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 平 牡 馬 價 的 反 映 ─ ─ 《 揆 度 篇 》 : 「 陰 山 之馬 具 駕 者 千 乘 , 馬 之 平 價 萬 也 。 」 案 古 無 平 馬 價 之 說 ,漢 武 帝 時 始 有 之 。 《 漢 書 . 武 紀 》 : 「 元 狩 五 年 , 天 下馬 少 , 平 牡 馬 匹 二 十 萬 。 」 又 《 景 武 昭 宣 元 成 功 臣 表 》: 「 梁 期 侯 當 千 , 太 始 四 年 , 坐 賣 馬 一 匹 賈 錢 十 五 萬 ,過 平 , 臧 五 百 以 上 , 免 。 」 過 平 , 是 說 超 過 了 規 定 的 價格 。 元 狩 五 年 平 價 為 二 十 萬 。 此 言 「 十 五 萬 過 平 」 , 可見 元 狩 五 年 以 後 , 太 始 四 年 以 前 , 又 有 一 次 平 馬 價 之 舉, 而 其 價 則 在 十 五 萬 以 下 。 不 論 其 價 為 多 少 , 但 都 是 漢武 帝 時 的 事 則 可 肯 定 。 又 陰 山 原 屬 匈 奴 。 至 漢 武 帝 太 初三 年 遣 光 祿 勛 徐 自 為 築 五 原 塞 外 列 城 , 西 北 至 盧 朐 ( 見《 漢 書 . 武 紀 》 ) , 才 正 式 收 入 中 國 版 圖 。 此 處 說 陰 山之 馬 可 以 用 平 價 收 購 , 上 文 又 言 「 陰 山 之 礝 ? 」 , 可 以做 為 「 海 內 玉 幣 」 之 一 。 在 漢 武 帝 以 前 是 不 可 能 的 。
五 、 衡 山 王 賜 使 其 太 子 孝 客 江 都 人 救 赫 陳 喜 作 輣車 鏃 矢 的 事 件 之 反 映 ─ ─ 《 輕 重 戊 》 : 「 桓 公 問 於 管 子曰 : 吾 欲 制 衡 山 之 術 , 為 之 奈 何 ? 管 子 對 曰 : 公 其 令 人買 衡 山 之 械 器 而 賣 之 。 」 案 各 書 皆 不 言 春 秋 戰 國 間 有 衡山 國 。 衡 山 之 名 , 最 早 見 於 《 史 記 . 秦 始 皇 本 紀 》 。 其原 文 云 : 「 始 皇 二 十 八 年 , 乃 西 南 渡 淮 水 , 之 衡 山 、 南郡 , 浮 江 , 至 湘 山 祠 。 … … 上 自 南 郡 、 武 關 歸 。 」 《 正義 》 引 《 括 地 志 》 云 : 「 衡 山 一 名 岣 嶁 山 , 在 衡 州 湘 潭縣 西 四 十 一 里 。 始 皇 欲 向 衡 山 , 即 西 北 過 南 郡 , 入 武 關, 至 咸 陽 。 」 若 如 此 說 , 以 衡 山 為 南 岳 之 衡 山 , 是 始 皇當 日 並 未 到 達 衡 山 了 。 但 《 史 記 》 原 文 明 明 記 載 「 之 衡山 」 三 字 於 「 渡 淮 水 」 之 後 , 與 至 「 南 郡 , 浮 江 , 至 湘山 祠 」 之 前 。 可 知 始 皇 當 日 在 至 南 郡 浮 江 至 湘 山 祠 之 前, 確 已 到 達 衡 山 , 而 其 地 則 必 在 淮 水 與 南 郡 之 間 。 且 南岳 的 衡 山 , 在 秦 、 漢 時 , 尚 未 為 人 所 重 視 , 故 不 在 天 下名 山 之 內 。 《 史 記 . 封 禪 書 》 言 秦 漢 關 東 名 山 凡 五 : 即石 室 ( 嵩 山 ) 、 恆 山 、 湘 山 ( 即 始 皇 所 祠 者 , 乃 洞 庭 湖中 的 君 山 ) 、 會 稽 、 泰 山 是 也 。 然 則 始 皇 所 到 之 衡 山 ,必 非 南 岳 之 衡 山 甚 明 。 考 楚 項 羽 封 吳 芮 為 衡 山 王 , 都 邾。 《 正 義 》 引 《 括 地 志 》 云 : 「 故 邾 城 在 黃 州 黃 岡 縣 東南 二 十 里 。 本 春 秋 時 邾 國 。 」 其 地 在 秦 當 為 一 郡 , 而 項羽 因 之 以 為 國 。 此 為 衡 山 國 之 初 見 。 漢 時 , 衡 山 復 為 郡, 屬 淮 南 王 黥 布 。 文 帝 十 六 年 , 立 淮 南 厲 王 子 安 陽 侯 勃為 衡 山 王 。 是 為 衡 山 國 之 再 見 。 景 帝 五 年 , 吳 楚 七 國 反, 吳 楚 使 者 至 衡 山 , 衡 山 王 堅 守 無 二 心 。 