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载《古籍论丛》,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段熙仲教授受郦学界和出版界的委托,承担了此书的点勘任务。这个任务无疑是十分沉重的。段老学识渊博,著作等身,久已驰誉学术界,当然无须我再作介绍。但他以过八旬之年(段老生于1897年),欣然接受这项任务,却确实令人钦敬。经过数年夙兴夜寐的辛勤劳动,不仅纠谬补缺,而且写下了详细的校记。耄期而竟此巨构,在我国郦学研究史上,实在是从胡朏明以来的一件不朽盛事。
承蒙段老和出版界的信任,要我在段老点勘的基础上,再做一些补充工作。为了向段老学习,也为了让这部排印本早日问世,我才不自量力,接受了这项工作,对全书作了一次补充校勘。我的工作主要是根据四种资料进行的。这就是:第一,台北影印本《水经注疏》;第二,钟凤年《水经注疏勘误》;第三,台北影印本《水经注疏》傅纬平校勘;第四,我个人历年来对此书的校勘。上列四种之中,最主要的是台北影印本。
关于台北影印本的一般概况,我在拙作《评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①一文中已经有所说明。在对北京影印本的补充校勘中,为什么要以台北影印本为主要依据,对此还必须作出一点交待。首先,我应该声明,用台北影印本对北京影印本进行校勘的,我并不是第一人。几十年前,今北京影印本底本的收藏者徐行可,就已经做过这种工作。北京影印本卷首贺昌群的《影印水经注疏的说明》中说:“《水经注疏》稿中应当修改和补正的地方一定是很多的。单看徐行可校勘过的卷二十一《汝水》一册,便可略知。”钟凤年在他的《水经注疏勘误》中也发现了这件事。因为他每校一卷,总有上百处的错误,唯独这一卷中只校出了错误六处。因此,他在此卷之末特地写上一句说:“此卷已经售稿人徐行可修正,因而抄错处所遗无多。”其实,只要拿今北京影印本与台北影印本作一对照,徐当年的所谓校勘就立刻清楚。当年,徐在汉口,熊在武昌,只是一江之隔,徐可以便利地向熊借阅当时藏在熊身边的今台北影印本的底本。熊会贞在《汝水》一卷上的修改和补充,就是通过这种关系,从今台北影印本的底本抄入今北京影印本的底本之上的。现在拿两本的《汝水》一卷对比,凡是台北影印本有涂乙之处,北京影印本也作了同样的涂乙,这就是徐的所谓校勘。除此以外,别无丝毫其他改易。而且,徐行可当年的这种抄录,并不是很认真的。在钟凤年校出的六处错误之中,除一处“三十州志”(“十三州志”之误),当时大概尚未被熊校出而徐也照误外,①其余有四处都是熊已校出而徐在抄录时漏抄的。另外还有一处即经“又东南过颍川郏县南”,注:“司马彪《郡国志》曰:襄城有养阴里”句下的疏文:“会贞按:《郡国志》,‘颍川郡襄县有养阴里,其下即襄城’。岂本襄城下之文,而今《郡国志》错入襄县下欤?然终恐校此书者习见襄城,少见襄,妄加城字耳”。这里,熊把第一个《郡国志》的“郡国”二字改为“续汉”,又把第二个《郡国志》的“郡国”二字删去,只留“志”字。这不过是一种书写体例的改易,由于熊在其抄本上作过涂乙,徐也照改不误。其实这条疏文语意不全,在“其下即襄城”之下,显然应加上“此引作襄城有养阴里”九字,但因熊未加,徐也相应不加。只是由于贺昌群和钟凤年都没有看到过台北影印本,所以才不约而同地认为徐在《汝水》一卷中下了不少校勘功夫。而其实徐的所谓校勘,无非是按熊的底本依样画葫芦而已。
①载《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三期。
不过《汝水》一卷经过徐按熊的底本抄改以后,我们细细揣摩一下改后的文字,就可以发现今北京影印本中,这一卷与其他各卷的许多不同之处。例如,绝大多数全祖望的“全”字已经删去,“黄省曾本”与“吴琯本”统作简称“黄本”、“吴本”,又出现了别卷不见的“大典本”、“明抄本”。别卷中常见的如:“赵云:某书云:‘某字当作某字’。赵依改。”被简化为“赵据某书改”。此外,对每个郡县城邑的沿革叙述,其体例也和别卷有了差异。在北京影印本中,《汝水》卷和别卷在体例上的这种差异,其实就是今台北影印本和北京影印本的差异。没有看到过台北影印本的人,只要细读北京影印本的《汝水》一卷,就可以略知台北影印本的全豹。
