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 285 回
《聘礼》:“释币制玄束。”注:“纯四咫,制丈八尺。”
咫长八寸,四咫则幅广三尺二寸,太广非其度。疏引郑答赵商云四当为三,三咫则幅广二尺四寸。
“从其币出请受。”
“请受”二字疑羡文也。
“士介入门右,奠币,再拜稽首。”注:“终不敢以臣礼见。”
宾与上介以臣礼觌时皆入门右,以客礼觌时皆入门左。士介则两次皆入门右,似以入右为敬谨,入左为抗礼;亦犹奠币为敬谨,受币为抗礼也。此注云“终不敢以客礼见”,得之上注云“私事自闑右”,似失之矣。后注“宾面卿节”云入门右为若降等,然引《曲礼》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最合经旨矣。
“米百筥,筥半斛。”
按:经云:“筥半斛。”而记云:“四秉曰筥。”则六十四斛矣。盖筥之大小不同,随时命名耳。
“宾降阶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注:“宾殊拜之。”
张尔岐云:“殊拜者,分别两次拜之,成拜讫,又降拜也。”国藩按:张云“成拜讫,又降拜”,似失经之序。当云“降拜讫,又成拜也”。
“大夫揖入”。注:“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也。”
按:注“俟于宁”恐当作“俟于宇门”。屋宇即庙门之内霤也。
“大夫还璋,如初入,宾裼,迎,大夫贿用束纺,礼玉束帛乘皮,皆如还玉礼。”
按:注贿用纺、礼用玉与帛与皮,此一事也;还璋又一事也,二事皆如还玉之仪,不得分贿纺与礼玉为二事。还璋亦如还玉礼,贿纺礼玉亦如初入,互相备也。
“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若介死,归复命,唯上介造于朝。”
上介死,则将命时不以柩造聘国之朝。士介死,则复命时不以柩造本国之朝。
“币之所及皆劳。”
币之所及,即宾请有事之所及也。当是时,尚未用币请。有事既及之,则币将及之矣。知宾之币将及于我,则我宜先劳之矣。
“又拜送。”
记之首节云:“明日君馆之。”郑注以为特聘宜加礼一节宜在其下。国藩按:首节记卒聘报书之速,谓报书在前一日,馆宾尚在后一日也。首节以记卒聘为主,此节以记馆宾时释词为主,不可相蒙。
《公食大夫礼》:“寡君从子。”
按:从犹及也,与也。《聘礼》亦曰:“寡君从子。”《左传》曰:“吾从子如骖之靳。”
“士羞庶羞,皆有大盖,执豆如宰。”
张尔岐云:“盖执豆,兼盖而执之也。”国藩按:盖字别为一句。谓皆有大、皆有盖也。张氏解属下句读,则不辞矣。
“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注:“一一受之,而兼一祭之。”
张尔岐云:“一以授宾者,品授之也。兼一祭之者,总祭也。”国藩按:一与壹同。一以授宾,谓总合授之也。上文赞者坐而辩取庶羞,辩取之后又兴矣。十六羞之大,必有一器盛之,乃能执之以兴。宾之所受,总受一器也,非分受十六大也。故一字当与壹同义。若一一授之,则以字为不辞也。张氏解上节壹以授宾,为总合授宾;而解此节为品授之。是但知上注犹稍也之误,而不知此注一一受之亦误也。
《丧服》:“衰三升。”注:“布八十缕为升。升字当为登。登,成也。”
按:升、登、成三字,古人多互用。《乐记》“则乱升”,《论语》“新谷既升”及“衰缕之升”,升皆训成也。《曲礼》“年谷不登”,《诗》“登是南邦”,《春秋》传“不登叛人之党”,登训成也。
“菲屦菅菲也”。疏云:“周公时谓之屦子,夏时谓之菲。”
按:菲字疑与“屝”字通。《左传》“共其资粮屝屦。”杜注:“屝,草屦。”
《丧服》:“庶子不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注:“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小记曰:‘不继祖与祢。’”
按:祢即庶子。庶子之长子可以继祢,但不得继祖,以其父固庶子耳。
“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张尔岐云:“所后者之妻,即其母所后者之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即其外祖父母及舅与内兄弟,皆如亲子,为之著服也。”国藩按:所后者之昆弟,即其世父叔父也。所后者之昆弟之子,即其从父昆弟也。张氏谓即舅与内兄弟,恐非经意,顾氏炎武、盛氏世佐已详辨之。
“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也。”
方观承氏以经所云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皆非贵臣也,故降其服;传所云公之卿及大夫之室老士皆贵臣也,故不降其服。其说亦通。
“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以功冠其衰也。”
按:齐衰之受服衰七升,初丧之冠亦七升。大功之受服衰十升,初丧之冠亦十升,故云衰其受也。小功之衰十升,冠亦如之。缌麻之衰十五升,抽其半七升半,冠亦如之。故云“冠其衰也”。余皆可以类推。疏称引稍多,仅引一条,似更简明。又按郝氏敬谓缌麻以小功之冠为衰,小功以大功之冠为衰;盛氏世佐谓小功冠衰之升数有别;二说皆与疏异,与经文亦似不合,俟考。
“同居则服齐衰期,异居则服齐衰三月也。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未尝同居,则不异居。”
按:子必随母适人而后名曰同居,即上齐衰杖期章内所谓继母嫁从也。异居者,若范文正公初随母嫁朱氏,后复归于范氏。当文正在朱家时,谓之同居;及还范家之后,谓之异居。若其初本未尝从母适朱氏,则并不得以异居名之,是无服矣。传意重在三者皆具,经意则专重同居,经传似微有区别。至传言为筑宫庙,亦与贫窭之孤子情事不合,顾亭林氏已讥之矣。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注:“君命其夫,则后夫人亦命其妻矣。此所为者皆六命夫六命妇。”
按:《注》“六命夫”者,世父也,叔父也,子也,昆也,弟也,昆弟之子也;“六命妇”者,世母也,叔母也,姑也,姊也,妹也,女子子也。
“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于天子。”
盛世佐曰:“既为大夫,虽未尝聘问于王朝,而其可以接见之礼自在。疏云‘不聘即不服’,非。”国藩按:张氏以传注为诸侯使大夫来见天子,适有天子之丧,故其服如此。似与传注之意不合。传注云以时者,犹云大夫有时接见天子尔。盛说是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
古者五十而后爵,无大夫而殇死者,亦无既为大夫而有兄若姊之殇者。敖氏继公、盛氏世佐皆以此为疑。疏谓或有盛德,少年即为大夫。钦定义疏谓亦有公族高勋世为大夫者。适子年虽未冠,已为大夫者,理或然与?