及 吳 楚 已 破 ,衡 山 王 入 朝 , 上 以 為 貞 信 , 勞 苦 之 曰 , 南 方 卑 濕 , 徙 王於 濟 北 以 褒 之 。 盧 江 王 以 邊 越 , 數 使 使 相 交 , 徙 為 衡 山王 , 王 江 北 。 是 為 衡 山 國 之 三 見 。 武 帝 時 , 淮 南 王 安 、衡 山 王 賜 謀 反 。 元 狩 元 年 , 衡 山 王 賜 以 反 自 殺 。 國 除 為衡 山 郡 。 於 是 衡 山 國 之 名 乃 絕 。 又 《 史 記 . 衡 山 王 傳 》稱 「 王 使 ( 太 子 ) 孝 客 救 ( 《 漢 書 》 作 「 枚 」 ) 赫 、 陳喜 作 輣 車 鏃 矢 。 」 這 裏 所 說 的 「 輣 車 鏃 矢 」 很 有 意 義 。這 便 是 本 書 所 指 的 「 公 其 貴 買 衡 山 之 械 器 而 賣 之 」 的 械器 。 這 些 械 器 的 製 作 方 法 和 它 的 威 力 , 我 們 今 天 已 不 能詳 知 。 但 衡 山 王 既 要 謀 反 , 則 他 所 製 造 的 輣 車 鏃 矢 , 必是 一 種 有 名 的 武 器 , 實 無 可 疑 。 因 此 , 衡 山 的 械 器 , 遂為 當 時 人 所 盛 稱 , 因 而 也 遂 能 反 映 到 本 書 著 者 的 腦 海 內。 而 這 件 事 正 出 在 漢 武 帝 時 代 。 那 麼 本 書 之 成 , 決 不 得在 漢 武 帝 以 前 , 這 又 是 一 個 旁 證 了 。
戊 、 屬 於 宣 帝 時 代 者 ─ ─
一 、 長 度 制 度 的 反 映 ─ ─ 《 輕 重 甲 》 : 「 民 無 以 與正 籍 者 , 予 之 長 假 ; 死 而 不 葬 者 , 予 之 長 度 。 」 從 來 注家 , 對 「 長 度 」 一 詞 , 提 出 了 很 多 不 同 的 解 釋 , 但 都 是就 字 論 字 , 與 原 有 含 義 皆 不 相 關 。 我 在 拙 稿 《 管 子 輕 重篇 新 詮 》 中 辯 之 甚 詳 。 實 則 「 長 度 」 一 詞 , 乃 漢 代 一 種有 關 財 政 開 支 之 專 門 術 語 。 《 漢 書 . 楊 惲 傳 》 : 「 惲 為中 郎 將 , 罷 山 郎 , 移 長 度 大 司 農 以 給 財 用 。 」 應 劭 注 :「 長 , 久 也 , 一 歲 之 調 度 也 。 」 顏 師 古 曰 : 「 言 總 計 一歲 所 須 財 用 及 文 書 之 調 度 而 移 大 司 農 , 以 官 錢 供 給 之 ,更 不 取 於 郎 也 。 」 原 來 漢 制 : 郎 官 初 到 , 依 例 要 先 繳 一筆 費 用 , 作 為 該 機 關 所 需 財 用 及 文 書 之 開 支 。 楊 惲 為 中郎 將 後 , 革 除 了 這 個 制 度 , 另 行 造 具 預 算 , 移 文 通 知 大司 農 撥 款 應 用 。 這 裏 是 說 死 而 無 錢 安 葬 者 , 得 由 政 府 以所 謂 「 長 度 」 者 予 之 , 使 其 持 向 所 在 地 官 府 支 取 官 錢 ,作 為 購 備 棺 衾 之 用 。 考 楊 惲 為 中 郎 將 , 據 《 漢 書 . 百 官公 卿 表 》 在 宣 帝 地 節 四 年 ( 公 元 前 六 六 ) 。 至 神 爵 元 年( 公 元 前 六 一 ) 遷 為 諸 吏 光 祿 勛 止 , 共 在 職 五 年 。 這 個制 度 的 改 革 始 於 何 年 ? 今 已 無 由 詳 知 。 但 至 宣 帝 派 楊 惲為 中 郎 將 時 , 才 在 歷 史 上 第 一 次 出 現 , 則 是 可 以 肯 定 的。
己 、 屬 於 王 莽 時 代 者 ─ ─
一 、 居 攝 思 想 的 反 映 ─ ─ 《 輕 重 戊 篇 》 : 「 桓 公 曰: 『 然 則 當 世 之 王 者 何 行 而 可 ? 』 管 子 對 曰 : 『 帝 王 之道 備 矣 , 不 可 加 也 。 公 其 行 義 而 已 矣 。 』 公 曰 : 『 其 行義 奈 何 ? 』 管 子 對 曰 : 『 天 子 幼 弱 , 諸 侯 亢 強 , 聘 享 不上 。 公 其 弱 強 繼 絕 , 率 諸 侯 以 起 周 室 之 祀 。 』 公 曰 :『
