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_5
与王羲之本、傅本“地”下有“焉”字,此则以意增字,助长语势,无关宏旨。
高延第曰:此章为处乱世者指示兕虎、兵刃皆凶暴不祥,喻世路之崎岖,人情之险诈。读庄子养生主、人间世二篇足尽此章之旨,非真谓饥虎可尾也。葛洪之徒不达此义,创为符咒厌胜,云可入山伏怪,谬妄甚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三”字韵。谦之案:三,古音读若森。诗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谐今韵。又厚、角为韵。方以智通雅曰:“角,古音禄,诗以协屋,东方朔以协足,仲长统以协俗。”今案“禄”与“厚”“足”“屋”,王念孙谱均入侯部,是角与厚同部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敦煌本同,河上公世德堂本同(宋刊本七十七字,有误脱)。王本八十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贵生第五十”,王本题“五十章”,范本题“出生入死章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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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五十一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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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严可均曰:“是以万物”,御注作“是以圣人”。
魏稼孙曰:“德畜之”,御注无“德”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莫不”二字,景福本无“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本“势”作“热”,恐误。
谦之案:遂州本作“熟成之”,“熟”字亦误。“畜之”,广明作“蓄之”,“贵德”,顾欢作“首德”。又严本无“莫不”二字,后汉书冯衍传引无“是以”二字。
大田晴轩曰:道者理也,德者一气也。生之,谓始之也;畜之,谓赋之以气也。然细寻老、庄之书,一气之外,更无所谓道者,道者亦唯此一气。故庄周以道为天地之强阳气(知北游),“强阳”,运动不息之意(本郭象,“强阳”二字又见寓言篇)。后儒所谓活泼泼地,盖谓此也。“物形之,势成之”,“形”,定形,谓物物而与之定形也。庄周曰:“物生成理谓之形。”是也。“势成之”,谓因其自然之势而成之也。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罗振玉曰:“道之尊,德之贵”,敦煌本作“道尊、德贵”。“之命”,御注本、敦煌本均作“爵”。严可均曰:“夫莫之命”,御注、傅奕作“之爵”。
谦之案:遂州、严遵、顾欢亦作“爵”。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节附注校语云:“明皇、王弼二本‘命’并作‘爵’。”各王注本均误录作弼注,殿本亦如此。纪昀曰:“案此句,疑‘命’字下原校语误作弼注。”案纪说是也。道藏张刻所见王弼本作“爵”,与严遵、傅奕古本并同,敦煌本亦作“爵”,作“爵”谊亦可通。
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
严可均曰:“成之熟之”,王弼作“亭之毒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均作“成之熟之”。又“德畜之”,罗卷脱此三字,武内敦本无“德”字。
谦之案:御注、庆阳、磻溪、楼正、顾、彭、赵、高、范均无“德”字,范“畜”作“蓄”。“成之熟之”,庆阳、楼正、磻溪、赵、顾、彭、高、柰卷、室町、河上、王羲之同此石。“养之覆之”,傅、范与文选辨命论李注作“盖之覆之”。“成之熟之”,傅、范作“亭之毒之”。范曰:“‘亭毒’,王弼、李奇同古本。傅奕引史记云:‘亭,凝结也。’广雅云:‘毒,安也。’”毕沅曰:“说文解字:‘毒,厚也。’释名:‘亭,停也。’据之,是亭、成、毒、孰声义皆相近。”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奚侗曰:四句已见第十章,此复出。
谦之案:罗卷“恃”误作“怅”,严本“谓”作“为”。又唐李约本无“长而不宰”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畜、育、熟、覆韵(幽部),有、恃、宰韵(之部)。武内义雄、陈柱:有、恃、宰、德韵。邓廷桢曰:“有、恃、宰皆之、咍部字,德则之、咍部之入声也。”姚文田:生、形、成韵(十青平声),畜、育、毒、覆韵(七匊入声)。盖“成之熟之”一作“亭之毒之”,熟、毒韵同。列子黄帝篇:“与汝游者,莫汝告也;彼所小言,尽人毒也;莫觉莫悟,何相孰也!”告、毒、孰为韵,即其例证。又高本汉以生、畜、长、育相间为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熟”,殊六切,去声则殊溜反。老子:“故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又“育”,余六切,去声则音柚。老子见上。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注六十八字(实六十六字),河、王、傅本七十二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本题“养德第五十一”,王本题“五十一章”,范本题“道生之章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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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五十二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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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傅奕本作“可以为天下母”,诸本无“可”字,惟道藏王本此句下注:“善始之,则善养畜之矣,故天下有始,则可以为天下母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与藏本同,殿本误脱此二十二字。案注文“可以为天下母”,与傅奕本同。
