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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民国以来研究《水经注》的初步总结,应该指出,这一时期的郦学研究,不仅在学术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且还建立了良好的学风。良好的学风之一是,不少学者毕生治郦,作出了贡献,而且耄耋笃学,值得钦佩。例如熊会贞,他继承杨守敬的事业,“暝写晨抄,二十余年如一日”⑤。熊氏于其十九岁之年进入杨氏为杨子授读,至其七十七岁之年去世,初则随杨氏钻研地学,继则潜心《水经注疏》之撰述,“书凡六七校,稿经六易”⑥,毕生尽瘁于郦学,实属难能可贵。另一位著名学者胡适,是从1943年开始治郦的,直到1962年去世,以他一生中的最后二十年光阴,全力以赴地投入《水经注》研究。尽管他为戴震翻案的努力没有成功,但二十年中,他在郦注版本研究中做出了前无古人的成绩,在郦注的深入校勘方面,也有一定的贡献。又如钟凤年,他毕生在十分坎坷的遭际之中埋头于郦学研究,他于1957年开始校勘北京本《水经注疏》时,已经年近古稀,经二十年的辛勤,终于校出了错误两千四百余处⑦。他发表郦学研究的最后一篇名作《评我所见的各本〈水经注〉》时,已届八十八岁高龄。段熙仲也是如此,他于七十七岁之年接受《水经注疏》的点校任务,工作完成之日,已经年过八旬。这些前辈学者的学术业绩和学风,都是后辈学人学习的榜样。
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②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③台北艺文印书馆1974年版。
④《郦学新论——水经注研究之三》。
⑤汪辟疆:《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
⑥刘禺生:《述杨氏〈水经注疏〉》,中华书局1960年版。
⑦钟凤年:《〈水经注疏〉勘误》,载《古籍论丛》,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这一时期郦学界的另外一种良好学风,是在学术讨论中坚持原则,各抒己见,即在师生、朋友或地位悬殊的学者之间,也绝不应奉苟且。例如熊会贞,他对其业师杨守敬的尊敬众所共知,他秉承杨氏遗志续成《水经注疏》确是鞠躬尽瘁。但在学术上,由于杨守敬生前未见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也不及汲取许多新的地学知识。熊在继事过程中,绝不在学术上迁就师生关系,而是作了大量修改,所以学术界认为《水经注疏》“泰半出自熊氏”①(事详拙作《熊会贞郦学思想的发展》一文之中)。胡适与他的学生杨联陞之间的郦学论争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前面已经提及,郦注卷一六《穀水注》中的“凫没鸾举”一句,各本颇有差异,胡适认为各本均误,惟大典本作“岛没峦举”为正。杨联陞查阅了《佩文韵府》、《易林》等书,得知“凫没”、“鸾举”都是古文中习用之词,立刻致函胡氏,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意见:“证据是死物,用证据者是活人,连版本也不能算绝对可靠”(事详拙作《评〈胡适手稿〉》)。胡适毕二十年之精力,力求否定戴书袭赵之事,但杨联陞为《胡适手稿》作序,只说:“现在把他的大批考证文字印出来,可以让人充分评论”。绝无偏袒他老师之意。胡适与钟凤年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明这种事实。1947年,胡适是身为北大校长的著名学者,钟凤年在当时只是北平研究院史学所的一个落魄知识分子。胡因为读到了钟所发表的几篇郦学文章,写信邀他于星期日到胡寓作客,讨论《水经注》问题,把他所搜集的各种版本让钟观看。胡适居于如此高位而对一个普通文人礼贤下士,这当然是应该称赞的,以后两人之间互通长函数次,胡虽竭力向钟表达戴震清白的观点,但钟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不为稍动。所以我在拙作《钟凤年与〈水经注〉》②一文中,指出在胡、钟两人的学术争论中,“胡适无疑是个输家”。又如胡适与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洪业(煨莲)是多年至交,他们之间的学术通信频繁,在收入《胡适手稿》的往返函札中,胡致洪函有长达一万二千言的,洪复胡函也有长达八千言的。洪对胡的尊戴非全(祖望)观点,一直持批评态度,甚至奉劝胡氏:“我辈读古人书,要勿忘孟子之教,不以其文害其辞,不以其辞害其志。”(事详拙作《评胡适手稿》)
