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士的革命成功、建立了周室王朝的政权以后,开始整理自上古以来一脉相承的道统文化,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传统文化的,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公。后世所谓的“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据说都是周公姬旦汇集主编,然后才规定发布的。当然啰,也许有些是出于他人之手,后来又经过孔子删订改编而成的。这样说是属于考据学专家博士的事,我是“后进于礼乐”的野人,也是粗人,就不必细心专说了。不管如何,由周初周公“制礼”开始,从孔子的观念来说,中国人,才真正开始有了一套整体的文化体系了。因此他郑重赞叹周朝是“郁郁乎文哉”的开始。三礼制定了政治、社会、经济等等礼仪,可说是一部“宪法”法理的大原则。同时在婚丧等等礼仪以外,制定男人成年的“冠礼”(等于后世的法定,有了成人资格,可以行使选举权或人权了)以及“婚礼”,乃至女子的“笄礼”等等,几乎相当繁琐,别成一套体系的学问。但如仔细“好学、审问、慎思、明辨”一番,其中所包涵的生理、物理,以及人和自然界的关系等学问都有,并不是一部陈腐不堪的老账簿。
“三从四德”的时代意义
好了,单说我们过去所要打倒的“孔家店”里有关女性的问题吧!“五四”当时,搞妇女运动的人,一听到女子要有“三从”、“四德”,就大喊打倒,而且都盲目地归罪到“孔家店”里去。其实这都出于《礼记》中《仪礼》上的记载。而且“三从”、“四德”的内涵,并没有一点轻视女性、或是压迫女性的意思。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或谓老来)从子”,就叫“三从”,那有什么错?你把“从”字换做现在流行的法律术语,变成“负担”或“负责”来想想就通了,那真是对女性的尊重啊!女子在未嫁之前,应该由父母负担生活,负责教养,有什么不对?结婚出嫁以后,作为丈夫的男人,就应该负担起妻子一切的生活费用,负责妻子的安全,那又有什么不对?除非是反过来,男人要靠妻子生活的才对吗?丈夫死了,当然妻子自身的父母也老了,不靠子女的照应,怎么办?
当然啰!从现在来说,可以靠政府所办的社会福利,但真是一个男子汉或好儿女,把父母养老的感情和责任,完全推之于社会,也未免有点那个吧!尤其在父母子女的情感上说,恐怕不是味道吧!为别人、为大众争福利的养老是大好事,如果是只为自己,那便不算是“民主”的本意,只能算是个人自由(自私)主义的什么吧?也许我又错了!不过,你如从上古的历史社会来设想,三千年前,教育并不普及,尤其女性,根本无法受教育,不是完全无权受教育。而且基本上,上古是全靠人力的古老农业经济社会,女性更没有自由独立谋生的能力,那么,在家不从父,又要从谁呢?出嫁,当然也就是要有取得长期饭票的需要,不从未,又如何呢?至于夫死从子,事实很明显,就不要多说了。但是还要知道,夫死、子小,还要“母兼父职”,抚养子女成人,试想那又是究竟谁从谁呢?如果你把“从”字只当做“服从”、“盲从”的意义来解释,那便是你这个中国人,还没有弄通中国字的内涵,还需要再回去在“孔夫子师母”那里多学习学习吧!