既知其母,又知其子。
严可均曰:“又知其子”,河上作“复知”,王弼、高翿作“以知”。
谦之案:“既知其母”,道藏王本同,诸王本、敦、遂本、王羲之本、傅、范本“知”作“得”,景福、广明、河上、柰卷、室町、顾欢及文选思玄赋注引同此石。“又知其子”,室町“又”下有“以”字,敦、遂二本作“以知”,柰卷作“复知”。李道纯曰:“‘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或云‘既知其母,复知其子’,二句皆非。”
既知□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谦之案:“知”下“其”字已泐,当据他本补之。“复守其母”,景福本作“复知其母”,盖涉上二“知”字而误。又李道纯本“守”作“归”,邢玄、柰卷、傅、范本“没”作“殁”。又此章所云,即二十五章所谓“周行而不殆”之旨。“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即此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也。“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子母相承不绝,即不殆之义。不殆犹不止,说详二十五章。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
罗振玉曰:“兑”,释文:“河上本作‘锐’。”景褔本亦作“锐”,下同。
武内义雄曰:敦本“勤”作“懃”。
谦之案:罗卷作“勤”。又“兑”,今诸河上本并作“兑”,淮南道应训引上三句同。
俞樾曰:案“兑”当读为“穴”。文选风赋“空穴来风”,注引庄子“空阅来风”。“阅”从兑声,可假作“穴”,“兑”亦可假为“穴”也。“塞其穴”正与“闭其门”文义一律。
孙诒让曰:案“兑”当读为“隧”,二字古通用。襄二十三年左传“杞植、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礼记檀弓郑注引之云:“隧或为兑。”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篇又作“兹于兑”,是其证也。广雅释室云:“隧,道也。”左传文元年杜注云:“隧,径也。”“塞其兑”,亦谓塞其道径也。
谦之案:俞说是也。“兑”者通之处,“兑”假借为“阅”,实为穴为窍,耳目鼻口是也。易说卦:“兑为口。”老子“塞其兑”,河上注:“兑,目也。”庄子德充符“通而不失于兑”,亦指耳目而言。淮南道应训“太公曰‘塞民于兑’”,高诱注:“兑,耳目鼻口也。老子曰:‘塞其兑。’”是也。
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谦之案:“开其兑”,遂州本“兑”作“门”,景褔本作“锐”。“终身不救”与“终身不勤”二语相对成文,而用意相反。“勤”借为“瘽”。说文曰:“瘽,病也。”(马叙伦说)“救”借为“逑”。说文曰:“逑,聚歛也。”(罗运贤说不逑即无得之意)塞其兑,闭其门,夫唯病病,是以终身不病。开其兑,济其事,咎莫大于欲得,而终身无得。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谦之案:罗卷“小”下有“是”字,误。景褔本、吴澄本“曰”并作“日”,柰卷、河上下句作“日”。吴曰:“日或作曰,传写之误。”案文例与五十五章同应作“曰”,诸王本皆作“曰”,淮南道应训引亦作“曰”,作“日”误。武内义雄谓“见小曰明”之“小”字,为“常”字之坏体,以五十五章“知常曰明”为证。此说甚辨。惟淮南兵略云“见人之所不可见谓之明”,则“见小曰明”之说更为可通。又“守柔曰强”,敦煌本“守”作“用”,又强本荣注引经文云:“用柔曰强。”盖皆涉下文“用”字而误。
用其光,复归其明,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上有“是故”二字,牟子理惑论引三句“用其光,复其明,无遗身殃”,无“归”字。又“复归其明”,高翿作“于明”。
无遗身殃,是谓习常。
严可均曰:“习常”,御注、高翿作“袭常”。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袭常”,“习”、“袭”同音相通。
谦之案:景福、柰卷、顾欢、诸河上、王本均作“习常”。邢玄、楼正、磻溪、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作“袭常”,“袭”“习”古通。文选任彦升萧公行状注引尚书金滕“习”作“袭”,云:“习、袭通。”周礼地官胥师注云:“故书袭为习。”皆其例证。又“常”,说文:“下也,从巾,尚声,或从衣。”盖“常”即古“裳”字。释名:“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此云“袭常”,与二十七章“是谓袭明”,同有韬光匿明之意。“袭”,玉篇:“左衽袍也,入也,重衣也。”意即重衣下,所以自障蔽也。又“习常”之“常”,叶梦得本正作“裳”。惟老子书中,“光”与“明”异义(大田晴轩说)。十六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五十二章“见小曰明”,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二十四章“自见不明”,言“明”皆就内在之智能而言。五十八章“光而不耀”,四章、五十六章“和其光”,五十二章“用其光,复归其明”,言“光”皆就外表之智能而言。盖和光同尘,光而不耀,是韬藏其光,亦即庄子齐物论所谓“葆光”,此之谓“袭裳”也。不自见故明,明道若昧(四十一章),则是韬藏其明,“是谓微明”(三十六章),“是谓袭明”(二十七章)。盖袭明之与袭常,似同而实异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始、母、母、子、母、殆韵(之部),门、勤韵(文部),事、救韵(之、幽通韵、事协士瘦反),明、强、光、明、殃、常韵(阳部)。