如何耳(19)。使诚若申包胥,一人击得。假令一人击鼓,将耐令社与秦王同感(20),以土胜水之威,却止云雨。云雨气得与吴同恐,消散入山,百姓被害者,得蒙霁晏(21),有楚国之安矣。
【注释】
(1)“再”字疑有误。
(2)道:这里指天道。
(3)不副:不相称,不够。
(4)日食鼓用牲于社:《左传》曰:“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春秋庄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5)彰:表明。
(6)■:■非铃之类,应作“篍”,形近而误。《说文·竹部》云:“篍,吹筩也。”篍(qiū秋):箫。
(7)大:应作“天”,形近而误。本书《纪妖篇》、《订鬼篇》、《讥日篇》,并有“天道难知”语,可证。章录杨校宋本亦校改作“天”。
(8)阙(quē缺):通“缺”。阙失:过失。
(9)如:或。
(10)旸:应作“阳”。下文“旸气”之“旸”同此。“在”读为“存”。古书“存”、“在”多互用。
(11)物微:指极细小的东西。
(12)针:指针灸用的针。布:施放。艾:艾叶,中医将艾叶晾干后制成艾绒,用来烧灼穴位治病。蹊(xī西):小路。这里指经络穴位。
(13)笃病:重病。瘳(chōu抽):愈。
(14)吴攻破楚:公元前506年,吴王阖闾进攻楚国,占领了楚国首都郢(yǐng影,在今湖北江陵西北)。
(15)昭王:楚昭王,名轸,平王之子,前515~前489年在位。亡走:逃亡。指楚昭王逃奔随国事。
(16)申包胥:春秋末楚国公族,以申为氏,即王孙包胥。因是蚡冒(楚的远祖)后裔,又叫蚡冒勃苏。少时,与伍子胥为知交。子胥避家难奔吴,他表示两国相争各为其主。间步:偷跑。
(17)卒得助兵:公元前506年,吴国用伍子胥计破楚,“五战及郢”,申包胥奉命往秦乞师,“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哭了七天七夜,秦乃出车五百乘,援楚复国。
(18)却:退,打退。以上事参见《左传·定公四年》、《说苑·至公篇》、《新序·节士篇》。
(19)伐:应为“诚”字。下句“使诚若申包胥”,诚字即承此为文。
(20)秦王:指秦哀公,前536~前501在位。
(21)晏:晴朗。
【译文】
大水时采用击鼓的方式,也许是为了进一步向土地神告急。阴气太盛,久雨成涝天不放晴,阴气过盛阳气衰微,与天道不相适宜。光凭嘴祷祝还不够,另外用击鼓来辅助,与日蚀时击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同一个道理。都是向土地神告急,表明阴气过盛了。事情重大而紧急就使用钟鼓,事情不大不急就使用铃箫,表明告急之书,辅助光用嘴祷告。天道难以明白,大水久不消退,如果是由于政治所引起的,仍然先要告急,这才修政改行。盗贼之事发生,与此同样办理。盗贼出现也是由于政治所造成的,等到寻求政治上的过失时,仍然是先发布文告。击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让它发现觉察到阴气过盛了。社,是所有阴类之首,所以击鼓使社知道阴气过盛了。解释“鼓”字的人认为击鼓是攻击土地神,所以“攻母”、“逆义”之类的非难,就由此产生了。现在说击鼓是为了告诉土地神阴气盛,阳气衰,那么攻击尊上的这种指责,又从何而来呢?而且祷告适宜于用牺牲,用牺牲并不适合于攻击。祷告事由奉献牺牲,是讲礼仪;攻击而奉献牺牲,在礼仪上哪儿见到过呢?用朱丝或红绳把社坛围绕起来,是表示阳气的存在。阳气实在太微弱了,所以只能用细微的东西来表示。在经络穴位上投入一寸长的针,施放一丸艾绒,重病也能治好。朱丝好比一寸之针、一丸之艾绒也能起作用。吴国攻破楚国都城,楚昭王逃奔出走,申包胥偷跑到秦国,向秦国哭泣请求救援,终于得到救兵,打退了吴军而保存了楚国。击鼓之人就看他诚意怎么样了。假使诚意像申包胥一样,有一个人击鼓就可以了。假如让一个人击鼓,将能让土地神同秦王一样受感动,以土能克水的威力,就能消退制止云雨之气。云雨之气就会和吴国害怕秦国一样,消散退入山中,遭受水灾之害的老百姓,就会得到雨止天晴的好处,有像楚国一样的安全。