说到“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四德”,这是有关妇女人格和人品养成教育的目标,不只适合于女性,即使是一个男儿,也同样需要有这种教养。一个人的品德有了问题,不论是男女,当然是不受人欢迎。言语粗暴,或是刻薄贫嘴,或是出言不当等等,也就是一般人所谓的没有口德,那也当然不行。至于“妇容”一项,更不要误解是在选美。古文简略,它所谓“容”,是指平常的“仪容”整洁,不要故作风骚,给人做笑料。“妇功”一项,过去在有的书上,要把“功”字读成“红”字的音,那是专指刺绣,或裁缝衣服和精工纺织的技能。尤其在过去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村社会里,这对于充实家庭经济的作用更为重要,即使到现在“四德”中的这一项,我觉得对于现代和将来社会中的女性,更为重要。简单地说,还在二十多年以前,我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了,和一位在外国的华侨青年结婚,他们在出国以前,奉父母之命向我辞行。我就对那位朋友的女儿说,你出国第一件最重要的事,还要去求学。我不是叫你去读一个什么博士或硕士的学位,我希望你去学习一种个人独立谋生的技术,如依一般女性来说,学会计也好。因为时代到了现在,尤其是将来婚姻制度快要破产了,爱情是抵不过面包和米饭的。所以现代的女性,从小开始,必然要学会一项专业独立谋生的专长,才能保障自己和夫妻的关系,这就是“妇功”的重要。这位小姐,后来照我的话做到了,固然不负所望,也不出所料。
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古老社会里,虽然不是政府的明文规定,但在自然形成的风俗中,对于幼小男女的教育,尤其是“妇功”方面,早已自成为一种当然的行为。长话短说,我们只举南宋诗人范成大一首《田家》诗,便可呈现出一幅江南农村社会教育的真实画面了: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升瓜。
另如清末的名臣曾国藩,当了那么大的官,但是对家中的女儿媳妇,每天要绩多少麻(做布的原料),织多少布,或者做鞋底,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其余的例子不胜枚举,也就不用多说了。
治国齐家须女宝
总之,《大学》所讲“治国在齐其家”,首先所提出的“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便是依照传统文化《周礼》的精神,要点是讲一个家族、家庭中,首先需要有一个具有妇德的女主人,才能使这个家庭、家族父子兄弟,上下老幼,各得其“宜”。这样,当然可以使这个家庭中的男人们,向外发展事业,不但无内顾之忧,同时还可以得到贤内助的助力了!但就下一句的“而后可以教国人”的结语来说,他的重点还是在指“家天下”时期的帝室家庭,以及王侯将相,乃至当权士大大们的家族而言。因为上古的时代,还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封建制度的社会,所以对于上层领导的要求,更为重要。这就是所谓的“春秋责备贤者”。
从“妇德”到“母仪天下”
其实来,从东方的文化来讲,当在周、秦时期,不但从孔子开始推祟《周礼》的文化,重视王朝帝室“齐家而后治国”、“妇德”和“母仪天下”的主旨;就如以“入世而后山世”的印度圣人释迦牟尼佛来讲,也是同样推崇治世的“转轮圣王”,将他等同于佛。同时他也强调所谓治世“轮王”的福德,必须同时具备“七宝”(轮宝、象宝、马宝、珠宝、女宝、主藏臣宝、主兵臣宝)。但在人道上的第一重宝,就是“女宝”,也就是贤良有德的后妃。所谓“轮宝”,有两重意义,一是指犹如现代精密科技的海陆空等武器。二是指历史时代的巨轮,等于俗话所说的有好运气,和“天命攸归”的意义。“象宝”、“马宝”是指交通和征战所用的快速交通工具。“珠宝”是专指经济、财政极发达的财富。但上面所说的四种,都属物质文明方面。讲到人事方面,第一需要有贤德智慧的后妃“女宝”。另一就需要有善于理财的经济、财政的能手“主藏臣宝”。你们知道吗?日本人叫财政大臣“大藏相”,就是出典在佛学中。另一最重要的就是善于知兵,统领大众所向无敌的大元帅“主兵臣宝”了。
虽然如此,但印度的古代信史,已很难稽考,例如著名的阿育王或孔雀王朝的好坏后妃,更是没有信史可征。在中国传统的“二十六史”中,除了周室初期,接连记载着四代的贤德后妃以外,自秦、汉以后,可以称为帝王体制时代较为贤良的后妃,为数实在寥寥无几。以开国创业的那些帝王来说,除了汉光武的阴皇后(阴丽华)和朱元璋的马皇后以外,即如李世民的长孙皇后,还当退居其次才对。尤其是朱明开国的马皇后,她是一个基本上没有受过教育的乡村妇女出身,但她的德行,却远远超过历代的贤后之上。而且她在朱元璋称帝封后的时候,严谨地提出警告说:
夫妇相保易,君臣相保难。
足见她对朱元璋个性的了解和规劝,是多么的高明啊!她比范蠡警告文种,越王之为人“只可共患难,不可以共安乐”的话,更有深度。因为她从人生艰苦的经历中,了解到人性的反面。但是,她是朱元璋同甘共苦的妻子,她也深爱这个丈夫,只好在他得意欢乐登上皇帝宝座的时候,流着眼泪,对丈夫说了这样警告性的历史名言。短短的十个字,比起那些文章千古的大臣“谏书”,更为有力,真可以说是掷地有声的金玉良言啊!