①汪辟疆:《杨守敬熊会贞传》,《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②《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三期。
民国以来《水经注》研究中的主要干扰,是学者承袭了清代以来赵戴《水经注》案的争论,而且在一个时期论战激烈,影响了正常的郦学研究。除了熊会贞一人以外,几乎所有郦学家包括日本的森鹿三在内,都被卷入这场论战。有些造诣很高的学者如孟森,他曾经发表过九篇郦学论文,但全部都是论战文章,实在可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这场论战在内地已趋平息,但由于胡适的缘故,这种论战在港台又一度重启。详情我已在《〈水经注〉赵、戴相袭案概述》①及《港台〈水经注〉研究概况评述》②各文中说明。好在论战现在已经基本结束,郦学家可以不再在这个枝节问题上浪费精力,希望从此以后,《水经注》研究能够获得更大的成就。
原载《中华文史论丛》1994年第五十三辑
此文又作《水经注校释·代序》,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①《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一期。
②《史学月刊》1986年第一期。
我国古代湖泊的湮废及其经验教训
在地球表面,由于内力和外力的作用,例如地壳构造运动、火山活动、冰川作用、海岸伸张以及人为活动等等原因,使地面上出现大小不等、深度互异的蓄水凹地,这种蓄水凹地,在自然地理学上称为湖盆。湖盆的积水部分就是湖泊。湖泊对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具有重大价值:湖泊可以调节江河水量,免致洪涝;湖泊承受江河流水中的泥沙腐物,接受空气中的尘埃污浊而在湖底沉淀,可以澄清河水,清洁空气,起着保护环境的作用;由于水、陆比热的差异,湖泊又具有调节气候的价值;湖泊可以发展水产养殖,而湖底的泥炭和淤泥,是取之不尽的有机肥料;湖泊替运输业提供了廉价的航道;有些湖泊可以利用其湖口的水位落差装机发电;还有一些湖泊具有秀丽的天然美景,是发展旅游业的理想场所。
我国拥有众多的湖泊,自古以来对湖泊有大量的记载。我国最古老的地理著作之一,战国时代的《禹贡》,曾记下了大陆、雷夏、大野、彭蠡、震泽、云梦、荥波,菏泽、孟猪、猪野、流沙等十一个较大的湖泊。战国时代的另一种地理著作《职方》也记下了十一处湖泊,其中有《禹贡》没有记载的六处,即扬州的五湖、豫州的圃田、雍州的弦蒲,幽州的豯养、冀州的扬纡和并州的昭余祁。这些也都是当时全国著名的大湖。在汉代完成的辞书《尔雅》中,出现了专门记载全国湖泊的章节,这就是《尔雅·十薮》。反映了人们对于湖泊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十薮之中,齐的海隅和周的焦护两处,是《禹贡》和《职方》都没有记载的。《汉书·地理志》记载的湖泊已多达三十余处,地区范围也比以上各书记载的要广大得多,除了我国中原地区的湖泊外,西及敦煌郡的蒲昌海,南到益州郡的滇池泽和叶榆泽,说明古时人们对于湖泊在我国的地理分布已经有了更多的了解。
在我国古代记载湖泊的所有文献中,记载最全面和资料最丰富的无疑是《水经注》,《水经注》对于我国各地湖泊的记载,具有下列一些特点:
第一是数量巨大,《水经注》记载的古代湖泊,按当时的称谓有海、泽、薮、湖、淀、陂、池、坈等等,其数量如下表所列:
上列统计是稍有重复的,例如蒲昌海又称泑泽,彭泽又称官亭湖等等,因而在不同称谓中作了重复的统计。但这种情况并不很多,而且在《水经注》称浦、称渊、称潭的地名,有一些实际上也是湖泊,却并未计入上表之中,因此,全注记载的湖泊超过五百处,这是可以肯定的。这样大量的湖泊记载,在北魏以前是没有一种文献可以与之相匹的。
第二是范围广阔,类型众多。《水经注》记载的湖泊,其范围包括东起今辽河流域,南达今珠江流域,西至今新疆内流区,北到今内蒙等地,甚至还兼及天竺、林邑等域外地区。这也是前所未有的。就其记载的湖泊类型来说,也很多种多样。它既记载了大量排水湖,也记载了像蒲昌海、居延海等非排水湖;它既记载了大量自然形成的湖泊,也记载了许多人工拦蓄的湖泊如《渐江水注》的长湖和《肥水注》的芍陂等等。
第三,《水经注》在记载湖泊时,十分重视湖泊的经济意义。如:《伊水注》的慎望陂,“陂方十里,佳饶鱼苇”;《汝水注》的葛陂,“陂方数十里,水物舍灵,多所苞育”。《赣水注》的东大湖,“水至清深,鱼甚肥美”;《渐江水注》的长湖,“下溉田万顷”;等等,不胜枚举。《滱水注》的阳城淀,甚至还记载了这个湖泊的综合利用。注文说:
又东迳阳城县,散为泽渚,渚水潴涨,方广数里,匪直蒲笋是丰,实亦偏饶菱藕,至若娈
婉童及弱年崽子,或单舟采菱,或叠舸折芰,长歌阳春,爱深绿水,掇拾者不言疲,谣咏者自流响,于时行旅过瞩,亦有慰于羁望矣。世谓之为阳城淀也。
这段注文竟把湖泊在旅游方面的价值也作了叙述。在《淮水注》中,注文记载了慎阳县的许多湖陂如燋陂、上慎陂、中慎陂、下慎陂和鸿陂等以后,又引述了一个毁陂与复陂的故事说:
汉成帝时,翟方进奏毁之。建武中,汝南太守邓晨欲修复之,知许伟君晓知水脉,召与议之,伟君言:成帝用方进言毁之,寻而梦上天,天帝怒曰:何敢败我濯龙渊,是后民失其利。时有童谣曰:败我陂,翟子威,反乎覆,陂当复,明府兴,复废业。童谣之言,将有征矣。遂署都水掾,起塘四百余里,百姓得其利。
在上述记载中,虽然作者所采用的资料只不过是一些天帝之言与童谣之类的东西,但对于毁湖与复湖这两件事,褒贬毁誉,却是十分明确的。
《水经注》记载的翟方进毁湖为田与邓晨废田还湖的事,在《水经注》以后,实际上仍在各地不断地发生。而且尽管郦道元对于翟方进与邓晨之间的褒贬是如何明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湖泊湮废的速度总比湖泊兴修快得多。就这样,《水经注》记载的大量湖泊,在以后的年代中不断消失,到了今天,我国湖泊的分布情况,与《水经注》所记载的已经有了极大变化。实际上,在《水经注》写作的时代,有些古代湖泊已经逐渐湮废,例如《渠水注》记载的圃田泽,是《职方》、《尔雅》和《汉书·地理志》等都记载的古代大湖之一,它位于今河南中牟以西,对黄河及其以南的鸿沟水系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当郦道元记载此湖时,湖泊的范围(即自然地理学上的湖盆)还相当大:“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西四十许里,南北二十许里”。其面积估计还在二百平方公里以上。但整个湖盆当时已经不是全部蓄水,而是分割成许多小湖、即所谓:“上下二十四浦,津流径通,渊潭相接,各布名焉,有大渐、小渐,大灰、小灰……浦水盛则北注,渠溢则南播”。这种由大到小,由整体到分散,是湖泊湮废过程中常常发生的现象。到了宋代以后,所谓二十四浦也陆续湮废,至今完全淤成平陆,湖泊早已不复存在,绝大部分都成为耕地。
当然,湖泊湮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水经注》记载的湖泊以后陆续湮废也并不都是毁湖为田的结果。兹在《水经注》记载的湖泊中,选择几处较大型作为例子,看一看它们的湮废经过。
《水经·沘水注》及《肥水注》都有记载的芍陂,是古代淮河流域的一处大型人工湖泊,它位于今安徽六安县以北、寿县以南的淠河流域。《肥水注》记载此湖:“陂周百二十许里……陂有五门,吐纳川流。”实际上,在芍陂全盛时代,陂周约有三百里,其面积可能在一千平方公里上下。芍陂在《汉书·地理志》庐江郡和六安国下都有记载,可能在战国时已经创建,是我国最早的水利工程之一。芍陂建成后,代有疏浚,抗洪备旱,民受其利。《汉书·王景传》所谓“垦辟倍多,境内丰给”。《晋书·伏滔传》所谓“龙泉之陂,良畴万顷”。都说明了芍陂在这段时期中的巨大效益。到了隋代,芍陂的水门增设到三十六所(《隋书·赵轨传》),蓄泄就更为便利。唐代在芍陂屯田,据《通典》食货二所载:“厥田沃地,大获其利”。直到北宋明道中(1032—1033),据《宋史·张旨传》所载:“浚淠河三十里,疏泄支流注芍陂,为水门,溉田数万顷,外筑堤以备水患”。说明这个大型人工湖泊,从战国以至北宋,在农业生产上一直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尽管芍陂在农业生产上卓著成效,毁湖为田的记载却仍然史不绝书,早在唐大中年代(847—859),据路岩《义昌军节度使浑公神道碑》(《全唐文》卷七九二)所记:“为力势者幸其肥美,决去其流以耕”。到了宋天圣间(1023—1031),据记载:“豪右多分占芍陂,陂皆美田,夏雨溢坏田,辄盗决”(《宋史·李若谷传》)。到了明成化年代(1465—1487),毁湖为田的速度更趋增加,湖面迅速缩小,终至全部湮废①。今日地图上的安丰塘,即是古代芍陂的最后残余部分,其面积还不到芍陂全盛时代的十分之一(见图一)。
由此可见,芍陂的湮废,是与“为力势者”,“豪右”的毁湖为田密切相关的,这是芍陂湮废最主要的原因。当然,在全部湮废过程中,上游(淠水、肥水及龙穴山水等)的水土流失以及由于黄河泛滥由淮河倒灌而入的泥沙等等,也都促成了淤淀的加速,但这些显然都是次要的原因。