【原文】
46·9迅雷风烈,君子必变(1),虽夜必兴(2),衣冠而坐(3),惧威变异也(4)。夫水旱,犹雷风也,虽运气无妄(5),欲令人君高枕幄卧(6),以俟其时(7),无恻怛忧民之心(8)。尧不用牲,或时上世质也(9)。仓颉作书(10),奚仲作车(11),可以前代之时无书、车之事,非后世为之乎?时同作殊,事乃可难;异世易俗,相非如何?俗图画女娲之象(12),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13)。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祐也。传又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14),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15),使天柱折(16),地维绝(17)。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18),断鳌之足以立四极(19)。”仲舒之祭女娲,殆见此传也。本有补苍天、立四极之神(20),天气不和,阳道不胜,倘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
【注释】
(1)变:改变常态。
(2)兴:起。
(3)衣冠而坐: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以上四句参见《礼记·玉藻》。
(4)威:通“畏”。害怕。
(5)无妄:即本书《明雩篇》中所说的“无妄之变”。参见45·7注(1)。
(6)欲:据文意应为“设”。幄:原本校语云:“‘幄’字一本作‘据’”,可从。据、安同义。
(7)俟(sì四):等待。
(8)恻怛(dá达):忧伤。
(9)质:质朴,纯朴。
(10)仓颉:即苍颉。参见11·3注(3)。书:文字。
(11)奚仲:参见36·14注(39)。
(12)据递修本,“俗”字前当有“世”字,应据补。
(13)《北齐书·祖珽传》云:“太姬虽云妇人,实是雄杰,女娲已来无有也。”然则以女娲为妇人,自汉讫南北朝皆有其说。《说文·女部》:“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14)共工:参见31·1注(1)。颛顼:参见11·2注(2)。
(15)触:撞。不周之山:参见31·1注(2)。
(16)天柱:古代神话中撑天的柱子。
(17)地维:参见31·1注(3)。
(18)消炼:熔炼。
(19)鳌(áo熬):参见31·1注(5)。
(20)神:神通。
【译文】
迅猛的炸雷猛烈的刮风,君子也要改变常态,即使在半夜里也要爬起来,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畏惧出现什么异常情况。水旱灾害就像雷风一样,即使是阴阳之气造成的意外之灾,如果君王高枕安卧,等待晴天的到来,就表明君王没有怜悯百姓的伤痛之心。尧不奉献牺牲,或许是因为古代的人纯朴的缘故。仓颉创造文字,奚仲制造车子,能因为前代之时没有文字车子这样的东西,就非议后世制作这些东西吗?时代相同而做法不一样,对这样的事才能进行非难;时代不同,风俗习惯有所改变,怎么能相互非难呢?世俗之人图画女娲的像,把她画成妇人的形体,又号称她为“女”。董仲舒的原意,大概认为女娲是古代的女帝王。男属阳女属阴,阴气造成灾害,因此祭祀女娲求她给予福祐。传上又说:“共工与颛顼争战想当天子,不能取胜,愤怒地撞碰不周山,使得天柱折断,地的四角塌陷。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砍断鳌的四足来支撑大地的四边。”董仲舒之所以要祭祀女娲,大约是见到过这本传。女娲本来就具有修补苍天、支撑大地四极的神通,天气不调和,阳道胜不过阴道,也许女娲可以用她的精神帮助圣王止雨消涝吧!