当年徐行可为什么要从熊藏抄本上抄改这一卷,是一种偶然的机会,抑是别有动机,我们已无从知道。但是,今天我们以台北影印本对北京影印本进行补充和校勘,却是完全说得出道理的。为了把道理讲清楚,我必须把北京影印本和台北影印本之间的渊源关系,再作一番解释。
①从笔迹与墨色浓淡上判断,与其他改易不一致,故可能是熊以后发现错误而补改的。
杨守敬死于民国四年(1915),熊会贞继续在这部书稿上花了二十多年时间。这期间,如汪辟疆、刘禺生所说:“暝写晨抄,二十余年如一日。”①“书凡六、七校,稿经六易”②。北京、台北两影印本的底本,或许就是“稿经六易”过程中的产物。
把这两本对比一下,立刻可以看出两本抄录的先后次序。台北影印本的底本显然是先抄成的,抄成以后,经过熊的一番初校,改正了一些最明显的错误,又加上若干技术性的注记,如“此处提行”、“此条再校某书”等等,然后再从这个初校过的底本,录出今北京影印本的底本,这从今台北影印本上的许多涂乙之处,在北京影印本都已抄录恭正,而技术性注记均已不存可以说明。此后,北京影印本的底本归徐氏收藏,徐除了前面已经指出的抄改《汝水》一卷的熊校以外,直到影印本出版,均一仍其旧。而台北影印本的底本一直留在熊处,得到熊的不断校改和补充,直到熊另立新稿,放弃此稿为止。
假使熊的最后定稿本至今无恙,那么,今北京、台北两影印本的底本,只不过是杨、熊郦学研究过程中的两部弃稿,就没有多大价值。但不幸的是,熊氏惨淡经营的最后定稿本被人私售,至今不知下落。因此,今台北影印本的意义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直到熊不幸自裁,此稿一直在他身边。除非被杨勉之私售的原稿最后能够找到,今台北影印本无论在资料积累、数据完整和学术思想的发展等方面,都代表了杨、熊《水经注疏》的最后成果。尽管与北京影印本对比,台北影印本的改易或许不超过十分之一。但是作为一定时期熊氏郦学思想的发展和郦学研究成果的反映,这些增删改易,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台北影印本已经出版的今天,我以此作为对北京影印本补充校勘的主要依据,这是势所必然的事。
这里顺便还要提出一个或许有人关心的问题。《水经注疏》是杨、熊师生二人合作的著作。杨去世以后,熊又赓续工作了二十多年。其间“稿经六易”。则现在我们见到的成果,和此书初创人杨守敬的旨趣,是否已经存在距离?事实是,段老和我都曾发现,熊在《水经注要删》中的某些资料,与《水经注疏》之间有些牴牾之处,而《要删》中的杨氏议论,《注疏》归入熊氏按语的,亦偶有之。但是,从另一方面设想,像这样一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巨著,熊在二十多年之中,又经过多次改易,资料浩瀚,头绪纷繁,上述情事,容或难免。今视台北影印本卷首所附《熊氏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中,有一条指出:“先生初说,此书二人同撰,文各一半。故初稿有几卷题:宜都杨守敬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疏。后改作: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补疏。则是先生之书。通体凡先生说,止作‘按’字,不必提先生之名;会贞说,则作‘会贞按’以示附见,如此
①《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载台北影印本卷首。
②《述杨氏水经注疏》,载《世载堂杂忆》,中华书局1962年版。
较合。每篇首标题作: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改补作参)。文先生三分之二,会贞三分之一。”从这一条来看,熊氏实在无可非议。而事实上,北京影印本上作“会贞按”之处,经熊氏事后校阅而在台北影印本中改为“守敬按”的,为数甚多;有前者仅有“按”字的疏文,在后者中改为“守敬按”的,为数也属不少。说明在这类问题上,熊氏还是努力检点的。