善 』 。 」 案 齊 桓 公 時 , 周 天 子 雖 弱 , 但 無 甚 年 幼 者 。桓 公 生 於 周 莊 王 十 二 年 , 卒 於 襄 王 九 年 。 莊 王 立 十 五 年卒 , 子 釐 王 立 。 釐 王 立 三 年 , 桓 公 始 霸 。 釐 王 五 年 卒 ,子 惠 王 立 。 惠 王 立 二 十 五 年 卒 , 子 襄 王 立 。 襄 王 有 弟 曰叔 帶 。 襄 王 即 位 時 , 叔 帶 與 王 爭 立 , 幾 次 逐 王 於 外 。 賴晉 文 公 納 王 而 誅 叔 帶 , 大 難 始 平 。 以 上 各 王 , 有 子 有 弟, 皆 非 「 幼 主 」 可 知 。 依 照 本 書 各 篇 所 反 映 之 歷 史 事 實, 已 證 實 為 漢 人 作 品 。 則 此 處 所 謂 「 天 子 幼 弱 」 者 , 亦當 於 漢 代 帝 王 中 求 之 。 漢 代 共 十 三 帝 , 幼 主 凡 三 。 一 為昭 帝 劉 弗 陵 , 即 位 時 年 僅 八 歲 。 二 為 平 帝 劉 衎 , 即 位 時亦 僅 九 歲 。 三 為 孺 子 嬰 , 即 位 時 年 才 二 歲 。 劉 衎 之 時 ,無 「 諸 侯 亢 強 , 聘 享 不 上 」 之 事 。 惟 劉 弗 陵 時 , 燕 王 旦與 上 官 桀 等 有 與 霍 光 爭 奪 權 位 之 行 為 。 孺 子 嬰 時 , 亦 有安 眾 侯 劉 崇 與 其 相 張 紹 等 百 餘 人 起 兵 攻 宛 及 東 郡 太 守 翟義 立 嚴 鄉 侯 劉 信 為 天 子 , 移 檄 郡 國 共 起 誅 莽 之 舉 。 然 劉弗 陵 時 , 劉 徹 有 子 甚 多 。 天 子 雖 云 「 幼 弱 」 , 但 不 得 言「 繼 絕 」 。 惟 哀 帝 劉 欣 死 後 , 確 有 「 大 統 幾 絕 」 情 事 。《 漢 書 . 王 莽 傳 》 云 :
「 哀 帝 崩 , 無 子 。 太 皇 太 后 即 日 駕 之 未 央 宮, 遣 使 馳 召 莽 , 拜 莽 為 大 司 馬 , 與 議 立 嗣 。 莽 白 以 安 陽侯 王 舜 為 車 騎 將 軍 , 使 迎 中 山 王 奉 成 帝 後 , 是 為 孝 平 皇帝 。 帝 年 九 歲 。 太 后 臨 朝 稱 制 , 委 政 於 莽 。 」
同 傳 又 云 : 張 竦 為 劉 嘉 作 奏 曰 : 「 建 平 、 元 壽 之 間 ,大 統 幾 絕 , 宗 室 幾 棄 。 賴 蒙 陛 下 聖 德 , 扶 服 振 救 , 遮 扞匡 衛 , 國 命 復 延 。 」 又 《 平 紀 》 云 : 「 中 山 王 即 皇 帝 位, … … 帝 年 九 歲 。 … … 大 司 馬 莽 秉 政 。 … … 群 臣 奏 言 大司 馬 莽 功 德 比 周 公 。 」 又 《 諸 侯 王 表 》 云 : 「 而 本 朝 短世 , 國 統 三 絕 。 師 古 曰 : 謂 成 、 哀 、 平皆 早 崩 , 又 無 繼 嗣 。 是 故 王 莽 知 漢 中 外 殫 微 , 本 末俱 弱 , 亡 所 忌 憚 , 生 其 姦 心 。 因 母 后 之 權 , 假 伊 召 之 稱。 顓 作 威 福 廟 堂 之 上 , 不 降 階 序 而 運 天 下 。 」 可 見 此 文內 容 , 必 係 暗 指 王 莽 居 攝 而 言 , 而 且 作 者 還 有 意 識 地 把這 件 事 叫 做 「 行 義 」 , 他 的 立 場 , 顯 然 是 站 在 王 莽 一 邊的 。
二 、 黃 虞 思 想 的 反 映 ─ ─ 《 巨 ( 筴 ) 乘 馬 篇 》 云: 「 虞 國 得 筴 乘 馬 之 數 矣 。 」 又 云 : 「 此 有 虞 之 筴 乘 馬也 。 」 龐 樹 典 以 「 虞 國 即 虞 叔 之 國 。 在 春 秋 前 虞 國 盛 時, 必 有 善 法 , 為 管 子 所 取 法 」 。 案 此 說 無 據 。 既 曰 「 有虞 」 , 則 非 春 秋 之 虞 可 知 。 此 虞 國 及 有 虞 , 蓋 亦 作 者 假託 之 詞 , 然 亦 實 為 一 定 政 治 背 景 下 之 意 識 形 態 的 反 映 。考 《 漢 書 . 王 莽 傳 》 載 :
「 始 建 國 元 年 , 王 莽 曰 : 『 惟 王 氏 , 虞 帝 之後 也 , 出 自 帝 嚳 。 』 於 是 封 媯 昌 為 始 睦 侯 , 奉 虞 帝 後 。」