乱龙篇第四七
【题解】
这是一篇替董仲舒所鼓吹的设土龙求雨的观点进行辩解的文章。“乱”字王充训为“终”,即透彻的解释。王充认为,历来人们对于设土龙求雨的解释都不够透彻,所以他专门写了这篇文章,取名“乱龙”。“乱”就是进行透彻的解释,“龙”就是设土龙求雨。
董仲舒提倡设土龙求雨的理论根据就是他的“天人感应”论。王充否认天有意识,但他从一些感性知识(如人学鸡叫,鸡也会跟着叫)出发,把一些传说(如叶公画龙,“真龙闻而下之”)当成事实,形而上学地加以推论,得出凡同类事物及其假象可以相互招致、感应的结论。他用这种理论对设土龙求雨作了牵强附会的解释,提出十五个例证和四条理由,说龙与云同类,设土龙可以使“云雨自至”。他的这种“透彻”解释,实质上是把无识的自然现象和有意识的社会现象混淆了。有人认为此篇是否为王充所作,或全为原作,似可存疑。
【原文】
47·1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设土龙以招雨(1),其意以云龙相致。《易》曰(2):“云从龙,风从虎(3)。”以类求之,故设土龙,阴阳从类(4),云雨自至。儒者或问曰:夫《易》言“云从龙”者,谓真龙也,岂谓土哉?楚叶公好龙(5),墙壁槃盂皆画龙(6)。必以象类为若真是(7),则叶公之国常有雨也。《易》又曰:“风从虎”,谓虎啸而谷风至也。风之与虎,亦同气类。设为土虎,置之谷中,风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风,土龙安能而致雨(8)?古者畜龙,乘车驾龙,故有豢龙氏、御龙氏(9)。夏后之庭(10),二龙常在,季年夏衰(11),二龙低伏(12)。真龙在地,犹无云雨,况伪象乎?礼,画雷樽象雷之形(13),雷樽不闻能致雷,土龙安能而动雨?顿牟掇芥(14),磁石引针(15),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16)。他类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气性异殊,不能相感动也。刘子骏掌雩祭(17),典土龙事(18),桓君山亦难以顿牟、磁石不能真是(19),何能掇针、取芥?子骏穷无以应。子骏,汉朝智囊(20),笔墨渊海(21),穷无以应者,是事非议误,不得道理实也。曰(22):夫以非真难,是也;不以象类说,非也。夫东风至(23),酒淇溢(24);鲸鱼死(25);彗星出(26),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与彼云龙相从,同一实也。
【注释】
(1)土龙:参见22·10注(6)。
(2)《易》:参见36·7注(1)。
(3)引文见《周易·乾卦·文言》。孔颖达以“龙吟而景云出”释“云从龙”,以“虎啸则谷风生”释“风从虎”。
(4)阴阳从类:以阴气和阳气构成的万物是以类相感召的。《周易·乾卦·文言》:“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则各从其类也。”孔颖达说:“天地之间,共相感应,各从其类矣。”
(5)叶公好龙:语本汉刘向《新序·杂事五》:“叶公子高好龙,钩以写龙,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于是天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拖尾于堂。叶公见之,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色无主。是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叶公:春秋末楚国大夫,姓沈,名诸梁,字子高,沈尹戌之子,封于叶(今河南叶县西南),自称叶公。曾问政于孔子。好(hào号):喜好。
(6)槃(pán盘):通“盘”。盘子。盂:盛水的器皿。
(7)象类:相类似的东西。真是:真实的东西。
(8)能:二“能”字均为衍文,或亦“而”字旁注,后人误入正文。下文“土龙安能而动雨”误同。
(9)豢(huàn患):饲养。御:驾驭。豢龙氏:传说虞舜时有董父,能畜龙,有功,舜赐之氏曰豢龙,旧许州临颍县有豢龙城,相传即董父封邑。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太平寰宇记·七·许州》。御龙氏:传说夏代人有刘累学养龙,以事孔甲,孔甲赐姓为御龙氏。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史记·夏纪》。《公羊传·隐公元年》注:“天子马曰龙,高七尺以上。”王充误为“云龙”之龙。
(10)夏后:夏后氏,古部落名称。相似禹是夏后部落的首领,后来禹的儿子启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朝代,即夏朝。
(11)季年:即末世,衰微的时代。
(12)低伏:潜伏。
(13)樽(ūn尊):古代酒具。雷樽:刻有云、雷图案的酒具。
