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北平图书馆学季刊》第九卷第三期,1935年;并收入于郑氏《中国历史地理论文集》,1980年。
②《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下册。
③《燕京学报》第十九期,1936年;并收入于《水经注引书考》附录,台北艺文印书馆1974年版;又收入于郑氏《中国历史地理论文集》,1980年。
④原载于《东方学报》(京都)第三册,1931年;郑德坤译文载于《地学杂志》第一、二、三期,1936年。
⑤汪宗衍《赵戴水经注案小记》,载《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下册。
⑥《孟森先生审判水经注案的错误》,载《胡适手稿》第五集下册。
⑦《燕京学报》1934年第十五期;并收入于《水经注引书考》附录;又收入于郑氏《中国历史地理论文集》。
《水经注板本考》以外,郑氏另编有《水经注书目录》一种,郑氏在此书序言中说,“为学之道,首在得其门径,未获门径而能升堂入室登峰造极者,未之有也。目录为读书门径,而今欲据郦书考古证今,自应先由目录入手”。《目录》与《板本考》之间有若干重复,但郑氏视目录为治学门径,不烦以各种方式研治郦书目录,作为他在郦学研究中“登堂入室登峰造极”的门径,这种重视基础研究的治学方法,不仅在郦学如此,其他许多学问也是如此,是值得为后学所借鉴的。
①靳生禾《水经注经注出自郦氏一手吗》,载《华东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三期。
郑德坤对于《水经注》的另一基础研究成果是《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此书所收录的,起自三国两晋,迄于民国二十年(1931),共七十八种。全书性质与《水经注板本考》有相似之处,所不同者,《版本考》所收均为历代郦注版本,而《汇编》所收,除版本外,兼及历代郦学家治郦文献,例如法人沙畹(Chavannes E)的《译水经注》,日人森鹿三的《水经注所引文献之研究》以及王闿运的《水经注札记》、熊会贞的《关于水经注之通讯》等,也都收入在内。《板本考》论述各种版本,内容简短,而《汇编》论述各种版本文献,内容力求全面,把历来各家甚至原书序跋均收录在内。以《水经》及《水经注》的关系而言,《板本考》在序言中阐明,约一千二百言,而《汇编》中则分立《水经》、《郭璞水经注》、《郦道元水经注》三个题目细述,共达八千五百言。其余各篇,无不如此,如黄省曾刊本《水经注》,《板本考》所释仅六十余言,《汇编》多至二千五百言;杨慎《水经注》,《板本考》所释仅一百七十余言,而《汇编》达二千七百余言;全祖望校本《水经注》,《板本考》所释仅一千四百余言,而《汇编》广收各方评论,长达二万言。所以《汇编》按其性质虽然与《板本考》同属郦学的基础研究,但在资料的广泛,论证的深入等方面,《汇编》显然大大超过《板本考》。其中不少资料,在郦学史上堪称珍贵,例如沙畹《译水经注》,抄录1905年在巴黎出版的《通报》(T摧oung-Pao)原文,这是外国学者翻译《水经注》的嚆矢。又如《熊会贞关于水经注之通讯》,虽然已见于《禹贡半月刊》第三卷第六期(1935年5月),但此三函实为熊、郑二人间的私人通信,郑氏以之刊于《禹贡》,至今成为郦学史上的重要文献。
郑德坤在郦学基础研究方面的规模最大的成果是《水经注引得》,这是北平哈佛燕京社出版的许多种《引得》中的一种。引得即英语Index的音译,现称索引。当时,燕京大学创制引得法,并建立哈佛燕京社引得编纂处,按照所谓“中国字庋
”法,编制出版了我国重要古籍的《引得》二十余种,《水经注》是其中之一。这是一件工作量非常浩大的事,要把《水经注》全书的地名(河川、山岳、州县、城邑等)、人物、文献、碑碣等,按“中、国、字、庋、
”五体,编成引得。由于《水经注》内容浩瀚,同一地名或人物、文献等,牵涉的卷篇甚多,《引得》每涉篇内一词,就抄录此词下注文一条。例如地名中的“河水”,各卷篇中凡二六九见,共抄录注文二六九条,“江水”抄录注文达三二四条;人物中的“应劭”一名,抄录注文四七条,“汉高祖”一名,抄录注文八○条,而王莽一名,抄录注文达五三六条;文献中的“《汉书·地理志》”一书,全书除卷一《河水》外,各卷都有引及,共达二七○处。所以《引得》内容详尽,检索方便,成为郦学史上第一部工具书。通过此书的编纂,郑氏对三十余万言的郦注全文,作了一字一句的揣摩排比,所以在郦学基础研究方面,他的功力深厚,可以想见。