「 予 前 在 攝 時 , 始 建 郊 宮 , 定 祧 廟 , 立 社 稷, … … 以 著 黃 虞 之 烈 焉 。 自 黃 帝 至 於 濟 南 伯 王 , 而 祖 世氏 姓 有 五 矣 。 黃 帝 二 十 五 子 , 分 賜 厥 姓 十 有 二 氏 。 虞 帝之 先 受 姓 曰 姚 。 其 在 陶 唐 曰 媯 , 在 周 曰 陳 , 在 齊 曰 田 ,在 濟 南 曰 王 。 予 伏 念 皇 祖 考 黃 帝 , 皇 始 祖 考 虞 帝 , 以 宗祀 於 明 堂 , 宜 序 於 祖 宗 之 親 廟 。 … … 姚 、 媯 、 陳 、 田 、王 氏 凡 五 姓 者 , 皆 黃 、 虞 苗 裔 , 予 之 同 族 也 。 」
此 外 , 傳 中 及 《 元 后 傳 》 , 以 「 予 之 皇 祖 考 黃 帝 , 皇始 祖 考 虞 帝 」 作 「 家 史 」 宣 傳 之 處 不 一 而 足 。 由 此 可 見黃 、 虞 二 帝 與 王 莽 是 很 有 關 係 的 。 故 班 固 云 : 「 而 莽 晏然 自 以 為 黃 、 虞 復 出 也 。 」 今 觀 本 書 , 開 宗 明 義 第 一 章, 就 提 出 有 虞 為 所 謂 「 筴 乘 馬 之 數 」 之 創 立 者 。 《 地 數篇 》 則 以 黃 帝 為 「 陶 天 下 為 一 家 」 之 典 型 人 物 。 在 《 揆度 》 、 《 國 准 》 、 《 輕 重 戊 》 諸 篇 , 或 以 黃 帝 與 堯 、 舜並 稱 , 或 以 黃 帝 、 有 虞 並 稱 , 皆 與 一 般 敘 述 古 代 帝 王 世系 之 以 唐 、 虞 並 稱 者 不 同 。 這 無 疑 是 受 了 王 莽 宣 傳 祖 德之 影 響 有 以 使 然 。 而 本 書 作 者 對 於 王 莽 的 態 度 , 也 就 不說 自 明 了 。
三 、 「 寶 黃 冢 赤 」 思 想 的 反 映 ─ ─ 《 輕 重 己 》 :「 以 春 日 至 始 數 四 十 六 日 , 春 盡 而 夏 始 。 天 子 服 黃 而 靜處 。 」 為 了 這 一 個 「 黃 」 字 , 引 起 了 很 多 學 者 們 的 爭 論。 實 則 漢 代 尚 赤 , 新 莽 尚 黃 。 這 裏 雖 僅 一 字 之 不 同 , 然實 為 兩 個 時 代 特 徵 之 反 映 。 漢 興 之 初 , 因 劉 邦 夜 殺 大 蛇, 自 以 為 蛇 者 白 帝 子 , 而 殺 之 者 赤 帝 子 , 故 服 色 尚 赤 。其 後 , 武 帝 太 初 改 制 , 雖 曾 一 度 尚 黃 , 但 並 不 同 時 排 赤。 且 自 劉 向 父 子 倡 為 漢 得 火 德 之 說 , 於 是 服 色 尚 赤 , 乃成 定 論 。 至 於 新 莽 , 乃 大 倡 其 「 寶 黃 冢 赤 」 之 說 。 《 漢書 . 王 莽 傳 》 云 :
「 梓 童 人 哀 章 見 莽 居 攝 , 即 作 銅 匱 為 兩 檢 ,署 其 一 曰 『 天 帝 行 璽 金 匱 圖 』 , 其 一 署 曰 『 赤 帝 行 璽 某傳 予 黃 帝 金 策 。 』 … … 即 日 昏 時 衣 黃 衣 持 匱 至 高 廟 以 付僕 射 。 戊 辰 , 莽 至 高 廟 拜 受 金 匱 神 壇 , 下 書 曰 : 『 赤 帝漢 世 高 皇 帝 之 靈 , 承 天 命 傳 國 金 策 之 書 , 予 甚 祇 畏 , 敢不 欽 受 。 以 戊 辰 直 定 御 王 冠 , 即 真 天 子 位 。 定 有 天 下 之號 曰 新 。 其 改 正 朔 , 易 服 色 , 以 十 二 月 朔 癸 丑 為 建 國 元年 正 月 之 朔 , 以 雞 鳴 為 時 , 服 色 配 德 上 黃 , 犧 牲 應 正 用白 。 使 節 之 旄 旛 皆 純 黃 , 其 署 曰 新 使 五 威 節 , 以 承 皇 天上 帝 威 命 也 。 』 」
莽 又 曰 :
「 予 前 在 大 麓 , 至 於 攝 假 。 深 惟 漢 氏 三 七 之阨 , 赤 德 氣 盡 。 思 索 廣 求 所 以 輔 劉 延 期 之 術 , 靡 所 不 用。 … … 赤 世 計 盡 , 終 不 可 強 濟 。 皇 天 明 威 , 黃 德 當 興 。隆 顯 大 命 , 屬 予 以 天 下 。 」