谦之案:事,之部,救,幽部,之、幽通韵。奚侗同。奚曰:“母读若每。事、救为韵。鹖冠子世兵篇以、之韵游、邮,亦其例。”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母”,古音满以反,引老子此章及“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忽兮若海,漂兮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以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有国之母,可以长久”。邓廷桢曰:事、救为韵。事为之部之去声,救为幽部之去声,非韵而以为韵者,犹之诗丝衣以“俅”韵“○”、“基”、“牛”、“鼒”也。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河上、王本同,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归元第五十二”,王本题“五十二章”,范本题“天下有始章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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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五十三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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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丁仲祜曰:介,微也,一切经音义十五引易刘瓛注,列子杨朱篇“无介然之虑者”释文。列子仲尼篇:“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虽远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内,来干我者,我必知之。”宋林希逸曰:“介然之有,言一介可见之微也。”又介然,坚固貌,荀子修身篇“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注。张充与王俭书:“介然之志,峭耸霜崖,确乎之情,峰横海岸。”
王念孙曰:王弼曰“唯施为之是畏也”,河上公注略同。念孙案二家以“施为”释“施”字,非也。“施”读为“迤”,迤,邪也。言行于大道之中,唯惧其入于邪道也。下文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注:“径,邪不正也。”是其证矣。(案径即上文所谓施也。邪道足以惑人,故曰唯施是畏。王注曰:“言大道荡然正平,而民犹尚舍之而不由,好从邪径,况复施为以塞大道之中乎!”于正文之外,又增一义,非是。)说文“迤,邪行也”,引禹贡:“东迤北会于汇。”孟子离娄篇“施从良人之所之”,赵注曰:“施者,邪施而行。”丁公着音迤。淮南齐俗篇“去非者,非批邪施也”,高注曰:“施,微曲也。”要略篇“接径直施”,高注曰:“施,邪也。”是“施”与“迤”通。史记贾生传“庚子日施兮”,汉书“施”作“斜”,斜亦邪也。韩非解老篇释此章之义曰:“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此尤其明证矣。
刘师培曰:案王说是。惟韩非子解老篇曰:“书之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大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据此文观之 ,则“唯施”古本作“貌施”,或“貌施”之上有“唯”字。国语晋语云:“夫貌,情之华也。”广雅释诂:“貌,巧也。”是“貌”字之义与夸饰同,故与“施”同为邪道。
大道甚夷,而人好俓。
严可均曰:“而人好径”,御注、高翿作“民其好径”,河上、王弼作“而民”。
罗振玉曰:“而”,敦煌本作“其”。
谦之案:“夷”,范本作“○”。范曰:“○,古本如此,说文云:‘行平易也。’”又“径”字,严本作“径”,景龙、御注、宋刊河上本皆作“俓”。意林卷一引经“而民好俓”,注引河上公“俓,邪不平正也”,是马总所见本作“俓”。玉篇人部:“‘俓’,牛耕、牛燕二切,急也。”作“俓”恐非。“而人”,高翿、磻溪、楼正、范、赵均作“民甚”。
刘师培曰:“俓”字之下当有“大”字。四十一章“大笑之”,王念孙谓当作“大而笑之”。“大”与“迂”同,王以迂义解彼文“大”字,义虽稍曲,然此文“径大”,大实训迂。汉书郊祀志“怪迂”,颜注:“迂谓回远也。”是“迂”与“径”同,故此文“径”“大”并言。谦之案:刘说本韩非子,虽辨而曲。王先慎曰:“德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云:‘径,邪不平正也。’此‘大’字衍。”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马叙伦曰:“朝甚除”,“除”借为“污”,犹“杇”之作“涂”也,诸家以除治解之,非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芜”作“苗”。
谦之案:法京敦丁本作“苗”,罗卷作“芜”。说文:“苗,艹生于田者。”公羊传桓四年注:“苗,毛也。”此亦“芜”之假借。“芜”,说文:“薉也。”周语“田畴荒芜”,注:“秽也。”“田甚芜”,谓土地芜秽不治也。又“除”,高本汉本一作“持”,误。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
严可均曰:“服文彩”,御注、高翿作“彩”。“厌饮食”,御注作“猒”,高翿作“冒”。
罗振玉曰:“彩”,广明本作“丝”。“厌”,敦煌本作“餍”。“财”,敦煌本作“资”。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资货”,与韩非喻老合。
谦之案:“彩”,严、彭、范、磻溪、楼正作“采”。“彩”与“采”同,说文:“从纟,采声。”一切经音义引尚书云:“■五綵彰施於五色。”考正记云:“五彩备者谓之绣。”陈景元注引傅奕云:“采乃古文绣字。”宇惠曰:“‘服文彩’,林本彩作采,韩非子同。一本作绣。”又“财货”,傅、范作“货财”,王羲之、赵、彭作“资财”,顾作“资货”。“饮食”,殿本作“饫食”。
是谓盗○。非道也哉!