郑德坤对《水经注》的专题研究,也就是在郦学领域中的纵深研究,是建立在上述基础研究之上的。因此,他的研究极有成效,为郦学界提供了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其中之一就是《水经注引书考》。《水经注》引书十分丰富,历来久负盛名。郦学家研究郦注所引文献,从明代起就已开始,这是郦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因为尽管郦道元重视野外实践,即郦书原序中的所谓“访渎搜渠,缉而缀之”。但是郦注记载的范围极大,他的足迹毕竟有限,特别是南方半壁,他全未亲履,所以郦注内容,绝大部分均引自各种文献,而这些文献至今大部已经缺佚。研究郦注文献,不仅有裨于郦学本身,而对文献学、目录学、碑版学等方面,也都事关重要。郑氏在此书序言中已经列举了明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明末,钟惺、谭元春评点郦书,以朱谋
《水经注笺》为底本,记所引书目,凡百六十七种。”我在拙著《水经注文献录序》①中,也举嘉靖黄省曾刊本卷首所列引书目录为一百六十七种,王国维校明本《水经注》卷首所列为一百六十九种,中华书局1960年出版马念祖编《水经注等八种古籍引书目汇编》所列《水经注》引书,共三百七十五种。马编所列当然远过明人,但仍然不及郑氏。而且由于以前的学者对所列郦引文献均不作考录(马编仅考其存佚),不仅总数与郦引实数差距尚远,且因书名不经考录,往往有异名同书者多次计数,而同名异书者则只作一书。所以前人在这方面的研究,实难令人满意。郑氏在这个课题中的研究,显然大大超过前人,郑氏在序言上总叙他的成果:“《水经注》引用图书凡四百三十六种,其中今存者九十一种,辑存者百四十九种,引存者百二十七种,而今亡者六十九种”。全书采用《四库》分类,把四百余种文献分别列入于经、史、子、集四类进行考录,但连续编号,附以人名通检,甚便查阅。
郑氏所作的考录,对于每一种郦引文献,不仅考其源流,述其始末,而且印证注文,纠正讹误,所以很有价值。例如编号二七三的郦引文献,仅作一《图》字。案此《图》引见于卷二十二《洧水》经“又东南过新汲县东北”注下:“《春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楚伐郑,郑人将奔桐丘。……京相璠曰:郑地也,今《图》无,而城见存,西南去许昌故城可三十五里,俗名之曰隄其城。”郑氏考证此《图》说:“赵改图为国,失于画蛇添足之嫌,桐丘城,未闻有立国也。今读上下文,此‘图’字可作两解,指京相璠地图,谓京氏图已亡,而城犹在,一也。指此魏地图,谓北魏时有此城,而图不著之,二也。……郦道元注《水经》,于四渎百川之源委支派,出入分合,莫不定其方向,纪其道里,数千年之往迹故渎,明若掌纹,如无详细舆图以资参考,焉得如此精确。然后魏如裴秀修《舆地图》者未闻,不知郦所据何图也。《御览》引书目有《后魏地图风土记》。”郑氏的考录是信而有征的,赵一清改“图”为“国”,显系他的千虑之一失。
①《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三期,并转载于《新华文摘》1987年第一期。
又如《竹书纪年》一书,是郦注的常引文献,郑氏在此书(编号一二六)下考证说:“证今本为明人钞合诸书之伪作,《水经注》引《纪年》凡七十六次,郦氏相信《竹书》之程度可见,而其所引有可与古文本相校勘者。”
这是郑氏用郦注引书校勘古籍的例子,他用郦引《竹书》对今本《竹书》作了四条校勘,兹举其中二条如下:
《竹书纪年》曰:庄伯以曲沃叛(案见卷六《浍水》经“浍水出河东绛县东浍交某高山”注)。今本《竹书》庄伯上有十月二字,以焚禾事系于家谷下,此注既系十二年于焚禾上,而庄伯之叛又在十月,则今本《竹书》误。
赵(案殿本及合校本,此处漏一“武”字)灵及代人救浊鹿,败燕师于勺梁者也(案见卷十一《滱水》经“又东过博陵县南”注)。今本《竹书》系此于周显王十七年,是当赵成侯二十二年,下距武灵王之立且二十六年,此为误系无疑。
郑氏考录郦引文献,常有独到的见解,这里也举一例。卷四十《渐江水》经“北过余杭,东入海”注云:“《异苑》曰:晋武时,吴郡临平岸崩,出一石鼓,打之无声,以问张华,华曰:可取蜀中桐材,刻作鱼形,扣之则鸣矣。于是如言,声闻数十里。刘道民诗曰:事有远而合,蜀桐鸣吴石。”此处所引刘道民诗,历来各家均无他释,何焯校本说:“道民,宋武帝小字也”。杨守敬《水经注疏》亦引何焯此言。但郑氏著录此诗作《何遗民集》(编号三八四),并考证说:
此注引刘遗民诗,“遗”误为“道”,形近之讹。《七录》晋柴桑令《刘遗民集》十卷,今存严氏辑本,题云刘程之,遗民本程之别号也。其诗曰:事有远而合,蜀桐鸣吴石。
根据上述考证,既然严可均《全晋文》中辑录了《刘遗民集》并及其诗,则今本郦注“道”字显然是“遗”字之误。因残宋本及大典本亦作“刘道民”,则此一错误由来已久。郑德坤的这一考证,不仅纠正了从何焯到杨守敬的错误,而且纠正了从残宋本到殿本的错误,当然是于郦有功的。