“从母丈夫妇人报。”
按:此“丈夫妇人”四字,从郑氏说,则似既服母之姊妹,又并服母之姊妹之子。从马氏说,则似从母报服于姊妹之子,男女并报以小功。二说皆于先王制服之条理不合。从敖氏继公说,则丈夫妇人即为从母服者也,又于经文之例不合。至《通典》引晋袁准之论,谓从母者,母之姊妹,从母而嫁为己庶母者也,则又与从父从祖之名不合。此条殊多可疑,姑阙之。
“缌者十五升,抽其半。”
姜氏兆锡曰:“十五升抽其半者,谓十有四升有半,而缕计一千一百有六十也。”盛氏世佐、秦氏蕙田皆从姜说,足正相沿之误。
“贵臣贵妾。”
郑注、贾疏及雷次宗、顾炎武专指大夫言之。马融、陈铨、盛世佐通指大夫以上至天子、诸侯言之。敖继公、张尔岐、秦蕙田及《钦定义疏》皆专指士言之。详考《礼》意,自以指士者为正。下文“乳母敖氏”,亦以为蒙上“士为”二字言之。
“从祖昆弟之子。”
与其父同曾祖,则子称吾为族父母矣,故注曰“族父母为之服”。
“小功以下为兄弟。”
此句愚意兼上三节及下“君之所为兄弟”、“夫之所为兄弟”二节言之,则“妻降一等”之语尚可强通。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妻于夫之兄弟无服,此所谓兄弟者,疏谓是夫之从母,敖氏谓是夫之祖父母,《钦定义疏》谓是夫之从祖、祖父母、夫之从父姊妹,皆不可信也。
“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注:“削犹杀也。”
按:此削字之义,如《考工记》“掣尔而下迤也”之掣。
“衣带下尺。”注:“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
张尔岐曰:“用布高一尺,上缀衣身,绕要前后。据疏,衣带,言其物;下尺者,向下量之一尺,言其度也。”国藩按:下尺,注指广言,张氏指长言。张氏是也。
“冒缁质长与手齐,杀掩足。”
按:王夫之《丧大记章句》云:“冒杀之制,皆如囊。缝合一头,与一旁,其一旁则缀带以维结之,所谓缀旁也。”张尔岐谓缀质与杀相接之处,是质则缀下,杀则缀上,不得名曰缀旁矣。恐当从王说。
“既井椁。”
按:椁大,不以全者舁送宅兆,先在殡门外构成,一试观之,然后析为散木,舁送宅兆,待窆后,再于圹中构成全椁也。椁成有似井形,试构之,故曰井椁。吾乡聚木板四方,娄空架之,亦曰一井。
“作龟兴。”注:“作,炮也。”《周礼·卜人》:“扬火以作龟,致其墨。”
按;古人名步马曰“作马”,《易·杂卦》为“作足”也,“作龟”之意略同。
《既夕》:“迁于祖用轴。”注:“轴状如转辚,刻两头为轵,轵状如长床,穿桯前后,著金而关轴焉。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谓之,天子画之以龙。”
按:《淮南子·说林训》注:“楚人谓户限曰辚。”此注云如转辚者,当谓如户枢之转也。轵者,轴头之軎,内于桯上之穿者。士之床,亦应有四周,但大夫诸侯以上,则程弥厚弥大,天子则尤大,故画龙耳。蜃车之轮曰轮,高三尺三寸,此轴行于中庭,当尤低矣。
“设披。”注:“披,辂柳棺上。”
张尔岐曰:“注文辂字当是络字。”国藩按:《左传·僖十五年》“辂秦伯”注:“辂,止也。”《宣二年》“狂狡辂郑人”亦训“止也”。辂有系止之义,不必作络。
“夷床轴,馔于西阶东。”注:“夷床馔于祖庙,轴馔于殡宫,其二庙者于祢亦供轴焉。”
国藩谓虽有二庙轴,似不必两具。
《士虞礼》:“苴刌茅,长五寸,束之。”注:“苴犹藉也。”
张尔岐曰:“苴刌茅者,藉祭之祭茅也。”国藩按:下文“洗茅设于席上,取黍稷祭于苴”,是此苴实为虚祭栖神之物矣。
“尸取奠。”
张尔岐曰:“尸取奠,取祝所反,奠于铏南之觯也。”国藩按:觯久奠于铏南,因名此觯曰“奠”。下文曰“祭奠”,祭此觯也。《特牲馈食礼》曰“嗣举觯”,举此奠也。
“祝荐席彻,入于房,祝自执其俎出。”
按:祝有荐有席有俎,荐席则彻入于房,俎则自执以出。
“升左肩、臂、臑、肫、胳、脊、胁、离、肺。”
《正字通》:“今谓自肩至肘曰臑,自肘至腕曰臂。”国藩按:肩、臂、臑前在前足,肫、胳在后足,脊在中体之冈,胁在中体之,膉在胡,此十者皆取诸左,肺则取诸腹内。
“祝反入门左。”
此下尚须入彻阴厌,重设西北隅之阳厌,事毕,祝自执其俎以出,乃复庭中北面之位。记不详者,经文已言之也。
“在西塾。”