(14)顿牟:玳瑁。掇(duō多):拾取,吸取。芥:小草。细小的东西。顿牟掇芥:指玳瑁的甲壳经磨擦后能吸引小草一类细小的东西。
(15)磁石:磁铁矿的矿石,也叫吸铁石。
(16)假:假借,借用。他类:别的类似的东西。
(17)刘子骏:刘歆(xīn欣)(?~公元23年)西汉末古文经学派的开创者,目录学家,天文学家。字子骏,后改名秀,字颖叔。沛(今江苏沛县)人。他曾总校群书,撰成《七略》。王莽执政,立古文经博士,他任“国师”。后谋诛王莽,事泄自杀。
(18)典:主持。
(19)桓君山:参见39·1注(15)。
(20)智囊:比喻足智多谋的人。《汉书·晁错传》:“太子家号曰‘智囊’。”颜师古注:“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
(21)笔墨渊海:指学问渊博,擅长写文章。
(22)这里是王充自己说。
(23)东风:春风。原本“东风至”下注“一有感字”。
(24)湛溢:满出来。这里指正在酿制的酒发酵膨胀。《意林》及《太平御览》八四五引句下有案语云,酒味酸从(《意林》作从酸),东方木也。其味酸,故酒溢湛也。此与《淮南子·览冥训》注正同。疑论衡本有旧注而今本脱之。
(25)鲸:哺乳动物,种类较多,生活在海洋中,胎生,形状像鱼,其实并非鱼类。
(26)彗星:参见17·2注(1)。
【译文】
董仲舒发挥了《春秋》上关于雩祭的道理,用设置土龙的办法招致下雨,他的意思是云和龙是同类之物可以互相招致。《周易》上说:“云气随龙而起,强风随虎而生。”根据同类相招的道理,所以就设置土龙,由于阴气、阳气构成的万物是以类相感召的,所以和龙同类的云雨就自然来到了。儒者中有人发问说,《周易》上讲“云从龙”,是说的真正的龙,哪里是说的土龙呢?楚国叶公喜好龙,墙壁上盘盂上到处都画有龙。一定要把相类似的东西当作和真实的东西一样,那么叶公所在的楚国就经常有雨了。《周易》上又说“风从虎”,讲虎一呼啸而山谷中的风就吹来。风和虎,也同属于一类。假设做一个土虎,放它在山谷之中,风能够吹来吗?如果土虎不能够产生风,土龙怎么能够产生雨呢?古代畜养龙,乘车时驾驭龙,所以有豢龙氏和御龙氏。夏代的朝廷上,两条龙经常在那里,夏朝末世衰败,两条龙就潜伏起来。真正的龙在地上,尚且没有云雨产生,何况是与龙相似的假龙呢?按照礼制,画雷樽就刻画得有云雷之形,没有听说雷樽能够引来雷,土龙怎么能够引动下雨呢?玳瑁壳经摩擦能吸引细小的东西,磁石能够吸引铁针,都因为它们是真实的东西,不能借用别的相类似的东西。别的东西即使很相似,也不能够吸引这些东西,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构成它们的气的性质不相同,也就不能互相感动。刘子骏掌管雩祭,主持设置土龙的事情,桓君山也曾用玳瑁、磁石不是真的怎么能吸针取芥来责难过刘子骏,刘子骏理屈词穷,无法回答。刘子骏是汉朝足智多谋的人物,学识渊博,理屈词穷无法回答的原因,是由于桓君山用这种事例来加以指责是错误的,而自己却不懂得其中的真实道理。我说:用土龙不是真的作为理由提出责难,这是对的;但不用相类似的东西可以相互招致的说法来解释,这是错误的。春风吹来了,酒满出来了,鲸鱼死了,彗星出现了,按照天道这些都是极其自然的事情,并不是人为的。这些事情跟那种云和龙相互感召是同一个道理。
【原文】
47·2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动,常以真气。今伎道之家(1),铸阳燧取飞火于日(2),作方诸取水于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3)。土龙亦非真,何为不能感天?一也。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4),消炼五石(5),铸以为器,乃能得火。今妄取刀剑偃月之钩(6),摩以向日(7),亦能感天。夫土龙既不得比于阳燧(8),当与刀剑偃月钩为比。二也。齐孟常君夜出秦关(9),关未开,客为鸡鸣而真鸡鸣和之(10)。夫鸡可以奸声感(11),则雨亦可以伪象致。三也。李子长为政(12),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坎,以卢为椁(13),卧木囚其中。囚罪正则木囚不动(14),囚冤侵夺(15),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乎(16)?将精神之气动木囚也?夫精神感动木囚,何为独不应从土龙?四也。舜以圣德,入大麓之野(17),虎狼不犯,虫蛇不害。禹铸金鼎象百物(18),以入山林,亦辟凶殃(19)。论者以为非实。然而上古久远,周鼎之神(20),不可无也。夫金与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龙者如禹之德,则亦将有云雨之验。五也。
【注释】
(1)伎:同“技”,技艺。指手工艺、医术等。道:道术。指求仙炼丹等方术。伎道之家:这里主要指方士,即好讲神仙道术的人。
(2)阳燧:古代利用阳光取火的凹面铜镜。飞:疑为衍字,下句“取水于月”与此对文。又下文屡言阳燧取火,皆无“飞”字,可证。
(3)天:据文意当作“人”字。
