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看见外城的草木长得郁郁葱葱气势旺盛。等光武帝到黄河以北,跟苏伯阿见面时,便问道:“你前次经过舂陵,根据什么知道那里的气象好呢?”苏伯阿回答说:“看见那里郁郁葱葱罢了”。大概天命当兴起,圣王该出现,前前后后总有气象应验得明明白白。那继承帝位,奉行传统典章制度,凭借以前父兄基业,禀受天气的,其应验的事就不多说了,创立王业,像汉高祖、汉光武帝那样由低贱出身在战乱中兴起的人,何尝没有天、人、神、怪、光显示的应验呢!
偶会篇第十
【题解】
本篇在《逢遇篇》、《幸偶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吉凶是由偶然禀气所形成的“命”支配的,“命,吉凶之主也。”在这个前提下,王充重点论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不是什么东西有意造成的,而是事物本身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偶然巧合造成的。他说:“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期度自至,人行偶会也”。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都相妨相克的说法,王充则驳斥道:“非相贼害,命自然也”,“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原文】
10·1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1)。
【注释】
(1)厌(y1压):通“压”。压胜:压制。
【译文】
命,是吉凶的主宰。是自然形成的道,呈偶然巧合的定数,并非有其他的气,别的物体压制影响而使之如此。
【原文】
10·2世谓子胥伏剑,屈原自沉,子兰、宰嚭诬谗(1),吴、楚之君冤杀之也。偶二子命当绝,子兰、宰嚭适为谗,而怀王、夫差适信奸也(2)。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二子之命偶自不长。二偶三合(3),似若有之(4),其实自然,非他为也。夏、殷之朝适穷,桀、纣之恶适稔(5);商、周之数适起,汤、武之德适丰。关龙逢杀(6),箕子、比干囚死,当桀、纣恶盛之时,亦二子命讫之期也(7)。任伊尹之言,纳吕望之议,汤、武且兴之会,亦二臣当用之际也。人臣命有吉凶,贤不肖之主与之相逢。文王时当昌,吕望命当贵;高宗治当平(8),傅说德当遂(9)。非文王、高宗为二臣生,吕望、傅说为两君出也,君明臣贤,光曜相察(10),上修下治,度数相得(11)。
【注释】
(1)子兰:战国时楚国令尹,曾派人在楚顷襄王面前陷害屈原。宰嚭(p!匹):即帛喜。
(2)楚怀王曾流放过屈原,但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子兰进谗陷害屈原,在顷襄王时,而不在怀王时,可从。
(3)二偶:指屈原、子胥两人的命“偶不长”。三合:指“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与“二子之命偶自不长”这三个因素偶然巧合在一起。
(4)之:指代上文“他气、旁物”的作用。
(5)稔(r7n忍):庄稼成熟。这里指桀、纣已恶贯满盈。
(6)关龙逢(p2ng旁):夏桀的大臣。桀通宵饮酒玩乐,关龙逢以《黄图》进谏,立而不去。桀讨厌他“胡说八道”,于是烧了《黄图》,把他杀了。
(7)讫(q@气):完毕。
(8)高宗:指商君主武丁。治:治期。王充在本书《治期篇》中认为,国家治乱是自然条件决定的,而自然条件变化有一定周期,所以国家的治或乱也有一定期数,与帝王的德行才能无关。
(9)傅说(yu8月):传说奴隶出身,曾作筑墙苦役。武丁得之,作《说命》三篇,受赏识,任用为相,国家大治。参见《墨子·尚贤中》。遂:成功。
(10)曜(y4o耀):通“耀”,照耀。察:昭著,明显。
(11)度数:即“数”。相得:这里是相互一致的意思。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认为伍子胥以剑自杀,屈原自投汨罗,是由于帛喜、子兰诬陷进谗,被吴王和楚王冤枉杀害的。其实正好二人的命该完绝,帛喜、子兰碰巧去进谗言,而吴王夫差和楚顷襄王恰巧又相信这些奸佞的人。君主正巧不贤明,臣子碰巧去进谗,他二人的命又正好自己不长。二人碰巧该短命,三种因素凑合在一起,好象是有“他气”、“旁物”的作用,其实是顺应自然,并非它们的影响。这都是夏朝和殷朝的气数正好穷尽,桀、纣作恶正好满盈;商朝和西周的气数正巧兴起,汤、武贤德正巧丰厚。关龙逢被杀害,箕子被囚禁,比干被挖心,是正当桀、纣作恶最盛的时候,也是他二人寿命该结束的时候。听信伊尹的话,采纳吕望的主张,是商汤、周武命定将要兴起时机,也是他二臣命该被重用的时候。作臣子的命有吉有凶,总会与贤或不贤的君主相遇。周文王时运该昌盛,吕望的命当尊重;殷高宗治期注定要太平,傅说德才注定该成功。这并非文王、高宗为二位臣子而生,吕望、傅说为两位君主而出,而是君主英明臣子贤德,光耀相互辉映,上君下臣都是善于治理国家,度数相互一致的缘故。
【原文】
10·3颜渊死,子曰:“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1)。”孔子自伤之辞,非实然之道也。孔子命不王,二子寿不长也。不王、不长,所禀不同,度数并放,适相应也。二龙之祆当效(2),周厉适闿椟(3),褒姒当丧周国,幽王禀性偶恶(4)。非二龙使厉王发孽(5);褒姒令幽王愚惑也,遭逢会遇,自相得也。僮谣之语当验(6),斗鸡之变适生(7);鸜鹆之占当应(8),鲁昭之恶适成(9)。排僮谣致斗竞,鸜鹆招君恶也,期数自至,人行偶合也。尧命当禅舜(10),丹朱为无道;虞统当传夏(11),商均行不轨。非舜、禹当得天下能使二子恶也(12),美恶是非适相逢也。
【注释】
(1)祝:断绝。引文参见《公羊传·哀公十四年》。
(2)祆(y1o妖):通“妖”,指妖象。二龙之祆:据《史记·周本记》记载,相传夏朝末年,二龙在宫相斗,唾液流了一地,夏王按占卜人的话,把唾液收在匣子里,到周厉王时打开,唾液流出,变成一条黑蜥蜴,与后宫一个宫女相遇,宫女生下一女孩,这便是迷惑周幽王的皇后褒姒(b1os@包四)。
(3)周厉:周厉王(?~公元前828年),西周君主。姓姬,名胡,夷王之子。在位三十七年。他在位时横征暴敛,激起“国人”暴动,他逃至彘(今山西霍县)。共和十四年(前828年)死。闿(k1i开):打开。椟(d*独):木匣。
(4)幽王:周幽王(?~公元前771年),西周最后一位君主。姓姬,名宫湦(sh5ng生)。公元前781~前771年在位。任用虢石父执政,剥削严重,再加上地震与旱灾,人民流离失所。又进攻六济之戎,大败。因宠爱褒姒,立其子伯服为太子,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申侯联合曾、犬戎等攻周,幽王被杀于骊山下。西周灭亡。
(5)发:放出。发孽:指周厉王打开匣子放走妖孽黑蜥蜴。
(6)僮:即童。僮谣之语:据《左传·昭王二十五年》记载,相传鲁昭公即位前,有童谣,如果鸜鹆(八哥鸟)到鲁国来搭窝,那么鲁君将被赶走死在国外。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果然真有“鸜鹆来巢”,结果鲁昭公被季平子赶走,死于晋国。后来有人就把鸜鹆来巢说成是不详之兆。
(7)斗鸡之变:公元前517年,季平子因斗鸡与郈(h^u后)昭伯结怨,鲁昭公用武力袒护郈昭伯,被季平子驱逐出国。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8)鸜鹆((q*y*渠玉):鸟名,又称“八哥”。鸜鹆之占:见注(6)。
(9)鲁昭:鲁昭公,春秋时鲁国君主。公元前541~前510年在位。
(10)命:政命。
(11)统:统治。这里指天下。
(12)能:而。
【译文】
颜渊死了,孔子说:“老天要灭我啊。”子路死了,孔子说:“老天要绝我啊。”这是孔子自己悲伤的话,并非真实的道理。孔子命中注定不能称王,颜渊、子路二人寿命注定活不长。不能称王与命活不长,是禀受气不同的缘故,度数同时表现出来,碰巧相互应验。二龙的妖像该当应验,于是周厉王恰好打开匣子;褒姒该使西周灭亡,所以周幽王生性正好恶劣。这并非是二龙让周厉王放走妖孽,褒姒使周幽王愚昧迷乱,而是双方碰到一起,自然相互一致的结果。僮谣的话该当应验,斗鸡的事变就正好发生;鸜鹆的占卜正当应验,鲁昭王作恶的事恰好构成。这并非童谣引来斗鸡的竞争,鸜鹆招来君主的作恶,而是时期度数自然到了,又与人的行为恰好碰在一起。尧的帝位应当禅让给舜,所以丹朱行为没有道义;虞的天下应该相传给夏,所以商均行为不合法度。并非是舜、禹该得天下而使丹朱、商均二人作恶,其实美恶是非是正好相互碰在一起的。
【原文】
10·4火星与昴星出入(1),昴星低时火星出,昴星见时火星伏,非火之性厌服昴也,时偶不并,度转乖也(2)。正月建寅(3),斗魁破申(4),非寅建使申破也,转运之衡偶自应也(5),父殁而子嗣,姑死而妇代,非子妇代代使父姑终殁也(6),老少年次自相承也。
【注释】
(1)火星:又名荧惑、大火。二十八宿之一。昴(m3o卯)星: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2)度:古人把一周天分为三百六十五度多,作为观测星球运行的标准。转:运转。古人认为天是绕着北极转动的,而星球是附在天上随天运转的。度转:指运转的度数。
(3)古人把北斗七星中成方形的四颗叫斗魁,另三颗叫斗柄。根据斗柄所指天空的不同来确定季节,又按顺时针方向以十二地支来表示方位。寅的方位在东北。建:北斗的斗柄所指叫建。正月建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
(4)斗魁破申:北斗的斗魁正好指着“申”(位在西南)。
(5)衡:玉衡,北斗七星的第五颗星。这里指北斗。
(6)上文言“子嗣”、“妇代”,故疑“子”后脱一“嗣”字,“代”字重出。
【译文】
火星与昴星升起落下的时间不一样,昴星落下时火星则升起,昴星出现时则火星隐伏,这并不是火星的特性压制了昴星,而是它们出没的时间碰巧不一致,运转的度数相反的缘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斗魁正好指着申,并非是斗柄指向寅就有意使斗魁指着申,而是运转着的北斗星与寅和申的位置碰巧自然相应。父亲死了儿子继承,婆婆死了媳妇代替,这并非因为儿子继承、媳妇代替使得父亲、婆婆寿终死去,而是老少年龄顺序自然相互继承。
【原文】
10·5世谓秋气击杀谷草,谷草不任,凋伤而死。此言失实。夫物以春生夏长,秋而熟老,适自枯死,阴气适盛(1),与之会遇。何以验之?物有秋不死者,生性未极也(2)。人生百岁而终,物生一岁而死(3)。死谓阴气杀之(4),人终触何气而亡?论者犹或谓鬼丧之(5)。夫人终鬼来,物死寒至,皆适遭也。人终见鬼,或见鬼而不死;物死触寒,或触寒而不枯。坏屋所压,崩崖所坠,非屋精崖气杀此人也,屋老崖沮(6),命凶之人,遭居适履(7)。月毁于天(8),螺消于渊(9)。风从虎(10),云从龙(11)。同类通气,性相感动。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时,偶适相遇,非气感也。
【注释】
(1)阴气:指秋气,寒气。
(2)生性:生命。
(3)物:这里指一年生的草本植物。
(4)上下文皆“人”“物”相对,故疑“死”上夺一“物”字。
(5)鬼:王充在本书《订鬼篇》中认为,鬼是一种“妖气”形成的“妖象”,人将死时可能作为一种凶兆出现。
(6)沮(j(举):坏。
(7)履:踩,踏。
(8)毁:亏缺。
(9)螺消于渊:阴阳五行家认为,同一种阴气或阳气构成的东西就属同类,同类的东西可以相互感应。如月亮与螺蚌同属阴类,所以月亏,螺蚌的肉就要相应萎缩变小。
(10)风和虎同属阴,所以风随着虎出现。
(11)云和龙同属阳,所以云随着龙出现。
【译文】
世人认为是秋天的气打击、肃杀了谷物和草类,谷物草类受不了,结果凋谢伤生而死。这话不确实。植物春天发芽,夏天生长,秋天就成熟衰老,正好自然枯萎死去,这时寒气恰巧旺盛,跟它碰到一起。用什来证明呢?植物有秋天不枯死的,是因为生命还没有到头。人活一百岁而寿终,植物活一年而枯死。植物死了说是寒气肃杀的,那么人寿终又是触了什么气而死的?议论的人还可能说是鬼丧命的。人死鬼来,物死寒到,这都是恰巧碰上的。人死见到了鬼,但有人见了鬼却没有死;植物死了是碰上寒气,但有的碰上寒气却没有枯死。被倒塌的房屋压死,被崩塌的山石砸死,并不是房屋和山崖的精气故意杀害这个人,而是房屋陈旧,山崖松坏,命该遭凶而死的人,恰好住进这房屋,踏上这山崖的缘故。天上的月亮亏缺、水潭中的螺蚌就该缩小。风随着虎出现,云随着龙出现。同类之物气能相通,性能相感动。至于说物体与事情相互碰上,吉利与凶险的情况同时发生,只不过是偶然碰巧在一起,并非是与气相感应而造成的。