莽 又 下 書 曰 :
「 寶 黃 冢 赤 , 其 令 郎 從 官 衣 絳 。 」
服 虔 注 云 : 「 以 黃 為 寶 , 自 用 其 行 氣 也 。 冢 赤 , 冢 役賤 者 皆 衣 赤 , 賤 僕 行 也 。 」 試 以 此 與 本 篇 互 相 對 照 , 本篇 春 始 天 子 服 青 而 絻 ( 冕 ) 青 。 夏 始 天 子 服 黃 而 靜 處 。秋 至 天 子 服 白 而 絻 白 。 冬 始 天 子 服 黑 絻 黑 而 靜 處 。 冬 至天 子 服 黑 而 絻 黑 。 有 青 、 黃 、 白 、 黑 四 色 而 獨 無 赤 色 。《
呂 氏 春 秋 》 、 《 月 令 》 及 《 淮 南 子 . 時 則 篇 》 , 三 夏皆 尚 赤 , 本 篇 則 代 之 以 黃 。 這 是 具 體 史 實 之 反 映 , 決 不是 偶 然 的 。
四 、 京 師 郡 國 民 歌 舞 祠 西 王 母 之 反 映 ─ ─ 《 輕 重己 》 : 「 以 春 日 至 始 數 九 十 二 日 , 謂 之 夏 至 而 麥 熟 。 … … 皆 齊 大 材 , 出 祭 王 母 。 天 子 之 所 以 主 始 而 忌 諱 也 。 」張 佩 綸 謂 「 『 皆 齊 』 為 句 , 『 大 材 』 當 作『
大 牲 』 。 父 之 妣 曰 『 王 母 』 」 。 案 如 王 母 為 父 之 妣 ,豈 有 對 父 之 妣 不 在 家 廟 舉 行 祭 祀 而 出 祭 於 外 之 理 ? 此 當作 「 皆 齊 大 材 」 為 句 。 「 齊 」 與 「 齎 」 通 , 持 也 。 材 即木 材 。 大 材 , 指 木 材 之 大 者 而 言 。 此 文 似 亦 為 漢 末 民 間祠 祭 西 王 母 一 事 之 反 映 。 《 漢 書 . 五 行 志 》 云 :
「 漢 哀 帝 建 平 四 年 ( 前 三 ) 正 月 , 民 驚 走 ,持 ? 或 棷 一 枚 , 傳 相 付 與 , 曰 『 行 詔 籌 』 。 道 中 相 過 逢, 多 至 千 數 。 或 被 髮 徒 踐 , 或 夜 折 關 , 或 踰 牆 入 , 或 乘車 騎 奔 馳 , 以 置 驛 傳 行 。 經 歷 郡 國 二 十 六 , 至 京 師 。 其夏 , 京 師 郡 國 民 聚 會 里 巷 仟 佰 , 設 祭 , 張 博 具 , 歌 舞 ,祠 西 王 母 。 又 傳 書 曰 : 『 母 告 百 姓 : 佩 此 書 者 不 死 。 不信 我 言 , 視 門 樞 下 當 有 白 髮 。 』 至 秋 止 。 」
棷 , 音 鄒 , 《 說 文 》 : 「 木 薪 曰 棷 」 。 仟 佰 即 阡 陌 。此 文 所 言 「 皆 齎 大 材 」 , 就 是 《 五 行 志 》 「 民 持 棷 一 枚」 的 意 思 。 所 言 「 出 祭 王 母 」 , 就 是 《 五 行 志 》 「 京 師郡 國 民 聚 會 里 巷 仟 佰 , 設 祭 … … 歌 舞 祠 西 王 母 」 的 意 思。 又 此 文 列 「 出 祭 王 母 」 於 夏 至 , 《 五 行 志 》 「 京 師 郡國 民 祠 西 王 母 」 也 在 夏 季 。 如 此 相 合 , 決 不 能 說 是 偶 然的 。 又 《 五 行 志 》 於 敘 述 此 事 之 後 , 隨 即 引 用 杜 鄴 之 言, 認 為 是 哀 帝 外 家 丁 傅 之 應 。 但 最 後 又 說 : 「 一 曰 , 丁傅 所 亂 者 小 , 此 異 乃 王 太 后 王 莽 之 應 云 。 」 觀 《 漢 書 .元 后 傳 》 王 莽 下 詔 云 :
「 予 伏 念 皇 天 命 予 為 子 , 更 命 太 皇 太 后 為 新室 文 母 太 皇 太 后 , 協 於 新 故 交 代 之 際 , 信 於 漢 氏 哀 帝 之代 。 世 傳 行 詔 籌 為 西 王 母 共 具 之 祥 。 當 為 歷 代 母 , 昭 然著 明 。 」
事 在 始 建 國 元 年 ( 公 元 九 ) 。 然 則 「 祠 西 王 母 」 為 「元 后 王 莽 之 應 」 , 王 莽 亦 自 承 之 了 。