①钮仲勋:《芍陂水利的历史研究》,载《史学月刊》1965年8月。
《渐江水注》记载的古代绍兴地区的鉴湖,是一个与芍陂相似的例子。注文说:“浙江又东北得长湖口,湖广五里,东西百三十里,沿湖开水门六十九所,下溉田万顷。”这个地区原来是一片潮汐出没,湖泊棋布的沼泽平原,后汉永和五年(140),会稽郡守马臻主持了围堤蓄水的工程,才形成一个大湖,其面积据推算达二〇六平方公里①。鉴湖在抗洪排涝和灌溉方面的效益,据南北朝初期孔晔的《会稽记》(宛委山堂《说郛》第六十一)所记:“筑塘蓄水高丈余,田又高海丈余。若水少,则泄湖灌田,如水多,则开湖泄田中水入海”。这样,就使这个地区的大约一万顷土地,减少了自然灾害,扩大了土地垦殖,增加了农业收成。在一段时期中产生了“岁无水旱,而民足于衣食”(宋王十朋《鉴湖说》上,《王忠文公全集》)的小康局面(见图二)。
①陈桥驿:《古代鉴湖兴废与山会平原农田水利》,载《地理学报》1962年第三期。
自从永和成湖以后,鉴湖实际上存在的时间是八百多年。早在唐代,湖中已经出现葑田,说明零星的围垦已经开始。到了北宋大中祥符年代(1008—1016),围垦就日益加速,这就是曾巩在《鉴湖图序》(《元丰类稿》卷十三)中所说的:“奸民浸起……盗湖为田”。北宋末期到南宋之初,围垦进入全盛,出现了“相与十百为群,决堤纵水”(宋徐次铎《复鉴湖议》嘉泰《会稽志》卷十三)的情况。鉴湖终于就因南宋之初垦出了两千多顷耕地而被全部湮废。
鉴湖湮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会稽山的天然植被的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促使湖底的全面淤高;杭州湾沿岸的海塘建筑和北部平原的开垦,又促使湖水向北部转移。诸如此等,都为鉴湖的湮废创造了条件。但是湖泊的最后湮废总是通过围垦才能实现,围垦无疑是鉴湖湮废的最直接的原因。
当然,《水经注》所记载的湖泊在后世的大量湮废,其原因不能都归之于毁湖为田。《河水注》记载的屠申泽就是这样的例子。《河水》经“又北过朔方临戎县西”注云:“河水又北迤西溢于窳浑县故城东……其水积而为屠申泽,泽东西百二十里,故《地理志》曰:屠申泽在县东,即是泽也。”屠申泽又称窳浑泽,首见于《汉书·地理志》朔方郡。按照侯仁之先生等《乌兰布和沙漠北部汉代遗迹分布图》①中复原的此湖加以求积,全湖面积约接近七百平方公里。在西汉时代,屠申泽附近是一个农业发达的垦区。根据上述地图的比例尺加以推算,屠申泽西南沿岸是窳浑县,窳浑县以南约二十公里是三封县,窳浑县以东约三十余公里是临戎县。三个县治建立在这样一个范围并不很大的地区内,说明这个垦区的农业生产是很发达的。《汉书·匈奴传》所载“人民炽盛,牛马布野”,已经描述了这个垦区的繁荣景象。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呼韩邪单于来朝后从长安北返时,即经此道而行,《匈奴传》记载当时“汉遣长乐卫尉高昌侯董忠,车骑都尉韩昌,将骑万六千,又发边郡士马以千数,送单于出朔方鸡鹿塞。……又转边谷米糒,前后三万四千斛,给赡其食”。根据上述地图,鸡鹿塞位于窳浑城西北约十公里,则当年护送单于北返的大队人马恰恰就经过这个垦区,垦区的负担是可想而知的。除了大队人马的沿途供应外,还要转送“边谷米糒”前后达三万四千斛(合今六万八千斗,约二百余万斤)。既称“边谷米糒”,则与鸡鹿塞最为接近的窳浑、三封、临戎三县之中必有大量征发,可见这个垦区的农业产量必然不小。说明这个垦区农业生产的发达,实际上也就说明了屠申泽的重大作用。
在《水经注》的记载中,屠申泽还是一个大湖,但以后它就逐渐干涸了。与前述芍陂和鉴湖不同,屠申泽的湮废并不是由于围垦的结果,而是由于它失去了水源。如《水经注》所说,屠申泽是由于黄河“北迤西溢”而形成的,它与黄河沟通,由黄河供给水源。但北魏以后,黄河河道不断向东转移,使屠申泽逐渐远离水源,最后与黄河完全隔绝而干涸。在清乾隆《内府舆图》河套南图幅上,约当屠申泽故址处,尚绘有一个称为“腾格里鄂模”的小湖,据说在1950年以前,这里还有湖泊存在,但以后就完全干涸了①。这个在西汉时代为一个繁荣的边疆垦区提供灌溉的大湖,由于失去了水源,最后形成了一片荒漠(见图三)。
①侯仁之等:《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载《考古》1973年第二期。