【原文】
10·6杀人者罪至大辟。杀者罪当重,死者命当尽也。故害气下降,囚命先中(1);圣王德施,厚禄先逢。是故德令降于殿堂(2),命长之囚出于牢中。天非为囚未当死,使圣王出德令也。圣王适下赦,拘囚适当免死,犹人以夜卧昼起矣。夜月光尽(3),不可以作,人力亦倦,欲壹休息(4);昼日光明,人卧亦觉,力亦复足。非天以日作之,以夜息之也,作与日相应,息与夜相得也。
【注释】
(1)囚:疑“凶”之误。“凶命”与下文“原禄”相对成义,可证。
(2)德令:施恩的命令。这里指赦免令。
(3)月:根据文意,疑作“日”。“夜日光尽”与下文“昼日光明”相对成义,可证。
(4)壹:专一。
【译文】
杀人的罪恶达到极点该处死。杀人的罪该重判,被害的命该完结。所以灾害的气下降,有凶杀之命的先碰上;圣贤的君王施恩,有富贵之命的先遇上。因此赦免令从朝廷传下来,命长的囚徒得从牢中逃脱。上天不是以为囚徒不该死。就让圣贤的君王发出赦免令,而是君王正好下赦免令,拘禁的囚徒恰巧该当免去死罪,就像人晚上睡觉白天起床一样。晚上太阳光消逝了,不能够干活,人的精力也很疲倦,想好好休息一下;白天太阳光明亮,人睡觉醒来,精力又重新十足。这并非上天安排日出干活,安排晚上休息,而是干活要与日出相一致,休息要与夜晚相一致的缘故。
【原文】
10·7雁鹄集子会稽(1)、去避碣石之寒(2),来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喙食草粮(3)。粮尽食索(4),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象耕灵陵(5),亦如此焉。传曰:“舜葬苍梧(6),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佃。”失事之实,虚妄之言也。
【注释】
(1)鹄(h*胡):天鹅,会(gu@贵)稽:会稽山,在浙江省中部绍兴、嵊县、诸暨、东阳之间。
(2)碣石:山名,在今河北省昌黎县北。
(3)喙:十五卷本作“啄”,可从。草:草野,田野。草粮:这里指收割后掉在地上的谷物。
(4)索:尽,竭。
(5)灵陵:地名,在今湖南省宁远县东南。象耕灵陵:相传舜死后葬在灵陵的苍梧,由于舜是圣王,天就叫象在他的墓地为他耕田。
(6)苍梧:山名,即九嶷山,在今湖南省宁远县东南。
【译文】
大雁与天鹅在会稽山聚集,是为了离开山区躲避碣石的寒冷,飞来正遇上百姓的田里秋收完毕,就践踏民田,啄食掉在地上的谷物。粮食吃完了,春天的雨水正好发作,为了躲避暑热又向北飞去,回致碣石。象在灵陵耕地,也是这道理。传上说:“舜葬在苍梧,象为他耕地;禹葬在会稽,鸟为他种田。”前面的话违背事情的真相,是虚假胡说。
【原文】
10·8丈夫有短寿之相,娶必得早寡之妻;早寡之妻,嫁亦遇夭折之夫也。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贼妻,妻害夫。”非相贼害,命自然也。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火适自灭,水适自覆,两名各自败(1),不为相贼,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灭覆之类也。贼父之子,妨兄之弟,与此同召(2)。同宅而处,气相加凌(3),羸瘠消单(4),至于死亡,何谓相贼(5)。或客死千里之外,兵烧厌溺,气不相犯,相贼如何?王莽姑姊正君许嫁二夫(6),二夫死,当适赵而王薨(7)。气未相加,遥贼三家,何其痛也?黄公取邻巫之女(8),卜谓女相贵(9),故次公位至丞相(10)。其实不然,次公当贵,行与女会(11);女亦自尊,故入次公门。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注释】
(1)名:疑是衍文。败:毁灭。这里指火灭、水覆。
(2)召:招致,造成。
(3)加:加上。凌:凌驾。
(4)羸(l6i雷)瘠:瘦弱。消:减少。单:通“殚(d1n丹)”,竭尽。
(5)何:疑“可”形近而误。上文“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与“可谓相贼”文例相同,可证。
(6)姊:疑是衍文。《汉书·元后传》无“姊”字,可一证,本书《骨相篇》无“姊”字,可二证。正君:即王政君,后为汉元帝的皇后。
(7)适:出嫁。赵:汉时分封的诸侯王国,在今河北省南部。以上事参见《汉书·元后传》。
(8)下文皆言“次公位至丞相”、“次公当贵”、“入次公门”,故疑“黄公”应是“黄次公”。又据《汉书·循吏传·黄霸》亦作“黄次公”,可证。黄次公:黄霸,汉宣帝时任丞相。取:通“娶”。
(9)卜:递修本作“工”。“工”,根据文意,疑“世”之坏字。
(10)以上事参见《汉书·循吏传·黄霸》。
(11)行:正好。
【译文】
丈夫有短命相,迎娶肯定得到早寡的妻;早寡的妻,出嫁又会碰上夭折的丈夫。世人说:“男女早死的,要么丈夫害死妻子,要么妻子克死丈夫。”其实并非互相克害,是命该自然如此,把火点燃,用水泼它,可以说是水克火。要是火正好自己熄灭,水恰好自己倒翻,双方各自自己毁灭,不能算作相互克害。如今男女过早的死去,不是用水泼火之类,而是正巧自己熄灭、自己倒翻之类。所谓贼害父亲的儿子,克死哥哥的弟弟,是跟上述相同的道理造成的。如果同屋相处,气相互压制,各自消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直到死亡,这才可以说是相互克害。有人在千里之外的他乡死去,或战死、或烧死、或压死、或淹死,其气不相互触犯,怎么能是相互克害?王莽的姑母王政君许配嫁给二个男人,二个男人都死了,正当要嫁给赵王的时候,赵王死了。他们的气并没有相互压制,远远地就克害了三家,怎么这样使人痛心呢?黄次公娶了邻居巫卜的女儿,世人说她骨相尊贵,所以黄次公官做到丞相。其实不是这样。黄次公该当尊贵,正好与她相遇;她自身也有贵命,所以到了黄次公家。偶然碰巧这样自然相遇,这是时运。
【原文】
10·9无禄之人,商而无盈,农而无播(1),非其性贼货而命妨谷也,命贫,居无利之货;禄恶,殖不滋之谷也(2)。世谓宅有吉凶,徙有岁月(3)。实事则不然。天道难知,假令有命凶之人,当衰之家,治宅遭得不吉之地,移徙适触岁月之忌。一家犯忌,口以十数,坐而死者(4),必禄衰命泊之人也(5)。推此以论,仕宦进退迁徙(6),可复见也。时适当退,君用谗口;时适当起,贤人荐己。故仕且得官也,君子辅善;且失位也,小人毁奇。公伯索诉子路于季孙,孔子称命。鲁人臧仓谗孟子于平公,孟子言天(7)。道未当行(8),与谗相遇;天未与己,恶人用口(9)。故孔子称命,不怨公伯寮;孟子言天,不尤臧仓(10),诚知时命当自然也(11)。推此以论,人君治道功化,可复言也。命当贵,时适平;期当乱,禄遭衰。治乱成败之时,与人兴衰吉凶适相遭遇。因此论圣贤迭起,犹此类也。
【注释】
(1)播:指播种的种子。
(2)殖:种植。滋:培植。
(3)岁、月:泛指时间。这里指有关时间方面的禁忌。
(4)坐:触犯。
(5)泊:通“薄”。
(6)迁徙:这里指职务调动。
(7)以上事参见《孟子·梁惠王下》。
(8)道:思想,学说。这里指政治主张。
(9)口:言论。
(10)尤:怨恨,归咎。
(11)自:疑衍文。本书《治期篇》有“天地历数当然也”,句义相同,可证。
【译文】
没有禄命的人,经商而不赚钱,务农而没有种播。这并非是他们生性要克财物,命中注定要害谷物,而是天命该贫困,囤积了无利的货物;禄命该不好,种植了不能生长的谷物。世人说住宅有吉有凶,搬家有时间禁忌。事实却不是这样。天道难于知道,假使有命凶的人,该当衰败的家庭,盖住宅得到了不吉利的地方,搬家碰巧触犯了时间的禁忌。一家触犯禁忌,人口以十计算,因触犯而死的,肯定是禄弱命薄的人。以此而论,做官的进升、退隐、调任问题,就能回答清楚了。时运正该退隐,君主就会采纳谗言;时运正该起用,自有贤德的人举荐自己。所以仕途将要得官做,君子就会辅佐亲善;快要丢官退隐,小人就会诽谤奇才。公伯寮在季孙面前控告子路,孔子宣称是命中注定。鲁国人臧仓在鲁平公面前诽谤孟子,孟子说是天命如此。好的政治主张不该实行,就会跟谗言相互碰在一起;上天还没有给自己贵命,恶人就会讲坏话。所以孔子宣称是命中注定,而不怨恨公伯寮;孟子说是天命如此,而不归咎于臧仓,他们确实知道时和命该当这样。以此而论,君主治理政治的功绩教化问题,也就能说清楚了。天命该高贵,时运就正好平安;治期当混乱,禄命就恰巧衰弱。治理国家大事成败的时机,与人的兴衰、吉凶正巧相互一致。依这样说来,圣贤一个跟着一个兴起,就是这类道理了。
【原文】
10·10圣主龙兴于仓卒(1),良辅超拔于际会(2)。世谓韩信、张良辅助汉王,故秦灭汉兴,高祖得王。夫高祖命当自王,信、良之辈时当自兴,两相遭遇,若故相求。是故高祖起于丰、沛,丰、沛子弟相多富贵,非天以子弟助高祖也,命相小大适相应也(3)。赵简子废太子伯鲁(4),立庶子无恤(5)。无恤遭贤命(6),亦当君赵也。世谓伯鲁不肖,不如无恤。伯鲁命当贼,知虑多泯乱也。韩生仕至太傅(7),世谓赖倪宽(8),实谓不然。太傅当贵,遭与倪宽遇也。赵武藏于裤中(9),终日不啼,非或掩其口,阏其声也;命时当生,睡卧遭出也。故军功之侯必斩兵死之头(10),富家之商必夺贫室之财。削土免侯,罢退令相(11),罪法明曰(12),禄秩适极(13)。故厉气所中(14),必加命短之人;凶岁所著(15),必饥虚耗之家矣(16)。
【注释】
(1)仓卒(c)促):即仓猝,仓促,匆忙。这里指偶然的时机。
(2)际会:遇合,恰好碰上。
(3)大小:好坏。
(4)赵简子(?~公元前477年):赵鞅,又名志父,亦称赵孟,春秋末晋国的卿。在晋卿的内讧中打败范氏、中行氏,其后扩大封地,奠定了建立赵国的基础。伯鲁:赵简子的儿子。
(5)庶子:不是正妻生的儿子。无恤(?~公元前425年):即赵襄子,赵简子的庶子。据说他小时候被认为相好命贵,因而赵简子废掉嫡子伯鲁,立他为太子。后他与韩魏合谋,灭掉晋国,三分其地。
(6)贤:上下文皆言“贵命”,故疑系“贵”字之误。
(7)韩生:西汉人,事迹不详。太傅:官名。汉时为辅佐皇帝的高官,次于太师。
(8)倪宽:西汉武帝时的御史大夫。据说他与韩生是同学,很要好,当御史大夫后便举荐韩生做官。
(9)事参见《史记·赵世家》。
(10)兵死:疑“死兵”之误倒。“必斩死兵之头”与下文“必夺贫室这财”对文,可证。
(11)退令:疑“令退”之误倒。上文“削土免侯”与“罢令退相”相对为文,可证。相:这里泛指郡和王国、侯国的行政长官。
(12)曰:疑“白”字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作“白”,可证。
(13)秩:官秩,官职的等级。
(14)厉:通“疠”,瘟疫。
(15)凶岁:荒年。著:中(h^ng仲)。
(16)虚耗:空虚耗尽。虚耗之家:这里指命中注定要贫困的人家。
【译文】
英明的君主是在偶然的时机创立帝业,好的辅佐是在碰巧的机会被破格提拔。一般人认为是韩信、张良辅佐帮助了汉王刘邦,所以秦朝灭亡汉朝兴起,汉高祖得称帝王。汉高祖命该自然称王,韩信、张良之类人时运该自然兴起,双方相互碰在一起,就像有意互相寻找一样。所以汉高祖在丰邑、沛县兴起,是丰邑、沛县的子弟骨相多富贵,并非上天以子弟来帮助汉高祖,而是他们禄命与骨相的贵贱恰巧与取得的富贵相适应。赵简子废除太子伯鲁,立了庶子无恤。无恤恰好是贵命,也该当国君统治赵地。一般人认为伯鲁不贤明,不如无恤。其实是伯鲁命该卑贱,心智才很糊涂。韩生官做到太傅,一般人认为是依赖倪宽,实在说不是这样。其实太傅该当显贵,才恰好与倪宽相遇。赵武在裤子中隐藏,整天不啼哭,这并非有人遮住他的嘴,堵塞他出声;而是禄命和时运注定他该活,让他睡着碰巧得逃脱。所以命定要立军功封侯的人,一定会斩注定被剑戟杀死者的头,命定要成富家商人的,肯定会强夺注定贫困人家的财物。命定要被削除封地,免去爵位,罢掉县令、黜退相职,犯罪触法事实确凿,这是俸禄、官秩恰巧到了极限。所以瘟疫之气所中伤的,肯定是加予命短的人;荒年所伤害的,一定是受饥饿注定要贫困的人家。
骨相篇第十一
【题解】
本篇阐述人的骨(骨骼、形体)相(相貌)能反映人的命和性,故篇名称为“骨相”。
王充认为从人的骨骼、形体、相貌、声气上,能反映出由气形式的命与性,“性命系于形体”。他把能从一个人身体上考察出其命和性的现象,称为骨相、骨法。认为命与性都有骨法,“非徙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只要骨相相似,人的性、命也会相似,“类同气钧,性体法相固自相似。”要是骨相不同,所体现的富贵贫贱、寿命长短以及操行好坏也就不同,“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操行清浊亦有法理”。他还认为一个人只要知骨相,懂骨法,就能察相而知其性命,“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无不应者”。这种察相知命说,实在不敢恭维。
【原文】
