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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里弄,街巷。
【译文】
大地的形状很难确知,假使大地上确有八十一州,那么也可以作为对搬迁禁忌说法的一种责难。如果天下的九个州,如儒者所议论的那样,正当洛邑以南,正对“三河”以北,那么豫州、荆州、冀州之地就有太岁。雍州、梁州之间,青、兖、徐、扬等州的地方,怎么会有太岁呢?如果像邹衍所论述的那样,那么天下九州在东南方位,不正当子午,怎么会有太岁呢?如果太岁不在天地的尽头,而是分散在民间,那么一户人家的住宅中,就有太岁,即使不向南北方向搬迁,仍然会触犯太岁。假如从东街迁住西街,西街有太岁;从东宅迁往西宅,西宅也有太岁。太岁或在人的东西方,或在人的南北方,如同人行走在路上,无论东西南北方太岁都会与人相逢。
【原文】
73·8太岁位数千万亿,天下之民徙者皆凶,为移徙者何以审之?如审立于天地之际,犹王者之位在土中也。东方之民,张弓西射,人不谓之射王者,以不能至王者之都,自止射其处也。今徙岂能北至太岁位哉!自止徙百步之内,何为谓之伤太岁乎?且移徙之家禁南北徙者,以为岁在子位,子者破午,南北徙者抵触其冲,故谓之凶。夫破者,须有以椎破之也。如审有所用,则不徙之民皆被破害;如无所用,何能破之?
【注释】
亿:古代指十万。太岁位数千万亿:意即处处都有太岁。
子者破午:在一周天中,干支位置,各有相对,所以就各有冲。各有冲,就各有破。假设太岁在子,那么子宅直符,午触其冲,则午宅为破。太岁在丑,那么丑宅直符,未触其冲,则未宅为破。太岁在寅,那么寅宅直符,申触其冲,则申宅为破。余类推。
抵触其冲:意思是说,不是“抵太岁”,就是“负太岁”。
【译文】
太岁所在位置的数目要以千、万、十万来计算,天下的老百姓凡搬迁的都会碰上凶,要搬迁的人怎么能确知太岁的位置呢?如果太岁果真立在天地之间,好比君王的位置在大地的中央一样。东方的百姓,张开弓箭向西射,人们不认为这是在射君王,是因为箭不能射到君王的都城,箭身只落在它的射程之内。现在搬迁的人难道能往北一直搬到太岁所在的位置上吗!搬迁在很短的距离内就停止了,为什么说它侵犯了太岁呢?而且宣扬搬迁禁忌的人之所以禁止人们朝南、朝北搬迁,是由于太岁在子位,与子位相对的午位就是“岁破”,往南北方搬迁不是“抵太岁”就是“负太岁”,所以称之为凶。所谓破,必须有用来击毁对方的东西。如果太岁确实有用来槌打的东西,那么不搬迁的老百姓也都会受到槌打的伤害;如果太岁根本没有用来槌打的东西,怎么能够伤害人呢?
【原文】
73·9夫雷,天气也,盛夏击折,折木破山,时暴杀人。使太岁所破若迅雷也,则声音宜疾,死者宜暴;如不若雷,亦无能破。如谓冲抵为破,冲抵安能相破?东西相与为冲,而南北相与为抵。如必以冲抵为凶,则东西常凶而南北常恶也。如以太岁神,其冲独凶,神莫过于天地,天地相与为冲,则天地之间无生人也。或上十二神登明、从魁之辈,工伎家谓之皆天神也,常立子丑之位,俱有冲抵之气。神虽不若太岁,宜有微败。移徙者虽避太岁之凶,犹触十二神之害,为移徙时者,何以不禁?