上述仅仅是三个例子,《水经注》所记载的湖泊,在以后的一千多年之中,除了洞庭、彭蠡(今鄱阳湖)、震泽(今太湖)等大湖至今仍然存在(其中有的在缩小)以外,有大量湖泊已经由于各种原因而先后湮废,无法逐一列举。但是从地区来说,《水经注》记载的湖泊,特别是较大型的湖泊的湮废,最普遍的是发生在晋、冀、鲁、豫等省。诸如山西省的昭余祁、文湖、晋兴泽、王泽、董泽、洞过泽,河北省的大陆泽、鸡泽、雍奴薮、夏泽、谦泽、督亢泽,山东省的大野泽、菏泽、雷泽、巨淀、豯养、马常坈、皮丘坈,河南省的圃田泽、黄泽、荥泽、蒙泽、孟猪、乌巢泽等等,都是《水经注》记载的较大湖泊,但现在有的已经完全湮废,有的也只残存极小部分。此外,皖北和苏北地区,历史上湖泊的湮废也很普遍。当然,这些地区的湖泊湮废,除了毁湖为田的广泛存在外,黄河在历史上的多次决溢改道,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自从《水经注》以后的一千多年中,湖泊湮废是我国历史自然地理的变迁中最突出的现象之一,而上述地区又是这种现象最普遍发生的地方。
①侯仁之等:《乌兰布和沙漠北部的汉代垦区》,载《治沙研究》1965年七月号。
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湖泊湮废,总会招致一些不良的后果,而最先蒙受这种不良后果的往往就是农业。由于湖泊湮废而造成的农业损害,有的因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而不久就会缓和,有的则可能持续很久,使一个地区的农业长期遭受损失。以上述鉴湖为例,鉴湖的湮废,曾经招致了这个地区在一段时期中连续发生的旱涝灾害,出现了“每岁雨稍多则田以淹没,晴未久而湖已枯竭矣”(《鉴湖说》上)和“春时重被水潦之害,夏秋之间雨或愆期又无潴蓄之水为灌溉之利”(《复鉴湖议》)等困难情况,鉴湖湮废于南宋初期,我们在这个地区北宋和南宋的水旱灾统计中,就可以明显看出湖泊湮废对农业的不良后果。在北宋的一六六年中,这个地区有历史记载的水灾七次,旱灾一次,而南宋的一四三年中,水灾多至三十八次,旱灾也多达十六次。①情况可见一斑,南宋以后,由于在鉴湖以北的广大平原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水利工程,使洪水有所蓄积而灌溉不虞匮乏,这个地区因鉴湖湮废而造成的损害才得以缓和。
上述屠申泽的情况其实也是一样。尽管这个西汉垦区的衰落是由于边疆不宁和汉族内迁所造成。但这个地区后来所出现的荒漠化现象,却仍然与黄河河道东移和屠申泽的干涸有密切关系。假使这个七百平方公里的大湖依然存在,则即使遭受战乱,农业生产的恢复仍然是并不困难的。
如上所述,对于我国湖泊变迁的历史地理的研究,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的经验教训,看来还颇不少。我国古代对湖泊水利是很重视的,前面已经介绍了《水经注》中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实际上,早在《汉书·地理志》九江郡下,就有“陂官、湖官”的记载。历代以来,为湖陂置官设吏、专司其职的,例子甚多。而那些有真知远见的领导人物在各地兴修湖陂水利造福人民的,也是史不绝书。因此,在兴修湖陂水利,开发湖陂水利资源等方面,我们是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的。但是另一方面,在那个时代,由于社会制度的限制和科学技术的落后,对那些因自然灾害(如河流决溢)所引起的湖泊破坏既无力抗拒,而由于人为活动所造成的湖泊湮废也无法防范和制止。这样才使得各类湖泊在一个并不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大量消失,这对农业生产和其他方面所造成的损失是很难估量的。因此,有关这方面的历史教训,我们确实也值得认真总结。
①陈桥驿:《古代绍兴地区天然森林的破坏及其对农业的影响》,载《地理学报》1965年第二期。
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毁湖为田,也并不盲目地提倡废田还湖。一切措施都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条件作具体分析。比如,在一个沼泽地区,整修沟渠,疏导积水,平填若干湖沼以进行垦殖,这是完全可行的。又如,某些历史上已经毁湖为田的地区,在灌溉水源能够保证,河渠排水可以畅通(当然应该把该地区历史上出现过的非常旱涝考虑在内)的情况下,奢谈废田还湖,也并不符合实际。但是对于目前正在打算或已经在进行改湖泊为耕地的地区,我们认为研究一下当地湖泊消长的历史地理就很有必要,当然更应该结合现代水利科学和农业科学等进行综合的研究,千万不可急功近利,草率从事。至于那些集体进行或分散进行、盲目地与湖泊争地,使湖泊不断遭到蚕食的活动,那是应该反对的。
原载《历史地理》1981年创刊号