严可均曰:王弼“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释文引河上本同。
谦之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夸而不以其道得之,盗夸也;贵而不以其道得之,窃位也。故举非道以明,非道则皆盗夸也。”知王本读夸为夸。武内敦乙本与罗卷均作“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想王本亦同。惟武内敦乙本有“也哉”二字,罗卷无。又严、彭、王羲之、磻溪、楼正均作“盗夸”,范本作“盗○”。
杨慎曰:“是谓盗夸”,诸本皆作“夸”。柳子厚诗亦押盗夸,盖韵之故。今据韩非解老篇改作“竽”。
非之解曰:“竽为众乐之倡,一竽唱而众乐和。大盗倡而小盗和,故曰盗竽。”其说既有证,又与“余”字韵协,且韩去老不远,当得其真,故宜从之,虽使老子复生,不能易此字也。又柳子厚押韵,林萧翁、刘会孟解训,皆作“夸”,盖不考之过。河上公注亦作“夸”,岂有如此低神僊乎?俞樾曰:按“夸”字无义。韩非子解老篇作“盗竽”,其解曰:“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今大奸作则俗之民唱,俗之民唱则小盗必和。故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而资货有余者,是之谓盗竽矣。”盖古本如此,当从之。
顾炎武曰:“夸”,古音枯。老子“朝甚除”至“是谓盗夸”,说文:“夸,从大,于声。”又洿、刳、刳、■字皆从夸得声。杨慎据韩非子改老子“盗夸”为“盗竽”,恐非(唐韵正卷四)。又曰:“是谓盗夸”,杨慎改为“盗竽”,谓本之韩非子,而不知古人读夸为刳,正与“除”为韵也(答李子德书)。
于省吾曰:按“盗”应读作“诞”,盗、诞双声,并定母字。敦煌本“夸”作“夸”,“盗夸”即“诞夸”。说文:“夸,从大,于声。”景龙本“夸”作“○”。韩非子解老作“盗竽”,“盗竽”即“诞迂”,“迂”“竽”并“夸”之借字,韩非子解竽为乐器,误矣。吕览本生“非夸以名也”,注:“夸,虚也。”荀子荣辱“岂不迂乎哉”,注:“迂”,失也。”失与虚义相因。汉书五行志“叔迂季伐”,注:“迂,夸诞也。”上言“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皆诞夸之事,上下文义,适相连接。“诞夸”、“诞迂”乃古人謰语,亦作“夸诞”、“迂诞”。荀子不苟:“夸诞生惑。”儒效:“夸诞则虚。”抱朴子袪惑:“浅薄之徒,率多夸诞。”史记孝武本纪:“事如迂诞。”汉书艺文志:“则诞欺怪迂之文,弥以益多。”语例并同。自读“盗”如字,而“盗夸”二字遂不可解诂。
谦之案:作“盗○”是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夸,与碑本合。御注、赵孟俯本同此。范本作“○”,疑与“○”字通。○,说文:“所以惊人也。从大从○。一曰:俗语以盗不止为○,读若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除、芜、虚、余、竽韵(十二鱼平声)。邓廷桢、奚侗。“竽”作“夸”。高本汉:除、芜、虚、余、竽(一作“夸”)与采、食、哉相间为韵。武内义雄:畏、夷、径为韵。谦之案:畏、夷皆脂部,“径”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卷一九麻“夸”,引老子“朝甚除”至“是谓盗夸”。
右景龙碑本五十二字,敦煌本、王、范本同,河上本五十一字,傅本五十四字。河上本题“益证第五十三”,王本题“五十三章”,范本题“使我介然章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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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五十四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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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祭祀不辍。
严可均曰:“子孙祭祀不辍”,王弼“子孙”下有“以”字,韩非子有是“以其”“世世”四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者”字,景龙本、敦煌本无“以”字。“祀”,敦煌本作“祠”。