下面,接着“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之后,便是“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了。对于“宜兄宜弟”的出典来源和内容,前面已经说过,话不重提。但他引用这句在“治国在齐其家”的一段里,那是用来专指在家庭、家族中兄弟姊妹,互相争宠,互相争斗,尤其在权位和财利之间的争夺,甚至还不及路人和外人,彼此互相残杀的,历代历史所记载的太多了。岂只有初唐开国时代的“玄武门事件”,宋朝开国时代的赵匡胤兄弟的“烛影斧声”,乃至清代雍正夺嫡的疑案等等。即使像一般平民老百姓,稍富裕的家庭,甚至如三家村里薄有几分半亩田地,或几间东倒西歪的破屋的兄弟姊妹为了争产分财,闹得你死我活,实在也是不可胜数。如果推广“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个观念,如现代社会上的政党、社团、公司、店号等的同志和同仁,都如兄弟姊妹,彼此都能够“同心一德”,互相尊重,互相关爱,那是广告中言语文字的“美声”,事实上,恐怕比水面上画花纹、小孩子的吹气泡还要难得。
因此,曾子只好著之于书,告诫奉劝天下后代,真正儒家“孔门”所教育的学问重点,对于“治国齐家”之道,首先重视有“贤妻良母”的“宜其家人”。同时就是兄弟姊妹之间,和妯娌、姑嫂之间的“宜兄宜弟”,就是如此而巳。尤其如现代人,已经开始有了“四海为家”的习惯了。假使碰到为了个人的利益关系,和兄弟姊妹、朋友之间争得太过分痛苦的时候,我总是常常提醒他们一句话,古人说的“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退一步,放一着,就可自求多福了。话虽如此,如果没有“知止”、“诚意”的平日涵养工夫,一碰到事情,就绝难做到了。
“为政”不等于“政治”
接着而来的,在“治国在齐其家”的本节末后,就又引用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的名言,用来说明“治国”与“齐家”的“宜其家人”和“宜兄宜弟”,都不是只在要求妻子和兄弟姊妹来做到的。真正能够做到使妻子和兄弟姊妹都能和乐相安相处的,都要由于自己本身一人的品德行为和学养教化的影响才行。这便是《大学》开端所说的“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效果的发挥了。“其仪不忒”,是说自己本身“诚意、正心、修身”的榜样,始终一致,表里如一,从来没有言行相违、口是心非的败德。那么,自然而然地会“正是四国”,可以感化普及于国人了。
所以它在做最后的结论便说:“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但须注意,在这里所用的“法”字,不是指法律的法,而是作效法的法来用。这是说,假如你能做到,使父子兄弟们都要效法以后,渐渐就可使人民也都来效法了。这就是孔门儒学所说的“为政”的道理。“为政”是正己然后正人的教化,由君道、父道而同时兼具师道的道德,感化人民的作用,不是“政治”;“政治”,是依法管理和治理人民的作用。如果望文生义,看来都是同一名词,好像意义都差不多。事实上,它是大有差别的。
例如,东周以前,周(姜)太公吕望的“治齐”,以及后来管仲的“治齐”,他两位都是真正大政治家的做法,而稍微兼具有“为政”的风范。其他如周公儿子伯禽的“治鲁”,比较重视“为政”的德化,可是却使鲁国在春秋、战国末期,始终似嫌懦弱。可是到了秦亡、汉室初兴的阶段,东鲁儒生始终还存有保全儒家传统文化的风仪,影响两汉而流传于后世。所以说,文化是人类民族的灵魂,尤其是一个国家民族,切不可自毁灵魂、但取躯壳地糟蹋文明,更不可自毁千秋的文化大业,而偏取后世的一家之言,便当作金科玉律。那是必有自忏孟浪,后悔莫及的遗憾啊!