(4)五月:夏历五月。古人认为一年中五月阳气最盛。丙午:古人将天干、地支相配以纪日,按阴阳五行说法,天干、地支分别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配属,丙和午都属火。“五月丙午日”是阳气、火气最盛的日子。
(5)五石:参见8·5注(3)。一说认为王充在这里讲的阳燧是一种玻璃制
(6)偃月:月牙形。钩:指刀剑头部的弯曲部分。
(7)摩:摩擦。
(8)既:疑为“即”字,形近而误。
(9)常:据递修本应作“尝”。秦关:指秦国东境的关隘函谷关(今河南灵宝东北)。夜出秦关:参见1·6注(3)“鸡鸣之客”条。
(10)客:指随从孟尝君的一位善学鸡叫的食客,即鸡鸣之徒。
(11)奸:伪。奸声:指伪装的鸡叫声。
(12)李子长:人名,生平不详。参见虞喜《志林》。
(13)卢:通“芦”。芦苇。椁(guǒ果):棺材外面的套棺。
(14)罪正:判罪正确,罪有应得。
(15)侵夺:被逼迫,受陷害。
(16)着:附着。
(17)麓(lù路):山脚。
(18)鼎:参见5·5注(12)。
(19)辟:同“避”,避开。凶殃:灾祸。这里指给人带来灾祸之物。
(20)周鼎:传说就是大禹铸的大鼎,传到周朝,成了国宝。这种说法与王充自己在本书《儒增篇》中根本否定周鼎神奇的观点相矛盾。
【译文】
太阳,属于火;月亮,属于水。水火经常以真气相互感动。现在的方士,炼铸阳燧从太阳那里取火,制作方诸从月亮那里取露水,都不是自然而然生成的东西,是人为的结果。土龙也不是真的,为何不能感动天而得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一条理由。用阳燧从天上取火,五月丙午那天太阳正中的时候,熔炼五种矿石,用它们铸造成铜镜,才能够取得火。现在随便拿刀剑月牙形的弯曲部分,摩擦以后用它对着太阳,也能和天相感应而取得火。土龙即使不能和阳燧相比,却可与刀剑的月牙形弯钩相比。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二条理由。齐国的孟尝君连夜想逃出秦国的函谷关,关门未开,食客学鸡叫而真的鸡应和起来。鸡可以由伪装的叫声所感应,那么雨也可以由相类似于龙的东西所引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三条理由。李子长治理政事,想要了解囚犯的情况,用梧桐木做成假人,像囚犯的形象。在地上挖一个坑,用芦苇做成棺椁,把木做的囚犯躺卧在里面。囚犯罪有应得,那么木囚犯就不动,囚犯冤枉受害,木囚就移动而出。不知是囚犯的精神附着在木头人身上了呢?还是囚犯的精神之气感动了木头人呢?如果囚犯的精神能感动木囚,云雨为什么偏偏不能受土龙的感应而到来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四条理由。舜凭借他的圣德进入大山脚下的旷野中,虎狼不伤害他,虫蛇不伤害。禹铸了带有百物图像的大铜鼎,把鼎带入山林,也避开了灾祸之物。解说这件事的人认为不真实。然而上古时代时间是很久远了,关于周鼎神奇的事,不能说没有。金与土同在五行之中,假使堆制土龙的人也有像禹那样的道德,那么也将有招致云雨的效验。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五条理由。
【原文】
47·3顿牟掇芥,磁石、钩象之石非顿牟也(1),皆能掇芥。土龙亦非真,当与磁石、钩象为类。六也。楚叶公好龙,墙壁盂樽皆画龙象,真龙闻而下之。夫龙与云雨同气,故能感动,以类相从。叶公以为画致真龙,今独何以不能致云雨?七也。神灵示人以象不以实(2),故寝卧梦梧见事之象。将吉,吉象来;将凶,凶象至。神灵之气,云雨之类。八也(3)。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4),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5),立桃树下,简阅百鬼(6)。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卢索(7),执以食虎(8)。故今县官斩桃为人(9),立之户侧,画虎之形,著之门阑(10)。夫桃人非荼、郁垒也,画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画效象,冀以御凶。今土龙亦非致雨之龙,独信桃人、画虎,不知土龙。九也。此尚因缘昔书(11),不见实验。鲁般、墨子刻木为鸢(12),蜚之三日而不集(13),为之巧也。使作土龙者若鲁般、墨子,则亦将有木鸢蜚不集之类。夫蜚鸢之气,云雨之气也。气而蜚木鸢,何独不能从土龙?十也。
【注释】
(1)钩象之石:指象牙。
(2)神灵:神奇而灵异之物。此指神祇。在天为神,在地为祇。象:虚象,幻象,征兆。王充认为,国家或个人将有吉凶之事,事先都会有某种征兆出现。参见本书《订鬼篇》。
(3)据文意,“八”字应移至“致真”下。
(4)神荼(shēn shū伸书)、郁垒(lǜ律):亦作“荼与郁雷”。传说中能治服鬼的神,后遂以为门神,画像丑怪凶恶。本书《订鬼篇》曾引《山海经》文,东汉蔡邕《独断》、《后汉书·礼仪志》均有记载。