谦之案:顾欢本第一句亦无“者”字。傅本“抱”作“袌”,范本“脱”作“挩”。严遵、河上、御注、磻溪、楼正、顾、赵、傅、范、高均无“以”字。又周易集解“屯”下虞翻引第一句同此石。淮南主术训引“善建者不拔”,注:“言建之无形也。”王念孙云:“此六字乃正文,非注文也。‘故善建者不拔’者,引老子语也。‘言建之无形也’者 ,释其义也。文子正作‘故善建者不拔,言建之无形也’。”案老子古谊如此。
又韩非喻老“善建不拔,善抱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世世不辍”,顾广圻曰:“德经无‘以其’‘世世’四字。”又解老引“不拔”、“不脱”、“祭祀不绝”,则“辍”亦作“绝”,“辍”“绝”义同。武内敦本作“醊”,罗卷作“餟”,均非。
修之身,其乃德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严可均曰:“修之身”,河上、王弼“修之”下有“于”字,下“修之家”、“修之乡”亦然。御注、高翿五句皆无“于”字。“其德有余”,众本作“乃余”,御注作“其德能有余” ,韩非子与此同。“修之于国”,韩非子作“于邦”,与丰协韵,今沿汉避讳改也。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之”字,下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于”,下四句同。又敦煌本“乃”作“能”,下四句“乃”字同。御注“真”作“○”。“其德乃余”,景龙、景福二本“乃”作“有”,敦煌本“余”上有“有”字。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乃”皆作“能”。
谦之案:彭、赵、傅、范、楼正、高翿亦无五“于”字,室町本“有”字上有“乃”字,无上四“于”字。严本无“其德乃真”句,“其德有余”句与河上、柰卷同此石。又傅、范“国”作“邦”,傅“普”作“溥”。范曰:“‘邦’字,韩非与古本同。”
顾广圻曰:傅本“普”作“溥”,案“普”“溥”同字也。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虞氏注引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诗序正义曰:“老子云:‘修之家,其德乃余;修之邦,其德乃丰。’”皆无“于”字。虞所引并无“其”字矣。
焦竑曰:“邦”,一作“国”,汉人避高帝讳改之,于韵不协,今从韩非本。
洪颐烜曰:“修之于国,其德乃丰”,案“国”当为“邦”。上下文身、真、家、余、乡、长、下、普皆为韵,此以邦、丰为韵。韩非子解老篇“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云“以邦观邦”,字尚未改。
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严可均曰:“天下之然”,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然哉”,无“之”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作“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町、柰卷、顾、彭、傅、范、高“然”下均有“哉”字。严本“天下”二字作“其”,傅、范“何”作“奚”,韩非子解老引亦作“奚”。顾广圻曰:“今德经‘奚’作‘何’,非。傅本作‘奚’,与此合。”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拔、脱、辍韵(祭部,拔音蹩,脱,他厥反)。身、真韵(真部),家、余韵(鱼部,家音姑),乡、长韵(阳部),邦,丰韵(东部,邦,博工反,原作“修之国”,今从韩非子解老篇所引改)。下、普韵(鱼部)。邓廷桢:拔、脱、辍韵,云:“祭部之入声也。”顾炎武唐韵正四江:“邦”,古音博工反。引老子:“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九麻“家”,古音姑,引老子:“修之家,其德乃余。”毛奇龄古今通韵曰:向疑老子“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当是丰与乡协,即东、阳之通。既得易林功、国之协,始知乡、长、丰、国各自为协,乃辘轳押法,犹未敢遽信也。最后读常武诗,则“父”与“士”协,“国”与“我”协,旷若发曚。盖“国”隶职部,为蒸之入声,东、蒸本相通,故取为协。然则协自有踪迹,非偶然也(卷一)。谦之案:毛说非也。柴绍炳古韵通卷一东部旁通诸韵,引老子此章“国音公”,其误竟同。盖皆不知“邦”今为“国”,乃汉避讳所改,韩非作“邦”,其明证也。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曰:老子“修之于邦,其德乃丰”,别本“邦”作“国”,或是汉人避讳所改。