至于疏文的体例内容,在“稿经六易”的过程中,与杨氏初创,确实有了距离。但这是由于资料陆续丰富,数据逐渐变化,方法不断进步,从而促使熊氏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发展的缘故。这在学术研究中乃是正常的现象。例如杨氏在世之日,对于戴震的官本,实在颇为鄙视。其原因除了戴有袭赵之嫌外,亦由于杨确信戴自言所据大典本为子虚。杨在其致梁鼎芬札中说:“叶君浩吾谓世称戴所云《永乐大典》本,皆直无其事。”又说:“独怪当时纪文达、陆耳山并为总纂,曾不检大典本对照,遂使东原售其欺。”①其实,此言出于没有见过大典本的杨氏之口,在当时就失于武断。杨去世以后,熊获得南林蒋氏所藏《校录大典本》前二十卷,以之与官本一一核对以后,始知戴氏实“多从大典”。由是中外郦学名流如汪辟疆②和日人森鹿三③等,都认为戴震在这一点上蒙受了不白之冤。所以熊氏在台北影印本中动辄举残宋、大典、明抄各本相核对。又在他亲笔修改意见中写下一条说:“人或以戴出大典本为诬,故标出,非校也。”这里所泛指的“人”,其实就包括他的老师杨守敬在内。熊在这个问题上如此处理,实为公正而必要的措施。
①胡适遗稿:《水经注校本的研究》,载《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二辑。
②《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
③[日]船越昭生:《森鹿三先生和水经注研究》,载《历史地理》1984年第三辑。
不过,上面我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杨认为戴所引大典本“直无其事”,而熊在获睹大典本后在今台北影印本的底本上作了实事求是的更正。并不涉及同时否定戴、赵相袭的问题。杨在《要删》自序中说:“赵之袭戴在身后,一、二小节,臧获隐匿,何得归狱主人?戴之袭赵在当躬,千百宿赃,质证昭然,不得为攘夺者曲护。”在这个问题上,熊氏的观点,看来最后仍与杨保持一致。尽管他曾经在台北影印本的底本上删节过某些有关言语,例如《伊水篇》经“又东北过新城县南”注:“故世有三交之名也”句下,台北影印本删去了疏文中的“此亦戴袭赵之一证”八字。这或许是熊氏希望在这个问题上的措辞宜于谨慎。其实,确认戴氏袭赵的疏文,在今台北影印本中仍然充篇累牍。例如《河水篇》五,经“又东北过高唐县东”注:“京相璠曰:今平原阳平县”句下疏文:“此犹得谓戴非袭赵耶?”《沔水篇》下,经“又东过会稽余姚县,东入于海”注:“江水东迳绪山南”句下疏文:“此犹得谓戴不见赵书乎?”如此等等,不胜枚举。这个问题的性质,当然和上面大典本的问题不同。在过去,争论的双方都认为赵书刊于赵、戴二人均已物故以后。争论的焦点在于戴是否看过赵书抄本。胡适在1947年致卢慎之的信中就这样说:“他(按指杨守敬)全不知赵氏书有乾隆五十一年初刻未修本与初刻初修本之别,又有乾隆五十九年修改重刻本的不同。”假使事情完全如此,则问题比较简单。因为官本刊于乾隆三十九年,而戴震死于乾隆四十二年,戴氏未见赵书刊本,这是无疑的。但我后来看到清范希曾的《书目答问补正》,才知赵书在乾隆十九年已经有了家刻本,当因印数很少而不传。范希曾提供的这项至关重要的资料,在郦学界恐怕很少注意到。但范是一位脚踏实地的学者,其书当不致有讹。①诚如此,则在戴校官本问世前二十年,社会上已经出版了这样一部与以后的官本内容十分雷同的《水经注释》,则情况可能就豁然明朗了。不过在我的这篇说明之中,这或许已是节外生枝的话题,此事就到此为止。
①比《书目答问补正》更早的清莫友芝《郘亭见知传本书目》卷五,史部十一也已著录:“《水经注释》四十卷,《刊误》十二卷,《附录》一卷,赵一清,乾隆十九年赵氏刻本,赵氏板后归振绮堂汪氏。”
现在再回过头来说明一下北京影印本与台北影印本之间的主要差异。首先是体例上的差异,这是经过多次改写,在体例上更为成熟的标志。总之,熊氏以后在本书体例上的若干修改,使全书的文字愈加精炼,意义尤为明确,前后更具划一。这里,徐行可抄改的《汝水》一卷,已可见其一斑。关于体例划一的工作,熊在他《亲笔修改意见》中,曾作了不少规定,可惜这些规定,并不完全在台北影印本上实现。虽然在这个本子上,确实也按他后期的体例设想,作过一些修改,但是由于他以后放弃了这个本子,所以这种修改在这个本子中显得有始无终,前后牴牾。例如,他在《亲笔修改意见》中,决定把“守敬按,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云云之中的“守敬按”,改为实际上从事这项工作的孙先梅(岭香)的名字,作“先梅按”。