11·1人曰命难知。命甚易知。知之何用?用之骨,体。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1)。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
【注释】
(1)根据文意,疑“候”下夺一“见”字。本书《命义篇》有“寿命修短,皆禀于天;骨法善恶,皆见于体”,《吉验篇》有“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句法与此一律,可证。见:同“现”。
【译文】
人们说命难于知道。其实命很容易知道。根据什么来知道它呢?根据人的骨骼形体。人命从上天禀受气一经形成,就在身体上有征候表现出来。只要仔细详察一下表象就能知道命了,就同看了斗和斛可以知道容量一样。表象,说的就是骨法。
【原文】
11·2传言黄帝龙颜(1),颛顼戴午(2),帝喾骈齿,尧眉八采,舜目重瞳,禹耳三漏(3),汤臂再肘,文王四乳,武王望阳(4),周公背偻,皋陶马口(5),孔子反羽(6)。斯十二圣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辅主忧世,世所共闻,儒所共说,在经传者,较著可信。
【注释】
(1)龙颜:形容面部眉骨凸出、高鼻,象龙的样子。
(2)颛顼(hu1nx&专须):号高阳氏。传说中上古部族的首领。生于若水,居于帝丘(河南濮阳西南)。戴午:据本书《讲瑞篇》“戴角之相,犹戴午也”来看,疑是头上长了类似角的东西,具体情况不详。
(3)漏:孔穴。
(4)望阳:形容眼睛的位置高,不用抬头就可以看到头顶的太阳。
(5)以上参见《白虎通德论·圣人》。
(6)羽:通“宇”,屋檐。反羽:翻过来的屋顶。这里形容头顶中间凹陷,像翻过来的屋顶。
【译文】
传说黄帝的面部像龙,颛顼的头上长了类似角的东西,帝喾的牙齿连成一片,尧的眉毛有八种颜色,舜的每个眼睛里有两个重迭的瞳人,禹的每只耳朵有三个窟窿,商汤的每只胳膊上有两个肘,周文王有四个乳房,周武王眼高可以看见头顶上的太阳,周公旦的背驼,皋陶的嘴像马口,孔子头顶凹陷像翻过来的屋顶。这十二个圣人,大都在帝王的皇位,或有的辅助君主,或有的担忧世事,这是世人共同耳闻的,儒者大家谈论的,而且是在经传上有名的,所以较为显著可信。
【原文】
11·3若夫短书俗记(1),竹帛胤文(2),非儒者所见,众多非一。苍颉四目(3),为黄帝史。晋公子重耳仳胁(4),为诸侯霸。苏秦骨鼻(5),为六国相。张仪仳胁(6),亦相秦、魏。项羽重瞳,云虞舜之后(7),与高祖分王天下(8)。陈平贫而饮食不足(9),貌体佼好,而众人怪之,曰:“平何食而肥(10)?”及韩信为滕公所鉴(11),免于鈇质(12),亦以面状有异。面状肥佼,亦一相也。
【注释】
(1)短书:汉代,儒家经书用二尺四寸竹简书写,一般书籍用一尺左右长的短竹简书写,故称短书。记:记载事物的书籍或文章。
(2)胤(y@n印):流传。
(3)苍颉(ji6杰):传说黄帝时为左史,曾经创造过文字。长相特殊,身体类象形,有四只眼睛,能辨鸟兽之迹。参见《苍颉庙碑》。
(4)重耳:即晋文公。参见5·4注(1),仳(p!匹)胁:肋骨长成一片。参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传》。
(5)苏秦:战国时东周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字季子。《史记·苏秦列传》记载,他主张六国联合起来与秦国对抗,当过六国(楚、齐、燕、韩、赵、魏)的相。骨鼻:形容鼻子与众不同,具体不知所指。
(6)张仪(?~公元前310年):战国中期魏国贵族的后代,政治家。秦惠文君十年(公元前328年)任秦相,封武信君。他鼓吹连横策略,主张六国与秦分别修好结成联盟。后又事魏为相。
(7)虞:传说中远古部落的名称,即有虞氏。舜就是该部落的领袖。
(8)高祖:汉高祖刘邦。分王天下:楚汉相争时,项羽称西楚霸王,刘邦称汉中王,二人分治天下。
(9)陈平(?~公元前178年):秦末阳武(今河南省原阳县东南)人。少时家贫,好黄老之术。刘邦的主要谋士之一。汉朝建立,封曲逆侯。汉惠帝、吕后时任丞相,因吕后专权不治事,吕后死,与周勃定计杀掉了吕产、吕禄等,迎文帝继位,任丞相。
(10)事参见《史记·陈丞相世家》。
(11)滕公:即夏侯婴,秦末沛县人。与汉高祖交情甚厚,为汉立有殊功,汉初为滕令奉车,故称滕公。又封汝阴侯。后与大臣共立文帝,复为太仆。鉴:赏识。韩信为滕公所鉴:《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韩信年轻时犯罪当斩,同犯者已被斩了十三人,至韩信,夏侯婴见其相貌出众,就把他放了。
(12)鈇(f&夫):斩刀,古代的一种刑具。质:同“锧”,垫在受刑人身下的木砧(h5n真)。
鈇质:腰斩的刑具。
【译文】
至于用短简书写的通俗书籍,竹简、绢帛记载流传下来的一般文字,这些虽不是儒者看的东西,(但它上面有关这类事情的记载)还是很多的。像苍颉有四只眼睛,做了黄帝的史官。晋文公重耳肋骨长成一片,做了诸侯的霸主。苏秦是个骨鼻,当了六国的丞相。张仪肋骨长成一片,也当了秦国和魏国的丞相。项羽每个眼睛里有两个重迭的瞳人,据说他是虞舜的后代,因此与汉高祖分治天下。陈平家境贫困饮食缺乏,但身体面貌却美好,因而大家感到奇怪,说:“陈平是吃了什么长得这样胖?”这与韩信被滕公所赏识,免于被鈇质腰斩,也靠面貌出奇一样。可见,面貌肥胖好看,也是一种好骨相。
【原文】
11·4高祖隆准、龙颜、美须(1),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单父吕公善相(2),见高祖状貌,奇之,因以其女妻高祖,吕后是也。卒生孝惠王、鲁元公主(3)。高祖为泗上亭长(4),当去归之田(5),与吕后及两子居田(6)。有一老公过,请饮,因相吕后曰:“夫人,天下贵人也。”令相两子。见孝惠曰“夫人所以贵者,乃此男也。”相鲁元,曰:“皆贵。”老公去。高祖从外来,吕后言于高祖。高祖追及老公,止使自相(7)。老公曰:“乡者夫人婴儿相皆似君(8),君相贵不可言也(9)。”后高祖得天下,如老公言。推此以况,一室之人,皆有富贵之相矣。
【注释】
(1)隆:高。准:鼻子。
(2)单父(Sh4nf(扇府):古地名,在今山东省单县。吕公:名文,字叔平,魏国人。
(3)王:《史记·吕太后本纪》作“帝”,可从。孝惠帝:汉惠帝刘盈。鲁元公主:汉高祖的长女。
(4)泗:泗水,在今山东省中部。源出山东泗水县东蒙山南麓,四源并发,故称泗水。古泗水流经苏北(包括沛县东)入淮河。上:岸边。亭长:古官名。战国时开始在国与国之间的邻接地方设亭,置亭长,以防御敌人。秦汉时在乡村里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
(5)去:《史记·高祖本纪》作“告”,可从。告归:官吏告假回家。田:通“佃”,耕种。
(6)田:这里指乡间。
(7)止:留住。
(8)乡者:刚才。
(9)以上事参见《史记·高祖本记》。
【译文】
汉高祖高鼻子,眉骨凸出,胡须漂亮,左边大腿有七十二颗黑痣。单父县的吕公擅长相面,看见高祖的形状相貌,感到惊奇,因此把他的女儿嫁给了汉高祖,这就是吕后。吕后终于生下了孝惠帝和鲁元公主。汉高祖做泗水边上的一个亭长,正当他告假归家去种田,与吕后和两个孩子住在乡间。有位老公路过,求口水喝,因此看了吕后的相,说道:“夫人,你是天下的贵人。”再让他看两个孩子的相。看了孝惠帝后说:“夫人你能得到富贵,就是有了这个儿子。”看了鲁元公主后说:“一样富贵。”老公便离开了。汉高祖从外面回来,吕后就对高祖说了这件事。高祖赶去追上老公,拦住让他给自己相面。老公(相完后)说:“刚才夫人、孩子的骨相都像你,你的骨相富贵得不能说。”后来汉高祖得到天下,正像老公说的一样。根据这个来推断,他一家人,全有富贵的骨相。
【原文】
11·5类同气钧,性体法相固自相似。异气殊类,亦两相遇(1)。富贵之男娶得富贵之妻,女亦得富贵之男。夫二相不钧而相遇,则有立死;若未相适(2),有豫亡之祸也(3)。王莽姑正君许嫁,至期当行时,夫辄死。如此者再,乃献之赵王,赵王未取,又薨。清河南宫大有与正君父稚君善者(4),遇相君(5),曰:“贵为天下母(6)。”是时,宣帝世(7),元帝为太子,稚君乃因魏郡都尉纳之太子(8),太子幸之,生子君上(9)。宣帝崩,太子立,正君为皇后,君上为太子。元帝崩,太子立,是为成帝,正君为皇太后,竟为天下母(10)。夫正君之相当为天下母,而前所许二家及赵王为无天下父之相(11),故未行而二夫死,赵王薨。是则二夫、赵王无帝王大命,而正君不当与三家相遇之验也。
【注释】
(1)相遇:相互碰在一起。这里指结婚。
(2)适:女子出嫁。
(3)豫:通“预”,预先。
(4)清河:郡名。在今河北东南部、山东西北部。南宫大有:姓南宫,名大有。稚君:王稚君,王莽的祖父。
(5)根据上下文意,疑“君”前夺一“正”字。《太平广记》卷二二四引《论衡》文作“遇相正君曰”,可证。
(6)天下母:指皇后或皇太后。
(7)宣帝:汉宣帝刘询(公元前91~前49年)。公元前74~前49年在位。
(8)魏郡:郡名。在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都尉:武官名。西汉时掌一郡的军事。纳:引进。
(9)君上:指汉成帝刘骜(2o熬)(公元前52~前7年)。汉元帝太子,公元前32~前7年在位。
(10)以上事参见《汉书·元后传》。
(11)天下父:指皇帝。
【译文】
同一类命的人禀受的气相同,其天性、形体、骨法、相貌本来就相似。
禀受的气不同,命类不同,也有两人结婚的。有富贵命的丈夫要了有富贵命的妻子,有富贵命的女子嫁了有富贵命的丈夫。要是二人骨相不相同而结婚,就会马上死掉;至于还没有嫁娶,会有先死的灾祸。王莽的姑母正君已许配嫁人,到了结婚的日子该举行婚礼时,丈夫却死了。像这种情况有二次,于是把她献给赵王,赵王还没有迎娶,又死了。清河郡南宫大有与正君的父亲王稚君交情好,遇见时相了正君的面,说:“命贵当为天下母。”这时,汉宣帝在世,元帝是太子,王稚君便通过魏郡的都尉把正君献给太子,太子很宠爱她,后生了个儿子君上。汉宣帝死,太子即位,正君做了皇后,君上当了太子。汉元帝死,太子即位,这就是汉成帝,正君当了皇太后,终于成为天下母。正君的骨相该当天下母,而前面所许配的二家及赵王因为没有天下父的骨相,所以还没有举行婚礼二个丈夫及赵王都死了。这原是前面的二个丈夫和赵王都没有作帝王的贵命,而正君不该与他们三家结婚的证明。
【原文】
11·6丞相黄次公故为阳夏游徼(1),与善相者同车俱行,见一妇人年十七八。相者指之曰:“此妇人当大富贵,为封侯者夫人。”次公止车,审视之,相者曰:“今此妇人不富贵,卜书不用也。”次公问之,乃其旁里人巫家子也,即娶以为妻。其后,次公果大富贵,位至丞相,封为列侯(2)。夫次公富贵,妇人当配之,故果相遇,遂俱富贵。使次公命贱,不得妇人为偶。不宜为夫妇之时,则有二夫、赵王之祸。
【注释】
(1)阳夏:古县名。在今河南省太康县。游徼(ji4o教):汉代乡里管巡察盗贼的小官吏。(2)列侯:爵位名,汉代亦称“彻侯”、“通侯”。二十等爵位的最高一级。以上事参见《汉书·循吏传·黄霸》。
【译文】
丞相黄次公原来做过阳夏的游徼,与一个擅于相面的人同车一起走,看见一个女子十七八岁。相面的人指着她说:“这个女子该大富大贵,将会成为封侯者的夫人。”于是次公拦住车,仔细看了看她,相面的人说:“现今这个女子将来不富贵,那占卜的书就没有用了。”次公问她,才知道是他邻里巫卜人家的女儿,就娶来作为妻子。那以后,次公果然大富大贵,官做到丞相,被封为列侯。次公命富贵,女子命该配他,所以果然结婚,终于一起富贵。假使次公命贫贱,就不该得这个女子做配偶。要是不该成为夫妻时,就会有前面所说的那二个男人和赵王的灾祸。
【原文】
11·7夫举家皆富贵之命(1),然后乃任富贵之事。骨法形体,有不应者,则必别离死亡,不得久享介福(2)。故富贵之家,役使奴僮,育养牛马,必有与众不同者矣。僮奴则有不死亡之相,牛马则有数字乳之性(3),田则有种孳速熟之谷(4),商则有居善疾售之货。是故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
【注释】
(1)根据文意,疑“皆”后脱一“有”字。
(2)介:大。
(3)字乳:生育。
(4)种孳:庄稼分蘖(ni8聂)多。形容长得茂盛。
【译文】
全家都要有富贵的禄命,然后才能胜任使之富贵的事情。如果家中有骨法与形体跟富贵的命不相适应的,必然有别离、死亡的事发生,就不能长期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富贵的人家,役使奴仆,繁殖饲养牛马,必然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家中奴仆则有长命的骨相,牛马则有多生育的特性,种田则有分蘖多成熟快的谷物,经商则有东西好销售快的货物。所以知道命的人,能从暂时的贫贱中看出富贵,能从暂时的富贵中看出贫贱。用考察骨节的方法,察看皮肤的纹理,来断定人的德性和禄命,没有不应验的。
【原文】