易林“后稷农功,富利我国”,“国”亦是“邦”字。今人韵书引此协国古红切,误甚。孔广森诗声类(四)曰:案说文解字:“邦,从邑,丰声。”释名曰:“邦,封也,封有功于是也。”邦音曰封明矣。老子“修之于国,其德乃丰”,韩非解老引作“修之邦”,故与“丰”合韵。今本承汉避高帝讳而改耳。毛氏古今通韵乃谓国有工音,疏谬至此,则其他支离之说,亦何足置辨!江有诰曰:汉人往往避讳改古书,如老子“修之邦”与下“丰”韵,“邦”改为“国”,避高帝讳也。史记“启”字悉改为“开”,避景帝讳也。然则古韵间有不合,未必非汉人所改(古韵总论)。李赓芸曰:老子德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此八句四易韵。“国”本“邦”字,与“丰”协。又管子牧民篇:“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国”亦“邦”字,与“从”协也。汉人避高祖讳,改为“国”,后人不知更正,沿之至今。邓廷桢曰:“国”,一本作“邦”,按作“邦”者是也。邦之为言封也。书序云“邦康叔,邦诸侯”,邦康叔者,封康叔也。论语云“且在邦域之中矣”,邦域者,封域也。古音东、冬、钟、江同部,“邦”音薄工切,正与本句“丰”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八十七字,敦煌本八十四字(字数照武内,罗卷无),河上本九十字,王本九十一字,傅、范本八十六字。河上本题“修观第五十四”,王本题“五十四章”,范本题“善建者不拔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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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集注 第五十五章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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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谦之案:傅本“含德之厚者,比之于赤子也”,范本无“之”字,河上公、王弼无“者”“之”“也”三字。又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并同此石。此云“赤子”,案汉书贾谊传刘奉世注曰:“婴儿体色赤,故曰赤子耳。”
毒○不螫,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高翿作“毒虫不螫”,王弼作“蜂虿虺蛇不蛰”。按“○”“虺”两通,作“虫”者误。谦之案:遂州、景福同此石。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赵同御注,范同王弼。傅本作“蜂虿不螫”。
毕沅曰:依字“虿”应作“○”,“蜂”应作“”。汉书“蝮■手则斩手,■足则斩足”,即螫之谓也。说文解字“■”作“○”,云:“螫也。”知两字声义近矣。
谦之案:“虫”,玉篇:“一名蝮,此古文虺字。”“虺,今以注鸣者,亦为蝮虫也。”“蜂”当作“”。字林:“,飞虫螫人者。”“螫,虫行毒也。”“虺蛇”二字,在此无义,当从碑本。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毒虫不螫”,注云:“蜂虿蛇虺不螫。”是此六字乃河上公注也。王弼本亦当作“毒虫不螫”,后人以河上注羼入之。
蒋锡昌曰:王注“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于人也”,是王作“毒虫”。顾本成疏“毒虫,虺蛇类也”,强本荣注“是以毒虫不得流其毒”,则成、荣并作“毒虫”。“蜂虿虺蛇”当改“毒虫”,以复古本之真,俞说是也。
猛兽不据,玃鸟不搏。
武内义雄曰:此二句敦本作“攫鸟猛狩不搏”,遂本同敦本,唯“狩”字作“兽”。
谦之案:范本同遂本,惟“猛兽”在“攫鸟”前,均无“不据”二字。严遵本作“攫鸟不搏,猛兽不据”,二句颠倒。
马叙伦曰:此文当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淮南齐俗训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礼记儒行篇曰“鸷虫攫搏”,并“搏”“攫”连文,可证。“据”“攫”形似而误,又夺“鸷”字耳。成疏曰:“攫鸟,鹰鹯类也。”鹰鹯,正鸷鸟也。说苑修文篇曰“天地阴阳盛长之时,猛兽不攫,骜鸟不搏,蝮虿不螫”,疑本此文,亦“猛兽”“鸷鸟”相对,“攫”“搏”相对,尤可为例证也。潘正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