但这条意见在台北影印本中就完全未曾实行。傅纬平在台北影印本底本的校勘中,开始曾经想使这个本子在体例上完全符合熊自己提出的格局,但是他在校改了两卷以后,大概就发现,要在这个已经被熊放弃的本子上,继续熊自己没有做完的工作,这是十分困难的。例如关于上述“残宋本、大典本、明抄本”的问题,台北影印本上,依然是“守敬按”,并不见孙先梅之名。倒是一位对此书实无建树却甘冒风险的李子魁,涂乙原稿,在“守敬按”的边上挤入他的名字。在此次排印本上,除了把这位无功受禄的第三者的名字清除以外,“守敬按”三字一律不改。因为考虑到这个本子是“稿经六易”过程中的一部弃稿,它反映《水经注疏》撰写过程中某一阶段的水平,我们不可能以熊会贞修改他的定稿本的要求加于这个本子。好在熊的亲笔意见已附在卷首,他的最后定稿本的大致轮廓和基本格局,我们已可大概明了。
在台北影印本中,全祖望的“全”字,绝大多数都被删掉。保留下来的主要是全关于分清经注方面的和其他可以确认为属于他的学说。另外还有一些没有涂抹的“全”字,或许是熊在涂抹时的遗漏(例如《济水篇》)。当然,凡是原书未经涂抹的,排印本也照样保留,因为我们无法越俎代庖。在这个本子上涂抹全祖望的名字,这已经不属于体例的问题,而是反映了熊会贞的郦学思想的变化和发展。在乾隆年代的三位郦学大师全祖望、赵一清、戴震之中,杨守敬无疑是崇全、赵而抑戴的。尽管林颐山早已指摘了七校本的伪造,也尽管王先谦早已在合校本中排斥了全的位置。但在北京影印本中,不仅事必全、赵、戴并列,而且对于全有许多肯定的议论。这些议论有不少仍为台北本所保留。例如《滱水篇》经“又东过勃海东平舒县北,东入于海”注:“故互以明会矣”句下疏文,“全本有‘此句疑’三字,而赵本不载,此非刻全本者所能伪作,当是七校真本”。《浊漳水篇》经“又东过壶关县北”注:“谓之为滥水也”句下疏文:“足见近刻全本不尽伪”。《渭水篇》中,经“又东过武功县北”注:“而左会左阳水”句下疏文:“知全氏‘注中注’之说非谬”。如此等等,不胜枚举。但对于王梓材在七校本中作伪之事,杨守敬显然是察觉的。今北京、台北二影印本中,诸如“王梓材据戴本之所为”(《济水篇》一,经“又东过封丘县北”注:“北济也”句下疏文),“王梓材据戴改全”(《洛水篇》经“洛水出京兆上洛县
举山”注:“是也”句下疏文)等等,都是杨氏自己的按语。在熊氏二十多年的工作中,他进一步仔细地核对了七校本,发现“王梓材据戴改全”的情况在七校本中是非常普遍的,因此,全本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戴本,于是,在“全、赵、戴改”或“全、戴改”等疏文中,“全”字的意义就大可怀疑。台北影印本中的大量“全”字,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被熊所删掉的。且不问这种删改是否妥当,也不问假使杨在世,事情会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因为熊毕竟在杨去世后又继续此事二十多年,而且学术思想是随着数据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在七校本作伪的证据已为众人所共知的情况下,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那就得凭作者的思想与意旨,校勘者无权干预。作为古籍的校勘者,王梓材在七校本中所作的那种欲益反损的事,正可引为教训。因此,凡是在台北影印本中被删去的“全”字,排印本中一概不予恢复。
当然,要彻底查清王梓材作伪的情节程度,现在并非没有途径。因为天津图书馆还保藏着一部全氏《五校抄本》。我虽然曾经专程到天津研究过这部抄本,但是我当年研读此本的目的并不在于查清五校和七校的文字区别。这部抄本于1947—1948年间曾被胡适借阅过一年多①,他又是最早提出王梓材伪造七校本的学者之一,但在他关于《水经注》的最后一批著述,即1979年《中华文史论丛》第二辑所发表的他的遗稿《水经注版本的研究》中,其时正当他阅读五校抄本以后不久,但这些著述中并没有提出与他过去论点不同的意见。说明王的作伪是无疑的①。至于伪造的具体细节,希望今后会有学者,通过对五校、七校两本的逐字逐句地查对,使之全部核实。