五 、 祀 四 望 之 反 映 ─ ─ 《 輕 重 己 篇 》 有 「 號 曰 祭日 」 , 「 號 曰 祭 星 」 , 「 號 曰 祭 月 」 , 「 號 曰 發 繇 」 四語 。 案 「 發 繇 」 二 字 無 義 。 張 佩 綸 以 「 發 繇 」 當 為 「 祭海 」 之 誤 。 本 文 上 言 「 祭 日 」 「 祭 星 」 「 祭 月 」 , 則 此句 「 祭 海 」 , 實 屬 大 有 可 能 。 如 果 這 樣 , 則 此 事 又 與 王莽 有 關 。 《 漢 書 . 郊 祀 志 》 載 :
「 平 帝 元 始 五 年 ( 公 元 五 ) , 大 司 馬 王 莽 奏言 宜 如 建 始 成 帝 年 號 , 前 三 二 ─ ─ 前 二九 時 , 丞 相 衡 等 議 復 長 安 南 北 郊 如 故 。 莽 又 頗 改 其祭 祀 , 曰 : 「 周 官 天 地 之 祀 , 樂 有 別 有 合 。 其 合 樂 曰 以六 律 六 鍾 五 聲 八 音 六 舞 大 合 樂 祀 天 神 , 祭 地 祇 , 祀 四 望, 祭 山 川 , 享 先 妣 先 祖 。 凡 六 樂 奏 六 歌 而 天 地 神 祇 之 物皆 至 。 四 望 , 蓋 謂 日 、 月 、 星 、 海 也 。 三 光 高 而 不 可 得親 , 海 廣 大 無 限 界 , 故 其 樂 同 。 」
據 此 , 則 以 日 、 月 、 星 、 海 為 四 望 , 雖 最 早 見 於 《 周禮 . 大 宗 伯 》 , 但 其 具 體 列 入 祭 祀 之 中 , 則 至 王 莽 頗 改郊 祭 之 禮 始 有 之 。 本 文 上 言「
夏 始 服 黃 」 , 又 言 「 出 祭 王 母 」 , 既 皆 王 莽 時 事 之 反映 , 則 此 以 「 日 、 月 、 星 、 海 」 為 四 望 而 分 別 祭 之 , 亦為 王 莽 時 事 之 反 映 , 就 不 是 什 麼 牽 強 附 會 之 談 了 。
六 、 五 均 賒 貸 制 度 的 反 映 ─ ─ 《 國 蓄 篇 》 : 「 凡輕 重 之 大 利 , 以 重 射 輕 , 以 賤 泄 平 , 萬 物 之 滿 虛 , 隨 財准 平 而 不 變 , 衡 絕 則 重 見 。 人 君 知 其 然 , 故 守 之 以 准 平。 使 萬 室 之 都 , 必 有 萬 鍾 之 藏 , 藏 繈 千 萬 ; 使 千 室 之 都, 必 有 千 鍾 之 藏 , 藏 繈 百 萬 。 春 以 奉 耕 , 夏 以 奉 芸 , 耒耜 械 器 , 鍾 ( 種 ) 饟 糧 食 , 畢 取 贍 於 君 。 故 大 賈 蓄 家 不得 豪 奪 吾 民 矣 。 然 則 ( 者 ) 何 ? 君 養 其 本 謹 也 。 春 賦 以斂 繒 帛 , 夏 貸 以 收 秋 實 。 是 故 民 無 廢 事 , 而 國 無 失 利 也。 」 案 此 節 所 論 , 與 王 莽 之 五 均 賒 貸 制 度 , 內 容 完 全 相同 。 《 漢 書 . 食 貨 志 》 云 :
「 莽 乃 下 詔 曰 : 『 夫 《 周 禮 》 有 賒 貸 , 《 樂語 》 有 五 均 , 傳 記 各 有 斡 焉 。 今 開 賒 貸 、 張 五 均 、 設 諸斡 者 , 所 以 齊 眾 庶 , 抑 並 兼 也 。 』 遂 於 長 安 及 五 都 立 五均 官 。 更 名 長 安 東 西 市 令 及 洛 陽 、 邯 鄲 、 臨 淄 、 宛 、 成都 市 長 皆 為 五 均 司 市 , 稱 師 ; 東 市 稱 京 , 西 市 稱 畿 , 洛陽 稱 中 。 餘 四 都 各 用 東 西 南 北 為 稱 。 皆 置 交 易 丞 五 人 ,錢 府 丞 一 人 。 工 商 能 採 金 、 銅 、 連 、 錫 , 登 龜 取 貝 者 ,皆 自 占 , 司 市 錢 府 順 時 氣 而 取 之 。 … … 諸 取 眾 物 鳥 獸 魚鱉 百 蟲 於 山 林 水 澤 及 畜 牧 者 , 嬪 婦 桑 蠶 織 紝 紡 績 補 縫 ,工 匠 醫 巫 卜 祝 及 它 方 技 商 販 賈 人 , 坐 肆 列 里 區 謁 舍 , 皆各 自 占 所 為 於 其 在 所 之 縣 官 。 除 其 本 , 計 其 利 , 十 一 分之 , 而 以 其 一 為 貢 。 … … 諸 司 市 常 以 四 時 中 月 , 實 定 所掌 為 物 上 中 下 之 賈 , 各 自 用 為 其 市 平 , 毋 拘 他 所 。 眾 民買 賣 五 穀 布 帛 絲 綿 之 物 , 周 於 民 用 而 不 售 者 , 均 官 有 以考 驗 厥 實 , 用 其 本 賈 取 之 , 毋 令 折 錢 。 萬 物 昂 貴 過 平 一錢 , 則 以 平 賈 賣 與 民 。 其 賈 氐 賤 減 平 者 , 聽 民 自 相 與 市, 以 防 貴 庾 者 。 民 欲 祭 祀 喪 紀 而 無 用 者 , 錢 府 以 所 入 工商 之 貢 但 賒 之 。 祭 祀 毋 過 旬 日 , 喪 紀 毋 過 三 月 。 民 或 乏絕 , 欲 貸 以 治 產 業 者 , 均 授 之 。 除 其 費 , 計 所 得 受 息 ,毋 過 歲 什 一 。 」