谦之案:潘静观本改“据”为“攫”,与敦、遂、范本无“不据”二字,均非。案“攫”字,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疏、李约、李道纯、杜道坚、强思齐、宋刊河上本均作“玃”,乃“攫”之别构。傅本作“攫”是。说文:“攫,爪持也。”一切经音义引仓颉篇:“攫,搏也。”并引淮南子云:“兽穷则攫。”高诱注:“攫,撮也。”皆合爪持之义。攫鸟,鹰鹯之类,罗卷作“○鸟”,遂州本作“○鸟”,皆俗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有“攫”字,引古老子作○;卷五有“据”字,引古老子作○。“据”字作两虎相挶状,是故书。按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二:“战国策楚策:‘楚与秦构难,此所谓两虎相搏者也。’引之曰:太平御览兵部引此‘搏’作‘据’,‘据’字是也。‘据’读若戟,谓两虎相挶持也……文选江淹杂诗‘幽、幷逢虎据’,李善注引此策‘两虎相据’,尤其明证矣。史记张仪传载此文,当亦作‘两虎相据’,集解引徐广‘音戟’,正是‘据’之音……。老子曰‘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盐铁论击之篇曰‘虎兕相拒,而蝼蚁得志’,皆其证也。今本史记作‘两虎相搏’,盖后人多闻‘搏’,少闻‘据’,故改‘据’为‘搏’。”知史记、战国策可改“据”为“搏”,则淮南、说苑亦可改“据”为“攫”明矣。此宜从碑本,作“据”是也。
骨弱○柔而握固。
谦之案:“○”,当从各本作“筋”。说文:“筋,从力,象筋也。”田潜曰:“力,筋也,象人筋之形;竹为物之多筋者,从力象其形。”今按“筋”,景龙、敦煌、景福三本作“○”,御注、河上、王羲之、赵孟俯作“■”,皆俗字。陆德明曰:“■者俗。”九经字样曰:“作‘■’讹俗,又作‘觔’,误。”
未知牝牡之合而囗作,精之至。
严可均曰:“而○作”,王弼作“而全作”。释文引河上作“○”,本一作“脧”。“精之至”,河上、王弼“至”下有“也”字,下句亦然。
魏稼孙曰:“而作”,“而”下原空一格,严臆增“○”字,御注泐。
罗振玉曰:敦煌本、景福本亦作“○”。“精之至也”,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也”字,下“和之至也”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王羲之、赵孟俯诸本并作“○”,傅、范作“朘”,高翿作“○”。范应元曰:“‘脧’,傅奕与古本同,今诸本多作‘○’。玉篇‘朘’字注亦作‘○’、‘○’,系三字通用,并子雷切,赤子阴也。”
俞樾曰:按“而全作”,“全”字之义未详。王注:“作,长也,无物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说殊未安。河上本“全”作“○”,而其注曰:“赤子未知男女之合会,而阴作怒者,由精气多之所致也。”是以“阴”字释“○”字。玉篇肉部:“朘,赤子阴也。”“○”即“朘”也。疑王氏所据本作“全”者,乃“○”字之误。“○”者,“阴”之本字……老子古本,盖从古文作“○”,而隶书或为“○”,武梁祠堂画象“阴”字左旁作“○”是也。“○”字阙坏,止存上半,则与“全”字相似,因误为“全”矣。是故作“○”者老子之原文,作“全”者“○”之误字,作“○”者其别本也。王氏据误本作注,不能订正,遂使老子原文不可复见,惜之。
易顺鼎曰:按释文云:“河上本一作脧。”又引说文:“脧,赤子阴也。”说文无“脧”字,据此则唐本有之。玉篇亦云“脧,赤子阴也”,即本说文之义。是说文本收“朘”字,盖即出于老子。“朘”“全”音近,故或假“全”为之。王注之误,在于望文生义,不知“全”为“朘”之假借。
洪颐烜曰:按说文无“朘”字。玉篇:“朘,赤子阴也。亦作○,声类又作○。”说文亦无“○”字,“○”疑“○”字之讹。说文“○,■盖也,象皮包覆■,下有两臂,而夕在下,读若范。”素问六节藏象论“诸髓者皆属于脑”,与下文“精之至也”,义亦相合。
章炳麟曰:老子“未知牝牡之合而○作”,释文:“○,赤子阴也,子垂反。”三州谓赤子阴曰“○”(岭外三州语)。
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
谦之案:“号而不嗄”,严可均曰:“高翿‘而’下有‘嗌’字。”案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磻溪均有“嗌”字。“号”,严作“嗥”。“嗄”,河上、柰卷作“哑”,傅作“○”,严作“嚘”。案庄子庚桑楚篇“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释文:“‘嗥’,本又作‘号’。‘嗄’,本又作‘嚘’。”古钞卷子本正作“儿子终日号而嗌不嚘”,疑出老子。“嗌”乃秦、晋方言,李颐曰:“嗌音厄,谓噎也。”扬雄方言六曰:“厮(音斯)、嗌(恶介反),噎也(皆谓咽痛也,音翳)。楚曰嘶,秦、晋或曰嗌,又曰噎。”老子楚人,当用楚语。