法治与治法
下文所讲的,就是说明“治国安邦”有关为政的“法治”和“人治”的共通要旨。曾子就引用上古史的经验来作说明,如说:
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
这是很浅显的古文,等于白活,我们不必另加发挥,大家一读就会明白。下文接着,便说:
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
这是说明治国的要旨,无论是过去的君主体制时代,或是后世的民主体制时代,其政治和法令,都必须先从自己本身和家人开始体会设想,怎样领导人民,怎样制定法令,必须完全适合于人情物理,才能行得通。假定所领导的办法和所制定的法令,使用在自己本身,或自己的家人,都觉得无法忍受,无法宽恕。那么,便要求别人或下属人民来遵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所以说“治国在齐其家”,便是这个道理,读来并不难理解。
为什么“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
但是,如果拿来对照现实的世间,我读它读了六七十年,还是不能理解。原因是什么呢?例如我们读历史,当然也包括外国史,以过去的经验来说,不论是哪一国或哪一种族的人民,他们当时在很长远的一段年代里,为什么就能够忍受那种暴政,一直要等到“人亡政息”,才有所反弹起而改革?就像前文所说,“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到底是为了什么?现代史上如意大利当时兴起的墨索里尼与德国的希特勒“法西斯”,我们都是亲身耳闻目睹的事实。但当时多少人为之疯狂倾倒,多少人为之顶礼膜拜?甚至还留给现世的后人,在憧憬欣羡,乃至私自摹仿,这又是为了什么?可以说“百思不得其解”。后来阅世愈久、涉世愈深,才完全明白这是一个人性哲学上的大问题,不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所能彻底明白的问题。如要从社会科学讲起,最后回归到“哲学的科学”问题上去,多少年、多少字也讲说不完,我就不必自找麻烦了,自然会有将来的贤者去阐述明白。
话说回来,我们在前面,是在讨论过去在“家天下”帝王制度的各个时代里,即使如《大学》所说,“其所令,反其所好”,而人们却依然服从忍受,好像也是很难理解的事。其实,不只是过去的历史是如此,即使在十七世纪以后,由欧洲开始,二百多年来高唱“民主”和“人(民)权”的西方国家,甚至如现在的美国,他们自己认为是世界上最民主、最有人(民)权的国家。事实上,就存在着有许多法令,多是反其人民的所好。但是,人们依然在遵守流行,并未完全改正过来使其完善。仔细看来,古今中外善恶美丑的事实都是一样,只是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人们,把善恶美丑的外形,粉饰打扮得各有不同而已。
当我在美国居留做过客的两三年之时间,审慎观察研究他们的各阶层社会,人们最厌恶的便是律师。其次,最恐惧的是医生和医药。号称为世界民主、文明的美国,也难免如老子所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社会。他们的法令也多如牛毛,各州的立法,有的和联邦法律有所不同难免抵触。法官们对于法律的解释,有时候也犯了如中国历代酷吏一样的错误,“周纳罗织”,入人于罪的也不少。因此,作为律师的一行,就有不少懂得钻法律的漏洞,犹如中国明、清时代的一些刁钻师爷或恶讼师一样,也会使打官司的当事人,弄得家破人亡的事确也并不太少。尤其有关税法方面,追缴、追补的多,逃税、漏税的也很公开普遍。这也就是美国式的民主“人(民)权”一面的热闹事。点到为止,也是一言难尽。
有关于美国医学界方面的“法令”,也是不堪领教。医生、医药的费用,昂贵得很难想像。等候排时间治疗,有时超过一两个月,可以拖死病人,也很平常。他们间接在压榨病人的费用,实际上是把持医药法令,直接在敲政府卫生部门,尤其保险公司的竹杠。如是私人出钱,向医生、医院求治,那就“贵不可言”了!但无论是间接或直接的要钱,其实,就是攫取人民社会的财富而归于已有。但他们是“于法有据”,习以为常,不认为早已根本违犯医德和医药对于人类救苦救难的基本原则了。
如照我在过去中国几十年前,亲眼看到那个古老的农村社会,现在人所渭的封建社会的医生和药店,几乎和现代西方或美国的医生、药店完全相反。医生如果太摆架子,拖延时间去看病人,当场会为病家及大众所咒骂。药店在过新年的正月初一,绝对不可关门,而且也不许关门,那是千多年来的风俗习惯。不论半夜三更,正月初一或除夕,请医生看病,或到药店买药,绝对没有推迟拖延的行为,不然就会被社会群众所唾弃的。至于民间社会,不论妇女村农,懂得几个祖传偏方或治病方法,给人方便治疗,得到一般老百姓的爱戴,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当然,或药不对症,庸医杀人,不免有之,但到底是少之又少。决不像美国式的“民主”法令,以保障人命做借口,随便指为“无照医生”,就绳之于法。我在美国,也随时看到有些病人,明明是被他们医药错误,但也绝对不敢施之援手,甚至也不敢多说,稍一不慎,就会触犯他们的法令,不堪设想。国际间能把新旧中外医药一例公费,减少人民负担的国家,据我所知,只有在八十年代前的中国,已经做到,虽然并未完善。那也确是当时历史上一个难能可贵的善政了。