【注释】
天气:指天地间碰撞、冲击着的阴气、阳气。参见本书《雷虚篇》。
“盛夏击折”,文不成义,《龙虚篇》、《雷虚篇》皆云:“盛夏之时,雷电击折树木。”此处二“折”字疑皆衍文。
“或”疑为“式”字之误。式:通“栻(shì士)”。古代的一种占卜用具,后世称“星盘”,上圆(像天)下方(像地),可以转动。上有十二神、天干、地支、八卦、二十八宿等名目。十二神:神后(子)、大吉(丑)、功曹(寅)、太冲(卯)、天罡(辰)、太一(巳)、胜光(午)、小吉(未)、传送(申)、从魁(西)、河魁(戌)、登明(亥)。按:关于“十二神”的名称顺序,《黄帝龙首经》、《金匮玉衡经》、《汉志·五行类》、《玄女经》、《太白阴经》、《吴越春秋》、《梦溪笔谈》、《宋史·历律志》、《晋书·艺术戴洋传》等,诸书所载多不相同,两汉以来,人各为说,弥失古旨。上述十二神顺序名称依据《五行大义》卷五《论诸神篇》引《玄女栻经》排列。子丑之位:泛指十二地支所标志的方位。
时:疑为衍文。据本篇上文“为移徒者,又不能处”,“为移徙者,何以审之”,“时”字当删。
【译文】
雷是天上的气形成的,盛夏时节雷击断树木,击毁山峰,有时会突然杀死人。如果说太岁击破东西时像迅猛的雷一样,那么它的声音应当迅猛,杀死人应当很突然;如果不像雷那样迅猛,也就不能吉破东西。如果认为冲抵太岁称为破,那么冲抵本身怎么能相互为破呢?东西方相互为冲,而南北方相互为抵。如果一定认为冲抵是凶的话,那么东西方常常是凶而南北方常常是恶了。如果认为太岁是神,与它相冲特别不吉利的话,那么神没有超过天神、地神的,天地相互为冲,那么在天地之间就没有一个活人了。栻上的十二神如登明、从魁之类,工伎家说它们都是天神,常常立在子丑等方位上,全都有冲抵之气。十二神的神灵虽然不如太岁神,触犯了它们也该会造成一些微小的祸害。搬迁的人即使避开了太岁之凶,仍然会触犯十二神之害。宣扬搬迁禁忌的人,为什么不禁止人们搬迁呢?
【原文】
73·10冬气寒,水也,水位在北方。夏气热,火也,火位在南方。
案秋冬寒,春夏热者,天下普然,非独南北之方水火冲也。今太岁位在子耳,天下皆为太岁,非独子午冲也。审以所立者为主,则午可为大夏,子可为大冬。冬夏南北徙者,可复凶乎?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王之冲死,相之冲囚,王、相冲位,有死、囚之气。
【注释】
冬气寒,水也:阴阳五行家把天气与五行相配属,冬天属水,夏天属火。水位在北方:阴阳五行家把五行和五方相配属,水在北方,火在南方。艮:八卦之一。艮王:按照“八卦休王”的说法,八卦分属八方与八个节气相配,艮(东北)配立春,震(东)配春分,巽(东南)配立夏,离(南)配夏至,坤(西南)配立秋,兑(西)配秋分,乾(西北)配立冬,坎(北)配冬至。每卦依节气主事四十五日,并用王、相、胎、没、死、囚、废、休分别表示它们之间的变化情况。例如立春时艮王(表示旺盛),震相(表示强壮),巽胎(表示孕育新生),离没(表示没落),坤死(表示死亡),兑囚(表示禁锢不出),乾废(表示废弃无用),坎休(表示退位休息)。春分时就变为震王、巽相、离胎、坤没、兑死、乾囚、坎废、艮休。其余依次类推。参见《太平御览》二十五引《五行休王论》、京房《易占》,《五行大义》卷二论八卦休王。
【译文】
冬天气候寒冷,是因为冬天属“水”,而“水”位在北方的缘故。夏天气候炎热,是因为夏天属“火”,而“火”位在南方的缘故。考察秋冬寒冷,春夏温暖,天下普遍是这样,不只是南北两个方位水火所冲的地方才寒冷和炎热。如今太岁的位置只是在子位罢了,天下都是太岁的位置,不只是子午位相冲的地方才是太岁的位置。如果真以太岁所在的方位为主,那么午位可算是炎夏,子位可算是严冬。冬天往南迁或夏天往北迁的人,会再遇到凶吗?立春,八卦的变化情况是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王”所冲的位置是“死”,“相”所冲的位置是“囚”,和“王”、“相”相冲的位置有死亡、囚禁的凶气。
【原文】
73·11乾坤六子,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文为经所载,道为圣所信,明审于太岁矣。人或以立春东北徙,抵艮之下,不被凶害。太岁立于子,彼东北徙,坤卦近于午,犹艮以坤,徙触子位,何故独凶?正月建于寅,破于申,从寅申徙,相之如者,无有凶害。太岁不指午,而空曰岁破,午实无凶祸,而虚禁南北,岂不妄哉?
