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在修文令曹时,有山东学士与关中太史争论历法,共有十几个人,
乱哄哄的争了好几年,内史下公文交付议官来评定是非。我发表自己的看法
说:“大抵各位学士所争论的,可分为四分律和减分律两家。历象的要点,
是可以用日晷仪的影子来测量的。现在以此来检验两种历法的春分、秋分、
夏至、冬至四个节气以及日食月食等现象,可以看出四分律比较疏略而减分
律比较细密。疏略者就声称政令有宽大与严厉之别,天体的运行也相应会产
生超前与滞后,这并不是历法计算的失误。细密者则说日月的运行虽然有快
有慢,用正确的方法来推求,可以预先知道它们运行的度,并不存在什么灾
祥之说。如果采用疏略的四分律,就可能隐藏奸邪而失去真实,如果采用细
密的减分律,就可能顺应天数而违背经义。况且议官所懂得的历法知识,不
可能精于论争的双方,以学识浅江的人去裁判学问深厚的人,怎能让人服气
呢?既然这事不属于法律条令所掌管,就希望不要让我们来判决此事吧。”
整个议曹的人不论地位高低,都认为我说得对。有一位礼官,却以这种谦让
态度为耻,苦苦地不肯放手,想方设法对两种历法进行考核。他的有关知识
修养又不足,无法实地进行测量,就反复去采访论争的双方,想借此看出其
中的优劣,他们从早到晚地聚会评议。暑往寒来,不胜烦劳,由春至冬竟然
无法判定,抱怨责难之声四起,这位礼官才红着脸告退,最后被内史所迫胁。
这就是好名所招来的羞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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