以上记饯尸之馔。尸出以下则记卒哭礼毕,行饯尸之礼也。
“死三日而殡。”注:“异人之间,其义或殊。”
按:“异人之间”四字不辞,疑当作“异同之间”。
“俎入。”注:“入,设俎载者。”
按:郑注“入设俎载者”,言入而设俎于室之人,即在庭载牲体于俎之人,谓执事也。
“食举,主人羞肵俎于腊北,至反黍稷于其所。”
按:“食举”之举,读如“五旬而举之”之举。牲体有骨者,肉离骨曰举,肺以提心曰举,脊以离骨曰举。佐食之举干举骼举肩,皆从俎中分出少许以授尸,将盛于俎以归尸也。尸自举之肺脊,虽主人立进肵俎,尸不遽入于肵俎而蹔入于菹豆者,谦也。至九饭毕佐食,乃取肺脊加于肵俎,并以归尸焉。
“棜禁。”
按:棜禁上有四周无足者为楕方木槃,当与吾乡茶槃相似。有足者则当与俎相似矣。论形制,则棜无足,禁有足。论等秩,则大夫用棜,士用禁,其常也。然至乡饮乡射,则虽大夫去足者亦得名禁;至此馈食礼,则虽士之有足者亦得名棜。
《少牢馈食礼》:“放于西方。”
放,犹《檀弓》“吾将安放”之放。
“载右胖,髀不升,肩、臂、臑、膊、胳、正脊一,脡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长皆及俎拒;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肩、臂、臑、膊、胳在两端,脊、胁、肺、肩在上。”
凡牲体有豚解,有体解。豚解者,解为七体:一脊、两胁、两肱、两股也。胁者,肋骨,亦谓之胉。肱者,前胫骨,谓之肩。股者,后胫骨,谓之髀。胁、肱、股三者,各分左右两胖,故为六体,合脊则七体矣。此豚解也。体解者,即七体而折解之为二十一体,折脊骨为三,前为正脊,中为脡脊,后为横脊;折胁骨为三,前为代胁,中为长胁,亦名正胁,后为短胁;折肱骨为三,上为肩,中为臂,下为臑;折股骨为三,上为髀,中为膊,下为胳。胁与肱、股三者各分左右两胖,共得十八体,合脊之三体则二十一体矣。两髀以近窍之故,贱之不升于俎,故凡十九体而牲体之数备矣。此外,正脊之前当颈处谓之脰,亦谓之隘;后足之末近蹄者谓之觳,皆不在正体之数。此秦氏蕙田之说而国藩微有删改。
“主妇被锡衣侈袂。”
《钦定义疏》云:“锡衣当是缘衣。缘字一讹而为,再讹而为锡。”又云:“士妻助祭于公,则服缘衣;自祭于家,则服绡衣。大夫妻助祭子公,则服展衣;自祭于家,则服缘衣。”秦氏蕙田云:“汉乐府云‘曳阿锡’注云:‘细布。言布滑易如锡也,以细布为衣而侈其袂,即缘衣也。’”国藩按:据此二说,则锡衣乃身服之衣,非首服之次也。服缘衣者,首即服次,不必更言首服矣。
“食举三饭。”
此下当有“尸实举于菹豆”六字,经不言者,略之也。《特牲礼》“佐食举干”之上当有“尸实举于菹豆”六字,经不言者,盖叙于举兽干鱼一之下也。
《有司彻》:“次宾羞羊燔,如尸礼,侑降筵自北方。”
如尸礼,亦当横一燔于俎上以进,又横执俎以降也。
“次宾羞匕湆,如尸礼。”
如尸礼,亦当缩执匕俎以升,缩匕于俎上以降。
“司空取爵于篚,以授妇赞者于房东”一节。
主妇献爵,犹初献之主人献爵也。设两铏糗修,犹初献之荐豆笾也。此外如羞匕湆、羞肉湆、羞燔皆与初献相同。其不同者不授几,不载俎设俎耳。
“受爵酌献侑”一节。
于献爵羞糗修之外,有羞豕脀、羞豕燔二节,较之主妇之献尸,则已为少杀,盖无羞匕湆及两铏也。然较之主人之献侑则尚为少隆,盖彼于正俎之外仅羞羊燔,无匕湆并无肉湆也。
“次宾羞羊燔,如主人之礼。”
尸酢主妇,较之酢主人时,少羞匕湆、羞肉湆二节。
“宰夫洗觯以升”一节。
此节六“爵”字,皆宰夫新洗之觯,非上文之酢爵也。
“皆若是以辩。”
谓众兄弟皆由洗东升阼阶上,拜受爵,坐祭立饮也。
“尸作三献之爵”一节。
上文宾三献之礼未毕,即暂停而别行主人酬尸及均神惠之礼,至是乃补三献之礼。又上文初献载尸正俎时,巳历说十,一俎未遽载也。至尸酢主妇时,八俎载毕,尚有三鱼俎未载,至此载之。
“司士羞一湆鱼。”
侑及主人之湆鱼有一字,尸无一字,上文已著五鱼也。
“主人以酬侑于西楹西。”
尸酬主人在东楹东。主人酬侑,侑酬长宾。长宾酬众宾,众宾酬兄弟,兄弟酬私人,皆在西楹西。
“兄弟之后生者,举觯于其长。”注:“古文觯皆为爵,延景中诏校书定作觯。”
延景,汉诸帝年号无此称。《释文》改作延熹,张尔岐从之,盛世佐以为当作熹平。
“亦遂之于下。”
遂之于下者,当亦遂及主人侑宾、兄弟、私人。注不著主人侑,似与经“如初”二字不合。
“佐食受牢举如傧。”