【注释】
乾坤六子:参见59·7注。这里泛指八卦。
伏羲:参见36·7注。文王:周文王,参见2·5注。相传他把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象:取法,效法。
经:指《周易》。
建:北斗星的斗柄所指。寅:地支的第三位,指东北方。正月建于寅:指夏历正月北斗星的斗柄正好指向东北方的寅位。
申:地支的第九位,和寅相对,指西南方。破于申:指北斗星的斗柄指向寅位时,申处于冲位。
【译文】
八卦反映了天下万物发展的正常道理,伏羲和周文王取法八卦来治理天下。有关八卦的文字被记载在《周易》这部经书里,八卦所含的道理被圣人所信任采用,比触犯太岁遭祸的说法清楚多了。有的人在立春那天往东北方搬迁,到达艮(东北)的方位,却不会遭受凶害。太岁正好在子位,他们往东北搬迁,坤卦(西南)接近午(正南)位,就像从艮(东北)往坤(西南),搬迁触犯子位,为什么偏遭凶祸呢?夏历正月北斗星柄指向寅(东北)位时,申(西南)处于冲位,从东北、西南方向搬迁,相互往来的人,却不会有凶害。子位的太岁实际上并不破午位,而凭空说“岁破”,午位实际没有凶祸,而无缘无故禁止往南北搬迁,难道不荒唐吗?
【原文】
73·12十二月为一岁,四时节竟,阴阳气终,竟复为一岁。日、月积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谓之立于子位乎?积分为日,累日为月,连月为时,纪时为岁。岁则日、月、时之类也。岁而有神,日、月、时亦复有神乎?千五百三十九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岁犹统、元也。岁有神,统、元复有神乎?论之以为无。假令有之,何故害人?神莫过于天地,天地不害人。人谓百神,百神不害人。太岁之气,天地之气也,何憎于人,触而为害?
【注释】
阴阳气终:指一年结束。按照阴阳五行说,春天出现少阳之气,发展到夏天成为太阳之气,到秋天出现少阴之气,发展到冬天成为太阴之气。所以说阴阳气终为一年。竟:疑为衍文,当删。
纪:据递修本当作“结”。
据本书《。。时篇》“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为”字前脱“岁”字。一统:参见《。。时篇》注。
【译文】
十二个月为一年,四季节气完结,阴阳之气终了,又开始了新的一年。
“岁”不过是天、月积累起来的名称罢了,为什么会有岁神而说它正好在子位呢?积累时分成为日,积累日子成为月,月与月相连成为四季,合四季就成为年。岁也就同日、月、季之类的名称一样。岁如果有太岁神,那么日、月、季也同样有神吗?一千五百三十九年称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称为一元。岁就和统、元是一样的。岁如果有神,那么统、元同样也有神吗?我论证它是不存在的。假如有神,为什么祸害人呢?神当中没有超过天神、地神的,天神地神却不祸害人。人们说存在百神,百神却不祸害人。太岁之气,就是天地的气,怎么会对人憎恨呢,触犯了它能造成祸害呢?