①据天津人民图书馆馆长黄钰生先生面告。
至于台北影印本对北京影印本在内容上所作的修改和补充,我可以举下面两个例子:
《渭水篇》下,经“又东过霸陵县北,霸水从西北流注之”注:“王莽更之曰水章。”这一句注文,北京、台北两本相同,但台北影印本加了熊氏的一段按语:
会贞按:今本《汉志》作水章,与此同。然莽于汉县名陵者多改陆,章字与秦名霸水之意虽合,而与莽意不合。残宋本郦注作水革,大典本、黄本同。霸字从革,疑莽隐寓革命之意而取以名县。则《汉志》本作革,传抄讹为章也。自吴本改革为章,朱本沿之,至今遂无有知其非者矣。兹反复推求而得之。
对于这一条,虽然有残宋本、大典本和黄本可以作据,熊氏自己也经过反复推求,写出了如上一段按语,但他并不把注文中的“章”字改为“革”字,按语只供读者参考。因为觉得并无确实把握,改易必须慎重。这就是熊氏的治学审慎之处。
另一个例子在《沔水篇》上,经“又东过城固县南,又东过魏兴安阳县南,涔水出自旱山北注之”注:“有盐井,食之令人瘿疾”句下的疏文:
北京影印本云:“会贞按:《博物志》,山居多瘿,饮泉水之不流者也。郦氏言食此井之盐令人瘿疾,盖亦以其水之不流耳。”
台北影印本云:“会贞按:《博物志》,山居多瘿,饮泉水之不流者也。此则井盐,食之致疾为异耳。”
熊会贞在台北本的底本中改动他自己以前的按语,改动虽很小,但关系却很大。现在我们知道,所谓瘿疾,就是甲状腺肿大。山区多患此疾,这是由于食物中缺乏碘的缘故。《博物志》所说“饮泉水之不流者也”,当然是错误的。在北京本的按语中,熊附和了《博物志》的说法,认为井水也是不流的,所以同样致疾。以后,他经过深思熟虑,或者查阅其他资料,改动了这条按语。虽然从他当时的知识来说,还无法否定《博物志》的话,但他自己决定不再附和《博物志》,并且提出了怀疑。这样的几个字改易,从疏文的科学性来说,当然是很大的进步。拿台北影印本与北京影印本相比,像上述这两类例子是很多的,限于篇幅,不再细叙。
①后来我在日本看到了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发行的《胡适手稿》,在第六集下册《复洪业、杨联陞函》中,胡适指出他在读了天津图书馆的《五校抄本》以后,才知七校本的《序目》和《题辞》都是真的,并非王梓材所伪造。因此,他把伪造的主要责任归于另一刊书人董沛。他在此函上说:“我对王梓材的信心提高了一点,而对董沛则甚轻视而痛恨。”
台北影印本在疏文内容上对北京影印本的另外一种改易,是在全书内作了一些必要的删节。删去了若干芜杂冗长或是并不针对注文的疏文,虽然删节的数量并不很大,但从这种情况判断,估计在熊氏的最后定稿本中,删节还会更多一些。这项措施,对于疏文在文字上的精练性和针对性方面,都是很有好处的。根据熊氏《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这种做法还是杨氏生前的指示。熊说:“记师初说,疏欲详。赵、戴等说,可一概载入。后因篇幅太长者,不能全载。又说,俟书成,一齐加删节。不删节者,可就所见说几句。”现在看来,疏文详尽,固然是此书的一个重要优点。但有时确实也难免陷于庞杂冗复。所以,台北影印本的这种删节,显然是必要的。例如《汳水篇》经“汳水出阴沟于浚仪县北”注:“世宗休闻喜而显获嘉”句下,北京影印本原引用了《汉书·武帝纪》的一段文字。其实,这段文字在前面《涑水》、《清水》二篇都已分别引过。熊氏在对照了前面的文字以后,把这段疏文简化为:“守敬按:俱汉武帝元鼎六年事。郦氏于涑水及清水篇载之。”像这样一类的删节,精简了文字,但实际上并不减少全书的内容,当然是有利于提高疏文质量的。
杨、熊二人被称为郦学研究中的地理学派的代表人物,并不仅仅因为他们绘制过一套《水经注图》。特别还因为他们在疏文之中,十分重视山川地理的分析。他们对于地理现象观察的精细之处,有时甚至超过现代的某些地理学家。我可以随手举一个例子。1979年出版的《辞海》《水经注疏》条说:“因未经审校,错别字及脱漏之处甚多。如《涪水》漏抄郦注本文竟达九十多字。”这条《辞海》释文的上半段当然是正确的,我在本文开始时就指出了。但下半段说《涪水》漏抄郦注本文九十多字的话,其实却是《辞海》自己的错误。《辞海》作者认为《水经注疏》漏抄的郦注本文,所指就是:“迳涪县西,王莽之统睦矣,臧宫进破涪城,斩公孙恢于涪,自此水上。县有潺水,出潺山,水源有金银矿,洗取火合之,以成金银。