郑氏的另一郦学专题研究成果是《水经注故事钞》。此书卷首的《水经注故事略说》,具有全书序言和提要的性质,曾先后于1942年和1963年在《华文学报》和东南亚研究所发表,全书于1974年由郦学家吴天任冠以序言一篇,在台北艺文印书馆出版。《水经注》虽然是一种地理书,但其间穿插了许多故事,这些故事,有的当然事涉无稽,有的却信而有征。而且所有故事均引自他书,非郦氏杜撰。把这些故事分门别类地加以辑录,不仅有裨于郦学研究的深入,而且对古代社会、伦理、宗教、风俗、民族、语言等方面的研究,也都有重要的价值。全书把郦注记载的故事分成十二类,即神仙鬼怪、帝王、名人、战争、动物、灵验感应、义侠孝弟、异族、佛教、祈雨、德政、名山古迹。每类别有子目,全书合计各类故事共五百零五则,约十八万言。由于分类明确,子目详细,各种不同的研究者检索甚为方便,所以全书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有工具书的意义。
郑氏治郦于三十年代,这期间,正是赵戴《水经注》案论战频仍之时,著名学者如孟森和日本的森鹿三,连续发表论战文章,郑德坤当然不可能回避这种现实,他在厦门大学执教时,曾于1935年撰写过一篇论战文章:《水经注赵戴公案之判决》。当时,这类论战文章甚多,现在大都收录于《胡适手稿》之中。这类文章虽然各据其理,但一般说来,都是言词激烈,声色俱厉的。我在拙著《论戴震校武英殿本水经注的功过》①一文中曾经指出:“这中间,难免有责备过分,出言偏激的情事,例如杨守敬附和梁鼎芬的言论,一口咬定戴震说作为殿本依据的大典本是‘直无其事’。王国维更斥责戴震,‘凡此等学问上可忌可耻之事,东原胥为之而不顾’。在这样一场时旷日久,牵连广泛的大论战中,出现一些武断的言论和意气用事的指责当然是难免的。”但是现在重温这些论战文章,就应该承认,郑氏的这篇《水经注赵戴公案之判决》,不但是所有论战文章中篇幅最大的一篇(约二万七千言),而且是交代论战过程最完整,说理最透彻和论断最公正的一篇。文章当然以论战为线索,但是实际上也叙述了从乾隆年代开始的整个郦学史过程。论文由九个部分组成,其标题是:一、绪言——公案之事实;二、公案之发端——段玉裁责赵;三、公案之反议——魏源驳段;四、公案之扩大——张穆之拥全;五、公案之研究——杨守敬之非戴;六、判决之拟定——王国维之非戴;七、公案之调处——梁启超之和事;八、判决之反驳——森鹿三之拥戴;九、结论——公案之判决。全文最后的结论是:“戴震剿袭赵一清、全祖望之罪名,虽百喙不能解之,而《水经注》赵戴公案可以判决矣。”
郑氏此文囊括了赵戴《水经注》案中的全部材料,读此一篇,不仅此案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一目了然,而且案中的是非曲直也昭然若揭,具有很大的说服力,所以此文出后,除了孟森在稍晚的《禹贡半月刊》第七卷(1937)继续有几篇论战短文指责戴震外,这场论战基本平息。以后由于胡适在四十年代初期又公开宣称要研究一百多年来的所谓赵戴《水经注》案,要为戴震打抱不平。因此重启战端,在港、台等地,迄今尚未完全平息,事详拙著《胡适与水经注》②一文中,这里不再赘述。但必须指出的是,胡适为戴震翻案的全部论文和函札,都收在他的《手稿》一至六集共十八册之中,论文中除评论古人以外,评论近人的涉及王国维、孟森、丁山,森鹿三等,凡是发表过论战文章的,几无例外。以函札形式探讨或争论此案的有钟凤年、洪业(煨莲)、杨连升、顾廷龙(起潜)、卢慎之等,唯独不见批驳郑德坤《水经注赵戴公案之判决》的文章。前面已经提及,郑氏此文是一切论战文章中篇幅最大的一篇,其结论斩钉截铁,正是胡适所力求翻案的。在国际上,郑氏此文影响也最大,日本郦学权威森鹿三特为撰文介绍①。胡适当然不会不读此文,但何以对此文无只字反驳。我们虽然不能断言胡适有意回避,但胡适对反戴的杨守敬曾加猛烈攻击,对同样反戴的熊会贞却不置一辞。同样,胡适对反戴的王国维、孟森诸氏严厉反驳,却对郑德坤不置一辞。其间关系,实在颇可玩味。在郦学论战中,胡适的战略,主要是利用优势,乘人之虚。所谓优势,就是他掌握的大量版本;所谓乘虚,就是对手暴露的缺陷。杨守敬之所以被胡适斥为“狂妄、轻率、武断”,②尽管语出偏激,但杨氏自己确有不少轻率、武断之处,成为胡适可乘之虚,我在拙作《熊会贞郦学思想的发展》一文中已经阐明,这里不再赘述。另外,胡适驳斥孟森说:
①《中华文史论丛》1987年第二、三合辑。
②《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二辑。
我现在举出一组例子,来说明向来审判《水经注》疑案的学者因为所见本子太少,所以闹出种种错误的结论。……只可怜那五条《水经注》,杨守敬用他们来证明赵书袭戴,孟森先生又用他们来证明戴书袭赵,来证明戴氏“诈伪盗窃”。③
这里,他分明是利用自己的版本优势,揶揄了孟森所见的本子太少,因而造成一点错误。同样,胡适驳斥王国维说:
王国维先生这一段话是很不正确,又很错误的。……王国维先生指出官本“五引归有光本”,那是不正确的,官本的后十卷,引归有光本不止五次,共有七次。
这里,胡适也是利用王国维的读书疏忽,乘人之虚,咬住不放。尽管这种战略并不实际服人,但在对手来说,总是因为资料引用的失误以致授人以柄。而胡适对熊会贞和郑德坤的所以不置一辞,特别是对于郑氏的这篇与他针锋相对而又受到国际郦学界重视的论战文章不置一辞,说明在近代郦学家中,如熊会贞和郑德坤,功力雄厚,文章严密,使人无隙可乘。
①《关于最近的水经注研究——特别谈郑德坤的成绩》,载《东方学报》(京都)第七册,1938年。
②《论杨守敬判断水经注案的谬妄——答卢慎之先生》,载《胡适手稿》第五集下册。
③《孟森先生审判水经注案的错误》。
以上是对于郑德坤在郦学领域中的基础研究以及专题研究的主要成果的评价,我在拙著《论郦学研究及其学派的形成与发展》①一文中,把历来的郦学家分成考据、词章、地理三个学派,而且指出地理学派“是郦学研究中的实用学派,在郦学研究发展的过程中,它形成较晚,但却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郑德坤的郦学研究是在肯定《水经注》是一部地理学书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他显然属于地理派.郑氏以后把他在郦学研究中的主要论著,收入其《中国历史地理论文集》,这是恰如其分的,也是郑氏自己向公众宣告:他是地理学派的郦学家。
关于郑氏是地理学派的郦学家,在他的著作中还可获得一些端倪。他编纂《水经注引得》,此书当然是供给郦学领域中各行各业使用的,但他在卷首序言中首先指出《水经注》是一部地理书。他说:
夫自《班志》而后,《续汉书》之述水道,极为草率,若非道元矜奇炫博,后魏以前地理书,搜罗殆尽,沿波及澜,琐而不失之杂,则唐以前地理有不足之叹矣。清代地理学家如胡渭、顾祖禹辈,并致力于是书,而王先谦三十年足迹所至,必以自随,郦书为古代地理之总结,固不可抹杀之事实也。
在首先肯定了《水经注》的地理属性以后,郑氏然后再逐一列举此书在其他各方面的价值:“史家之鸿宝也”,“治经者之至宝也”,“诗人墨客并仰给于郦注,其在文学之价值可见矣”,“金石家视为至宝者也”。
郑氏撰写《水经注引书考》,在大量郦注引书中,他也从郦书是一部地理书的角度,首先推崇其所引的地理书。他在此序言中说:
《水经注》征引地理书之富,隋唐以前无能出其右者,其作品在地理上之价值,可想而知。后儒或以其兼引小说故事,讲究词
①《历史研究》1983年第六期。
藻,而自为奇僻。其未详考所引用书有以致之也。
和历来的地理学派郦学家一样,郑德坤在他的郦学研究中也十分重视地图。他于三十年代初期在燕京大学之时,曾经改编杨守敬的《水经注图》(已见上述)。此图下落,郑氏在1984年所撰的《重编水经注图跋》一文中作了说明:
图稿完成于一九三三年夏,当时因篇幅宏巨,制版印刷复杂,又逢日军紧迫京津,余亦应聘回厦门大学任教,该稿交由哈燕社保存。不意抗战军兴,举国动荡,绵延十余载,其后哈燕社撤销解散,图稿已不知下落。幸当时绘图员张颐年君因余将离京,特复制总图一纸以赠,藉为合作纪念。今吴君增编《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拟将此图影印制版刊于卷首,与若干《水经注》版本并列,又嘱书简文,俾可图说兼备,因记数语叙述原委,并志学术合作愉快之经过云。①
郑氏从事郦学研究于三十年代,他的主要郦学著作,均在三十年代完成,此后,郑氏的学术研究转向中国文化史,不再有郦学文章发表,但上面所引的《重编水经注图跋》撰于1984年1月,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郑氏撰写的最晚近郦学文章,虽然全文不过五百余言,却是令人高兴。遗憾的是《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下册在台北艺文印书馆出版时,不知由于什么缘故,没有将这幅总图影印刊于卷首。图虽不见,但是作为一个地理学派的著名郦学家,直到耆老,仍然重视地图在郦学研究中的重要性的这种心情,却跃然于这篇短短的跋文之上。就此一点,对我们也是一种重要的启发。
原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0年第三辑,收入于《郦学
新论——水经注研究之三》,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①《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下册。
钟凤年与《水经注》
钟凤年(1889—1987),安徽桐城人。自从宣统三年(1911)毕业于北京译学馆法文班以后,一直很不得志。我曾经访问过不少当年在北平的老一辈学者,他们都很少能谈得出钟氏的经历,只知他早年丧偶,一直过着鳏居生活,为了