(5)度朔山:传说中的山名。
(6)简图:查看。
(7)卢索:卢,《风俗通义》、《太平御览》八八三、一千并作“芦”。芦索,芦苇制的绳子。
(8)食:通“饲”。喂。
(9)县官:参见34·10注(3)。这里指汉代皇帝。
(10)门阑:门框。
(11)因缘:沿袭。
(12)鲁般:参见26·10注(1)。墨子:墨翟。参见2·2注(17)。鸢(yuān渊):老鹰。(13)蜚:通“飞”。
【译文】
玳瑁壳能吸引细小之物,磁石、象牙不是玳瑁壳,都能够吸引细小之物。土龙也不是真的龙,应当与磁石、象牙为同类而能够招致云雨。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六条理由。楚国叶公喜好龙,墙壁上盂樽上都画有龙像,真正的龙听说了就下到叶公那里。龙与云雨的气性相同,所以能相互感动,因为是同类而相互应从。叶公因为画龙而招来了真的龙,现在设土龙为什么偏偏不能招致云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七条理由。神祇向人们显示的是虚象而不是实体,所以睡觉时在梦中见到的都是事物的虚象。如果是吉,吉象就出现;如果是凶,凶象就出现。神灵所具有的气,与云雨同属一类。神灵通过虚象预示将要出现的真实事情,为什么土龙偏偏不能以假的招致真的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八条理由。上古时代有两个叫神荼、郁垒的人,兄弟二人具有捉拿恶鬼的本领。他们居住在东海度朔山上,站立在桃树之下查看天下的恶鬼。鬼不讲什么道理,胡乱给人造成灾祸,荼与郁垒用芦索捆住他们,抓他们去喂虎。所以当今天子砍桃树作成木头人,让桃人站立在门旁,画上虎的形象,把它附在门框上。桃人并不是荼和郁垒,画的虎也不是吃鬼的那只虎,刻桃人,画老虎,以模仿它们的形状,希望用它们来抵御凶祸。如今土龙也不是招致雨的真龙,只相信桃人和画虎能御凶,却不知道土龙能招致云雨。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九条理由。这些还只是沿袭古书上的说法,没有见到过实际效验。鲁般、墨子用木头雕刻成老鹰,飞了三天能不降落,是因为做得很巧妙。假使堆制土龙的人像鲁般、墨子那样,那么也将会有木鹰高飞不落之类的事情。飞鹰的气,也同云雨之气。气能使木鹰飞起来,为什么偏偏不能与土龙相应从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条理由。
【原文】
47·4夫云雨之气也,知于蜚鸢之气(1),未可以言。钓者以木为鱼(2),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击之(3),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夫丹木非真鱼也,鱼含血而有知(4),犹为象至。云雨之知,不能过鱼,见土龙之象,何能疑之?十一也。此尚鱼也,知不如人。匈奴敬畏郅都之威(5),刻木象都之状,交弓射之,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也将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6)?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龙之神亦在土龙。如匈奴精在于木人(7),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十二也。金翁叔(8),休屠王之太子也(9),与父俱来降汉(10)。父道死,与母俱来,拜为骑都尉(11)。母死,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12),署曰“休屠王焉提(13)。”翁叔从上上甘泉(14),拜谒起立(15),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夫土龙犹甘泉之图画也,云雨见之,何为不动?十三也。此尚夷狄也(16)。有若似孔子(17),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犹共坐而尊事之。云雨之知,使若诸弟子之知,虽知土龙非真,然犹感动,思类而至。十四也。有若,孔子弟子疑其体象(18),则谓相似。孝武皇帝幸李夫人(19),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术为李夫人(20),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21)。使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十五也。
【注释】
(1)知(hì智):通“智”。上句“也”字,当在次句“气”字下。
(2)以:《意林》、《太平御览》九三五引并作“刻”字。