总之,我们只是略举美国式的民主“人(民)权”有关法治的一些表面皮毛现象,说明“其所令,反其所好”而人民依然服从也是常事。只是一般来自外国,久居其邦,或为侨民的人们,始终在心理上,存有主、客之别,潜在意识的客气,并没有完全深入观察,就不觉得他们民主、法治的社会,仍然还有许多太不文明的阴暗面,不要只见其“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了!不过,他们到底是历史文化年轻的国家,像一般人群中的青年人一样,容易犯有自傲自满、轻视一切的习气。但也确有“知过必改,善莫大焉”的好处,倒很希望他们真能产生一个雄才大略的领导人,和世界上各个民族、国家,相互合作,共同为人类谋福祉。
讲到这里,让我穿插一则往事。在一九八五年的冬天,我到美国还不到四个月,有一位担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级的人,经过朋友介绍特来访问。在闲谈的时候,他问我对于美国的观感,我说,我刚来贵国,差不多每天都在找房子,由最便宜的十万美元一幢房屋看起,到达两百多万美元一幢的,大约看了大小两百多幢房屋,都需要登堂入室看个究竟;同时也和社会福利的社团有所交往,很忙,没有了解清楚。但他就从这个问题上,再三追问。我就很随便对他说,据我的初步观察所了解,现在的贵国,只有三句活:“最富有的国家、最贫穷的社会,也是世界上负债最大的国家。”但你们不怕,因为国力很强啊!他听完了我的活,特別站起来和我握手说,你说得真透彻,你的观察力太敏锐了!我们很想你能留在美国。我说,请不要见怪,我是随便说说,不足为凭。我原是过客,到了贵国,能得合法的居留,安心暂住一时,已很感谢盛情了!我欢迎你常来我家做客,喝中国茶、吃中国菜,也是一乐也。于是,彼此相互欢笑而散。
制定法令的基本原则
我们再回转到《大学》本节中所提,有关建立和颁布法令的基本原则,所谓:
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诸”字古代是通“于”字用)
这是说,从事政治的当权者或立法者,当你要发布命令,或建立法制的时候,不要忘了自己也是一个最基层的平民群众,也是对象的当事人。只是现在立场不同,处境不一样而已。如果要是我自己接受这个命令,是不是可以做得到、行得通呢?假定人人是我,如果在我自己的心中,也是有所碍难,也是很不妥当的,那就不能随便下令或立法而要求别人遵守了。不过,这几句活的内涵很广也很重要,它是有关法律和政令的法理问题,也就是法律学的哲学问题。人类的社会原本无法,“法由人造”,“令自人兴”。以传统的文化历史来说,三代到西周的时期,姑且统归在礼治的社会。所谓礼治的精神,首先的原则,注重在教化。因为那个时期,文化知识教育,只属于官府和士大夫所有,教育并不普及。平常的人们,客气一点都叫做“庶民”,不客气一点,都算是愚氓,用俗话来讲,也叫做“细民”。“细”字,就是小的意思。“细人”就是小人。如要研究这个字的读音,应该照客家话、广东话来发音,就合于古音了。那么,所谓“庶民”,便是“细民”的变音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礼治,不但在于要求上层阶级的士大夫们,同时也是要教化一般的庶民。所谓“不教而诛之”,则过在士大大们所从政当权的官府,并不完全重责于庶民,这是礼治文化最重要的精神所在。
到了东周以后,姑且以秦始皇上辈秦襄公时代做代表,来划定界线,从商鞅变法开始,才使主张法治的法家之学,崭然露其锋芒。因此,到了秦始皇建立帝王政权,专门注重法治,法令严密。才有历史上所称秦法綦严的说法。但帝王政体的法治,只是对皇帝以下的上下一切人等来说;独有皇帝本身,自有特权,不受他自己所制定颁布的法律所管。皇帝是“出言为经”、“吐语为法”的一个怪东西。所以秦、汉以后的许多帝王,本来都是前朝依法所称的盗贼或叛臣出身,一旦取得天下,登上宝座以后,便自又颁定法令,依法管理臣民了。早在春秋末期的庄子,就说过这样的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出焉。”而在唐代的历史上,记载着开国功臣徐(李)世勣的自白,用庄子这几句名言做注解,便很恰当,也另具有双向的内涵。徐世勣说:
我年十三时为亡(亡音无)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愜则杀人。十七八为佳贼,临阵乃杀之。二十为大将,用兵以救人死。
千古英雄,大都不外于此例,只是徐世勣肯说坦白话,仍然不失其英雄本色。如从法律的观点来判决他的罪刑,我们也许可以说徐世勣在十三岁时,是一个失去教养的无赖儿童,随便就犯杀人罪。十四五岁有所改变,但碰到对他不合理的人,因气愤才动手杀人。十七八岁,改邪归正,除非在战场上,才杀敌人。二十岁正式参军,因功封为大将,却是用兵来救人了。他在十三岁到十四岁时期,年少失学,岂无被杀者有关原告提出告诉,于法无据,家庭社会自应负责。今又自首坦承改过从新,依例(判例)不问。他自十七八到二十岁时,参加起义有功被封为大将,临阵杀敌功在“党国”,应稽核其屡次累积战功,依法加封“英国公”,以褒忠荩。此判!