11·8赵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1),莫吉,至翟婢之子无恤(2),而以为贵。无恤最贤,又有贵相,简子后废太子而立无恤,卒为诸侯,襄子是矣(3)。相工相黥布当先刑而乃王(4),后竟被刑乃封王。卫青父郑季与杨信公主家僮卫媪通(5),生青。在建章宫时(6),钳徒相之(7),曰:“贵至封侯。”青曰:“人奴之道,得不笞骂足矣(8),安敢望封侯!其后青为军吏,战数有功,超封增官,遂为大将军,封为万户侯(9)。
【注释】
(1)姑布子卿:人名,姓姑布,名子卿。
(2)翟(d0敌):同“狄”,是当时对北方民族的泛称之一。翟婢之子:指赵简子与翟族婢女所生的儿子。
(3)以上事参见《史记·赵世家》。
(4)黥(q0ng情)布:参见3·4注(11)。
(5)卫青(?~公元前106年):字仲卿,西汉名将,河东平阳(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南)人,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弟弟。本为平阳公主家奴,后被汉武帝重用,官至大将军,封长平侯。曾七次出击匈奴,解除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郑季:卫青的父亲,是在阳信公主家办事的小官吏。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作“阳”。僮:这里指婢女。卫媪:卫青的母亲。当时其母年轻,“媪”是作者以她后来年老时的称呼,来称呼她。
(6)建章宫:宫名。《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作“甘泉居室”,是宫廷的手工作坊。
(7)钳徒:颈上带着铁钳服役的刑徒。
(8)笞(ch9痴):用竹板或荆条打脊背或臀腿。
(9)万户侯:汉朝制度,列侯封地大的达万户,小的五六百户。以上事参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译文】
赵简子让姑布子卿为他的儿子们看相,没有一个吉利,但看到他与翟族婢女所生的儿子无恤时,却认为有贵命。无恤最贤能,又有富贵的骨相,于是赵简子后来废掉太子伯鲁而立无恤为太子,他终于当了诸侯,这就是赵襄子。相面的人看了黥布的相认为他该先受刑然后才能称王,后来竟然是他被受刑之后才封的王。卫青的父亲郑季与阳信公主婢女卫媪私通,生下卫青。卫青在建章宫(甘泉居室)时,一个颈上带着铁钳的刑徒看了他的相,说:“富贵到被封侯。”卫青说:“做人家奴仆的份,能不挨打受骂就够了,哪里敢希望被封侯!”那以后卫青做了军官,打仗屡次有功,被越级封爵升官,终于成为大将军,受封为万户侯。
【原文】
11·9周亚夫未封侯之时,许负相之(1),曰:“君后三岁而入将相(2),持国秉(3),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侯矣,有如父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有纵理入口,曰:“此饿死法也(4)。”居三岁,其兄绛侯胜有罪(5),文帝择绛侯子贤者(6),推亚夫,乃封条侯,续绛侯后。文帝之后六年(7),匈奴入边,乃以亚夫为将军。至景帝之时,亚夫为丞相,后以疾免。其子为亚夫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为葬者(8),取庸苦之(9),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官器,怨而上告其子。景帝下吏责问,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10)。
【注释】
(1)负:通“妇”。许负:孔衍《汉魏春秋》“许负,河内温县之妇人,汉高祖封为明雉亭侯。”(2)君后三岁而入将相:《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作“后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或抄误有脱漏,或王充另有所据。
(3)秉:权柄。
(4)法:这里指骨相。
(5)绛:县名。周勃的封地,在今山西省曲沃县曲沃镇南。《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胜”下有“之”字,可从。
(6)绛侯:这里指周勃。刘邦的大将,因功封为绛侯。
(7)后六年:指汉文帝改元后元六年,即公元前158年。
(8)工官:官署名,西汉设置。蜀、广汉等郡都设置工官,主造武器、日用品和手工艺品。尚方:官署名,秦朝设置,属少府。主造皇室所用武器及玩物。被:套。
(9)取:雇用。庸:受雇用的人。
(10)以上事参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译文】
周亚夫还没有被封侯的时候,有个姓许的妇女看了他的相,说:“你三年后为侯,为侯八年将作将相,掌持国家权柄,贵重极了,在臣子中再没有第二个。其后九年你会饿死。”周亚夫笑着说:“我的哥哥已经继承父亲为侯,如果他死了,他儿子该继承,我怎么说得上为侯呢?这样,既然我已经富贵了,像妇人说的,又怎么说得上饿死呢?指给我看看!”姓许的妇女指着他的嘴,有一条直纹通向嘴角,说:“这就是被饿死的骨相。”过了三年,他的哥哥绛侯胜之有罪,汉文帝要选择绛侯周勃儿子中贤能的来继承其侯位,有人推举周亚夫,于是他被封为条侯,延续了绛侯的后代。汉文帝后元六年,匈奴入侵边境,于是任用周亚夫为将军。到汉景帝时,亚夫当了丞相,以后因为生病被免去官职。他儿子为亚夫买了工官和尚方制造的五百套铠甲与盾牌准备作为埋葬品,为造坟墓雇用人工,却虐待他们,不给工钱。雇工知道他家私买官器,由于怀恨就上告了他儿子。汉景帝交给下面司法官吏查办,因此他五天不吃东西,吐血而死。
【原文】
11·10当邓通之幸文帝也,贵在公卿之上,赏赐亿万,与上齐体。相工相之曰:“当贫贱饿死。”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盗铸钱之罪,景帝考验(1),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钱(2)。韩太傅为诸生时(3),借相工五十钱(4),与之俱入璧雍之中(5),相璧雍弟子谁当贵者。相工指倪宽曰:“彼生当贵,秩至三公。”韩生谢遣相工,通刺倪宽(6),结胶漆之交,尽筋力之敬,徙舍从宽,深自附纳之。宽尝甚病,韩生养视如仆状,恩深逾于骨肉。后名闻于天下。倪宽位至御史大夫(7),州郡丞旨召请(8),擢用举在本朝(9),遂至太傅。
【注释】
(1)考验:考核验证。这里是查问的意思。
(2)名:这里作占有讲。以上事参见《史记·佞幸列传》。
(3)太傅:参见10·10注(7)。诸生:指太学的学生。
(4)借:帮助。这里是送给的意思。
(5)璧雍:本为西周天子所设的大学。因环境四周是水,环如璧,故名璧雍。这里指汉代的太学。
(6)刺:名帖。
(7)御史大夫:秦汉时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负责监察、司法,兼管重要文书图籍。
(8)丞:通“承”,接受。
(9)擢(hu¥浊):提拔。举:推荐,选拔。
【译文】
正当邓通被汉文帝宠爱,富贵在众公卿之上,受赏赐亿万,与皇上同样尊贵时。相工看了他的相后说:“该当贫贱饿死。”汉文帝死,汉景帝即位,他被告发有私铸钱币的罪行,景帝查问,他逃跑,寄居并死在别人家里,身无分文。韩太傅还是太学生的时候,给相工五十文钱,要相工跟他一起去太学里,看太学的同窗中谁该富贵。相工指着倪宽说:“那个学生该富贵,官要做到三公。”韩生道谢并送走了相工,就与倪宽互通名帖,结下如胶似漆的情谊,竭尽筋力去表示恭敬,把自己的住处搬去靠近倪宽,深情地亲自帖近拉扰他。倪宽曾病得很厉害,韩生像个仆人样地伺候、照看他,真是恩情深厚超过亲骨肉。过后以此闻名于天下。倪宽官做到御史大夫,州郡接旨奉召请韩生去做官,在朝中他被提拔重用,终于做到太傅。
【原文】
11·11夫钳徒、许负及相邓通、倪宽之工,可谓知命之工矣。故知命之工,察骨体之证,睹富贵贫贱,犹人见盘盂之器,知所设用也。善器必用贵人,恶器必施贱者;尊鼎不在陪厕之侧(1),匏瓜不在堂殿之上(2),明矣。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亦犹此也。器之盛物,有斗石之量,犹人爵有高下之差也(3)。器过其量,物溢弃遗;爵过其差,死亡不存。论命者如比之于器,以察骨体之法,则命在于身形,定矣。
【注释】
(1)陪厕:“陪”即是“厕”,厕所。
(2)匏(p2o袍):这里指的是一种形似匏的粗陋酒壶。瓜:根据文意是指一种粗陋酒壶,疑是“瓠(h)户)”之残字。“匏瓠”与“尊鼎”对文,可证。
(3)差(C9刺):等级。
【译文】
颈上带铁钳的刑徒、姓许的妇女及面邓通、倪宽相的相工,真可以说是知道禄命的人了。所以知道禄命的相工,考察了人的骨法形体的表征,就能看出人的富贵贫贱,好比人看到盘盂之类器物,就知道它们该放在什么地方,做什么用。像精致的器皿一定给贵人使用,粗造的器物一定给卑贱者使用;尊、鼎不会摆在厕所的旁边,匏瓠不能放在殿堂上,这是明摆着的。富贵的骨相不会遭受贫困卑贱的痛苦,贫贱的骨相不会得到富裕尊贵的快乐,也就是这个道理。容器盛东西,有斗石去量,如同人得到官位有高下的等级。容器要是超过它的容量,东西就会充满而流出来;官位超过人命中注定的等级,就会死亡而不存在。谈论禄命的人如果拿器皿跟禄命相比,又用考察骨法形体的方法,那么禄命决定于身体形象,是确定无疑的了。
【原文】
11·12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证(1),不见性之符验也(2)。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3):“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4),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5)。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6),始皇从其册(7),与之亢礼(8),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9),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10),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11),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12)。”乃亡去(13)。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
【注释】
(1)表证:表征。
(2)符:古代的一种凭证,双方各执一半。符验:是说“符”的两半可以相互检验。这里指一种可以应验的征象。
(3)种:文种,字少禽(一作子禽),楚国郢(今湖北省江陵西北)人,春秋末年越国大夫。曾对越国免于灭国和使越国图强灭吴皆有大功。后越王勾践听信谗言,赐剑命他自杀。
(4)鸟喙(hu@会):鸟嘴。这里是形容越王勾践的嘴尖。
(5)以上事参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6)大梁:战国中后期魏国的国都,在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尉缭:姓失传,名缭,魏大梁人,战国末期秦国大臣。入秦游说,被秦始皇重用任国尉,因此称尉缭。帮助秦国策划,主张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打乱其部署,以统一中国。著有《尉缭子》一书。
(7)册:通“策”,计策。
(8)亢礼:同“抗礼”。是说以彼此平等的礼节相待。
(9)鸷(h@质):凶猛的鸟,如鹰之类。膺(y9ng英):胸。鸷膺:形容胸部突出。
(10)居约:处于不得意时。下人:降低身份待人。
(11)须:疑是衍文。《史记·秦始皇本纪》无此字,可证。
(12)交:《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久”,可从。
(13)乃亡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尉缭想逃走,被秦王发现劝阻,还留下为官,与王充的说法有异。
【译文】
不仅富贵贫贱有骨法和形体,而操行的清浊也有骨法和皮肤的纹理。贵贱贫富是命中注定。操行的清浊是天生的本性。不仅命有骨法,性也有骨法。人们只知道命有明显的骨相,不知道性也有骨法,这是命被认为有表象,性不被认为有征象。范蠡离开越国,从齐国送给大夫文种一封书信说:“飞鸟灭绝,精良的弓箭已经收藏,狡猾的兔子死尽,猎狗已被煮来吃掉。越王勾践为人,颈长嘴尖,可以与他共患难,不能跟他共荣乐。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大夫文种舍不得离开,假托有病不去上朝,结果被赐剑而自杀。大梁人尉缭