潺水历潺亭而下,注涪水。涪水又东南迳绵竹县北,臧宫溯涪至平阳,公孙述将王元降,遂拔绵竹。涪水又东南”,共九十一字。这条释文的作者,由于没有考究这一带的山川地理,而只拿别的版本与之对照,一旦发现“涪水出广汉属国刚氐道徼外,东南流”之下,少了上列九十一字,就立刻断言这九十一字被杨、熊或他们的助手所抄漏。其实,只要他稍稍耐心一点,往下再读几段,就会发现,这九十一字原来未曾少去一个,只是次序前后,被杨、熊重新安排过了。熊会贞在“臧宫溯涪至平阳,公孙述将王元降,遂拔绵竹”句下按云:“‘朱徼外’句下,接‘东南流迳涪’云云,至‘遂拔绵竹’,下接‘涪水又东南流与建始水合’,至‘迳江油广汉者也’。戴、赵同。准以地望,建始水在上,江油在下,涪县又在下,何能先迳涪县而后会建始水而迳江油也。明有错简。‘东南流’三字,当接‘与建始水合’,至‘迳江油广汉者也’,又移‘与建始水合’上‘涪水又东南’五字于其下,乃接‘迳涪县西’,至‘遂拔绵竹’方合。今订。”疏文的这种次序调整,无疑是正确的。在全书之中,杨、熊在山川地理的比较分析上,的确是花了极大功力的。
同样出于对地理学的研究,杨、熊对郡县城邑的沿革变迁十分注意,并且还逐城逐县地推究了今地所在。在这方面,台北影印本又和北京影印本稍有改易。在北京影印本中,今地的推究常常依靠《方舆纪要》、《续山东考古录》、《一统志》等文献。此书创稿于清季,利用上述文献推究今地,原来并无不妥。但当熊氏修改台北影印本的底本时,已经到了三十年代,当时,各种新式地图的出版已经很多,因此,台北影印本上常常删去《一统志》等文献,而直接指明今地。不少今地的位置,也作了一些修改,这显然是熊对照了当时出版的地图所做的工作。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补充校勘中为什么要以台北影印本作为主要依据的原因。现在,全书经过段老数年于兹的精心校勘,基本上消灭了其中的错漏,而我的补充校勘,除了继续修补了若干注文和疏文的错漏外,又把北京、台北两影印本糅合在一起。①因此,在目前尚存的此书各种版本中,这个排印本或许称得上是除了熊氏的最后定稿本以外最完整的《水经注疏》版本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熊氏最后定稿本失落的损失。段老以耄耋之年,付出了如此巨量的劳动,其收获确实是值得称颂的。当然,由于全书篇幅浩大,并且实际上如前所述都是熊氏的弃稿,其中台北影印本由于李子魁的涂改和傅纬平的再校正,许多卷篇涂乙满纸,字迹模糊,辨认十分困难。因此,我们的工作必然还存在许多遗漏和错误,有待于海内外郦学家的批评指正。
另外需要顺便提及的是,假使读者们从郦学研究的角度来要求,那么,我们的工作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我们的工作只在于把《水经注疏》这一特定的郦注版本进行点勘。按工作的性质,我们与日本郦学家森鹿三从1964年到1970年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举办《水经注疏》订补研究班的情况完全不同。森鹿三主持的研究工作,尽管名为订补《水经注疏》,但其实是比较广泛的郦学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之一,即日译节本《水经注(抄)》②是一部以合校本为底本加上大量注释的《水经注》新版节本。日本郦学家的工作,实际上是把《水经注疏》作为一种手段,借此进行广泛的郦学研究,获得一种新的研究成果。而我们的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恰恰相反,是把历来郦学研究的成果作为一种手段,借此对《水经注疏》进行校勘,以提高此书的质量。这一点我们完全清楚,即使熊的最后定稿本有朝一日能够找到,它也不过是三十年代的《水经注》版本,因此,对我个人来说,我虽承蒙段老和出版界的信任,忝与此书校勘之事,得到一次向段老学习的机会。但是绝不以《水经注疏》的质量通过此次校勘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满足。我往年即已发表过我在这方面的意见——《编纂水经注新版本刍议》①,我们必须有一部反映现代科学水平的《水经注》新版本,我将一本初衷,竭尽驽钝,为此而继续努力。