口,到处求职,但长期得不到较好的工作,甚至失业。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王世民教授,可能是眼下对钟氏最了解的人,承他告诉我他所知道的钟氏情况①:
关于钟先生的生平,我们知道的太少了。这是由于他生平交游不广,有数的同辈人都没有他这样长寿,比如徐炳昶先生同他关系最好,顾颉刚先生也可能较了解,早多少年就去世了,所以无处查询。
钟氏按中国习惯算是活了一百岁,同辈人确已无存,他只有一个女儿,六十年代才从外地调回北京,现在也已七十多岁,对其父情况也是所知不多。感谢王世民教授,通过他的多方努力,毕竟了解到钟氏的若干情况,王教授致我的信中继续说到:
钟先生在辛亥以后至抗战胜利,大约生活最不安定,一直未在文教单位工作。……抗战胜利后,住在北京的一处会馆,几乎没有饭吃,幸得老同学徐炳昶先生关照。当时,徐老是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地位较高,向院方推荐,可能见到北研代院长李书华,李看到钟先生病秧秧的,有所犹豫,徐老一再担保,方才被录用。因此,钟先生与胡适通信,正是他已到北研的时候。
①据王世民教授1989年3月22日的来信。
钟氏一生虽相当坎坷,但他做学问,特别是对于《水经注》研究,却非常认真努力,在郦学史上留下了卓著的成果。钟氏何时开始研究《水经注》,现已很难获悉详情。八十年代初,有一篇署名医天的评介文章《水经—水经注—钟评水经注》①说到:“钟老先生九十多岁了,从三十年代起,就致力于《水经注》的研究工作。”他在郦学研究中的早期论文如《〈水经注〉之析归引言》,发表于《禹贡半月刊》第七卷,时在1937年,则“从三十年代起”的话大概可信。据现在可以查得的资料,钟氏的郦学论文,主要有下列各种:
从上列论文中可以看到,钟凤年是一位考据学派郦学家。我在拙作《论郦学研究及其学派的形成与发展》①一文中指出:“自从明朱谋
以来,考据学派至清乾隆间而达于全盛,学者最多,著述最丰,在郦学研究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尽管古人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今后的郦学研究中,考据仍有必要。……考据学派是郦学研究中最古老的学派,可是并没有完成历史任务,再接再厉,还在后学。”上列钟氏的论文,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①《社会科学战线通讯》1980年第一期。
②据王世民教授的来信。
钟氏在郦学研究中所作的考据工作,方向相当宽广,其中有的是对《水经注》本文及后人笺疏的校勘和考订,例如《就郦注考谭国故址》一文,就前人几成定论的、以山东历城龙山镇城子崖为春秋谭国故址的论断,提出质疑,引卷八《济水》经“又东北过台县北”注文及《魏书·地形志》,论证城子崖应为北魏的平陵城。又如《评〈水经注〉选释》,则是对《中国地理名著选释》②一书中的《水经注》部分所选释的《渭水》、《
水》、《鲍丘水》等篇中的释注提出不同意见。此外,如《〈水经注〉之一部分问题》及《〈水经注〉校补质疑》等文,涉及河流包括河水、汾水、济水、渭水等二十余条,并兼及今本郦注所亡佚的泾水和丰水,这当然是他多年积累的校勘成果,而以一篇论文汇集发表的。在《〈水经〉著作时代之研究》一文中,钟氏提出了既不同于胡渭“《水经》创自东汉,而魏晋人续成之,非一时一手作”③,又不同于《四库提要》及杨守敬考证的三国魏人作的说法,他根据《汉书·沟洫志》所说“王莽时征能治河者以百数”一段,认为:“经文即所征诸治河专家,因适群聚于首都,得千载难逢之会,当座谈之余,各本所知,而合纂以成。其不得主名者,以本非出自一人,故不能独云谁何也。此大著作,包括纵横各近万里之巨细水流,设非集散居全国之专门人才,各抒所长,势必无完成之理,人事时会,舍此莫属矣。”他并且据此推论了《水经》的成书年代:“《水经》之著,约即在后二年及天凤初年,因此期天下乱尚未起,人犹得聚而著述也。”
钟氏对于《水经》成书时代的推论,其根据之一是经文中地名的沿革变迁,因为“经所举县两汉并有”和“县不同时而并见”等情况,所以他认为:“余以为原著成立甚早,乃后人遇其间地名已易者,就一己所知,随时更改,似较近实际。”他的另一根据是《水经》无撰人名氏,他认为:“其不得主名者,以本非出自一人,不能独云谁何也”。
①《历史研究》1983年第二期。收入《水经注研究二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②侯仁之主编,科学出版社1962年版。
③《禹贡锥指例略》。