【原文】
73·13且文曰:“甲子不徙。”言甲与子殊位,太岁立子不居甲,为移徙者,运之而复居甲。为之而复居甲,为移徒时者,亦宜复禁东西徙。甲与子钧,其凶宜同。不禁甲而独忌子,为移徙时者,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触岁,不触岁不能不得时死。工伎之人,见今人之死,则归祸于往时之徙。俗心险危,死者不绝,故太岁之言,传世不灭。
【注释】
文:可能是指《移徙法》中的话。
甲:天干的第一位。指东方。
甲与子殊位:天干的“甲”指东方,地支的“子”指北方,所以说甲与子的方位不同。运:运转。指占卜者运转“栻”来使天干和地支相配。
时:照前例当删。
亦宜复禁东西徙:意思是子位在北方,太岁在子就禁止往南北迁徙,那么甲位在东方,太岁在甲,也就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迁徙。
钧:通“均”。相同。甲与子钧:甲是天干第一位,子是地支第一位,所以说它们地位相同。时:照前例当删。
首“不”字、“得”字衍文,当删。文句当为“触岁不能不时死”。
【译文】
而且《移徙法》中说:“太岁在甲子位就不能南北搬迁。”说明甲与子的方位不同,太岁在子位就不能又处于甲位,而是由于宣扬搬迁禁忌的人通过运转“栻”才使太岁又处于甲位的。既然运转“栻”又使太岁处于甲位,那么宣扬搬迁禁忌的人,也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搬迁。甲与子的地位相同,它们引起的凶祸也应当相同。不禁忌迁往甲位而唯独禁忌迁往子位,宣扬搬迁禁忌的人,毕竟荒唐不可信用。人们居住不可能不搬迁,搬迁不可能不触犯太岁,触犯太岁的不可能在某个时候死去。工伎之人,看到现在人死了,就归祸于过去的搬迁触犯了禁忌。一般人都存在着侥幸免祸的心理,死人的事又不断发生,所以有关太岁的禁忌,世代相传而不灭绝。
诘术篇第七四
【题解】
汉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骗人法术,即所“图宅木”,宣扬“宅有五音,姓有五声”,住宅的方位必须与主人的姓氏所属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富贵昌盛”,否则宅主就会遭到“甲乙之神”的惩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本篇针对这种迷信法术提出了责问和批判。王充明确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人的吉凶祸福与这种迷信法术毫不相干。
【原文】
74·1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注释】
图宅术:指专讲推算住宅吉凶的书籍。《汉书·艺文志·形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这大概就是王充所指的“图宅术”之类的书。八术:一种推算住宅吉凶的方术,可能与住宅的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八个方位有关。
六甲:古代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顺序相配得六十组,叫做六十甲子,作为纪日的符号。“六甲”是指其中的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这里泛指六十甲子。宫、商:五音中的两个音。这里泛指五音。宫、商殊别:指各个住宅所宜的五音就区别开来了。
五音:参见38·2注。宅有五音:推算住宅吉凶的人,用五音来配合住宅的方位,即角东、徵南、宫中、商西、羽北。
姓有五声:《白虎通德论·论姓》:“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推算住宅吉凶的人,把人们的姓氏与五音相配,如钱属商,田属徵,冯属羽,孔属角,洪属宫等。宅不宜其姓:推算住宅吉凶的人,利用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观点,把住宅的方位、户主的姓氏、五音、五行等毫不相干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用来占卜吉凶。如有一住宅方位在东,与五音相配属角,与五行相配属木,那么姓田的人住在这所住宅里就被说成是吉利的。因为田属徵音,徵属火,而木能生火。这叫宅宜其姓。如果姓洪的人去住则不吉利,因为洪属宫音,宫属土,而木能克土。这就叫宅不宜其姓。下句“姓与宅相贼”,道理同此。
【译文】
图宅术说:“选择住宅有八术,按六十甲子来推算和排列,住宅的次序排定了,它有关甲子的名称也就确定了,与住宅相关的五音也就区别开了。住宅的方位与五音有关,宅主的姓氏与五音也有关。住宅方位与主人的姓氏不适宜,姓氏与住宅方位相伤害,那么宅主就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原文】
74·2诘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间也,万物之贵者耳。其有宅也,犹鸟之有巢,兽之有穴也。谓宅有甲乙,巢穴复有甲乙乎?甲乙之神,独在民家,不在鸟兽何?夫人之有宅,犹有田也,以田饮食,以宅居处。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后宅,田重于宅也。田间阡陌,可以制八术,比土为田,可以数甲乙。甲乙之术,独施于宅,不设于田,何也?
【注释】
诘(jié杰):追问,责问。
甲乙:指按甲子排列顺序。
甲乙之神:参见65·7注。
【译文】
责问说:人在天地之间,不过是万物中最尊贵的罢了。人有住宅,如同鸟有窝,兽有穴一样。说住宅有甲乙的排列顺序,鸟窝兽穴也有甲乙的排列顺序吗?甲乙之神,为什么只存在于民宅而不存在于鸟窝兽穴呢?人有住宅,就同有田一样,靠田获得食物,靠住宅来居住。老百姓所看重的,没有比饮食更迫切的了,所以先治田后修住宅,田比住宅更重要。田间的小路纵横交错,可以根据它来制定八术,耕地相连成片,可以推算甲乙顺序了。推算甲乙顺序的方术,唯独施行于住宅,而不施行于田,这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3府廷之内,吏舍比属,吏舍之形制,何殊于宅?吏之居处,何异于民?不以甲乙第舍,独以甲乙数宅,何也?民间之宅,与乡、亭比屋相属,接界相连。不并数乡、亭,独第民家。甲乙之神,何以独立于民家也?数宅之术,行市亭,数巷街以第甲乙。入市门曲折,亦有巷街。人昼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实一也,市肆户何以不第甲乙?州、郡列居,县、邑杂处,与街巷民家何以异?州郡县邑,何以不数甲乙也?