汉代建国初期,大都只注意刘邦初入咸阳,还军灞上,悉召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苛秦法久矣。遂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
这只是刘邦在天下未定,收买人心的战略作为上的措施,并非是正式建立刘汉的皇权以后,都是用当时的约法三章来治理天下国家的。汉代建国以后,初期所用的法律,还是因袭“秦法”,但取其便民利国者,稍加修整而已。如汉初的开国丞相萧何、曹参,都是原在秦代的县级单位担任官吏、师爷,他们也都是从小学习秦法,并有从政执法的经验,也可勉强地说,都是法家出身,并非齐鲁儒生一样讲究诗礼,他们都是法家的门徒。
到了汉文帝即位以后,重视人身,对于原有刑法上的残酷有所不忍,下令加以裁减修正,因此,就贏得历史上万古留芳,有“汉文除肉刑”的德政盛名。但在他儿子汉景帝即位以后,对他父亲皇帝的宽大政策,发现流弊,又稍加收紧,重视法治,这就使后来的历史,虽然赞美“文景之治”,但对汉景帝,便要加上一个“严酷”的微辞了。跟着而来的汉武帝也很注重法治,例如有关李陵败降匈奴一案,司马迁旁观不平,稍为辩解,武帝一怒,便被降罪而妥腐刑(阉割了男性生殖器),你说这有多么冤枉。而且可见,汉法之严,并没有比秦法好过多少啊!所以汉宣帝便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这是真话。注重法治的管理,便是霸道的效用。王道的礼治和道家的“慈俭”,固然是应时良药温和清勤,有时的确难以治愈重病或急症。
我们如要了解历代传统的法令、法律,大多已经不可考。但《唐律》、《明律》和《大清律例》,并未散失,我觉得很值得研究,也只有从这些文献下手,才可以从它的反面,知道当时社会有关的各种情况,怎么可以只向“法律”本科一面去看呢!但自本世纪以来,我们为了推翻几千年来帝王专制的政体,便向西方文化中学习西洋的法律,初期引进,和日本差不多,是学习欧洲的“大陆法系”为主,稍有参考以英国为首的“海洋法系”的精神。至于如埃及、印度、阿拉伯、罗马、巴比伦、犹太、波斯、希腊等法系,只当作学术上的事,并不实际采用,而且也完全不顾我国传统法系优劣好坏的精神。经过半个世纪以上的演变,还是相当紊乱,一言难尽。总之,直到这个世纪的末期,对于法制、政体等等,可以说也是一个阴晴未定的局面。思之!思之!未免神伤!
对不起,因为讲到法令问题,便引起一些有关法令的感慨。惟恐牵涉太广,离题太远,便只能如蜻蜓点水一样,略微一提,就此煞住。不然,又便成为“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愈飞愈远,不知说到哪里去了!
多做好事才是真修行、真学问
我想,另用一个简捷的方法,来说明“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的道理。大家知道,许多人都很谦虚客气,叫我一声老师,其实,我哪里够得上可为人师的资格。有一次,一位在乡村担任多年警察的人来看我,谈到执行勤务的苦处,他便说:“老师啊!我很想提早退休,能在你身边做事,随便打扫清洁,端茶送饭都可以。”我说:“你是一个诚实君子,多担待一些烦恼苦痛,为地方社会老百姓做点好事,才是真修行,才是真学问。”
因此,他就谈到由台湾当局各部门向下发布命令,一层一层来个“等因”、“奉此”照转,也许加添上一些意见,或无意见,照转不误。又分发出去,到达乡镇最基层,要我们严格执行。但是那些坐在办公室里的老爷们,根本就不是从基层干起的人,先不要说他教育学识水平的标准如何,但他们至少是不知道人民社会和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就闭门造车,乱出主意,就自己根据理想的理由,拟出办法变成条文,要我们来执行。你说怎样行得通呢?如果拿到这些法令,向老百姓敲竹杠,那倒好,行不通的也得通,要通的也可以使它不通。伹我是死不肯做的,实在是于心不安嘛!不过,有时也有很好的办法,就是多方面仔细看看,研究他们下达的法令和命令,就可发现他们上面的矛盾重重。有时间,有精神,高兴起来,不想升官就顶回去。不然,就置之不理,反正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嘛!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呢?因为上面的法令,在他们高层的内部,就没有沟通联系好、例如管经济的下达的法令,和管教育的或管农林的等等所颁布的法令,甚至和地力行政机构的决策,就彼此上下矛盾互相抵触,那叫我们最基层的干部,又怎么去执行啊!