考 漢 代 言 財 政 經 濟 者 , 桑 弘 羊 言 鹽 鐵 均 輸 酒 榷 ,不 言 五 穀 , 賈 誼 、 晁 錯 、 耿 壽 昌 言 五 穀 及 常 平 倉 , 不 言藏 穀 之 外 又 須 藏 錢 。 又 從 賈 誼 、 晁 錯 、 桑 弘 羊 到 耿 壽 昌, 均 不 言 賒 貸 。 其 以 五 均 六 斡 賒 貸 並 行 者 , 實 始 於 王 莽。 今 本 書 對 於 西 漢 一 代 所 施 行 之 各 種 財 政 經 濟 政 策 , 除酒 榷 一 事 外 , 其 餘 幾 於 無 一 不 談 。 如 所 謂 「 守 之 以 准 平」 , 就 是 王 莽「
市 平 」 的 意 思 。 所 謂 「 萬 室 之 都 必 有 萬 鍾 之 藏 , 藏 繈千 萬 」 云 云 , 就 是 王 莽 於 「 長 安 及 五 都 立 五 均 官 」 的 意思 。 所 謂 「 春 以 奉 耕 , 夏 以 奉 芸 , 耒 耜 械 器 種 饟 糧 食 ,畢 取 贍 於 君 。 春 賦 以 斂 繒 帛 , 夏 賦 以 收 秋 實 」 , 就 是 王莽 「 民 或 乏 絕 , 欲 貸 以 治 產 業 者 均 授 之 。 除 其 本 , 計 所得 受 息 , 毋 過 歲 什 一 」 的 意 思 。 其 它 如 《 乘 馬 數 》 之 「布 織 財 物 皆 立 其 貲 」 , 《 山 國 軌 》 之 「 女 貢 織 帛 苟 合 於國 奉 者 , 皆 置 而 券 之 」 , 《 山 至 數 》 之 「 皮 革 筋 角 羽 毛竹 箭 , 器 械 財 物 , 苟 合 於 國 器 君 用 者 , 皆 有 矩 券 於 上 」, 則 都 是 王 莽 所 謂 「 工 商 牧 畜 嬪 妊 皆 自 占 所 為 於 其 在 所之 縣 官 」 的 反 映 。 《 山 權 數 》 之 獎 勵 農 業 、 牧 畜 、 森 林、 園 藝 、 醫 藥 、 曆 數 、 蠶 桑 等 七 科 , 「 官 ( 管 ) 五 技 」與 「 能 皆 已 官 , 得 失 之 數 萬 物 之 終 始 , 君 皆 已 官 之 矣 」, 則 都 是 王 莽 所 謂 「 工 匠 醫 巫 卜 祝 及 它 方 技 商 販 賈 人 坐肆 列 里 區 謁 舍 , 皆 各 自 占 所 為 於 其 在 所 之 縣 官 」 的 反 映。 《 輕 重 丁 》 之 「 孟 春 … … 謹 守 泉 金 之 謝 物 , 且 為 之 舉。 大 夏 … … 謹 守 泉 ( 帛 ) 布 之 謝 物 , 且 為 之 舉 」 云 云 ,則 都 是 王 莽 所 謂 「 令 市 官 收 賤 賣 貴 」 ( 《 漢 書 . 王 莽 傳》 ) 及 「 眾 民 買 賣 五 穀 布 帛 絲 綿 之 物 周 於 民 用 而 不 售 者, 均 官 有 以 考 驗 厥 實 , 用 其 本 賈 取 之 , 毋 令 折 錢 。 萬 物昂 貴 過 平 一 錢 , 則 以 平 賈 賣 與 民 , 以 防 貴 庾 者 」 的 反 映。 諸 如 此 類 的 例 子 , 本 書 中 隨 處 皆 是 , 這 裏 就 不 一 一 列舉 了 。
七 、 其 它 王 莽 時 代 諸 特 有 名 詞 及 術 語 之 反 映 ─ ─ 本 書 中 所 見 名 詞 及 術 語 , 大 抵 都 是 漢 人 口 氣 。 這 樣 的 例子 , 除 在 上 面 各 條 中 已 經 提 出 來 的 不 計 外 , 幾 乎 到 處 皆是 。 如 「 一 切 」 、 「 章 」 、 「 若 干 」 、 「 籠 」 、 「 不 相中 」 、 「 壤 削 」 、 「 水 斷 壤 絕 」 、 「 府 官 」 、 「 假 」 、「