收入于《水经注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水经注》记载的温泉
《水经注》拥有大量有关地下水的记载,温泉即是其中之一。对于我国各历史时期温泉变迁的研究,甚至对于现代温泉的研究,《水经注》记载的资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水经注》共记载了温泉三十八处①,地区范围相当广泛。章鸿钊氏曾将我国温泉的地理分布划为七区,即闽、粤、台区,山东、辽东区,太行山区,云梦区,陕甘区,云贵区,淮扬区②。在《水经注》的记载中,各区都有所涉及,而特别以太行山区及陕甘区为多。除了卷一《河水注》记载的迦罗维越国温池因不在我国境内外,《水经注》记载的温泉,如图及表所示。
在温泉的记载中,泉水的水温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温度没有定量标准的古代,有关温泉这方面的记载,不消说是相当困难的。事实上,在温度有了定量标准的今天,温泉的水温标准,也仍然不是完全统一的。英国以摄氏二十一度为温泉的最低温度③,日本是摄氏二十五度④,德国是摄氏
①《水经注》记载温泉三十五处,《水经注》佚文记载温泉三处,计三十八处。
②章鸿钊:《中国温泉之分布与地质构造之关系》,载《地理学报》第二卷,第三期,1934年。
③A Dictionary of Geography,Edward Arnold,London,1970,second edition,p.178。
④《地学事典》,东京平凡社,1971年,第163页,ぉんせん。
二十度①,美国是二一点一度②。此外,在美国③和苏联④的著作上,对温泉的水温,另外还有一些和当地气温及一般水温比较的浮动的标准。我国学者,近来又有把温泉按水温分为低温热泉(摄氏二十度至四十度)、中温热泉(摄氏四十度至六十度),高温热泉(摄氏六十度以上)和过热泉(摄氏一百度以上)的区分标准⑤、由于各地区气温互不相同,而温泉本身在水温上也有极大的差异,要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确有困难。由此可见,在水温没有定量标准的古代,对温泉的记载和描述,更比今天困难得多。
《水经注》对于全国温泉在水温差异上的记载和描述,却做得相当成功。尽管这种描述只有定性的意义,但是由于作者对各地的温泉,按它们的水温作了一定的划分,把各类温泉用等级分明的词汇加以描述,因而使人一目了然,并且还可以用今天的定量标准来估计当时的水温。在《水经注》记载的温泉中,《河水注》的娄山温泉,《耒水注》的侯计山温泉和《渐江水注》的郑公泉等,都属于温度最低的一级。
①《日本大百科事典》,东京平凡社,1974年七版,第四卷,第549页,ぉんせん。
②《日本大百科事典》,东京平凡社,1974年七版,第四卷,第549页,ぉんせん。
③McGrow‐Hill Encyclopedia of Seience and Technology,N.Y.MeGrow桘Hill Book Co.INC.1960,Vol.13,p.551:“Thus,water of thermal springs range in temperature from aslowas 60°F, in an area where normal ground water has a temperature of 40—50°F,to well above the boiling point.”
④C.B.卡列斯尼克:《普通地理学原理》,地质出版社1958年版,中册,第201页,“如果泉水的温度低于当地年平均温度的称为冷泉,高于当地平均温度的称为温泉”。
⑤陈刚:《中国的温泉》,《地理知识》1973年第二期。
卷五《河水注》云:“水西出娄山,至冬则暖,故世谓之温泉。”
卷三十九《耒水注》云:“县有溪水,东出侯计山,其水清澈,冬温夏冷。”
卷四十《渐江水注》云:“有郑公泉,泉方数丈,冬温夏凉。”
上列三处温泉,必须要在气温下降的冬季,才能感到水温的“暖”和“温”。从当地的气温来说,侯计山温泉和郑公泉所在的地区,比娄山温泉所在的地区当然要高些,但夏季气温相差不大,三地夏季日最低温度大概总在摄氏二十五度上下。冬季的日最高温度,娄山温泉所在地区当然要低些,但一般也不会低于摄氏十五度。则上列三处温泉的水温,估计当在摄氏二十度左右,确是水温较低的温泉。
在《水经注》记载中,比上列三处水温较高的温泉,可以《滍水注》的紫山汤谷和《夷水注》的佷山县温泉等为例。
卷三十一《滍水注》云:“山东有一水,东西十五里,湛然冲满,无所通会,冬夏常温。”
卷三十七《夷水注》云:“夷水又东与温泉三水合,大溪南北夹岸有温泉对注,夏暖冬热。”