(3)近:当作“迎”。流,当作“浮”,皆形近而误。“之”字衍。原句当作“迎水浮而击之”。《意林》、《太平御览》并引作“迎水浮之”。
(4)含血:指鱼为活物,含有血气。
(5)匈奴:参见9·5注(6)。郅(hì致)都:西汉河东大阳(今山西平陆西南)人,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他皆侧目而视,号曰“苍鹰”。景帝时任雁门太守,匈奴贵族很害怕他,在他任守期间不敢接近雁门关。以上事参见《史记·酷吏列传》。
(6)亡,选择连词。“也”字衍。敬鬼,应作“敬畏”。据文意及上文“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可证。据上下文,“木”字下脱“人”字。
(7)“精”字上宜有“之”字。上文“都之精神”、“天龙之神”,可证。
(8)金翁叔:金日c(mìdì密低)(前134~前86年),西汉大臣。字翁叔,本匈奴休屠王太子,武帝时从昆邪王归汉,任马监,迁侍中。昭帝即位,与霍光、桑弘羊等同受遗诏辅政,遗诏以他有揭发谋反的莽何罗之功,封为■侯,岁余病卒。
(9)休屠:匈奴的一个部落,在今甘肃武威一带。
(10)“与父”句:据《汉书·金日c列传》记载,休屠王因与匈奴单于有矛盾,怕被杀害,于是全家降了汉朝。
(11)骑都尉:汉代武官名。
(12)甘泉殿:即甘泉宫,在今陕西淳化西北甘泉山上。
(13)焉提(yān hī烟之):即“阏氏”,匈奴王后的称号。
(14)从上:跟随皇上。
(15)拜谒(yè业):拜见。
(16)夷狄:古代汉族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蔑称。东方的称夷,北方的称狄。
(17)有若:即有子(前518~?),春秋未鲁国人,孔子晚年的学生。孔子死后,孔子弟子因他“状似孔子”,一度对他特别尊重。参见《史记·弟子传》、《孟子·滕文公上》。
(18)疑(nǐ拟):通“拟”。比较。
(19)孝武皇帝,即汉武帝。参见18·5注(1)。
(20)道士:指以求仙、炼丹、卜筮等迷信活动为职业的人,即秦汉时的方士。(21)以上事参见《史记·封禅书》,其中“李夫人”作“王夫人”,与本书《自然篇》同。
【译文】
假如形成云雨的气比使木鸢飞翔的气聪明,因而不能用来说明问题。钓鱼的人用木头雕刻成鱼,用红漆漆在鱼身上。把木鱼迎水飘浮而击水,水被激起,木鱼浮动。游鱼以为它是真鱼,一齐游来聚会。红漆的木鱼不是真的鱼,鱼是活物应当有知觉,尚且被木鱼的形象所引来。云雨的知觉,不能超过鱼,见到土龙的形象,怎么能够怀疑它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一条理由。这还只是鱼类,它的知觉不如人。匈奴内心害怕郅都的威风,刻一个木头人像郅都的形状,用乱箭射木像,没有一箭射中,不知是郅都的精神附着在木像上了呢?还是匈奴害怕的心理附着在木像上了呢?如果郅都的精神附于木像上,天龙的精神也会附在土龙上。如果匈奴害怕的心理附在木像上,那么雩祭者的精神也就可以附在土龙上。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二条理由。金翁叔是休屠王的太子,他与父亲一同来归降汉朝。父亲在路上死了,他与母亲一同来,汉朝拜他为骑都尉。他母亲死后,汉武帝画他母亲的像放在甘泉殿上,像上题字“休屠王焉提”。金翁叔跟随皇帝上甘泉殿,拜见他母亲的画像后站立在像前,向画像哭泣眼泪沾湿了衣襟,哭了很久才离开。图画上的像,不是他母亲的真实身体,由于见到母亲的形象,眼泪就流下来了,被思念母亲情绪所激动,就用不着他母亲真的出现。土龙好比是甘泉殿上的画像,云雨见到它,为什么不感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三条理由。这还只是夷狄之类。有若的像貌酷似孔子,孔子死后,弟子们思慕他,共同推有若坐在孔子的座位上。弟子们知道有若并不是孔子,还要共同推他坐孔子位而尊敬地侍奉他。云雨的智慧,假使和孔子的弟子们的智慧一样,即使知道土龙不是真龙,然而仍要被感动,因思慕同类而到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四条理由。有若,孔子的弟子们把他的形体、容貌和孔子相比较,就说是很相似。孝武皇帝宠爱李夫人,李夫人死后,他很想见到她的形体。道士以法术变出了一个李夫人,李夫人走入殿门,武帝望见她,知道她不是真实的李夫人,然而还是很激动,高兴地想亲近她。假使云雨之气像武帝的心一样,即使知道土龙不是真龙,仍然会因爱好土龙感应兴起而到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五条理由。
【原文】