少牢十一,饭之末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也。
“主妇反取笾于房中,执枣糗,枣在稷南,糗在枣南。妇赞者执栗脯,主妇不兴受,设之,栗在糗东,脯在枣东。”
傧尸者荐豆,则韭菹醓醢昌本麋臡;加笾,则麷白黑,此较杀,故注云下傧尸。
“于尸祝主人主妇。”
傧尸则羞于尸侑主人主妇,不傧则羞于尸祝主人主妇。
礼记
《檀弓》:“予畴昔之夜。”
《郑注》:“畴,发声也。昔,犹前也。《史记》:‘畴人子弟分散。’”乐彦注云:“畴昔知星人也。”国藩谨按:二者解畴昔皆误也。《书》“畴咨若时登庸”注:“畴,谁也。谓于众人之中,不知当属何人。”乃畴字引申之义也。《史记》“于畴若予工”,作谁能训予工,“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作谁能驯予上下草木鸟兽。谓众人之中,何人能若予工,何人能驯草木鸟兽也。畴昔犹云谁昔,谓不知曩者何时也。《诗》:“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尔雅·释训》:“谁昔,昔也。”皆不记何时之义也。
求阙斋读书录卷二
经部下
左传
《隐五年》:“宋人使来告命。”
《九年》:“宋不告命。”告命,犹今言告急也。奔命,似亦有危急而奔救也。《成七年》:“一岁七奔命。”
“叔父有憾于寡人。”
旧事有不能释然者谓之憾,非怨也。《李广传》“将军自念有憾者乎”,亦非悔也。
《隐六年》:“从自及也。”杜注:“从,随也。”
从,犹将也,行也。
《隐十一年》:“傅于许。”
谓兵薄于城下也。《宣十二年》“遂傅于萧。”《襄六年》:“傅于堞。”《襄九年》:“闻师将傅。”《襄二十五年》:“傅诸其军。”义皆同。又凡物附著者谓之傅,如“毛将安傅”及“傅药于脂”、“傅毒于矢”之类。
《桓三年》:“公子则下卿送之。”
公所生女,亦称公子。《昭三年》:“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其公子即公女也。谓以己女更公女嫁晋,乃以公子别嫁于人。《昭二十七年》:“子重之子曰重。”重亦鲁公子之女也。
《桓十二年》:“复诸山下。”
复,谓设伏兵。《隐十年》:“为三复以待之。”“邲之战师七复于敖前。”《成三年》:“使东鄙复诸鄤。”
《庄八年》:“公问不至。”杜注:“问命也。”
问,即音问也。《三国志》有“定问”、“外问”,《王基传》有“凶问”。
《庄三十二年》:“见孟任从之。”注:“,不从公也。”
今律曰:“调奸不从。”又按《史记·西南夷传》谓道不通曰。
《僖七年》:“若总其罪人以临之。”注:“总,领也。”
此总字,犹今用率字、持字。
《僖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注:“分公田应入租税,改换与众。”
此爰字有换字之义。《三国志·陆瑁传》“少爰居会稽。”《钟离牧传》:“同郡徐原爰居永兴。”
《僖十九年》:“欲以属东夷。”
此属字,有联属怀来之意。下文“以属诸侯”,《哀十三年》“属徒五千”,《哀十四年》“属徒攻闱与大门”,《哀二十七年》“属孤子三日朝”皆同。
《僖二十二年》:“鼓可也。”此字,有孱弱不整之意。
《文二年》:“废六关。”
《家语》作“置六关”。按《庄子》“废一于堂”、“废一于庭”亦以废为置。
《文四年》:“曹伯如晋会正。”注:“会受贡赋之政也。”
后文“诸侯朝正于王”注:“朝而受政教也。”又《书·无逸》“惟正之共”,正亦与政通。
《文六年》:“陈之艺极。”注:“艺,准也。《传》曰:‘贡之无艺。’”
艺,谓贡事皆有定则也。《昭十三年》“艺贡事”、《昭十六年》“而共无艺”义同。
《宣二年》:“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注:“前进而及于屋溜也。”
溜即中霤。
《宣四年》:“汏辀及鼓跗。”注:“,过也。辀,车辕。跗,所以架鼓。”
辀,犹贯革之贯穿过也。《周礼》有足鼓,足亦跗也。
《宣十二年》:“略基趾。”注:“略,度也。”
《昭二十五年》:“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
《成二年》:“匮盟也。”
犹云力竭而请盟也。
《成九年》:“使税之。”注:“税,解也。”
