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嘉錫案:德⾏篇注引晉諸公贊⽈:「戎字濬沖,⽂皇帝輔政,鍾會薦
之⽈:『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即俱辟爲掾。」考魏志⾼貴鄉公紀:正
元⼆年⼆⽉丁巳,以衞將軍司⾺⽂王爲⼤將軍,錄尚書事。所謂⽂皇帝輔
政也。晉書裴楷傳但云卒年五⼗七,不著年⽉。然⾔「楚王瑋既伏誅,以
楷爲中書令,加侍中,與張華、王戎並管機要。楷有渴利疾,不樂處勢,
王渾爲楷請,不聽,就加光祿⼤夫、開府儀同三司。疾篤,其年卒」。以
張華、王戎傳參互考之,知楷即卒於惠帝元康元年誅楚王瑋之後。由此上
推五⼗七年,當⽣於魏明帝景初元年。王戎傳云「永興⼆年卒,年七⼗⼆」,
當⽣於明帝青⿓⼆年,⾧於裴楷者四歲。當司⾺昭輔政之時,楷年⼗⼋,
戎年⼆⼗⼆,俱因鍾會之薦⽽被辟爲掾。則清通簡要之評,不獨不發於⼆
⼈總⾓之時,且不在裴楷爲吏部郎之⽇也。傅暢⽣於西晉,敘所⾒聞,⾃
當不謬。此條之⾔,疑即出於孫盛晉陽秋。蓋因鍾會之辭,加之傅會,以
爲美談,不⾜信也。
(2) 嘉錫案:初學記⼗⼀引王隱晉書⽈:「王戎爲左僕射,領吏部尚書。
⾃戎居選,未嘗進⼀寒素,退⼀虛名,理⼀冤枉,殺⼀疽嫉。隨其浮沈,
⾨調⼾選。」然則戎之爲吏部,葺闒不才已甚。鍾會復何所⾒?⽽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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