偶会篇第十
【题解】
本篇在《逢遇篇》、《幸偶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吉凶是由偶然禀气所形成的“命”支配的,“命,吉凶之主也。”在这个前提下,王充重点论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不是什么东西有意造成的,而是事物本身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偶然巧合造成的。他说:“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期度自至,人行偶会也”。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都相妨相克的说法,王充则驳斥道:“非相贼害,命自然也”,“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原文】
10·1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1)。
【注释】
(1)厌(y1压):通“压”。压胜:压制。
【译文】
命,是吉凶的主宰。是自然形成的道,呈偶然巧合的定数,并非有其他的气,别的物体压制影响而使之如此。
【原文】
10·2世谓子胥伏剑,屈原自沉,子兰、宰嚭诬谗(1),吴、楚之君冤杀之也。偶二子命当绝,子兰、宰嚭适为谗,而怀王、夫差适信奸也(2)。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二子之命偶自不长。二偶三合(3),似若有之(4),其实自然,非他为也。夏、殷之朝适穷,桀、纣之恶适稔(5);商、周之数适起,汤、武之德适丰。关龙逢杀(6),箕子、比干囚死,当桀、纣恶盛之时,亦二子命讫之期也(7)。任伊尹之言,纳吕望之议,汤、武且兴之会,亦二臣当用之际也。人臣命有吉凶,贤不肖之主与之相逢。文王时当昌,吕望命当贵;高宗治当平(8),傅说德当遂(9)。非文王、高宗为二臣生,吕望、傅说为两君出也,君明臣贤,光曜相察(10),上修下治,度数相得(11)。
【注释】
(1)子兰:战国时楚国令尹,曾派人在楚顷襄王面前陷害屈原。宰嚭(p!匹):即帛喜。
(2)楚怀王曾流放过屈原,但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子兰进谗陷害屈原,在顷襄王时,而不在怀王时,可从。
(3)二偶:指屈原、子胥两人的命“偶不长”。三合:指“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与“二子之命偶自不长”这三个因素偶然巧合在一起。
(4)之:指代上文“他气、旁物”的作用。
(5)稔(r7n忍):庄稼成熟。这里指桀、纣已恶贯满盈。
(6)关龙逢(p2ng旁):夏桀的大臣。桀通宵饮酒玩乐,关龙逢以《黄图》进谏,立而不去。桀讨厌他“胡说八道”,于是烧了《黄图》,把他杀了。
(7)讫(q@气):完毕。
(8)高宗:指商君主武丁。治:治期。王充在本书《治期篇》中认为,国家治乱是自然条件决定的,而自然条件变化有一定周期,所以国家的治或乱也有一定期数,与帝王的德行才能无关。
(9)傅说(yu8月):传说奴隶出身,曾作筑墙苦役。武丁得之,作《说命》三篇,受赏识,任用为相,国家大治。参见《墨子·尚贤中》。遂:成功。
(10)曜(y4o耀):通“耀”,照耀。察:昭著,明显。
(11)度数:即“数”。相得:这里是相互一致的意思。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认为伍子胥以剑自杀,屈原自投汨罗,是由于帛喜、子兰诬陷进谗,被吴王和楚王冤枉杀害的。其实正好二人的命该完绝,帛喜、子兰碰巧去进谗言,而吴王夫差和楚顷襄王恰巧又相信这些奸佞的人。君主正巧不贤明,臣子碰巧去进谗,他二人的命又正好自己不长。二人碰巧该短命,三种因素凑合在一起,好象是有“他气”、“旁物”的作用,其实是顺应自然,并非它们的影响。这都是夏朝和殷朝的气数正好穷尽,桀、纣作恶正好满盈;商朝和西周的气数正巧兴起,汤、武贤德正巧丰厚。关龙逢被杀害,箕子被囚禁,比干被挖心,是正当桀、纣作恶最盛的时候,也是他二人寿命该结束的时候。听信伊尹的话,采纳吕望的主张,是商汤、周武命定将要兴起时机,也是他二臣命该被重用的时候。作臣子的命有吉有凶,总会与贤或不贤的君主相遇。周文王时运该昌盛,吕望的命当尊重;殷高宗治期注定要太平,傅说德才注定该成功。这并非文王、高宗为二位臣子而生,吕望、傅说为两位君主而出,而是君主英明臣子贤德,光耀相互辉映,上君下臣都是善于治理国家,度数相互一致的缘故。
【原文】
10·3颜渊死,子曰:“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1)。”孔子自伤之辞,非实然之道也。孔子命不王,二子寿不长也。不王、不长,所禀不同,度数并放,适相应也。二龙之祆当效(2),周厉适闿椟(3),褒姒当丧周国,幽王禀性偶恶(4)。非二龙使厉王发孽(5);褒姒令幽王愚惑也,遭逢会遇,自相得也。僮谣之语当验(6),斗鸡之变适生(7);鸜鹆之占当应(8),鲁昭之恶适成(9)。排僮谣致斗竞,鸜鹆招君恶也,期数自至,人行偶合也。尧命当禅舜(10),丹朱为无道;虞统当传夏(11),商均行不轨。非舜、禹当得天下能使二子恶也(12),美恶是非适相逢也。
【注释】
(1)祝:断绝。引文参见《公羊传·哀公十四年》。
(2)祆(y1o妖):通“妖”,指妖象。二龙之祆:据《史记·周本记》记载,相传夏朝末年,二龙在宫相斗,唾液流了一地,夏王按占卜人的话,把唾液收在匣子里,到周厉王时打开,唾液流出,变成一条黑蜥蜴,与后宫一个宫女相遇,宫女生下一女孩,这便是迷惑周幽王的皇后褒姒(b1os@包四)。
(3)周厉:周厉王(?~公元前828年),西周君主。姓姬,名胡,夷王之子。在位三十七年。他在位时横征暴敛,激起“国人”暴动,他逃至彘(今山西霍县)。共和十四年(前828年)死。闿(k1i开):打开。椟(d*独):木匣。
(4)幽王:周幽王(?~公元前771年),西周最后一位君主。姓姬,名宫湦(sh5ng生)。公元前781~前771年在位。任用虢石父执政,剥削严重,再加上地震与旱灾,人民流离失所。又进攻六济之戎,大败。因宠爱褒姒,立其子伯服为太子,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申侯联合曾、犬戎等攻周,幽王被杀于骊山下。西周灭亡。
(5)发:放出。发孽:指周厉王打开匣子放走妖孽黑蜥蜴。
(6)僮:即童。僮谣之语:据《左传·昭王二十五年》记载,相传鲁昭公即位前,有童谣,如果鸜鹆(八哥鸟)到鲁国来搭窝,那么鲁君将被赶走死在国外。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果然真有“鸜鹆来巢”,结果鲁昭公被季平子赶走,死于晋国。后来有人就把鸜鹆来巢说成是不详之兆。
(7)斗鸡之变:公元前517年,季平子因斗鸡与郈(h^u后)昭伯结怨,鲁昭公用武力袒护郈昭伯,被季平子驱逐出国。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8)鸜鹆((q*y*渠玉):鸟名,又称“八哥”。鸜鹆之占:见注(6)。
(9)鲁昭:鲁昭公,春秋时鲁国君主。公元前541~前510年在位。
(10)命:政命。
(11)统:统治。这里指天下。
(12)能:而。
【译文】
颜渊死了,孔子说:“老天要灭我啊。”子路死了,孔子说:“老天要绝我啊。”这是孔子自己悲伤的话,并非真实的道理。孔子命中注定不能称王,颜渊、子路二人寿命注定活不长。不能称王与命活不长,是禀受气不同的缘故,度数同时表现出来,碰巧相互应验。二龙的妖像该当应验,于是周厉王恰好打开匣子;褒姒该使西周灭亡,所以周幽王生性正好恶劣。这并非是二龙让周厉王放走妖孽,褒姒使周幽王愚昧迷乱,而是双方碰到一起,自然相互一致的结果。僮谣的话该当应验,斗鸡的事变就正好发生;鸜鹆的占卜正当应验,鲁昭王作恶的事恰好构成。这并非童谣引来斗鸡的竞争,鸜鹆招来君主的作恶,而是时期度数自然到了,又与人的行为恰好碰在一起。尧的帝位应当禅让给舜,所以丹朱行为没有道义;虞的天下应该相传给夏,所以商均行为不合法度。并非是舜、禹该得天下而使丹朱、商均二人作恶,其实美恶是非是正好相互碰在一起的。
【原文】
10·4火星与昴星出入(1),昴星低时火星出,昴星见时火星伏,非火之性厌服昴也,时偶不并,度转乖也(2)。正月建寅(3),斗魁破申(4),非寅建使申破也,转运之衡偶自应也(5),父殁而子嗣,姑死而妇代,非子妇代代使父姑终殁也(6),老少年次自相承也。
【注释】
(1)火星:又名荧惑、大火。二十八宿之一。昴(m3o卯)星: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2)度:古人把一周天分为三百六十五度多,作为观测星球运行的标准。转:运转。古人认为天是绕着北极转动的,而星球是附在天上随天运转的。度转:指运转的度数。
(3)古人把北斗七星中成方形的四颗叫斗魁,另三颗叫斗柄。根据斗柄所指天空的不同来确定季节,又按顺时针方向以十二地支来表示方位。寅的方位在东北。建:北斗的斗柄所指叫建。正月建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
(4)斗魁破申:北斗的斗魁正好指着“申”(位在西南)。
(5)衡:玉衡,北斗七星的第五颗星。这里指北斗。
(6)上文言“子嗣”、“妇代”,故疑“子”后脱一“嗣”字,“代”字重出。
【译文】
火星与昴星升起落下的时间不一样,昴星落下时火星则升起,昴星出现时则火星隐伏,这并不是火星的特性压制了昴星,而是它们出没的时间碰巧不一致,运转的度数相反的缘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斗魁正好指着申,并非是斗柄指向寅就有意使斗魁指着申,而是运转着的北斗星与寅和申的位置碰巧自然相应。父亲死了儿子继承,婆婆死了媳妇代替,这并非因为儿子继承、媳妇代替使得父亲、婆婆寿终死去,而是老少年龄顺序自然相互继承。
【原文】
10·5世谓秋气击杀谷草,谷草不任,凋伤而死。此言失实。夫物以春生夏长,秋而熟老,适自枯死,阴气适盛(1),与之会遇。何以验之?物有秋不死者,生性未极也(2)。人生百岁而终,物生一岁而死(3)。死谓阴气杀之(4),人终触何气而亡?论者犹或谓鬼丧之(5)。夫人终鬼来,物死寒至,皆适遭也。人终见鬼,或见鬼而不死;物死触寒,或触寒而不枯。坏屋所压,崩崖所坠,非屋精崖气杀此人也,屋老崖沮(6),命凶之人,遭居适履(7)。月毁于天(8),螺消于渊(9)。风从虎(10),云从龙(11)。同类通气,性相感动。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时,偶适相遇,非气感也。
【注释】
(1)阴气:指秋气,寒气。
(2)生性:生命。
(3)物:这里指一年生的草本植物。
(4)上下文皆“人”“物”相对,故疑“死”上夺一“物”字。
(5)鬼:王充在本书《订鬼篇》中认为,鬼是一种“妖气”形成的“妖象”,人将死时可能作为一种凶兆出现。
(6)沮(j(举):坏。
(7)履:踩,踏。
(8)毁:亏缺。
(9)螺消于渊:阴阳五行家认为,同一种阴气或阳气构成的东西就属同类,同类的东西可以相互感应。如月亮与螺蚌同属阴类,所以月亏,螺蚌的肉就要相应萎缩变小。
(10)风和虎同属阴,所以风随着虎出现。
(11)云和龙同属阳,所以云随着龙出现。
【译文】
世人认为是秋天的气打击、肃杀了谷物和草类,谷物草类受不了,结果凋谢伤生而死。这话不确实。植物春天发芽,夏天生长,秋天就成熟衰老,正好自然枯萎死去,这时寒气恰巧旺盛,跟它碰到一起。用什来证明呢?植物有秋天不枯死的,是因为生命还没有到头。人活一百岁而寿终,植物活一年而枯死。植物死了说是寒气肃杀的,那么人寿终又是触了什么气而死的?议论的人还可能说是鬼丧命的。人死鬼来,物死寒到,这都是恰巧碰上的。人死见到了鬼,但有人见了鬼却没有死;植物死了是碰上寒气,但有的碰上寒气却没有枯死。被倒塌的房屋压死,被崩塌的山石砸死,并不是房屋和山崖的精气故意杀害这个人,而是房屋陈旧,山崖松坏,命该遭凶而死的人,恰好住进这房屋,踏上这山崖的缘故。天上的月亮亏缺、水潭中的螺蚌就该缩小。风随着虎出现,云随着龙出现。同类之物气能相通,性能相感动。至于说物体与事情相互碰上,吉利与凶险的情况同时发生,只不过是偶然碰巧在一起,并非是与气相感应而造成的。
【原文】
10·6杀人者罪至大辟。杀者罪当重,死者命当尽也。故害气下降,囚命先中(1);圣王德施,厚禄先逢。是故德令降于殿堂(2),命长之囚出于牢中。天非为囚未当死,使圣王出德令也。圣王适下赦,拘囚适当免死,犹人以夜卧昼起矣。夜月光尽(3),不可以作,人力亦倦,欲壹休息(4);昼日光明,人卧亦觉,力亦复足。非天以日作之,以夜息之也,作与日相应,息与夜相得也。