再从司法方面来说,法院方面的通缉令,说你们本地某某是大流氓,必须缉捕归案不可纵容。我们就不怕艰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缉拿归案送进法院。但再经法庭的审理宣判,根据什么“民主”啊,“人权”啊,或是这个人是心理不正常,或是精神病状态啊,轻轻一判,关了一两年就出来了。然后,他便带着一把刀或是一把手枪,反来拜访我们,二郎腿一翘,把刀枪在办公桌上一拍说,老兄,老子没事啦!你对我的好处怎么算,我们走着瞧吧!老师啊!你说我们说是为人民的保姆,原来那些立法和司法、执法的老爷们,又是那么宽容,岂不是叫我们和坏人结怨?倒霉的是我们,他们却赚到了了个宽大仁慈的好名。你说怎样才好做人做事啊?
他问:“过去的历史上,想来也是同样的吧?”我说:“对了。历史的兴衰成败,几乎都是同一版本的新修花样。宋朝的王安石书读多了,但不深入当时的社会环境。就想变法改革,理想是高远的,但他坐在办公室、书房里,所制定的法令并不合时宜。而且下达以后,又被委派执行的官吏和中下层曲解了,因此就闹得身败名裂,使北宋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当然,主要责任也由于当时的皇帝宋神宗的急功好利之所致。这便是历史上给他的谥号‘神宗’的‘神’,寓贬于褒之意。”当然啰!其他还谈了很多,他也提了许多在从政上,所谓公和私之间的问题,使我懔然警觉到,他是一个很有见解,甘心于“史隐”的好公务员,不禁肃然起敬,感慨万千了!如果要我去做警察,未必能赶得上他好。除非我是小说《包公案》里的南侠展昭,或是《七侠五义》里的北侠欧阳春,《施公案》里的黄天霸。但从和他的谈话里,会而通之,便可了解法令、政策合不合于民心,以及历史上所说吏治的重要,就是基层干部的好坏和一个政权的关系,是多么的严重啊!简单地说,通过这个故事,就可明白《大学》所说的“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的意义所在。
但要能做到“有诸己而求诸人”、“藏身而恕而喻诸人”的作为,说来容易,做到不易。因为人人都有极强烈主观、我见顽固的习气,有时明知故犯,却也抵死不改。所以孔子告诫弟子们,要学问修养做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四毋最为重要。但怎样才能修养到四毋的境界呢?我们可以引用《大学》的实修实证的话说,必须要能“知止而后有定”,由定而后层层转进,达到“静、安、虑、得”的造诣才行啊!
从治国必齐其家说起
所谓治国必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
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
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我们研究《大学》,在前面已经提起大家的注意,到了修身齐家的阶段,是由“内明(圣)”的学养,转进为“外用(王)”的发挥。但必须更要了解,我们过去的历史文化,从孔子开始的儒家,乃至传承孔门心法的曾子、子思,甚至孟子,始终是禀承三千年来“宗法社会”的伦理传统,发扬人道的人本位思想。
中国上古社会以“礼治”为主
大家庭的家族,便是人群社会的基本,犹如一个小国的雏形,而且它所注重的是礼治,而不是“法治”。“礼”是文化的教养,道德榜样的感化。“法”是人为建立适应时(间)空(间)环境的规矩,用来管理人的行为,使其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可起平衡利益、调整利害冲突的作用。殷、周以前,中国文化的政治指标是以礼治为主,法治仅是辅助礼治不足的偶尔作用。如果要研究讨论礼治和法治的比较,哪样才对?那可问题不简单,必须要从人类社会发展史、人类经济发展史等学科来综合研究。
我们现在提到礼治、法治的问题,只是要大家了解孔门儒家的传统学问的主旨所在,是以人本位的“人伦”之道出发,外及“为政”的原则原理。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贯道理,都不外于这个范围,它并不是讲政术、政法的运用法则。明白这个道理,才好去学习了解原本《大学》、《中庸》等书的精义所在。
同时,更要了解,由于传统文化以“宗法社会”的“家族”为主,从夏朝开始,由尧、舜以来的“公天下”,一变为“家天下”,到了周、秦以后,确立以一姓一家为代表的国家、天下,“大家长”号称“帝王”。这个制度习惯,一直运作了两千多年,直到二十世纪初期,才与西方后期的民主等思想相结合。恰如孟子所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完全一致。但在我们的文化思想习惯的血液中,直到现在还存在着“宗法社会”帝王“大家庭”的阴影。