成玄英疏:“言赤子终日啼号而声不嘶嗄者,为无心作声,和气不散也。”成所见本经文,疑作“终日号而嘶不嗄”。彭耜释文曰:“嗌,咽也。黄茂材云:‘古本无嗌字。而“嗌不嗄”,庄子之文也,后人乃增于老子之书,今不取。’”又“嗄”,本又作“噫”,或作“哑”。陆德明曰:“而声不嗄,当作噫。”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曰:“弼本‘嗄’作‘噫’。”又引弼曰:“无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噫也。”是王本作“噫”。噫与欭、噎、嚘均一声之转。严本作“嚘”,指归“啼号不嚘,可谓志和”,玉篇亦引作“终日号而不嚘”。说文“嚘”字云:“语未定貌。”扬雄太玄夷:“次三柔,婴儿于号,三日不嚘。测曰:婴儿于号,中心和也。”语本老子。“嚘”,从口从忧,与“嗄”形近。与“噎”义近,盖“嗄”为本字。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人谓■极无声曰嗄。”老子楚人,用楚方言,用之秦、晋则为“嗌”,又为“噎”。“噎”有忧义。刘端临经传小记曰:“噎,忧也。诗‘中心如噎’,传曰:‘噎忧不能息也。’噎忧双声字。玉篇引‘诗“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增一‘谓’字,最得毛氏之意。‘噎忧’即‘欭嚘’,气逆也。说文‘欭’字注:‘忧也。’玉篇‘嚘’字注:‘老子曰:“终日号而不嚘。”嚘,气逆也,亦作○。’广韵:‘欭,忧叹也。’‘○,气逆也。’噎、噫、欭、忧一声之转。”案端临所见,王念孙方言疏证补(高邮王氏遗书本第三册)引之,谓“实贯通毛传、方言之旨”是也。今据以订正老子,知“号而嘶不嗄”,“嗄”是故书,其演变为“嚘”,为“○”,因又转为“噫”,为“哑”,盖皆方言之变耳。易顺鼎曰:“按庄子庚桑楚篇云‘终日号而嗌不嗄’,正本老子之文,较之太玄、玉篇更为近古可据。‘嗄’即史记刺客传‘舌炭为哑’之‘哑’,索隐谓:‘哑,瘖病也。’此章以螫、据、搏、固、作、嗄为韵,皆古音同部字,若作‘嚘’则无韵矣。释文:‘嗄,一迈反,又于介反。’音并非。”章炳麟曰:“司马彪曰:‘楚人谓■极无声曰嗄。’今通谓不能言者为‘嗄’,■极无声亦曰‘嗄’,通借‘哑’字为之。‘哑’本训笑,易言‘笑言哑哑’,然史记刺客列传已云‘吞■為啞’,其假借久矣。”(新方言四)据此知“哑”为假借字,本字实为“嗄”。“嗄”“哑”同字,故河上、柰卷作“哑”,然“哑”为后起之字,欲复老子古本之真,则宜从碑本作“嗄”,作“嚘”、作“○”、作“噫”、作“哑”皆非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严可均曰:“知常曰明”,河上作“日明”,下二句皆然。
武内义雄曰:“益生曰祥”之“祥”字,罗振玉所藏敦煌本作“详”。案“祥”为“牂”之假借,与“壮”同义,与下“物壮则老”之“壮”字相应。
谦之案:罗考异未及此。校罗卷确为“详”字,与遂州本同,罗失校。遂本无“知常曰明”句。“曰”字,景福、柰卷作“日”,下三句皆然;室町本下三句作“日”,首句作“曰”。“强”字,楼正、武内敦本作“强”,傅奕“曰强”作“则强”。又“益生曰祥”,李道纯作“益生不祥”。道德会元序例云:“‘益生不祥’,或云‘日祥’,或云‘曰祥’,皆非也。”李本据河上丈人章句白本,理长。庄子德充符篇:“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盖益生则老子所谓“生生之厚”,反于自然而动之,不祥是也。“不祥”二字,经文三见: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七十八章“受国不祥”。惟此独作“祥”字,似有可疑。盖祥有妖祥之义。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玉篇:“祥,妖怪也。”是祥即不祥。道德经取善集引孙登曰:“生生之厚,动之妖祥。”是也。“曰祥”,说亦通。
易顺鼎曰:按祥即不祥。书序云“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与此“祥”字同义。王注曰:“生不可益,益之则夭。”“夭”字当为“妖”,盖以“妖”解“祥”字。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正作“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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