①此事花了我半年夜以继日的辛勤劳动。但在蒇事后半年,寓居香港的郦学家吴天任教授,将他的大著《杨惺吾先生年谱》寄给我(台北艺文印书馆1974年版),其中有《水经注疏清写本与最后修订本校记》一篇,共二百三十七页。已经把北京影印本(吴称为清写本)和台北影印本(吴称为最后修订本)的文字不同之处,逐条列出。而出书在我为此工作的十年以前。由于信息不通,我浪费了许多精力。当然,与钟凤年先生浪费的精力相比(钟的校勘成果,基本上全为台北影印本所已有),我的浪费算是很小了。
②参阅拙作《评森鹿三主译水经注(抄)》,载《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四期,又《水经注研究》第395—404页。
下面再说明一下这个排印本在编排上的若干细节。如上所述,我们点勘此书,主要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使此书的面貌得到复原。因为书是杨、熊的作品,点勘者个人感情和好恶,都不应该
入到原书之中。何况王梓材的教训并不邈远,我们自宜引以为戒。这就是我们在点勘中恪守的宗旨。因此,全书无论卷篇次序,体例内容,除了校勘者本分应做的以外,我们都一仍其旧,没有作过变动。但必须说明的是,此书卷十九有赵补《丰水》一篇,卷三十二有赵补《滁水》一篇,卷四十又有赵补《弱水》、《黑水》各一篇。我们认为没有留在排印本内的必要。因为此书编撰过程中,曾一度以合校本为底本,现在遗留的赵补丰、滁、弱、黑四水,就是这个过程中的残余。但此书以后改以朱笺为底本,这在熊氏《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中写得非常明白,他说:“合校本以戴为主,看甚分明,今变动,则以朱为主,而据赵、戴订之,或自订。通体朱是者作正文,非者依赵、戴等改作正文。不能如合校本之尽以戴作正文也。此点最关紧要。会贞衰颓,不能再通体修改,全仗鼎力。必如此,全书方有主义。”他又说:“顾亭林推朱笺为有明一部书……今以朱为祖本,据赵、戴订之,俾更加密焉。全书依此。”既然以朱笺为底本,当然不应收入赵补各水。何况赵氏所补的,也就是合校本从《水经注释》抄入的,原有滏、洺、滹沱、泒、滋、洛、丰、泾、汭、滁、弱、黑十二水(合校本另又增加谢钟英所补的洛、泾二水),现在只存丰、滁、弱、黑四水,实在体例乖戾,不伦不类,台北影印本虽然也和北京影印本一样地列入这四水,但前面目录中已经把这四水排除。为此,我们没有把这四水收入排印本中。
另外,在正文四十卷以前,排印本中还增加了一个卷首,排入一些与《水经注》及《水经注疏》有关的文献,或许可以增加读者研读此书的便利。这些文献主要是:
一、《水经注序》 这是郦道元本人的著作,是郦学研究中的重要文献。流行的这篇序言,有几处来源,戴震的官本所载,系从《永乐大典》抄来。卢文弨的《群书拾补》也收入此序,系借武进臧琳得自绛云楼宋本。来源虽不同,但全文四百七十余字中,两篇间的异字不过十余,当是历来传抄之讹。至于赵一清《水经注释》所录,系孙潜从柳佥抄本所得,仅二百二十一字,还不到戴、卢所录的一半。从这篇序言中,我们可以获得不少见识,特别是郦氏撰写《水经注》的动机和他从事河川研究和著述的方法。他著作的动机是他不满于许多古代地理书记事的疏缺。他说:“昔《大禹记》著山海,周而不备;《地理志》其所录,简而不周;《尚书》、《本纪》与《职方》俱略;都赋所述,裁不宣意;《水经》虽粗缀津绪,又缺旁通。”与上述各书相比,《水经注》的记载的确要详细得多了。至于他的研究和著述方法,主要就是“访渎搜渠,缉而缀之”的实地考察。对于这一点,即使是今天的地理工作者,也是应该服膺勿失的。《水经注疏》原来未曾收入这篇序言,今补入以成完璧。
①载《古籍论丛》,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又《水经注研究》第388—394页。
二、《水经注疏凡例》 此篇系从《水经注要删》辑来。《要删》成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它代表《水经注疏》创始人杨守敬的著述设想。此文与下一篇熊会贞《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对比,后者代表此书后继人熊会贞的著述设想。这两者之间的变迁,反映出此书撰述的历史过程。