【注释】
乡、亭:汉代乡村的地方行政单位。一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汉书·百官表》:“大率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行”字上应有“亦当”二字。下文“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与此文法同。市:汉代城市里的商业区。亭:这里是指设于“市”内的一座楼房,又叫“旗亭”,是管理“市”的官吏办公的地方。这里市亭泛指商业区。
朝夕坐市:《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州:汉代的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人,负责本州所属各郡的监察工作。郡:汉代的行政区,每郡统辖若干县。这里的州郡和下句的县邑都是指官府而言。
县、邑:郡以下的行政区。
【译文】
官府里面,官吏的住宅一间连一间,官吏住宅的形状结构,与百姓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官吏居住的地方,与老百姓有什么不同呢?不用甲乙顺序来排列官吏住宅,却唯独用甲乙顺序来推算老百姓的住宅,这是为什么呢?民间的住宅,与乡亭的房屋一所挨着一所,接界连成一片。不把乡、亭也按甲乙顺序排列,却唯独排列老百姓的住宅。甲乙之神,为什么偏偏只存于老百姓家呢?推算住宅的方术,也应该施行于市亭,推算巷街以排列甲乙顺序。进入市门曲折曼回,也有大街小巷,人昼夜在家中居住,早晚在市上做事,其实是一样的,做买卖的人家为什么不按甲乙顺序排列呢?州、郡的官府排列相居,县、邑的衙门混杂相处,与大街小巷中老百姓的住宅有什么不同呢?州郡县邑的官府,为什么不按甲乙顺序推算呢?
【原文】
74·4天地开辟有甲乙邪?后王乃有甲乙?如天地开辟本有甲乙,则上古之时,巢居穴处,无屋宅之居、街巷之制,甲乙之神皆何在?数宅既以甲乙,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甲乙有支干,支干有加时。支干加时,专比者吉,相贼者凶。当其不举也,未必加忧支辱也。
【注释】
五行之家:指阴阳五行家。数日亦当以甲乙:意思是推算日子也应该用天干地支来定吉凶。支干:地支、天干。《白虎通德率·姓名》:“甲乙者,干也。子丑者,枝也。”术家于支干上下生克以求日之吉凶,所以说数日以甲乙,甲乙有支干。
专比:按照阴阳五行家的说法,干支分别与五行相配,“专比”指天干和地支上下相生之日。例如“甲午”,甲属木,午属火,木生火,是上生下之日。“壬申”,壬属水,申属金,金生水,是下生上之日。
相贼:指天干地支上下相克。例如“己亥”,己属土,亥属水,土克水,是上克下之日。“甲申”,甲属木,申属金,金克木,是下克上之日。
支:疑涉上下支干而衍,当删。
【译文】
天地开避之时就有了甲乙呢?还是后代才有甲乙呢?候如天地开避之时原本就有甲乙,那么上古时代,人类巢居穴处,没有房屋居住、街巷构成,甲乙之神都在哪里去了呢?推算住宅吉凶既然用甲乙,那么五行之家推算日子也应当用甲乙来定吉凶。推算日子的甲乙是用天干地支相配,天干地支又用在时辰上。天干地支用在时辰上,天干地支上下相生之日就是吉日;相克之日就是凶日。如果正遇上人们没有办事情,那么未必会给人们带来灾难。
【原文】
74·5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上官平心原其狱状,未有支干吉凶之验,而有事理曲直之效,为支干者何以对此?武王以甲子日战胜,纣以甲子日战负,二家俱期,两军相当,旗帜相望,俱用一日,或存或亡。且甲与子专比,昧爽时加寅,寅与甲乙不相贼,武王终以破纣,何也?