税驾之税亦解也。
《成十三年》:“略其武夫。”注:“略,取也。”
按:今刑律有略卖,亦强取之也。《襄四年》“季孙曰略”注:“不以直取为略。”
《成十六年》:“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注:“承,贮也。”
今通用盛字。《襄二十五年》:“承饮而进献。”《昭十三年》:“子产争承。”注:“承,贡赋之次。”
《成十八年》:“今将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注。“披,分也。”
《昭五年》“又披其邑”注:“披,析也。”《史记》:“披其枝者伤其心。”
《襄九年》:“使华阅讨右官。”注:“讨,治也。”
诛责曰讨,修治亦曰讨。
《襄十三年》:“小人农力以事其上。”
此农字犹厚也。《吕刑》“农殖嘉谷”亦厚也。
《襄十四年》:“今官之师旅。”
此师旅犹曰徒众,非军旅也。《襄二十五年》:“百官之政长师旅。”
《襄十七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壁。’”
杀吴乃华臣所使,幽妻索璧则六贼所自为也,故曰遂。
《襄二十二年》:“寡君悉其土实。”
《二十八年》:“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三十一年》:“则君之府实也。”义皆同。《二十五年》:“岂为其口实。”注:“口实,禄养也。”
《襄二十三年》:“贰广上之登御邢公。”注:“贰广,公副车也。”
《宣十二年》:“楚子为乘广,广队不能进。”《襄二十四年》:“使御广车而行。”注:“皆云兵车也。”广为兵车,故贰广为副车。
《襄二十五年》:“井衍沃。”
《释文》:“下平曰衍,有流曰沃。”国藩按:取其田而井之也。
《襄二十五年》:“朱也当御。”
当御犹今言值班。
“天下谁畜之”。注:“畜,容也。”
《史记》:“太后儿子畜之。”“弟畜灌夫。”
《襄二十七年》:“崔成崔疆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
春秋时,大夫有私朝。《襄二十八年》:“庆氏国迁朝焉。”《三十年》:“伯有氏朝至未已。”
“仆赁于野。”
仆赁,犹今俗言傭趁也。
《襄二十九年》:“处而不底。”
底,滞也,犹沉滞、拘泥也。《昭元年》:“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
《昭元年》:“弗去惧选。”注:“选,数也。”
数,责也。《诗》:“不可选也。”
“邑姜方震太叔”。注:“怀胎为震。”
《生民》诗:“载震载夙。”《昭三十二年》:“始震而卜。”《尔雅·释诂》:“娠,动也。”注:“娠,犹震也。”
《昭三年》:“辱收寡人。”
按:收,恤也,存也,抚而有之也。《史记》多用收字。
《昭七年》:“若属有疆场之言。”
按:属谓值其时也。《昭十六年》:“若属有谗人交斗其间。”《史记·屈贾传》:“属草稿未定。”
《昭十二年》:“惟蔡于感。”
按:此感字与憾字同,谓惟于蔡不能释然也。
“朝有著位”。注:“著定朝内,列位常处,谓之表著。”
《昭十二年》:“则固有著矣。”注:“著,位次也。”《十六年》:“已有著位。”
《昭十八年》:“弗良及也。”
犹今谚云不得好好看见。
《昭二十五年》:“生宋元夫人。”注:“宋元夫人,平子之外姊。”
外姊,犹今俗云表姊也。《成十一年》:“有外弟外妹。”谓同母异父者也。汉高祖有外妇,谓私通者也。
“昭伯问家故焉,尽对”。注:“故,事也。”
按:《文王世子》有“国故”,《儒林传》有“掌故”。
《昭二十六年》:“将亢子。”
下文曰:“毋乃亢诸。”又曰;“何敢亢之。”此亢字与御字同,与抗字相近。
《昭二十九年》:“官宿其业。”注:“宿,犹安也。”
宿,犹久也。
《定八年》“桓子咋谓林楚曰。”注:“咋,暂也。”
咋,犹乍也。
《定十二年》:“与其素厉,宁为无勇。”注:“素,空也。厉,猛也。”
谓无实而空猛也。犹无功而爵曰素封,无能而禄曰素餐,此素字与干字、白字同意。
《哀元年》:“如子西之素。”
此素字犹云计画素定也。《宣十一年》:“不愆于素。”
《哀九年》:“吴子使来儆师。”
此儆字犹《礼经》戒宾之戒。
《哀十七年》:“太子又使之。”
此字犹今京师谚语轧也,谮诉也。《诗》“夭夭是,昏靡共”,亦有倾轧之意。