钟氏的考虑或许比较片面。因前代地名可为后代所长期袭用,但后代地名却绝不可能见于前代,所以《四库提要》所说:“观其涪水条中,称广汉已为广魏,则决非汉时;钟水条中,称晋宁仍曰魏宁,则未及晋代,推寻文字,大抵三国时人。”加上杨守敬在《水经注疏·凡例》所指出的:“魏兴为曹氏所立之郡,注明言之。”“古淇水入河,至建安十九年,曹操始遏淇水东入白沟,而经明云东过内黄县南为白沟,此又魏人作经之切证。”看来在《水经》成书年代这个问题上已不容争辩。至于以集体著作解释“不能独云谁何”,也不免牵强,因为古书之无法考实撰人名氏者,自《汉书·艺文志》著录以来,所在多有,非独《水经》而已。而集体著作之由个人署名者历史上也不乏例子,如《盐铁论》。按:《水经》所述河川,内容疏简,语焉不详,钟氏所谓“此大著作,包括纵横各近万里之巨细水流,设非集散居全国之专门人才,各抒所长,势必无完成之理”,看来也言过其实。《禹贡》成于战国后期,描述已及于九州,而《水经》所记河川,《两汉志》中已大多言及,故三国时人撰述此书实已不难。何况汉时桑钦已撰有《水经》,因其书不传,无法揣摩内容,观《汉书·地理志》引桑书六处河川,包括绛水、
水、汶水、淮水、弱水、易水,其中除淮水外,均非巨川大渎,则桑书亦并非十分疏略,三国撰《水经》者,据桑书而扩充提高,实属顺理成章。
不过应该承认,钟氏在这个问题上所作的考证仍然具有价值。这就是他所征引的《汉书·沟洫志》的一段记载。王莽时召集能治河者以百数,“但崇空语,无施行者”。从这“但崇空语”一句中可以证明,这百余位治河专家当时确实聚集在首都议论过一番,这些议论想必当时做有记录,如同汉昭帝时代参加盐铁会议的文士们一样,而这类记录,必然涉及全国各地的河川水道,或许就是那一位已经不传姓名的三国魏人撰写《水经》时的重要参考资料。这种假设可能比较大胆,但钟氏根究因果,追索资料的广泛深入是值得赞许的。何况《汉书·沟恤志》所揭示的,即王莽时代的这些水利专家所议论的资料,确实值得追究。
《〈水经注疏〉勘误》是我们能见到的钟氏著述中篇幅最大的一种。这是自从《水经注疏》于1957年在北京科学出版社影印出版后,他经过多年校勘,日积月累的成果。我在拙作《关于〈水经注疏〉不同版本和来历的探讨》①一文中,曾对现存各本《水经注疏》及其底本逐一作过分析,北京科学出版社影印本(简称北京本)的底本,“原是熊会贞在其修订过程中请人录出的一部抄本,由住在武昌的黄陂人徐恕(行可)所收藏”。徐氏收藏此书后,除了曾用今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的底本(当时由熊会贞所藏)校对过卷二一《汝水》一卷以外,没有经过任何校对,也就是我在《排印〈水经注疏〉的说明》②中所指出的:“1955年仓猝影印,到1957年底即行出版,郦学界稍经浏览,即发现其错误满帙,我国郦学界的老前辈钟凤年先生,从此书发行之日就进行校勘,最后校出的错误达两千四百余处。”当然,在钟氏所校出的大量条目中,其中也有一些是值得商榷的。王国忠在《中国地理学史上的丰碑——〈水经注疏〉撰写史及其历史价值论》③一文中指出:“对北京本错误加以校勘,令人佩服,但评其缺点,语气过激,似失公允,笔者曾加校核,亦发现钟氏甚多错校之处。”另外,在钟氏校勘北京本的后期,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也已出版,由于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当时还处于隔绝状态,因此,钟氏的校勘工作显然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劳动。正如我在拙作《关于〈水经注疏〉不同版本和来历的探讨》一文中所指出的:“因为钟先生最后没有获得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加以对勘,否则,他必然能节省大量的精力,并且校出更多的错误。以《渐江水注》一篇为例,钟先生校出了杨熊疏文中的错误共四十七处,而我用台北本对勘,却校出了北京影印本的错误共五十五处。”
不过虽然钟氏的《勘误》不是尽善尽美,但应承认,他对北京本《水经注疏》二十年如一日的辛勤校勘,仍然是于郦注有功的。这不仅因大陆学者能够读到台北本的毕竟是少数,《勘误》可以作为北京本的一种补编,他的这种细致踏实、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更值得后辈学习。现在有一类人不屑做校勘工作,认为费力大而效益(对他个人)小,还有一类人则急功近利,不愿像钟氏那样勤勤恳恳地工作,而只求在浩瀚的卷篇中摭拾几处错误,举一二细故,于是就以“讹误不少,略举数例”之类的搪塞语言虚张声势,拼凑出一篇校勘文章,对于这样两类人,钟氏的校勘功夫是值得表彰和提倡的。
①《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第二辑,收入《水经注研究二集》。