【注释】
(1)囚:疑“凶”之误。“凶命”与下文“原禄”相对成义,可证。
(2)德令:施恩的命令。这里指赦免令。
(3)月:根据文意,疑作“日”。“夜日光尽”与下文“昼日光明”相对成义,可证。
(4)壹:专一。
【译文】
杀人的罪恶达到极点该处死。杀人的罪该重判,被害的命该完结。所以灾害的气下降,有凶杀之命的先碰上;圣贤的君王施恩,有富贵之命的先遇上。因此赦免令从朝廷传下来,命长的囚徒得从牢中逃脱。上天不是以为囚徒不该死。就让圣贤的君王发出赦免令,而是君王正好下赦免令,拘禁的囚徒恰巧该当免去死罪,就像人晚上睡觉白天起床一样。晚上太阳光消逝了,不能够干活,人的精力也很疲倦,想好好休息一下;白天太阳光明亮,人睡觉醒来,精力又重新十足。这并非上天安排日出干活,安排晚上休息,而是干活要与日出相一致,休息要与夜晚相一致的缘故。
【原文】
10·7雁鹄集子会稽(1)、去避碣石之寒(2),来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喙食草粮(3)。粮尽食索(4),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象耕灵陵(5),亦如此焉。传曰:“舜葬苍梧(6),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佃。”失事之实,虚妄之言也。
【注释】
(1)鹄(h*胡):天鹅,会(gu@贵)稽:会稽山,在浙江省中部绍兴、嵊县、诸暨、东阳之间。
(2)碣石:山名,在今河北省昌黎县北。
(3)喙:十五卷本作“啄”,可从。草:草野,田野。草粮:这里指收割后掉在地上的谷物。
(4)索:尽,竭。
(5)灵陵:地名,在今湖南省宁远县东南。象耕灵陵:相传舜死后葬在灵陵的苍梧,由于舜是圣王,天就叫象在他的墓地为他耕田。
(6)苍梧:山名,即九嶷山,在今湖南省宁远县东南。
【译文】
大雁与天鹅在会稽山聚集,是为了离开山区躲避碣石的寒冷,飞来正遇上百姓的田里秋收完毕,就践踏民田,啄食掉在地上的谷物。粮食吃完了,春天的雨水正好发作,为了躲避暑热又向北飞去,回致碣石。象在灵陵耕地,也是这道理。传上说:“舜葬在苍梧,象为他耕地;禹葬在会稽,鸟为他种田。”前面的话违背事情的真相,是虚假胡说。
【原文】
10·8丈夫有短寿之相,娶必得早寡之妻;早寡之妻,嫁亦遇夭折之夫也。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贼妻,妻害夫。”非相贼害,命自然也。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火适自灭,水适自覆,两名各自败(1),不为相贼,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灭覆之类也。贼父之子,妨兄之弟,与此同召(2)。同宅而处,气相加凌(3),羸瘠消单(4),至于死亡,何谓相贼(5)。或客死千里之外,兵烧厌溺,气不相犯,相贼如何?王莽姑姊正君许嫁二夫(6),二夫死,当适赵而王薨(7)。气未相加,遥贼三家,何其痛也?黄公取邻巫之女(8),卜谓女相贵(9),故次公位至丞相(10)。其实不然,次公当贵,行与女会(11);女亦自尊,故入次公门。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注释】
(1)名:疑是衍文。败:毁灭。这里指火灭、水覆。
(2)召:招致,造成。
(3)加:加上。凌:凌驾。
(4)羸(l6i雷)瘠:瘦弱。消:减少。单:通“殚(d1n丹)”,竭尽。
(5)何:疑“可”形近而误。上文“以水沃之,可谓水贼火”与“可谓相贼”文例相同,可证。
(6)姊:疑是衍文。《汉书·元后传》无“姊”字,可一证,本书《骨相篇》无“姊”字,可二证。正君:即王政君,后为汉元帝的皇后。
(7)适:出嫁。赵:汉时分封的诸侯王国,在今河北省南部。以上事参见《汉书·元后传》。
(8)下文皆言“次公位至丞相”、“次公当贵”、“入次公门”,故疑“黄公”应是“黄次公”。又据《汉书·循吏传·黄霸》亦作“黄次公”,可证。黄次公:黄霸,汉宣帝时任丞相。取:通“娶”。
(9)卜:递修本作“工”。“工”,根据文意,疑“世”之坏字。
(10)以上事参见《汉书·循吏传·黄霸》。
(11)行:正好。
【译文】
丈夫有短命相,迎娶肯定得到早寡的妻;早寡的妻,出嫁又会碰上夭折的丈夫。世人说:“男女早死的,要么丈夫害死妻子,要么妻子克死丈夫。”其实并非互相克害,是命该自然如此,把火点燃,用水泼它,可以说是水克火。要是火正好自己熄灭,水恰好自己倒翻,双方各自自己毁灭,不能算作相互克害。如今男女过早的死去,不是用水泼火之类,而是正巧自己熄灭、自己倒翻之类。所谓贼害父亲的儿子,克死哥哥的弟弟,是跟上述相同的道理造成的。如果同屋相处,气相互压制,各自消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直到死亡,这才可以说是相互克害。有人在千里之外的他乡死去,或战死、或烧死、或压死、或淹死,其气不相互触犯,怎么能是相互克害?王莽的姑母王政君许配嫁给二个男人,二个男人都死了,正当要嫁给赵王的时候,赵王死了。他们的气并没有相互压制,远远地就克害了三家,怎么这样使人痛心呢?黄次公娶了邻居巫卜的女儿,世人说她骨相尊贵,所以黄次公官做到丞相。其实不是这样。黄次公该当尊贵,正好与她相遇;她自身也有贵命,所以到了黄次公家。偶然碰巧这样自然相遇,这是时运。
【原文】
10·9无禄之人,商而无盈,农而无播(1),非其性贼货而命妨谷也,命贫,居无利之货;禄恶,殖不滋之谷也(2)。世谓宅有吉凶,徙有岁月(3)。实事则不然。天道难知,假令有命凶之人,当衰之家,治宅遭得不吉之地,移徙适触岁月之忌。一家犯忌,口以十数,坐而死者(4),必禄衰命泊之人也(5)。推此以论,仕宦进退迁徙(6),可复见也。时适当退,君用谗口;时适当起,贤人荐己。故仕且得官也,君子辅善;且失位也,小人毁奇。公伯索诉子路于季孙,孔子称命。鲁人臧仓谗孟子于平公,孟子言天(7)。道未当行(8),与谗相遇;天未与己,恶人用口(9)。故孔子称命,不怨公伯寮;孟子言天,不尤臧仓(10),诚知时命当自然也(11)。推此以论,人君治道功化,可复言也。命当贵,时适平;期当乱,禄遭衰。治乱成败之时,与人兴衰吉凶适相遭遇。因此论圣贤迭起,犹此类也。
【注释】
(1)播:指播种的种子。
(2)殖:种植。滋:培植。
(3)岁、月:泛指时间。这里指有关时间方面的禁忌。
(4)坐:触犯。
(5)泊:通“薄”。
(6)迁徙:这里指职务调动。
(7)以上事参见《孟子·梁惠王下》。
(8)道:思想,学说。这里指政治主张。
(9)口:言论。
(10)尤:怨恨,归咎。
(11)自:疑衍文。本书《治期篇》有“天地历数当然也”,句义相同,可证。
【译文】
没有禄命的人,经商而不赚钱,务农而没有种播。这并非是他们生性要克财物,命中注定要害谷物,而是天命该贫困,囤积了无利的货物;禄命该不好,种植了不能生长的谷物。世人说住宅有吉有凶,搬家有时间禁忌。事实却不是这样。天道难于知道,假使有命凶的人,该当衰败的家庭,盖住宅得到了不吉利的地方,搬家碰巧触犯了时间的禁忌。一家触犯禁忌,人口以十计算,因触犯而死的,肯定是禄弱命薄的人。以此而论,做官的进升、退隐、调任问题,就能回答清楚了。时运正该退隐,君主就会采纳谗言;时运正该起用,自有贤德的人举荐自己。所以仕途将要得官做,君子就会辅佐亲善;快要丢官退隐,小人就会诽谤奇才。公伯寮在季孙面前控告子路,孔子宣称是命中注定。鲁国人臧仓在鲁平公面前诽谤孟子,孟子说是天命如此。好的政治主张不该实行,就会跟谗言相互碰在一起;上天还没有给自己贵命,恶人就会讲坏话。所以孔子宣称是命中注定,而不怨恨公伯寮;孟子说是天命如此,而不归咎于臧仓,他们确实知道时和命该当这样。以此而论,君主治理政治的功绩教化问题,也就能说清楚了。天命该高贵,时运就正好平安;治期当混乱,禄命就恰巧衰弱。治理国家大事成败的时机,与人的兴衰、吉凶正巧相互一致。依这样说来,圣贤一个跟着一个兴起,就是这类道理了。
【原文】
10·10圣主龙兴于仓卒(1),良辅超拔于际会(2)。世谓韩信、张良辅助汉王,故秦灭汉兴,高祖得王。夫高祖命当自王,信、良之辈时当自兴,两相遭遇,若故相求。是故高祖起于丰、沛,丰、沛子弟相多富贵,非天以子弟助高祖也,命相小大适相应也(3)。赵简子废太子伯鲁(4),立庶子无恤(5)。无恤遭贤命(6),亦当君赵也。世谓伯鲁不肖,不如无恤。伯鲁命当贼,知虑多泯乱也。韩生仕至太傅(7),世谓赖倪宽(8),实谓不然。太傅当贵,遭与倪宽遇也。赵武藏于裤中(9),终日不啼,非或掩其口,阏其声也;命时当生,睡卧遭出也。故军功之侯必斩兵死之头(10),富家之商必夺贫室之财。削土免侯,罢退令相(11),罪法明曰(12),禄秩适极(13)。故厉气所中(14),必加命短之人;凶岁所著(15),必饥虚耗之家矣(16)。
【注释】
(1)仓卒(c)促):即仓猝,仓促,匆忙。这里指偶然的时机。
(2)际会:遇合,恰好碰上。
(3)大小:好坏。
(4)赵简子(?~公元前477年):赵鞅,又名志父,亦称赵孟,春秋末晋国的卿。在晋卿的内讧中打败范氏、中行氏,其后扩大封地,奠定了建立赵国的基础。伯鲁:赵简子的儿子。
(5)庶子:不是正妻生的儿子。无恤(?~公元前425年):即赵襄子,赵简子的庶子。据说他小时候被认为相好命贵,因而赵简子废掉嫡子伯鲁,立他为太子。后他与韩魏合谋,灭掉晋国,三分其地。
(6)贤:上下文皆言“贵命”,故疑系“贵”字之误。
(7)韩生:西汉人,事迹不详。太傅:官名。汉时为辅佐皇帝的高官,次于太师。
(8)倪宽:西汉武帝时的御史大夫。据说他与韩生是同学,很要好,当御史大夫后便举荐韩生做官。
(9)事参见《史记·赵世家》。
(10)兵死:疑“死兵”之误倒。“必斩死兵之头”与下文“必夺贫室这财”对文,可证。
(11)退令:疑“令退”之误倒。上文“削土免侯”与“罢令退相”相对为文,可证。相:这里泛指郡和王国、侯国的行政长官。
(12)曰:疑“白”字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作“白”,可证。
(13)秩:官秩,官职的等级。
(14)厉:通“疠”,瘟疫。
(15)凶岁:荒年。著:中(h^ng仲)。
(16)虚耗:空虚耗尽。虚耗之家:这里指命中注定要贫困的人家。
【译文】
英明的君主是在偶然的时机创立帝业,好的辅佐是在碰巧的机会被破格提拔。一般人认为是韩信、张良辅佐帮助了汉王刘邦,所以秦朝灭亡汉朝兴起,汉高祖得称帝王。汉高祖命该自然称王,韩信、张良之类人时运该自然兴起,双方相互碰在一起,就像有意互相寻找一样。所以汉高祖在丰邑、沛县兴起,是丰邑、沛县的子弟骨相多富贵,并非上天以子弟来帮助汉高祖,而是他们禄命与骨相的贵贱恰巧与取得的富贵相适应。赵简子废除太子伯鲁,立了庶子无恤。无恤恰好是贵命,也该当国君统治赵地。一般人认为伯鲁不贤明,不如无恤。其实是伯鲁命该卑贱,心智才很糊涂。韩生官做到太傅,一般人认为是依赖倪宽,实在说不是这样。其实太傅该当显贵,才恰好与倪宽相遇。赵武在裤子中隐藏,整天不啼哭,这并非有人遮住他的嘴,堵塞他出声;而是禄命和时运注定他该活,让他睡着碰巧得逃脱。所以命定要立军功封侯的人,一定会斩注定被剑戟杀死者的头,命定要成富家商人的,肯定会强夺注定贫困人家的财物。命定要被削除封地,免去爵位,罢掉县令、黜退相职,犯罪触法事实确凿,这是俸禄、官秩恰巧到了极限。所以瘟疫之气所中伤的,肯定是加予命短的人;荒年所伤害的,一定是受饥饿注定要贫困的人家。
骨相篇第十一
【题解】
本篇阐述人的骨(骨骼、形体)相(相貌)能反映人的命和性,故篇名称为“骨相”。
王充认为从人的骨骼、形体、相貌、声气上,能反映出由气形式的命与性,“性命系于形体”。他把能从一个人身体上考察出其命和性的现象,称为骨相、骨法。认为命与性都有骨法,“非徙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只要骨相相似,人的性、命也会相似,“类同气钧,性体法相固自相似。”要是骨相不同,所体现的富贵贫贱、寿命长短以及操行好坏也就不同,“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操行清浊亦有法理”。他还认为一个人只要知骨相,懂骨法,就能察相而知其性命,“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无不应者”。这种察相知命说,实在不敢恭维。
【原文】
11·1人曰命难知。命甚易知。知之何用?用之骨,体。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1)。察表候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候者,骨法之谓也。
【注释】
(1)根据文意,疑“候”下夺一“见”字。本书《命义篇》有“寿命修短,皆禀于天;骨法善恶,皆见于体”,《吉验篇》有“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句法与此一律,可证。见:同“现”。