国语
《鲁语上》:“越哉!臧孙之为政也。”韦注:“越,迂也。言其迂阔不知政要也。”
按:越,过也。言臧孙祀爰居过乎礼法之外也。
《吴语》“天王岂辱裁之?”韦注:“岂能辱意裁制之。”
按:岂字语意犹云傥也。《汉书·丙吉传》:“岂宜尊显。”亦犹傥也。
谷梁传
《文十八年》:“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一人有子,三人缓带。”疏云:“有子则喜乐之情均,贵贱之意等。缓带,优游之意也。”
按:国君取女九人,欲以广嗣也。故夫人之于侄娣媵妾,皆谊属一体。“一人有子,三人缓带”云者,言众人皆欢畅而优游,不独生子者一人私喜也。宣公但知奉其所生之母敬嬴而不知奉夫人姜氏,使姜氏大归,则与三人缓带之义相悖。故《春秋》讥之。缓带二字,犹云开襟欢畅云尔,陶渊明《杂诗》云:“缓带尽欢娱。”正得其解。《三国志·诸葛亮传》云:“遂解带写诚,深相结纳。”示开襟欢畅之意。推此以观,凡言襟抱欢畅,皆可称曰缓带。而方望溪氏文集有曰“夫人急缓带之思”,若以缓带专为夫人望妾媵生子之称,如隐语然,亦为误也。方氏于修词号为洁净,而此等犹为未谛,斯亦好藻饰者之过也。
尔雅
《释诂》:“掔,固也。”
下又云:“掔,厚也。”国藩按:掔者,坚持安重之意。坚持即固也,安重即厚也。《庄子·徐无鬼》:“掔好恶。”谓坚持其好恶,使不妄发也。《说文》引《诗》曰:“赤舄掔,掔。”谓安重也。
“屈,聚也。”
注引《诗》云:“屈此群丑。”《释文》引《韩诗》云:“屈,收也。收敛得此聚众。”国藩按:《法言》“汉绌群才,群才绌群力”。绌字亦与此屈字同义,谓收聚人之才力而为我用也。
“痡,病也。”
邵晋涵曰:“《汉书》注引《韩诗》云:‘熏胥以痡。痡,病也,通作铺。’《大雅·江汉》云:‘淮夷来铺。’《毛传》:‘铺,病也。’”国藩谓“淮夷来铺”之铺训病,《毛传》本不甚谛,此引以为痡通作铺,亦未当也。
“戮,病也。”
邵晋涵云:“戮,以耻辱为病。郑注《秋官·掌戮》云:‘戮,犹辱也。’《左传·文十年》传云:‘国君不可戮也。’”国藩按:《庄子》:“山木栗林,虞人以吾为戮,吾所以不庭也。”戮亦辱也。
“恙,忧也。”
邵晋涵云:“《楚辞·九辨》云:‘还及君之无恙。’”国藩按:《公孙宏传》亦云:“何恙不已。”
“税,舍也”。
《左传·成九年》:“钟仪南冠而絷,晋侯使税之。”杜注:“税,解也。”
即舍也之意。郭引“召伯所税”,国藩疑其与舍字微有不合。
“历,傅也”。注:“傅,近。”
按:此历字当读如“离,丽也”之丽,凡人所经历之迹,犹附丽也,犹傅着也。凡物附着者谓之傅,如傅药于肤,傅毒于矢之类。《左传》“毛将安傅”,谓毛当附着于皮也。兵薄予城下曰傅,亦谓军士附着于城身也。《左传·隐十一年》“傅于许”,《僖二十五年》“昏而傅焉”,《宣十二年》“遂傅于萧”,《襄六年》“傅于堞”皆是也。郭氏训近得之,邵氏微有不合。《襄九年》“闻师将傅”,闻师将近城也。
“在,存也。”
邵晋涵引左氏僖九年传云:“其在乱乎。”杜注:“在,存也。”国藩按:《左传·襄二十六年》;“吾子独不在寡人。”杜注:“在存问也。”
《释言》:“惄,饥也。”
惄以思为正训。“惄如朝饥”,苦思而如饥也。“惄焉如捣”,苦思而如也。此等恐非本经,后人羼乱者与?
《释宫》:“柣谓之阈。”
《匡谬正俗》曰:“问曰:‘俗谓门限为门蒨,何也?’答曰:‘按《尔雅》柣谓之阈。郭景纯注:门限也。音切。今言门蒨是柣声之转耳,字宜为柣而作切音。’”国藩按:《汉书·外戚传》:“切皆铜沓。”冒注:“切,门限也。”切当是柣之假借字。
“枢达北方,谓之落时。”注:“门持枢者或达北,以为固也。”
按:门持枢之木,持上枢者即梁,持下枢者即阈也。若达于北,则极长矣。今上枢之梁长或如此。
“谓之坫,在堂隅”。
按:坫有二,明堂位崇坫康圭,《论语》有反坫,此坫皆筑土为小方台以庋物也。若堂角之坫,则初无上台,但有其名耳。
“镘,谓之杇。”
《说方》:“镘,铁杇也。或作槾。”秦谓之杇,关东谓之槾。《孟子》:“毁瓦画墁。”王肃注:“《论语》:‘杇,墁也。’”国藩按:镘本涂墙之器,而涂之亦曰镘。有用铁者,有用木者,故或从金,或从木,或从土,异同字也。
“樴在墙者谓之”。
《内则》疏云:“植曰,横曰箷。”国藩按:植非立于地也,但着于墙壁耳。吾乡俗曰“钉子”,可以挂衣。
“植谓之传。”注:“户持植也。”