在上列二例中,紫山汤谷是“冬夏常温”。郦道元描述温泉的词汇,“温”字的热度,显然低于“暖”字和“热”字。但这个地区的夏季日最低温在摄氏二十度以上,因此,温泉的水温可能接近摄氏三十度。至于佷山县温泉,据记载有两处,它们无论冬夏,水温都超过气温,作者用“暖”与“热”两个不同的词汇区别冬夏的感觉差异,比“温”字的程度显然要高。这个地区的夏季最高气温必然超过摄氏三十度,而此时温泉尚“暖”,则此温泉的水温可能超过摄氏三十五度。当然,这些温泉的水温仍然都是较低的。
对于我国境内水温较高的温泉,《水经注》在描述它们的水温时,有的用“炎”字表示,例如“炎热特甚”(卷三十一《滍水注》北山阜温泉)、“炎势奇毒”(卷三十一《滍水注》胡木山温泉)等;有的用“灼”字表示,例如“是水灼焉”(卷十三《
水注》桥山温泉)、“养疾者不能澡其炎漂,以其过灼故也”(卷十四《鲍丘水注》北山温泉)等;有的则用“汤”字表示,例如“温热若汤”(卷十一《滱水注》暄谷温泉)、“沸涌如汤”(卷十八《渭水注》太一山温泉)、“泉源沸涌,冬夏汤汤”(卷二十七《沔水注》沔阳县温泉)、“如沸汤”(卷三十一《滍水注》皇女汤)等。虽然,今天要根据这些描述,准确地估计这些古代温泉的水温,还有一定困难,但《水经注》的记载,毕竟为我们研究这些古代温泉提供了重要的依据。郦氏以“灼”字作为温泉水温的定性标准,这对我们是一种很大的方便。因为人体对于水温的感觉,古今不会有很大的差别。今天,在水温超过摄氏六十度时,一般人都会有“灼”的感觉。这样的温泉,就如《滍水注》所说:“无能澡其冲漂,咸去汤十许步别池,然后可入”。则《水经注》中以“灼”字描述的温泉,其水温大概都在摄氏六十度以上。因而郦氏用以描述水温的其他级别的词汇如“炎”、“汤”等,都可以以此类比,进行探索。
对于现代所称的高温热泉和过热泉,《水经注》在描述它们的水温时,采用了水温和食物烹煮的关系进行记载,例如卷三十一《滍水注》的皇女汤,其水温“可以熟米”;卷三十一《涢水注》的新阳县温泉,其水温“可以
鸡”,卷三十六《若水注》的邛都温水,其水温“可
鸡豚”。而这种水温和食物烹煮之间的关系,古今也并无很大变化。因此,这样的记载,对今天研究这些古代温泉的水温,是非常有用的资料。
除了对水温的记载外,《水经注》还记载了温泉的其他性质和特点。对于温泉能治疗疾病的记载,《水经注》常写得十分详细。例如卷二十七《沔水注》中的沔阳县温泉,注云:
汉水又东,右会温泉水口,水发山北平地,方数十步,泉源沸涌,冬夏汤汤,望之则白气浩然,言能瘥百病云,洗浴者,皆有硫黄气,赴集者,常有百数。
这段记载不仅说明了沔阳县温泉的疗效很高,同时也指出这是一处含硫磺的温泉。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很多,例如卷十一《滱水注》的暄谷温泉“能愈百疾”,卷十三《
水注》的桥山温泉“疗疾有验”,卷十九《渭水注》的丽山温泉可以“浇洗疮”,卷三十六《若水注》的邛都温水“能治宿疾”等等。这些都是古代温泉利用的记载。在《水经注》记载温泉利用的资料中,还有一项特殊的例子。卷三十九《耒水》经“又北过便县之西”注云:
县界有温泉水,在郴县之西北,左右有田数千亩,资之以溉,常以十二月下种,明年三月谷熟,度此水冷,不能生苗,温水所溉,年可三登。
温泉用于农业生产的记载,自来并不多见,因此,这项资料是值得珍贵的。
《水经注》记载的温泉,不仅是研究古代温泉的有用资料,而通过古今温泉的对比,在研究我国各历史时期的温泉变迁,甚至对现代温泉的研究,也是有重要价值的。因为《水经注》所记载的温泉,有的至今仍然存在,而且水温和古代记载的并无很大变化。有的虽然存在,但水温已有较大的变化。有的则已经消失不见,或者是水温下降,已经成为一般泉水,例如卷十六《漆水注》和卷十九《渭水注》所共同记载的丽山温泉,这是我国自古至今的一处著名温泉。《渭水注》引汉张衡《温泉赋》云:“此汤也,不使灼人形体矣”。说明此温泉在汉代就并不十分灼人,而目前此温泉的水温仍在五十度左右,足见自汉至今,水温并无较大变化。卷十三《
水注》所记载的绫罗泽,在古代是一处水温较高的温泉,注云:
祁夷水又东,热水注之,水出绫罗泽,泽际有热水亭。
前面已经指出,《水经注》以“热”字描述的温泉,是属于水温较高的一级。但此温泉据杨守敬在《水经注疏》中疏云:“今名暖泉,在蔚州西三十里绫罗里,其水夏凉冬暖”。说明已成为一处水温较低的温泉了。至于卷四十《渐江水注》中记载的郑公泉,据嘉泰《会稽志》所载①,在会稽县东南五云乡,说明在南宋时此温泉犹在。但近年来笔者曾几度在会稽山区查访此温泉下落,结果不知所在,说明此温泉可能已经消失,或者由于水温下降,已成为一般泉水。以《水经注》记载为基础的这种古今温泉的对比研究,在温泉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把郦注各本中对于温泉记载的一些校勘上的问题稍作探讨。