②江苏古籍出版社排印本《水经注疏》卷首。
③中国台湾台中市东海大学哲学系编《中国文化月刊》1989年第一期。
钟氏晚年在郦学研究中最重要的著作是《评我所见的各本〈水经注〉》。此文发表于1977年,当时他已属八十八岁高龄,耄耋笃学,令人钦敬。他在此文中评论的郦注版本,包括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以及黄省曾、吴琯、朱谋
、谭元春诸明本,项
、孙潜、何焯、沈炳巽、全祖望、赵一清、戴震、王先谦诸清本和杨守敬、庞鸿书、丁谦等本,共达二十种之多。对于钟氏此文,郦学界曾经发表过不少评论,在本文前面已经提到的署名医天的评价文章中,从两方面赞扬了钟氏此文,第一是他解决了《水经注》研究中多年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即戴震所校的殿本与大典本及赵一清校本的关系问题,经过钟氏以戴本与其他各本逐条、逐句、逐字的核校,“发现戴震所提问题四千四百余条中,其确与大典本相同的仅七百二十条,此外明言据他书以改正者约二百四十条,其余三千余条只能说别有所本。又核对戴震殿本第一卷‘非真出《大典》者七十七条’,第二卷‘非真出《大典》者一百三十三条’,因而得出结论,戴震所谓原本确非独指大典本,而是另外又采取了黄、吴、朱、谭、项、何、某甲、沈、全、赵及孔刻诸本,也并不是完全剽袭了赵一清的校本。而戴所谓的近刻,也并不是谭元春本一种,还有其他旧本。因而基本上解决了这个久悬未决的疑案”。第二是钟氏不盲目崇拜名家,一切都要经过他的检验。“杨守敬,在许多人看来是研究古地理的‘名家’,而把他的《水经疏》当作研究《水经注》的最有价值的书,向别人推荐。杨守敬自己也常常自负名高,经常指斥别人‘傎矣’、‘颠耶’。但是钟老先生并不盲目崇拜他,对他的名著《水经注疏》也要逐条、逐句、逐字地核对。钟老先生经过研究后指出,杨守敬的《水经注疏》在订正讹误时,只根据赵(一清)校本、殿本和极不可靠的薛刻本,就断定是非,而对当时很容易找到的黄、吴、朱、谭、项、孔等本均未对勘。又指出他只根据殿本,就决断戴震的是非,而不知殿本和孔刻还有许多不同的地方。这些都证明杨守敬在治学的态度上是极不严肃的。”
但寓居香港的著名郦学家吴天任对钟氏此文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在《郦学研究史》①一书中指出:“按钟氏所见《水经注》版本诚属不少,校勘尤极精详,而亦不免有涉于苛细吹求者。”吴天任对钟氏文中所说“全氏(按:指全祖望)不识古字而自误”,“不明训诂而妄改”,说杨守敬“缺乏常识”等多处都提出了钟氏评论错误的详细证据。特别是钟氏对《水经注疏》的评论,吴氏甚不同意。吴文云:
《水经注疏》之成就价值如何,举世自有公论,何容执小疵而遗大纲?况钟所据,不过北京影印之本。尚未得窥见台北影印本,以台北底本,经熊会贞后来继续修订,较北京本改进甚多,钟氏仅据北京本遽下定论,岂可谓平?古今伟大著述之完成,小节舛矣,自不能免,昔欧阳公作《新唐书》成,而吴缜纠谬,摘其缺失,累牍连篇,终无害其为不朽之正史。郑渔仲倡为通史之《通志》,而议者徒摘其援据之疏、裁剪之未定者,纷纷攻击,章实斋则称其“所振在鸿纲,而末学吹求,则在小节,是何异讥韩彭名将,不能邹鲁趋跄,绳伏孔巨儒,不善作雕虫篆刻耶?”(《文史通义·申郑篇》)钟氏所评,无乃类此。近见王国忠所论,亦谓其语气过激,似失公允,亦甚多错校之处(见《中国地理学史上的丰碑》)。吾亦云然。
吴天任在郦学研究中功力深厚,著述甚丰。由于他深知郦学维艰,所以其校勘力求全面深入,而议论则崇尚宽厚公正。对于钟氏来说,校勘的全面深入,郦学界有目共睹,但在议论褒贬之中,确实存在主观片面、苛细吹求之处,这是钟氏在郦学研究中的缺陷,其所以致此,下文当再论及。当然也应该承认,钟氏对许多郦注版本所作的逐条、逐句、逐字的校勘,对郦学研究是一项重要的贡献。钟氏所评的二十种版本,其中有不少已非一般学者所易见,而从钟文可以窥及一斑。所以此文虽然褒贬互见,仍不失为郦学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献。