以我的经历来说,在民国三十年(一九四一年),我还亲自碰到由来自田间的农民七八人,手执杏黄旗,身背大关刀,冲进成都“皇城”大殿,登上皇帝宝座自称“天子”。这不是演戏而是真人真事。在这个世纪当中,如军阀、政客、学人们,也还有不少如曹操所说,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的思想呢!再说,距离现在七十多年前,有一位满清遗老亲口对我说:“你看吧!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了吗?他们不知道北伐成功,正好是政治南伐呢!”那时我还年轻,不懂就问。
什么叫“政治南伐”啊?他说:“做官、玩法、贪赃、腐败、无能、争宠、争权,哪一样,都跟清朝以前的帝制时代,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外表不一样而已。而且他们还不像帝制时代有水平,那时还较为文雅多了!你父亲要你读书不做官,是对的。‘一代赃官九代牛’来偿还罪孽,可怕啊!”老实讲,他这一番话,我数十年来记忆犹新,世事几经反复,愈看愈不是滋味。这真如张问陶的诗所说:“一编青史太陈陈,上下千秋笑转轮。”将近一个世纪的革命,百年来的岁月,反反复复,依然如故,真的令人气结。
谈“民主”要从自己身上做起
而且,更要明白,从西方后期文化的民主、自由思想东来,开始冲击中国的固有传统文化,渐渐又互相沟通了解而结合。你看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以美式的民主选举作代表来说,当他们为了竞争登上国家领导人的宝座时,互相揭发缺点,甚至作人身攻击。对于他青年时代的学业成绩、男女恋情,甚至夫妇之间的嬉笑怒骂,都要拉上电视来讽刺。大家还公认,这才是真正民主的风范。诚然,好玩是好玩极了,但是世上真有多少人是白璧无瑕的圣贤啊!照这样说来,自三代以后,有才能而德行有缺点;有高尚的品德,恰恰又缺乏掀天揭地的才能;在才、德和学识三者之间,又要别有雄才大略的气魄,这样的人,恐怕只有向印象派画里去找了。而且,这是在要求别人是圣贤,不是在人人要求自己是圣贤啰!似乎有欠公平吧!但不管怎样说,现代西方美式的民主选举挑剔病,正如B型的流行感冒,风靡一时,归根结底,还不及我们传统文化中孔门学派的《大学》、《中庸》之道,说得更明白透辟呢!并且它不是要求他人,而是要人人能明白自己要达到的学养目标。“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要“诚心”地要求自己,虽然没有完全做到,也不太远了,总会达到目的。
那么,原本《大学》,关于“治国必齐其家”的原文怎样说呢?“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在这一节里,先要了解所说的“教”字,照传统文字学的解释,教者效也。这个字的内涵,便有教化、教育和效果的意思。因此,便知他所说的是人人要求自己的学养,发挥“外用(王)”,先要从齐家做起。而且更要了解这个齐字,在传统文字学的解释上,有平等、平衡、持平、肃静的内涵。
因为你从“成人”而进入“大学”的阶段,既已养成“致知、物格、诚意、正心、修身”的“内明(圣)”之学,自然也可以因“身教”而影响自己的家人,使他们能够了解做人处事的标准方向,而使整个家庭,安和利乐。假使对于亲如家人都不能达到教化、教育的影响效果,那么,你说进入社会,担任公职,或替别人做事业,反而能有教化、影响大家的效果,那是肯定不可能的事。所以说,一个真有学养成就的君子,即使不走出家门一步,他也能够对于整个的社会、国家,会起教化、教育影响的效果。
上面是根据《大学》原文,姑且试着来略加说明。但我现在犹如《礼记》上所说的:“猩猩能言,不离走兽。鹦鹅能言,不离飞禽。”我也是学话的鹦鹉而已。而且一边说,一边自己冒汗,心里发毛,惭愧之至。只有一句话:“我所不能也。”因此,我也常告诉一般学佛修道、或信任何宗教的朋友们说,请你先干实一点,不要老是说,我要学佛度众生、救世人。自己的家人,不是众生之一吗?也是世人吧!既不能影响家人,便说要度众生、救世人,可能吗?也许你能,我实在自惭不能。所以一辈子也不敢以师道自居,既不认为有学生,更不敢自认为是你们的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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