揆 度 」 、 「 請 」 、 「 決 」 、 「 兵 決 」 、 「 折 券 」 、 「至 數 」 、 「 作 業 」 、 「 功 臣 世 家 」 、 「 官 ( 管 ) 山 海 」、 「 纖 微 」 、 「 莊 山 之 金 」 、 「 巧 幣 」 、 「 山 」 、 「 軌」 、 「 通 施 」 、 「 相 睹 」 、 「 鼓 」 、 「 大 男 、 大 女 」 、「 子 大 夫 」 、 「 養 視 」 、 「 倍 稱 」 、 「 所 」 、 「 陰 山 」、 「 崑 崙 」 、 「 觀 於 周 室 」 、 「 肥 」 ( 俷 ) 、 「 壤 列 」( 地 列 ) 、 「 百 倍 」 、 「 衡 山 國 」 、 「 旅 壤 而 封 」 ( 列地 而 封 ) 、 「 決 塞 」 、 「 輕 車 」 、 「 輦 」 、 「 僦 」 、 「庸 」 、 「 市 庸 」 、 「 天 財 」 、 「 國 基 」 、「
乘 天 威 」 … … 等 等 , 這 些 或 則 是 漢 代 以 前 所 從 未 見 過的 , 或 者 雖 然 見 過 而 在 漢 代 仍 極 流 行 。 這 裏 只 就 王 莽 時代 所 特 有 的 一 些 名 詞 和 術 語 , 列 舉 數 例 如 左 :
( 一 ) 金 之 平 賈 萬 ─ ─ 《 揆 度 篇 》 有 「 馬 之 平 賈萬 也 , 金 之 平 賈 萬 也 」 語 。 馬 有 平 價 , 是 漢 武 帝 時 事 的反 映 , 上 已 言 之 。 金 有 平 價 , 則 是 王 莽 時 事 的 反 映 。 《漢 書 . 食 貨 志 》 云 : 「 莽 即 真 … … 黃 金 一 斤 , 直 錢 一 萬」 。 事 在 始 建 國 二 年 ( 公 元 一 0 ) 。
( 二 ) 通 貨 ─ ─ 《 輕 重 乙 》 : 「 黃 金 刀 布 者 , 民之 通 貨 也 。 先 王 善 制 其 通 貨 以 御 其 司 命 。 」 案 「 通 貨 」《 國 蓄 篇 》 作 「 通 施 」 , 《 鹽 鐵 論 . 錯 幣 篇 》 也 作 「 通施 」 。 證 明 在 漢 昭 帝 始 元 六 年 ( 前 八 一 ) 召 開 鹽 鐵 會 議時 , 還 沒 有 「 通 貨 」 之 名 。 這 裏 獨 作 「 通 貨 」 , 顯 與 王莽 改 制 有 關 。 《 漢 書 . 食 貨 志 》 : 「 莽 即 真 , 以 為 書 『劉 』 字 有 金 刀 , 乃 罷 錯 刀 、 契 刀 及 五 銖 錢 , 而 更 作 金 銀龜 貝 錢 布 之 品 , 名 曰 寶 貨 。 … … 是 為 錢 貨 六 品 , … … 銀貨 二 品 , … … 龜 貨 五 品 , … … 布 貨 十 品 。 凡 寶 貨 五 物 六名 二 十 八 品 。 」 是 其 證 。
( 三 ) 菁 茅 ─ ─ 《 輕 重 丁 》 : 「 江 淮 之 間 有 一 茅而 三 脊 , 母 ( 貫 ) 至 其 本 , 名 之 曰 菁 茅 。 請 天 子 之 吏 環而 守 之 。 夫 天 子 則 封 於 泰 山 , 禪 於 梁 父 。 號 令 天 下 諸 侯曰 : 『 諸 從 天 子 封 于 泰 山 、 禪 於 梁 父 者 , 必 抱 菁 茅 一 束以 為 禪 藉 。 不 如 令 者 不 得 從 。 』 … … 菁 茅 之 謀 也 。 」 案歷 史 上 封 禪 泰 山 者 , 只 有 秦 始 皇 和 漢 武 帝 兩 人 。 ( 《 地數 篇 》 和 《 史 記 . 封 禪 書 》 、 《 管 子 . 封 禪 篇 》 都 說 封禪 之 王 七 十 二 家 , 不 足 信 。 ) 秦 始 皇 封 禪 , 席 用 苴 ? 。至 漢 武 帝 封 禪 , 始 用 江 淮 間 一 茅 三 脊 為 禪 藉 , 然 尚 無 「菁 茅 」 之 名 。 其 以 「 菁 茅 」 二 字 連 用 而 認 為 一 物 者 , 實始 於 王 莽 。 《 漢 書 . 王 莽 傳 》 : 「 始 建 國 四 年 ( 公 元 一二 ) 六 月 , 更 授 諸 侯 茅 土 於 明 堂 」 , 曰 : 「 陳 菁 茅 五 色之 土 。 … … 」 顏 師 古 注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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