【译文】
人们说命难于知道。其实命很容易知道。根据什么来知道它呢?根据人的骨骼形体。人命从上天禀受气一经形成,就在身体上有征候表现出来。只要仔细详察一下表象就能知道命了,就同看了斗和斛可以知道容量一样。表象,说的就是骨法。
【原文】
11·2传言黄帝龙颜(1),颛顼戴午(2),帝喾骈齿,尧眉八采,舜目重瞳,禹耳三漏(3),汤臂再肘,文王四乳,武王望阳(4),周公背偻,皋陶马口(5),孔子反羽(6)。斯十二圣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辅主忧世,世所共闻,儒所共说,在经传者,较著可信。
【注释】
(1)龙颜:形容面部眉骨凸出、高鼻,象龙的样子。
(2)颛顼(hu1nx&专须):号高阳氏。传说中上古部族的首领。生于若水,居于帝丘(河南濮阳西南)。戴午:据本书《讲瑞篇》“戴角之相,犹戴午也”来看,疑是头上长了类似角的东西,具体情况不详。
(3)漏:孔穴。
(4)望阳:形容眼睛的位置高,不用抬头就可以看到头顶的太阳。
(5)以上参见《白虎通德论·圣人》。
(6)羽:通“宇”,屋檐。反羽:翻过来的屋顶。这里形容头顶中间凹陷,像翻过来的屋顶。
【译文】
传说黄帝的面部像龙,颛顼的头上长了类似角的东西,帝喾的牙齿连成一片,尧的眉毛有八种颜色,舜的每个眼睛里有两个重迭的瞳人,禹的每只耳朵有三个窟窿,商汤的每只胳膊上有两个肘,周文王有四个乳房,周武王眼高可以看见头顶上的太阳,周公旦的背驼,皋陶的嘴像马口,孔子头顶凹陷像翻过来的屋顶。这十二个圣人,大都在帝王的皇位,或有的辅助君主,或有的担忧世事,这是世人共同耳闻的,儒者大家谈论的,而且是在经传上有名的,所以较为显著可信。
【原文】
11·3若夫短书俗记(1),竹帛胤文(2),非儒者所见,众多非一。苍颉四目(3),为黄帝史。晋公子重耳仳胁(4),为诸侯霸。苏秦骨鼻(5),为六国相。张仪仳胁(6),亦相秦、魏。项羽重瞳,云虞舜之后(7),与高祖分王天下(8)。陈平贫而饮食不足(9),貌体佼好,而众人怪之,曰:“平何食而肥(10)?”及韩信为滕公所鉴(11),免于鈇质(12),亦以面状有异。面状肥佼,亦一相也。
【注释】
(1)短书:汉代,儒家经书用二尺四寸竹简书写,一般书籍用一尺左右长的短竹简书写,故称短书。记:记载事物的书籍或文章。
(2)胤(y@n印):流传。
(3)苍颉(ji6杰):传说黄帝时为左史,曾经创造过文字。长相特殊,身体类象形,有四只眼睛,能辨鸟兽之迹。参见《苍颉庙碑》。
(4)重耳:即晋文公。参见5·4注(1),仳(p!匹)胁:肋骨长成一片。参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传》。
(5)苏秦:战国时东周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字季子。《史记·苏秦列传》记载,他主张六国联合起来与秦国对抗,当过六国(楚、齐、燕、韩、赵、魏)的相。骨鼻:形容鼻子与众不同,具体不知所指。
(6)张仪(?~公元前310年):战国中期魏国贵族的后代,政治家。秦惠文君十年(公元前328年)任秦相,封武信君。他鼓吹连横策略,主张六国与秦分别修好结成联盟。后又事魏为相。
(7)虞:传说中远古部落的名称,即有虞氏。舜就是该部落的领袖。
(8)高祖:汉高祖刘邦。分王天下:楚汉相争时,项羽称西楚霸王,刘邦称汉中王,二人分治天下。
(9)陈平(?~公元前178年):秦末阳武(今河南省原阳县东南)人。少时家贫,好黄老之术。刘邦的主要谋士之一。汉朝建立,封曲逆侯。汉惠帝、吕后时任丞相,因吕后专权不治事,吕后死,与周勃定计杀掉了吕产、吕禄等,迎文帝继位,任丞相。
(10)事参见《史记·陈丞相世家》。
(11)滕公:即夏侯婴,秦末沛县人。与汉高祖交情甚厚,为汉立有殊功,汉初为滕令奉车,故称滕公。又封汝阴侯。后与大臣共立文帝,复为太仆。鉴:赏识。韩信为滕公所鉴:《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韩信年轻时犯罪当斩,同犯者已被斩了十三人,至韩信,夏侯婴见其相貌出众,就把他放了。
(12)鈇(f&夫):斩刀,古代的一种刑具。质:同“锧”,垫在受刑人身下的木砧(h5n真)。
鈇质:腰斩的刑具。
【译文】
至于用短简书写的通俗书籍,竹简、绢帛记载流传下来的一般文字,这些虽不是儒者看的东西,(但它上面有关这类事情的记载)还是很多的。像苍颉有四只眼睛,做了黄帝的史官。晋文公重耳肋骨长成一片,做了诸侯的霸主。苏秦是个骨鼻,当了六国的丞相。张仪肋骨长成一片,也当了秦国和魏国的丞相。项羽每个眼睛里有两个重迭的瞳人,据说他是虞舜的后代,因此与汉高祖分治天下。陈平家境贫困饮食缺乏,但身体面貌却美好,因而大家感到奇怪,说:“陈平是吃了什么长得这样胖?”这与韩信被滕公所赏识,免于被鈇质腰斩,也靠面貌出奇一样。可见,面貌肥胖好看,也是一种好骨相。
【原文】
11·4高祖隆准、龙颜、美须(1),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单父吕公善相(2),见高祖状貌,奇之,因以其女妻高祖,吕后是也。卒生孝惠王、鲁元公主(3)。高祖为泗上亭长(4),当去归之田(5),与吕后及两子居田(6)。有一老公过,请饮,因相吕后曰:“夫人,天下贵人也。”令相两子。见孝惠曰“夫人所以贵者,乃此男也。”相鲁元,曰:“皆贵。”老公去。高祖从外来,吕后言于高祖。高祖追及老公,止使自相(7)。老公曰:“乡者夫人婴儿相皆似君(8),君相贵不可言也(9)。”后高祖得天下,如老公言。推此以况,一室之人,皆有富贵之相矣。
【注释】
(1)隆:高。准:鼻子。
(2)单父(Sh4nf(扇府):古地名,在今山东省单县。吕公:名文,字叔平,魏国人。
(3)王:《史记·吕太后本纪》作“帝”,可从。孝惠帝:汉惠帝刘盈。鲁元公主:汉高祖的长女。
(4)泗:泗水,在今山东省中部。源出山东泗水县东蒙山南麓,四源并发,故称泗水。古泗水流经苏北(包括沛县东)入淮河。上:岸边。亭长:古官名。战国时开始在国与国之间的邻接地方设亭,置亭长,以防御敌人。秦汉时在乡村里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
(5)去:《史记·高祖本纪》作“告”,可从。告归:官吏告假回家。田:通“佃”,耕种。
(6)田:这里指乡间。
(7)止:留住。
(8)乡者:刚才。
(9)以上事参见《史记·高祖本记》。
【译文】
汉高祖高鼻子,眉骨凸出,胡须漂亮,左边大腿有七十二颗黑痣。单父县的吕公擅长相面,看见高祖的形状相貌,感到惊奇,因此把他的女儿嫁给了汉高祖,这就是吕后。吕后终于生下了孝惠帝和鲁元公主。汉高祖做泗水边上的一个亭长,正当他告假归家去种田,与吕后和两个孩子住在乡间。有位老公路过,求口水喝,因此看了吕后的相,说道:“夫人,你是天下的贵人。”再让他看两个孩子的相。看了孝惠帝后说:“夫人你能得到富贵,就是有了这个儿子。”看了鲁元公主后说:“一样富贵。”老公便离开了。汉高祖从外面回来,吕后就对高祖说了这件事。高祖赶去追上老公,拦住让他给自己相面。老公(相完后)说:“刚才夫人、孩子的骨相都像你,你的骨相富贵得不能说。”后来汉高祖得到天下,正像老公说的一样。根据这个来推断,他一家人,全有富贵的骨相。
【原文】
11·5类同气钧,性体法相固自相似。异气殊类,亦两相遇(1)。富贵之男娶得富贵之妻,女亦得富贵之男。夫二相不钧而相遇,则有立死;若未相适(2),有豫亡之祸也(3)。王莽姑正君许嫁,至期当行时,夫辄死。如此者再,乃献之赵王,赵王未取,又薨。清河南宫大有与正君父稚君善者(4),遇相君(5),曰:“贵为天下母(6)。”是时,宣帝世(7),元帝为太子,稚君乃因魏郡都尉纳之太子(8),太子幸之,生子君上(9)。宣帝崩,太子立,正君为皇后,君上为太子。元帝崩,太子立,是为成帝,正君为皇太后,竟为天下母(10)。夫正君之相当为天下母,而前所许二家及赵王为无天下父之相(11),故未行而二夫死,赵王薨。是则二夫、赵王无帝王大命,而正君不当与三家相遇之验也。
【注释】
(1)相遇:相互碰在一起。这里指结婚。
(2)适:女子出嫁。
(3)豫:通“预”,预先。
(4)清河:郡名。在今河北东南部、山东西北部。南宫大有:姓南宫,名大有。稚君:王稚君,王莽的祖父。
(5)根据上下文意,疑“君”前夺一“正”字。《太平广记》卷二二四引《论衡》文作“遇相正君曰”,可证。
(6)天下母:指皇后或皇太后。
(7)宣帝:汉宣帝刘询(公元前91~前49年)。公元前74~前49年在位。
(8)魏郡:郡名。在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都尉:武官名。西汉时掌一郡的军事。纳:引进。
(9)君上:指汉成帝刘骜(2o熬)(公元前52~前7年)。汉元帝太子,公元前32~前7年在位。
(10)以上事参见《汉书·元后传》。
(11)天下父:指皇帝。
【译文】
同一类命的人禀受的气相同,其天性、形体、骨法、相貌本来就相似。
禀受的气不同,命类不同,也有两人结婚的。有富贵命的丈夫要了有富贵命的妻子,有富贵命的女子嫁了有富贵命的丈夫。要是二人骨相不相同而结婚,就会马上死掉;至于还没有嫁娶,会有先死的灾祸。王莽的姑母正君已许配嫁人,到了结婚的日子该举行婚礼时,丈夫却死了。像这种情况有二次,于是把她献给赵王,赵王还没有迎娶,又死了。清河郡南宫大有与正君的父亲王稚君交情好,遇见时相了正君的面,说:“命贵当为天下母。”这时,汉宣帝在世,元帝是太子,王稚君便通过魏郡的都尉把正君献给太子,太子很宠爱她,后生了个儿子君上。汉宣帝死,太子即位,正君做了皇后,君上当了太子。汉元帝死,太子即位,这就是汉成帝,正君当了皇太后,终于成为天下母。正君的骨相该当天下母,而前面所许配的二家及赵王因为没有天下父的骨相,所以还没有举行婚礼二个丈夫及赵王都死了。这原是前面的二个丈夫和赵王都没有作帝王的贵命,而正君不该与他们三家结婚的证明。
【原文】
11·6丞相黄次公故为阳夏游徼(1),与善相者同车俱行,见一妇人年十七八。相者指之曰:“此妇人当大富贵,为封侯者夫人。”次公止车,审视之,相者曰:“今此妇人不富贵,卜书不用也。”次公问之,乃其旁里人巫家子也,即娶以为妻。其后,次公果大富贵,位至丞相,封为列侯(2)。夫次公富贵,妇人当配之,故果相遇,遂俱富贵。使次公命贱,不得妇人为偶。不宜为夫妇之时,则有二夫、赵王之祸。
【注释】
(1)阳夏:古县名。在今河南省太康县。游徼(ji4o教):汉代乡里管巡察盗贼的小官吏。(2)列侯:爵位名,汉代亦称“彻侯”、“通侯”。二十等爵位的最高一级。以上事参见《汉书·循吏传·黄霸》。
【译文】
丞相黄次公原来做过阳夏的游徼,与一个擅于相面的人同车一起走,看见一个女子十七八岁。相面的人指着她说:“这个女子该大富大贵,将会成为封侯者的夫人。”于是次公拦住车,仔细看了看她,相面的人说:“现今这个女子将来不富贵,那占卜的书就没有用了。”次公问她,才知道是他邻里巫卜人家的女儿,就娶来作为妻子。那以后,次公果然大富大贵,官做到丞相,被封为列侯。次公命富贵,女子命该配他,所以果然结婚,终于一起富贵。假使次公命贫贱,就不该得这个女子做配偶。要是不该成为夫妻时,就会有前面所说的那二个男人和赵王的灾祸。
【原文】
11·7夫举家皆富贵之命(1),然后乃任富贵之事。骨法形体,有不应者,则必别离死亡,不得久享介福(2)。故富贵之家,役使奴僮,育养牛马,必有与众不同者矣。僮奴则有不死亡之相,牛马则有数字乳之性(3),田则有种孳速熟之谷(4),商则有居善疾售之货。是故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
【注释】
(1)根据文意,疑“皆”后脱一“有”字。
(2)介:大。
(3)字乳:生育。
(4)种孳:庄稼分蘖(ni8聂)多。形容长得茂盛。
【译文】
全家都要有富贵的禄命,然后才能胜任使之富贵的事情。如果家中有骨法与形体跟富贵的命不相适应的,必然有别离、死亡的事发生,就不能长期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富贵的人家,役使奴仆,繁殖饲养牛马,必然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家中奴仆则有长命的骨相,牛马则有多生育的特性,种田则有分蘖多成熟快的谷物,经商则有东西好销售快的货物。所以知道命的人,能从暂时的贫贱中看出富贵,能从暂时的富贵中看出贫贱。用考察骨节的方法,察看皮肤的纹理,来断定人的德性和禄命,没有不应验的。
【原文】
11·8赵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1),莫吉,至翟婢之子无恤(2),而以为贵。无恤最贤,又有贵相,简子后废太子而立无恤,卒为诸侯,襄子是矣(3)。相工相黥布当先刑而乃王(4),后竟被刑乃封王。卫青父郑季与杨信公主家僮卫媪通(5),生青。在建章宫时(6),钳徒相之(7),曰:“贵至封侯。”青曰:“人奴之道,得不笞骂足矣(8),安敢望封侯!其后青为军吏,战数有功,超封增官,遂为大将军,封为万户侯(9)。