首先是有关温泉记载的佚文问题。《读史方舆纪要》澄城县引《水经注》云:“县有温泉三,皆西注于洛。”①这三处温泉为殿本及目前能见的所有版本所不载。由于《洛水注》已经缺佚,此一条可能就在《洛水注》之中。今天澄城县东北十余里仍有温泉存在,故《方舆纪要》所引的这段佚文,应该补入今本郦注之中。
①嘉泰《会稽志》卷十一,泉。
对于温泉水温的记载,郦注各本中有时也有较大的差异。卷三十八《溱水》经“东至曲江县安聂邑东屈西南流”注中的曲江汤泉即是其例。殿本云:
又与云水合,水出县北汤泉,泉源沸涌,浩气云浮,以腥物投之,俄顷即热。
这里的“俄顷即热”,在大典本、黄省曾本、吴琯本、何焯校明抄本、王国维校明抄本、注释本、注疏本等之中,都作“俄顷即熟”。惟注笺本、项
本和殿本等易“熟”为“热”。“热”和“熟”虽然一字之差,但以之描述水温,其差距却是很大的。若按殿本等本,这是一般的热泉,若按大典诸本,这就是一处过热泉。因此不能不加以分辨。按《御览》引《幽明录》所载:
始兴云水,源有汤泉,每至霜雪,见其上蒸气数十丈,生物投之,须臾便熟。②
从《幽明录》所记的来看,郦注的“腥物”可能是“生物”的音讹。上文如作“生物”,下文自然应该作“熟”,可见大典诸本比殿本等可靠。殿本的“热”字宜改为“熟”字。
对于温泉的其他性质的记载,各本也有值得校勘之处。卷十八《渭水》经“又东过武功县北”注云:
渭水又东,温泉水注之,水出太一山,其水沸涌如汤,杜彦达曰:可治百病,世清则疾愈,世浊则无验。
①《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四,陕西三,西安府下,同州,澄城县,甘泉水下所引。
②《御览》卷七九,地部。
对于这一温泉的记载,目前能见的郦注各种版本大体相同。但是“世清则疾愈,世浊则无验”,看起来实在牵强附会。我早年原很不以此语为然,但既然各本相同,找不到根据可以校勘,也只好不了了之了。后来偶从康熙《陇州志》所引郦注读到了这一条,使我豁然开朗。《陇州志》引郦注云:
然水清则愈,浊则无验。①
“水”和“世”原是一音之转,把“水”误作“世”,确是很可能的。《陇州志》所引郦注是什么版本,不得而知,现在当然无法看到了。但无论如何,《陇州志》所引本的“水清”比各本的“世清”要合理得多,这是谁都看得到的。
《水经注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①康熙《陇州志》卷一,方舆,温泉所引。
《水经注》记载的行政区划
在《水经注》记载的地名中,涉及各级行政区划的有州、郡、郡国、侯国、县等类。《水经注》记载行政区划,是以河川为纲,分散记入各篇之中的,因此,在记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方面,它不能与《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以及晋、宋、南齐、魏诸志相比,它既不可能像正史地理志那样按各级行政区划的系统进行记载,也不可能把历代各级行政区划全部记入。这也就是孙星衍所说的:“《水经注》止记川流经过,其于郡县故迹,不能备载。”①不过在另一方面,正史地理志记载行政区划名称虽然系统而完整,但各志所记,多重本志一代;郦注所记虽不完整,但在时间上不仅兼及上述各志,而且上溯先秦。此外,正史地理志记载行政区划名称,大多排列地名,枯燥刻板;郦注记载行政区划名称,是将它们穿插在河川山岳之间,使它们与历史掌故及地理事物融为一体,并且常常广征博引,兼及地名渊源。还有,正史地理志记载行政区划名称虽然完整,但所记往往只是一个朝代中的某一年代,所以仍然难免有所遗漏;郦注在这方面的记载,常常可以补充地理志的不足。
为了了解《水经注》及其前代的各级行政区划概况,兹据《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晋书·地理志》、《宋书·州郡志》、《南齐书·州郡志》、《魏书·地形志》等,把各代各级行政区划的数量与《水经注》记载的行政区划数量,表列如下(见表一)。②
①《元和郡县图志序》,载《岱南阁集》卷二。
②其中三国时代的资料根据《三国会要》卷八及《通典》卷一七一等考订。
在上列统计表一中,《水经注》的数字稍稍偏高,这是因为:第一,郦注数字是按各篇进行统计的,而各篇之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有一些重复现象;第二,郦注记载行政区划名称,并且记及它们的别名,这些别名,也统计在内。不过重复与别名的数量是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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