以上评述的是钟凤年在郦学研究中的重要论文。除此以外,钟氏还有一些有关郦学研究的学术通信,在说明钟氏的郦学思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可以查证的学术通信,是他与胡适之间的通信。《胡适手稿》以两个标题收入了胡适致钟氏的五封书信,虽然《手稿》不收钟信,但从胡信可以获悉钟信的端倪。《与钟凤年先生讨论〈水经注〉疑案的一封信》,胡适自署写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4月7日,曾公开发表于同年5月7日《经世日报·读书周刊》第三十七期,并复印,收入《手稿》第一集中册。因为在发表时略去了开头的一些话,所以正文之始冠以“(上略)”两字,因此,虽然从内容来看是胡适致钟氏的复信,但却无法知道钟氏何时致信于胡。胡信所谈的主要是全祖望本、戴本和大典本的关系问题。信中提到:“但王葵园此书(按:指合校本)不收伪全氏七校一字,却是他的卓见,先生误信全校本,实为千虑之一失。”从这里可见钟氏原信中重视全氏七校本的价值,认为王先谦的合校本不应排斥七校本。胡信又提及:“至于王静安、孟心史诸公与先生用大典本校戴本,指出戴本改订之文字‘皆为《大典》所异而同于赵’,则往往是诸公不曾校勘各种本子之过失,而不是戴氏的罪状。”从这里可见钟氏信中必指出戴震假托《大典》而剽袭赵书。胡信最后说:“因为先生用功此书最勤,故敢略述鄙见如此,倘蒙赐以教正,不胜感谢。”这一段话说明,虽然胡适当时身居北京大学校长的高位,是国际知名的大学者,而钟氏不过是个北平研究院的普通研究人员,但对于他在郦学研究上的造诣,胡适是很佩服的,所以我在拙作《评〈胡适手稿〉》一文中指出:“在胡适的通信伙伴中,多是知名的教授学者,但钟凤年在当时却是个处境坎坷、社会地位卑微的知识分子。”胡适后来承认了他在这封信中所说的话多半是错误的,在信上用红笔作了眉批:“此书多误,其时我还未得全氏五校本,又未认识上海所存全校各本。”胡适的这条眉批,说明钟氏对全氏校本的看法不误。胡适与钟凤年的另外四次通信,以《与钟凤年先生讨论〈水经注〉的四封信》为题,收入《手稿》第四集下册。其中第一封写于1947年11月27日,此信开头就说:“星期日先生惠临舍间,参观《水经注》各种材料,使我得略述此问之复杂性,并使先生得知我的工作不是要打官司,只是要平心静气的用笨工作来审查这个一百五十年的官司,要使全、赵、戴三公都得着一个公平的估价。”从这样的语气来看,这个星期日(按:当时1947年11月23日)钟氏造访胡府,当是胡适的邀请。因为胡适佩服钟氏在郦学研究中的造诣,而当时胡适已经得到了全祖望的五校抄本①,发现他过去一口咬定全氏七校本中的《序目》和《题辞》是王梓材伪造的论断完全错误,而他在1947年4月7日致钟氏信中的论断也多半错误,因此,他约钟氏面谈一下,说明一些他所以致误的原因。这就是他在信中接着说的:“星期日给先生看的全校本,即是天津图书馆借来的,现存的全谢山校本,只有天津存的四十卷全部,是最可靠(按:‘可靠’二字,用红笔改作‘完全’),我现在逐条过录津本,已完成三分之一。”这一段话就是为了向钟氏解释,胡适过去对全氏校本判断的错误,是因为没有看到这部五校抄本,是情有可原,胡适不仅邀钟氏面谈,面谈后又写这封信以表达“言犹未尽”,其实就是错误的一方向正确的一方认输。
①中国台北艺文印书馆1991年版。
胡适致钟凤年的另一封信写于1948年6月23日,信中说到:“大作油印本已匆匆读过,甚佩服先生的功力。……我是佩服卷一‘三’一条,卷六‘文颖’一条,余则‘卫国县’条订正全说,‘鸿门条’指鸿门、霸上的距离,我全都很赞同,将来重读,若有所见,当写出寄上。”胡适所说的“油印本”,当是钟于1947年发表于《燕京学报》第三十二期的《〈水经注〉校补质疑》一文,从胡适的全信来看,胡写此信的目的并不在于“甚佩服先生的功力”,尽管这话并非假话。胡适的目的,在于信中所说“说了这半天,只是要向先生说明(按:此处用红笔从旁插入‘夫近刻云伪者,对原本不讹而言也’②十四字)那句话是刀笔杀人,绝不可信”。胡信接着又说:“先生此次所说,观点已甚忠厚,但仍不免张穆的刀笔所误,故尚有‘假托大典’、‘袭赵校’诸语。”关于张穆的事,我在拙作《〈水经注〉戴赵相袭案概述》③一文中已叙其详,这里不再赘述。前面信中已经说到胡适就全祖望校本判断错误的事向钟氏认输,从这封信中可见,对于胡适所考证的最重要的问题,即戴书未曾袭赵亦未假托大典本这个问题,虽然胡适面谈笔述,但钟氏仍然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观点。钟的观点,到晚年亦未稍变,即他在《评我所见的各本〈水经注〉》一文中所指出的:“殿本虽号称为据大典本所证订,实则,戴氏所提问题四千四百条中,其所改确与大典本相同者仅七百二十条,其明言据他书改正者约二百四十条,其余三千条,只能说别有所据。”胡适所谓“先生此次所说,观点已甚忠厚”,是因为自来挞伐戴震者,多言戴书全盘袭赵,周懋琦的“十同九九”①可以为例,但钟氏则认为:“殿本文乃于大典外,兼采黄、吴、朱、谭、项、何、某甲、沈、全、赵及孔刻各本而成,非独采自赵校,只是采自赵校较多而已”。现在事实证明,胡适在这个问题上,无疑也是个输家。当然,这场论战的胜家甚多,钟氏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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