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覽,此卷所引王書⾃「衞玠妻⽗」以下凡⼗條,並與今晉書⼀字不異。
蓋其閒必有⼀條,本引「晉書⽈」,誤作「⼜⽈」,於是諸條並蒙上⽂爲
王隱晉書矣。證以此注,尤爲明⽩。使其事果先⾒王書,孝標必不束書不
觀,妄發此⾔也。
6 王濬沖、裴叔則二人,總角詣鍾士季。須臾去後,
客問鍾曰:「向二童何如?」鍾曰:「裴楷清通,王戎簡
要。後二十年,此二賢當爲吏部尚書,冀爾時天下無滯才。」
(1)晉陽秋⽈:「戎爲兒童,鍾會異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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