【注释】
(1)姑布子卿:人名,姓姑布,名子卿。
(2)翟(d0敌):同“狄”,是当时对北方民族的泛称之一。翟婢之子:指赵简子与翟族婢女所生的儿子。
(3)以上事参见《史记·赵世家》。
(4)黥(q0ng情)布:参见3·4注(11)。
(5)卫青(?~公元前106年):字仲卿,西汉名将,河东平阳(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南)人,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弟弟。本为平阳公主家奴,后被汉武帝重用,官至大将军,封长平侯。曾七次出击匈奴,解除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郑季:卫青的父亲,是在阳信公主家办事的小官吏。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作“阳”。僮:这里指婢女。卫媪:卫青的母亲。当时其母年轻,“媪”是作者以她后来年老时的称呼,来称呼她。
(6)建章宫:宫名。《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作“甘泉居室”,是宫廷的手工作坊。
(7)钳徒:颈上带着铁钳服役的刑徒。
(8)笞(ch9痴):用竹板或荆条打脊背或臀腿。
(9)万户侯:汉朝制度,列侯封地大的达万户,小的五六百户。以上事参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译文】
赵简子让姑布子卿为他的儿子们看相,没有一个吉利,但看到他与翟族婢女所生的儿子无恤时,却认为有贵命。无恤最贤能,又有富贵的骨相,于是赵简子后来废掉太子伯鲁而立无恤为太子,他终于当了诸侯,这就是赵襄子。相面的人看了黥布的相认为他该先受刑然后才能称王,后来竟然是他被受刑之后才封的王。卫青的父亲郑季与阳信公主婢女卫媪私通,生下卫青。卫青在建章宫(甘泉居室)时,一个颈上带着铁钳的刑徒看了他的相,说:“富贵到被封侯。”卫青说:“做人家奴仆的份,能不挨打受骂就够了,哪里敢希望被封侯!”那以后卫青做了军官,打仗屡次有功,被越级封爵升官,终于成为大将军,受封为万户侯。
【原文】
11·9周亚夫未封侯之时,许负相之(1),曰:“君后三岁而入将相(2),持国秉(3),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侯矣,有如父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有纵理入口,曰:“此饿死法也(4)。”居三岁,其兄绛侯胜有罪(5),文帝择绛侯子贤者(6),推亚夫,乃封条侯,续绛侯后。文帝之后六年(7),匈奴入边,乃以亚夫为将军。至景帝之时,亚夫为丞相,后以疾免。其子为亚夫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为葬者(8),取庸苦之(9),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官器,怨而上告其子。景帝下吏责问,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10)。
【注释】
(1)负:通“妇”。许负:孔衍《汉魏春秋》“许负,河内温县之妇人,汉高祖封为明雉亭侯。”(2)君后三岁而入将相:《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作“后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或抄误有脱漏,或王充另有所据。
(3)秉:权柄。
(4)法:这里指骨相。
(5)绛:县名。周勃的封地,在今山西省曲沃县曲沃镇南。《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胜”下有“之”字,可从。
(6)绛侯:这里指周勃。刘邦的大将,因功封为绛侯。
(7)后六年:指汉文帝改元后元六年,即公元前158年。
(8)工官:官署名,西汉设置。蜀、广汉等郡都设置工官,主造武器、日用品和手工艺品。尚方:官署名,秦朝设置,属少府。主造皇室所用武器及玩物。被:套。
(9)取:雇用。庸:受雇用的人。
(10)以上事参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译文】
周亚夫还没有被封侯的时候,有个姓许的妇女看了他的相,说:“你三年后为侯,为侯八年将作将相,掌持国家权柄,贵重极了,在臣子中再没有第二个。其后九年你会饿死。”周亚夫笑着说:“我的哥哥已经继承父亲为侯,如果他死了,他儿子该继承,我怎么说得上为侯呢?这样,既然我已经富贵了,像妇人说的,又怎么说得上饿死呢?指给我看看!”姓许的妇女指着他的嘴,有一条直纹通向嘴角,说:“这就是被饿死的骨相。”过了三年,他的哥哥绛侯胜之有罪,汉文帝要选择绛侯周勃儿子中贤能的来继承其侯位,有人推举周亚夫,于是他被封为条侯,延续了绛侯的后代。汉文帝后元六年,匈奴入侵边境,于是任用周亚夫为将军。到汉景帝时,亚夫当了丞相,以后因为生病被免去官职。他儿子为亚夫买了工官和尚方制造的五百套铠甲与盾牌准备作为埋葬品,为造坟墓雇用人工,却虐待他们,不给工钱。雇工知道他家私买官器,由于怀恨就上告了他儿子。汉景帝交给下面司法官吏查办,因此他五天不吃东西,吐血而死。
【原文】
11·10当邓通之幸文帝也,贵在公卿之上,赏赐亿万,与上齐体。相工相之曰:“当贫贱饿死。”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盗铸钱之罪,景帝考验(1),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钱(2)。韩太傅为诸生时(3),借相工五十钱(4),与之俱入璧雍之中(5),相璧雍弟子谁当贵者。相工指倪宽曰:“彼生当贵,秩至三公。”韩生谢遣相工,通刺倪宽(6),结胶漆之交,尽筋力之敬,徙舍从宽,深自附纳之。宽尝甚病,韩生养视如仆状,恩深逾于骨肉。后名闻于天下。倪宽位至御史大夫(7),州郡丞旨召请(8),擢用举在本朝(9),遂至太傅。
【注释】
(1)考验:考核验证。这里是查问的意思。
(2)名:这里作占有讲。以上事参见《史记·佞幸列传》。
(3)太傅:参见10·10注(7)。诸生:指太学的学生。
(4)借:帮助。这里是送给的意思。
(5)璧雍:本为西周天子所设的大学。因环境四周是水,环如璧,故名璧雍。这里指汉代的太学。
(6)刺:名帖。
(7)御史大夫:秦汉时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负责监察、司法,兼管重要文书图籍。
(8)丞:通“承”,接受。
(9)擢(hu¥浊):提拔。举:推荐,选拔。
【译文】
正当邓通被汉文帝宠爱,富贵在众公卿之上,受赏赐亿万,与皇上同样尊贵时。相工看了他的相后说:“该当贫贱饿死。”汉文帝死,汉景帝即位,他被告发有私铸钱币的罪行,景帝查问,他逃跑,寄居并死在别人家里,身无分文。韩太傅还是太学生的时候,给相工五十文钱,要相工跟他一起去太学里,看太学的同窗中谁该富贵。相工指着倪宽说:“那个学生该富贵,官要做到三公。”韩生道谢并送走了相工,就与倪宽互通名帖,结下如胶似漆的情谊,竭尽筋力去表示恭敬,把自己的住处搬去靠近倪宽,深情地亲自帖近拉扰他。倪宽曾病得很厉害,韩生像个仆人样地伺候、照看他,真是恩情深厚超过亲骨肉。过后以此闻名于天下。倪宽官做到御史大夫,州郡接旨奉召请韩生去做官,在朝中他被提拔重用,终于做到太傅。
【原文】
11·11夫钳徒、许负及相邓通、倪宽之工,可谓知命之工矣。故知命之工,察骨体之证,睹富贵贫贱,犹人见盘盂之器,知所设用也。善器必用贵人,恶器必施贱者;尊鼎不在陪厕之侧(1),匏瓜不在堂殿之上(2),明矣。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亦犹此也。器之盛物,有斗石之量,犹人爵有高下之差也(3)。器过其量,物溢弃遗;爵过其差,死亡不存。论命者如比之于器,以察骨体之法,则命在于身形,定矣。
【注释】
(1)陪厕:“陪”即是“厕”,厕所。
(2)匏(p2o袍):这里指的是一种形似匏的粗陋酒壶。瓜:根据文意是指一种粗陋酒壶,疑是“瓠(h)户)”之残字。“匏瓠”与“尊鼎”对文,可证。
(3)差(C9刺):等级。
【译文】
颈上带铁钳的刑徒、姓许的妇女及面邓通、倪宽相的相工,真可以说是知道禄命的人了。所以知道禄命的相工,考察了人的骨法形体的表征,就能看出人的富贵贫贱,好比人看到盘盂之类器物,就知道它们该放在什么地方,做什么用。像精致的器皿一定给贵人使用,粗造的器物一定给卑贱者使用;尊、鼎不会摆在厕所的旁边,匏瓠不能放在殿堂上,这是明摆着的。富贵的骨相不会遭受贫困卑贱的痛苦,贫贱的骨相不会得到富裕尊贵的快乐,也就是这个道理。容器盛东西,有斗石去量,如同人得到官位有高下的等级。容器要是超过它的容量,东西就会充满而流出来;官位超过人命中注定的等级,就会死亡而不存在。谈论禄命的人如果拿器皿跟禄命相比,又用考察骨法形体的方法,那么禄命决定于身体形象,是确定无疑的了。
【原文】
11·12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证(1),不见性之符验也(2)。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3):“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4),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5)。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6),始皇从其册(7),与之亢礼(8),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9),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10),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11),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12)。”乃亡去(13)。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
【注释】
(1)表证:表征。
(2)符:古代的一种凭证,双方各执一半。符验:是说“符”的两半可以相互检验。这里指一种可以应验的征象。
(3)种:文种,字少禽(一作子禽),楚国郢(今湖北省江陵西北)人,春秋末年越国大夫。曾对越国免于灭国和使越国图强灭吴皆有大功。后越王勾践听信谗言,赐剑命他自杀。
(4)鸟喙(hu@会):鸟嘴。这里是形容越王勾践的嘴尖。
(5)以上事参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6)大梁:战国中后期魏国的国都,在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尉缭:姓失传,名缭,魏大梁人,战国末期秦国大臣。入秦游说,被秦始皇重用任国尉,因此称尉缭。帮助秦国策划,主张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打乱其部署,以统一中国。著有《尉缭子》一书。
(7)册:通“策”,计策。
(8)亢礼:同“抗礼”。是说以彼此平等的礼节相待。
(9)鸷(h@质):凶猛的鸟,如鹰之类。膺(y9ng英):胸。鸷膺:形容胸部突出。
(10)居约:处于不得意时。下人:降低身份待人。
(11)须:疑是衍文。《史记·秦始皇本纪》无此字,可证。
(12)交:《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久”,可从。
(13)乃亡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尉缭想逃走,被秦王发现劝阻,还留下为官,与王充的说法有异。
【译文】
不仅富贵贫贱有骨法和形体,而操行的清浊也有骨法和皮肤的纹理。贵贱贫富是命中注定。操行的清浊是天生的本性。不仅命有骨法,性也有骨法。人们只知道命有明显的骨相,不知道性也有骨法,这是命被认为有表象,性不被认为有征象。范蠡离开越国,从齐国送给大夫文种一封书信说:“飞鸟灭绝,精良的弓箭已经收藏,狡猾的兔子死尽,猎狗已被煮来吃掉。越王勾践为人,颈长嘴尖,可以与他共患难,不能跟他共荣乐。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大夫文种舍不得离开,假托有病不去上朝,结果被赐剑而自杀。大梁人尉缭
❖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