三、熊会贞《亲笔水经注疏修改意见》 原件十三页,影印在台北影印本第一册卷一正文以前。原件并无标题,这个标题由我所加。因为长期以来,这十三页文字被人擅加《熊会贞先生补疏水经注疏遗言》的标题,窜改内容,在郦学界混淆视听。为此,我拟了这个题目,以代替被歪曲的《遗言》。这是《水经注疏》著述过程中的重要历史文献,这个文献如何被人窜改利用的情况,我在拙作《关于水经注疏不同版本和来历的探讨》一文中已经说明。
四、《影印水经注疏的说明》 此文是贺昌群于1955年为北京影印本所写,是一篇介绍包括《水经注疏》在内的有关郦学渊源的总论性文字,全文不过五千言,却把郦学渊源及杨、熊《水经注疏》的主要方面都概括述及。文章有代替北京影印本的序言的性质,在我国郦学研究史上具有价值。当然,这篇文章是存在一些错误的,最明显的是文内所说:“全稿原装一册,计四十卷,共四十册。卷末云:‘经注一万零九百八十五字,疏三万九千五百字’。”贺昌群在这里指出的“卷末云”,其意显然是指全书字数。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北京影印本和台北影印本的底本,在每一卷末尾,都注明字数。这当然都是一卷的字数而不是四十卷的合计字数。贺竟以一卷字数代替全书,这是他的严重失检。而这种错误,已经产生了不良后果。198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地理学词典》就是一个例子。该词典在《水经注疏》条下说:“经注一〇九八五字,疏三九五〇〇字,成为一代地理名著。”这无疑就是从贺的这篇说明中抄来的。不过这是一篇现代人写的文章,并不属于我们校勘的范围之内。好在错误已在此指出,读者自然明了,所以我们仍全文照收,不加改动。
五、《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 此文约写于四十年代初期,当是此稿尚在重庆的时期。是著名郦学家汪辟疆的作品。全文八千余言,把郦学渊源,特别是明、清两代整理《水经注》的成就,写得详细周到,事事分明。台北中华书局编辑部评介此文说:“辟疆先生长文,泛论明清以来整理《水经注》之总成绩,而归结于杨熊书之精义入神。其于此籍之峙岖历尽,娓娓详尽,倘此文不作,至今无复余人能道,有关掌故,后世懵焉而已。是知辟疆先生固因杨熊书而发为雄文,杨熊书实因辟疆先生之文而愈显光芒,可谓相得益彰者矣。”在台北影印本中,汪文也具有序言的意义。
六、《关于水经注疏不同版本和来历的探讨》 此是拙作,发表于《中华文史论丛》1984年第三辑。转载于此时,我曾作过极少量的修改。我对《水经注疏》及其不同版本的研究可能非常肤浅,不免贻笑大方。但由于此书的许多问题,特别是被杨勉之私售的熊氏最后定稿本以及被汪辟疆称为誊清正本的下落,都犹待继续研究,所以转载此文。除了供读者参考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呼吁,希望海内外郦学界人士,共同来解决此书渊源中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
七、《水经注六论》 这是段熙仲教授有关郦学研究的六篇论文的总称。这六篇文章,从我国地理水利古籍的通论开始,然后登入郦学堂室,探讨郦道元的生卒身世,成书年代,郦注在科学、文学上的种种写作特点,进而论述自唐以来的郦学研究史,并以郦学鼎盛的清一代为末篇,最后归结到杨、熊《水经注疏》。六论洋洋五万言,它代表了段老的郦学思想,不愧为我国郦学研究史上极有价值的文献。我真以能首先拜读为大幸。段老在全文的最后说:“自一九七八年以来,竭其驽骀,点勘是书,绠短汲深,非无自知之明,而所以兢兢业业黾勉受任者,良以祖国之前途日益光明,沐浴于春晖中,寸草之心,如此亦昔人所谓见之于行事者也。”这样的肺腑之言,出自一位学识渊博的耆宿之口,实在令人感动万分。谨在文末恭祝段老健康长寿,在郦学研究中继续攀登高峰。
原载排印本《水经注疏》卷首,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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