按:键,门持之木,有横键者,有直键者。此曰植,盖直木也。
“杗谓之梁。”
韩文“大木为杗”本此。国藩按:梁施于南北两楹之上,堂之东西凡两梁四楹。
“开谓之。”注:“柱上欂也。”
按:侏儒短柱之上,或施方木如版,或施直木如笄,上以承栋,如花房之有蒂,所以斟酌厚薄之间也。
“栭谓之楶。”注:“即栌也。”
《说文》:“栌,柱上袝也。”国藩按:《说文》以栌为柱上之袝,则与欂、等字相同。郭氏谓栭即栌也,则是短柱,而非柱上之袝。《释名》云:“栌在柱端。”颜注《汉书》亦云:“欂,栌柱上袝也。”是栌以指柱上之袝为正解。
“栋谓之桴”,注:“屋。”
按:凡承榱之横木,京师曰檩子,《集韵》:“檩,音凛,屋上横木。”吾乡俗曰房条。其屋脊居中者曰栋、曰极、曰危,《说文》系传云:“极,屋脊之栋,亦谓之危。”其余曰桴。《说文》:“桴,栋名。”邵晋涵云:“栋,一名桴。是桴者中栋也。檐之横梁为楣,从中栋之名而亦称为桴耳。曰棼、《说文》:“棼,复屋栋也。”国藩按:凡桴皆可名棼。其在复屋者曰、曰望。《说文》:“,棼也。”。《释名》云:“,隐也,所以隐枅也。或谓之望,言高可望也。或谓之栋,是即栋也。或谓之阿,《士昏礼》郑注:“阿,栋也。”《西京赋》“列棼橑以布翼”,指檩之小者言之。“荷栋桴而高骧”,指檩之大者言之。至《士昏礼》训阿为栋,则指其地言之耳,非累名为阿也。刘熙偶有未察耳。
“桷谓之榱。桷直而遂谓之阅,不受檐谓之交。”
《谷梁》释文云:“方曰桷,圆曰椽。”国藩按:北五省椽有方者,有圆者;吾乡则以薄版为之,曰阅椽。短者不能直达于檐,皮,则有三续四续者矣。名曰椽皮。椽长者从栋直达予檐。须换他椽续之,曰交。若吾乡之椽“檐谓之樀。”注:“屋梠。”
檐谓之樀。”注:“屋梠。”
邵晋涵曰:“梠,又谓之宇。《士丧礼》:‘置于宇西。’注:‘宇,梠也。’”国藩按:众椽之头,参差不齐,故施横木以齐之。吾乡于椽皮之当,掩以横版,名曰落檐,亦其意也。其名曰檐、曰樀,曰梠、曰槾、《释名》:“梠,旅也;连旅旅也。或谓之槾;槾,绵也。绵连榱头,使齐平也。”国藩按:槾有二物,一为涂墙之器,一为榱头之木曰楣、《说文》:“楣,秦名屋櫋’也,齐谓之檐,楚谓之梠。”《释名》:“楣,眉也。近前若面之有眉也。”曰棳、《说文》:“屋櫋联也。《楚辞·九歌》:“蕙櫋兮既张。”曰、《说文》:“檐,也。,梠也。”徐锴曰:“连檐,木在椽之端者。”曰爵头,《释名》:“连榱头之木,上入曰爵头,形如爵头也。”实一物也。凡檐之上皆曰宇。郑氏训宇为梠,指其地言之耳,非谓椽端之木果名曰宇也。邵氏失之。
“橜谓之”。
者,门中所竖短木。臬者,植一直木以为之表也,与樴杙之在地者无别。但樴杙或有欹斜,臬则正直耳。
《释山》:“小山宫,大山岌。”
此宫字与《庄子·德充符》“而王先王”之王字字法相同。
“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嵩高为中岳”。
邵氏曰:“冀之霍山,与泰、衡、华、恒,唐虞之五岳也。华、岳、泰、衡、恒,周之五岳也。泰,衡、华、恒、嵩高,汉初之五岳也。泰、华、霍、恒、嵩高,武帝所定之五岳也。”国藩按:邵氏以此数语为定论,颇为武断。
《释畜》:“蹄趼善升甗。”注;“蹄,蹄如趼,而健上山,秦时有蹄苑。”国藩按:若以蹄为兽名,则蹄下当更重一蹄字,蹄趼与下枝蹄趼为一例,郭注有两蹄字是也。若以甗为兽名,则读趼为句,蹄趼为句,李巡、颜师古之说亦自可通。邵晋涵遽驳小颜,未见其审。
诂训杂记
经典形容之字约有三端:一曰双字。一曰骈字(即双声叠韵字)。一曰单字。依依、杲杲、泄泄(亦作,见《诗述闻》)、沓沓(亦作)、泯泯(乱也。见《诗述闻》)、棼棼(《逸周书》作芬芬)、骚骚、折折、鼎鼎、纵纵,此形容之用双字者也。窈窕、阿难、倭迟、踟蹰、仳离、判涣、疆御、仓兄、殿屎,此形容之用骈字者也。襜如、翼如、勃如、躩如、退然(《檀弓》)、然、确然(《易》)、贲然、(《诗·白驹》)然、俛然、颓乎、颀乎(均《礼记》)、幎尔、揱尔(均《考工记》)、娈彼、倬彼、瑟彼、伣彼、憬彼、狄彼、于论,于乐、于皇、于赫、于铄、于昭、于粲、于缉熙(均见《诗》)、有其香、有椒其馨、有依其士、有略其耜、有其隘、有觩其角,有簋飧、有俅棘匕、有冽汛泉、有觉其楹、有坟其首、有莘其尾、有頍者弁、有截其所、有实其猗、有莺其羽、有厌其杰、有倬其道、有俶其城、有嚖其星、有实其积、有卷者阿、有秩斯祜、有扁斯石、有弥济盈、有雉鸣、有虔秉钺、有空大谷、大风有隧、庸鼓有、会同有绎、万舞有奕、执事有格、海外有截、旟旐有翩、松桷有梃、松桷有、闷宫有侐、革有、下民有严、笾豆有且、旅楹有闲与夫伊嘏文王、假哉皇考之类,皆形容之用单字者也。