47·5既效验有十五,又亦有义四焉。立春东耕(1),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2),秉耒把锄(3);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4)。顺气应时,示率下也。今设土龙,虽知不能致雨,亦当夏时,以类应变,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也(5)。礼,宗庙之主(6)。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庙,主心事之,虽知木主非亲,亦当尽敬,有所主事。土龙与木主同,虽知非真,示当感动(7),立意于象(8)。二也。涂车、刍灵(9),圣人知其无用,示象生存,不敢无也。夫设土龙,知其不能动雨也,示若涂车、刍灵而有致(10)。三也。天子射熊(11),诸侯射麋(12),卿大夫射虎豹,士射鹿豕(13),示服猛也(14)。名布为侯(15),示射无道诸侯也。夫画布为熊麋之象,也布为侯,礼贵意象,示义取名。土龙亦夫熊麋布侯之类。四也。
【注释】
(1)东耕:中国古代在立春这天,百官都到东郊去举行耕田仪式,叫做“东耕”。《后汉书·礼仪志上》:“立春之日,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
(2)《太平御览》二十、五三七,《事类赋》五、《黄氏日钞》引均无“人”字。
(3)耒(lěi垒):耒耜(sì四),古代一种农具。
(4)“或立土牛”句下,应补“象人、土牛”四字。《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论衡》文并作“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毕而耕也。”
(5)据本篇文例,“一”字应在“义”字后。
(6)宗庙:祭祀祖先之庙。主:神主,祖宗的牌位。
(7)示:据上句“虽知木主非亲,亦当尽敬”,“示”应作“亦”。
(8)立:当作“示”。象:指土龙。
(9)涂:泥巴。涂车:用泥巴做的车。刍(chú除):草。刍灵:用草扎的人马。涂车、刍灵:泛指摹拟的各类殉葬品。《礼记·檀弓下》:“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注:“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周礼·夏官·校人》贾疏:“古者以泥涂为车。刍灵,谓以刍草为人马神灵。”
(10)致:尽心。
(11)熊:指画有熊头的箭靶子。下文的麋、虎、豹、鹿、豕也都是指箭靶子。(12)麋(mí迷):麋鹿,又称四不象。
(13)豕(shǐ史):猪。
(14)服猛:《白虎通义·乡射篇》云:“天子所以射熊何?示服猛,远巧佞也。熊为兽猛巧者,非但当服猛也,示当服天下巧佞之臣也。诸侯射麋何?示远迷惑人也,麋之言迷也。大夫射虎豹何?示服猛也。士射鹿豕何?示除害也。”以上事参见《仪礼·乡射记》。郑注“熊、麋、虎、豹、鹿、豕、皆正面画其头于正鹄之处。射熊、虎、豹,不忘上下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养也。”(15)名:取名。侯:把画着熊、麋等的布靶子取名叫“侯”。《白虎通义·乡射篇》:“名布为侯者何?明诸侯有不朝者,则当射之。”
【译文】
已经列举了十五个例证,还可以举出四条理由。立春举行耕田仪式,用土堆成人像,男女各二人,手中拿着耒和锄;或者堆塑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够耕地。顺应节气时令,表示给老百姓做个榜样。现在设置土龙,即使知道不能招致云雨,也应当在夏季的时候,用与真龙类似的土龙来应付旱灾出现,这与堆塑土人、土牛是同一个道理。这是第一条理由。按照礼制,宗庙里的神主牌位,用木板做成,长一尺二寸,用来象征先祖。孝子进入宗庙,一心一意地侍奉它,即使知道木牌位不是祖宗,也应当尽力孝敬,表示出虔诚侍奉的意思。土龙与木牌位相同,即使知道不是真龙,也应当受到感动,对土龙表示自己的心愿。这是第二条理由。涂车、刍灵这类东西,圣人知道它们没有什么作用,为了表示祖先像还活着一样,不敢缺少这些东西。设置土龙,明知道它是不能招致云雨的,但就像用涂车、刍灵殉葬一样,是为了表示尽心而已。这是第三条理由。天子射熊头箭靶,诸侯射麋头箭靶,卿大夫射虎头豹头箭靶,士人射鹿头猪头箭靶,以表示征服凶猛的东西。把画着熊、麋、虎、豹、鹿、猪的布靶子取名为“侯”,是表示要射杀暴虐的诸侯之意。画熊、麋等物的头像在布靶上,把布靶取名为“侯”,说明礼是注重具有深刻含意的形象,为了显示寓意而取名的。土龙也就同画上熊麋的布侯一样。这是第四条理由。
【原文】
47·6夫以象类有十五验,以礼示意有四义。仲舒览见深鸿,立事不妄,设土龙之象,果有状也。龙暂出水(1),云雨乃至。古者畜龙、御龙,常存(2),无云雨。犹旧交相阔远,卒然相见(3),欢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4),则示行各恍忽矣。《易》曰“云从龙”,非言“龙从云”也。云樽刻雷云之象(5),龙安肯来?夫如是,传之者何可解(6)?则桓君山之难可说也,则刘子骏不能对,劣也。劣则董仲舒之龙说不终也。《论衡》终之,故曰“乱龙”。者(7),终也。
❖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