骈字异字同义者:逡遁,一曰逡循,曰蹲循、曰遵循、曰巡遁、曰逡巡。(曾宾谷之父辨之甚详)摭(《十二诸侯年表》),一曰捃摭(《艺文志》)、曰摭(《刑法志》)攟摭(《唐书·柳璟传》)。阿那(《洞萧赋》),一曰阿娜(苏诗《论书》)、曰猗那(《诗·商颂》)、曰阿难(《诗·隰桑有阿》)、曰猗傩(《诗·隰有苌楚》,详《述闻·王注楚辞》:“即旖旎也。”)。披离(《哀郢》),一曰被离、曰仳离(《诗》)、曰被丽(《甘泉赋》)、曰配黎(同上)。汋约(《远游》),一曰矍铄、曰绰约、曰灼烁。婉蟺(《鲁灵光殿赋》),一曰婉(《上林赋》)、曰宛延(《甘泉赋》)、曰蜿蜒。槃散(《平原君传》),一曰槃珊(《史记·相加传》)、曰槃姗(《汉书·相如传》)、曰蹒跚。猗狔(《上林赋》),一曰迤靡、曰旖柅、曰迉迡、曰施靡(均《甘泉赋》)、曰旂泥、曰逦迤。倭迟,一曰委蛇;曰蜲蛇、曰委移、曰威迟、曰逶迤、曰斐迟(《容斋随笔》记之)。襄羊,一曰儴羊(《西京赋》)、曰方骧(《思元赋》)、曰潢洋(《九辨》)、曰相羊(《离骚》)、曰常羊(《汉乐礼志》)、曰徜徉。芊眠,一曰芊绵、曰阡眠、曰翩绵、曰联绵。郁伊,一曰郁邑、曰于邑、曰于悒、曰菸悒(《九辨》)。容裔,曰淫裔,曰容与。崔嵬,一曰畏佳、曰崔崒、日嶵嶵嵬(《鲁灵光殿赋》)、曰丑、曰摧嗺(均《甘泉赋》)、曰崴嵬。耸恿,一曰耸臾、曰怂懑慂、曰竦踊、曰从容、浩瀚、一曰澔涆(《鲁灵光殿赋》)、曰澔汗(《上林赋》)、曰皓旰(《瓠子歌》)。朦胧,一曰朦胧、曰蒙笼。盘桓(《易·屯》)、一曰盘还(《投壶》)、曰盘旋。涛张(《无逸》)、一曰辀张(刘琨《答卢谌诗》)、曰侏张(扬雄《国三老箴》)、彷佛,一曰髣(《幽通赋》)、曰仿佛(《甘泉赋》)。便娟(《南都赋》)、一曰婵娟(《西京赋》)、曰蟺蜎(《甘泉赋》)。落魄,一曰落泊、曰落拓。要眇,一曰幼妙、曰幽眇。迢递,一曰岹崂(《鲁灵光殿赋》)、曰迢(《九成宫醴泉铭》)。畔援、一曰判涣、曰泮涣。流离,一曰琉璃、曰留犁。参差,一曰差、曰掺差。匍匐,一曰扶服、曰复服(《原涉传》)。槃结(《后汉书·南蛮传》),一曰盘结,曰蟠结。孟浪(详《述闻·通说》),一曰莫络、曰摹略。揶揄,一曰邪揄、曰歋(《后汉书·王霸传》)。凭噫,(《长门赋》,并见《经义述闻》“我庾维亿”下)、一曰服亿(《扁鹊传》)、曰愊亿(气满也。《陈汤传》方言注)。叱嗟(《史·鲁仲连传》),一曰叱咤(《史·韩信传》)、曰猝嗟(《汉·韩信传》)、曰咄嗟。濩落(《庄子》),一曰蠖略(《大人赋》、《甘泉赋》)曰嚄喑(《魏公子传》)。剹流(《思元赋》),一曰周流(《上林赋》注非)、曰摎流(《甘泉赋》)。卷曲(《庄》首篇),一曰曲局(《诗》“予发曲局”注:“局,卷也”。)、曰蜷局(《骚经》)。犹豫,一曰犹与、曰容与、曰夷与(均见《述闻·通说》)。镗(《上林赋》注),一曰鞈。拨剌(张弓兒),一曰拔剌,布濩(《上林赋》注)。一曰布護(《后汉·西南夷传》)。矞皇,一曰遹皇(《思元赋》)。踯躅,一曰蹢。殽核(《诗》“宾之初筵”),一曰肴核(班固《答宾戏》)。孱颜,一曰巉岩。首鼠,一曰首施(《后汉·西羌传》)。疆御,一曰疆圉(《离骚》,详见《诗述闻》)。要绍(《西京赋》),一曰偠绍。蟉(《大人赋》),一曰虬蟉(《鲁灵光殿赋》)。崔错(《上林赋》),一曰璀错(《鲁灵光殿赋》)。萧森,一曰箾(《上林赋》)。俊茂(《骚》),一曰葰楙(《上林赋》)。龌龊,一曰握。萃蔡(《子虚赋》),一曰(《籍田赋》)。徙倚,一曰徒迤(《洞萧赋》)。无闾,一曰巫闾。跌宕,一曰迭逷(《思元赋》)。勿虑,一曰无虑。扶疏,一曰扶苏。旁薄,一曰旁魄。虞,一曰欢娱(《江淹诗集》)。雍障,一曰雝障(《九辨》)。鸡斯,一曰笄。濎(《甘泉赋》),一曰汀滢(《韩诗》)。殷辚,一曰隐辚。瞵,一曰磷玢。胶葛,一曰。偨傂(《甘泉赋》),一曰差池。怆怳,(《九辨》),一曰仓兄(《诗》)。
❖
🔊 本页支持朗读:点屏幕底部控制条即可听书(Chrome / Edge / Safari 支持)。
若未出现控制条,说明当前浏览器不支持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