【注释】
武王以甲子日战胜:据《尚书·牧誓》记载,周武王率兵伐纣,是在甲子日天刚亮时到达殷都朝歌(今河南淇县)近郊的。与殷战,大克之。
甲与子专比:甲属木,子属水,水生木,所以说甲子日是专比的吉日。昧爽:天刚亮。寅:古人用十二地支记时,寅时指凌晨三点到五点。
乙:据文意当作“子”。甲子为纣亡之日,寅为纣亡之时,若作“甲乙”则无义。寅亦属木,所以与“甲子”不相克。
【译文】
事理有曲有直,罪法有轻有重,长官本着公正的态度审核罪状,没有用干支来推断吉凶的应验,却有判明事理曲直的效果,利用干支推断吉凶的人怎样解释这种情况呢?周武王在甲子日取得战争胜利,殷纣王却在甲子日战败,双方同时,两军相遇,旗帜相望,都在同一天,有的胜利而有的败亡。况且甲与子相生,天刚亮时属寅时,寅与甲子不相克,武王终于在甲子日寅时打败纣王,是什么原因呢?
【原文】
74·6日,火也,在天为日,在地为火。何以验之?阳燧鄉日,火从天来。由此言之,火,日气也。日有甲乙,火无甲乙何?日十而辰十二,日辰相配,故甲与子连。所谓日十者,何等也?端端之日有十邪?而将一有十名也?如端端之日有十,甲乙是其名,何以不从言甲乙,必言子丑何?
【注释】
阳燧:古代向日取火用的凹面铜镜。鄉:通“向(■)”。对着。
日:这里指日子。
火无甲乙:王充利用“日”字有“太阳”和“日子”两种词义的特点,在前面论述了日(作为“太阳”)就是火,后面又通过形式逻辑推理质问:既然日(作为“日子”)有甲乙等名称,为什么火没有甲乙等名称呢?
日十:指以天干地支相配来纪日,天干从甲到癸,每一轮回为十日。辰:时辰。辰十二:指以地支来纪时辰,从子时开始到亥时止,一昼夜有十二个时辰。《淮南子·天文训》:“五音六律,音自倍而为日,律自倍而为辰,故日十而辰十二。”
端:通“团”,圆。日:这里王充又根据“日”作为“太阳”的词义进行反驳。从(從):疑当为“徒”,形近而误。
【译文】
太阳就是火,在天上是太阳,在地上是火。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阳燧对着太阳,火就从天上取下来。由此说来,火就是日气。日子有甲乙等名称,为什么火没有甲乙等名称呢?日子有十个名称而时辰有十二个名称,日子与时辰相配,所以甲与子等名称就相连接。所谓日有十个名称,指的是什么呢?是圆圆的太阳有十个呢?还是一个太阳有十个名称呢?如果圆圆的太阳有十个,甲乙等是它的名称,为什么不只是称为甲日、乙日等,而必须提到子、丑等名称呢?
【原文】
74·7日廷图甲乙有位,子丑亦有处,各有部署,列布五方,若王者营卫,常居不动。今端端之日中行,旦出东方,夕入西方,行而不已,与日廷异,何谓甲乙为日之名乎?术家更说:“日甲乙者,自天地神也,日更用事,自用甲乙胜负为吉凶,非端端之日名也。”
【注释】
日廷图:估计是古代占卜时日吉凶用的,同“栻”类似的一种图,上面分方位列有干支、五行及二十八宿等名目。
术家:指推算住宅吉凶的人。
【译文】
日廷图上甲乙等有位置,子丑等也有位置,各有部署,排列分布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就像人间的君王四周的护卫一样,所处的位置没有变动。现在圆圆的太阳在天上运行,清晨出于东方,傍晚落于西方,运行不止,与日廷图上的太阳不一样,为什么说甲乙等是太阳的名称呢?术家又会说:“称呼日子用甲乙等名称,甲乙等本身就是天上的神,它们每天轮流主事,自身按照天干和五行相配相生相克的道理来显示吉凶,并不是圆圆的太阳的名称。”
【原文】
74·8夫如是,于五行之象徒当用甲乙决吉凶而已,何为言加时乎?
案加时者,端端之日加也。端端之日安得胜负?
【注释】
象:据文意当为“家”,形近而误。
端端之日加也:意思是,时辰是根据“端端之日”从早到晚在天空中的不同方位确定的,所以加时,就不能不与“端端之日”有联系。
【译文】
如此说来,对于五行之家只须用甲乙等来推断吉凶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说那些把干支用在时辰上的话呢?考察干支用在时辰上的原因,是根据圆圆的太阳的不同方位而用的。圆圆的太阳怎么会相生相克呢?
【原文】
74·9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
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夫人之有姓者,用禀于天。天得五行之气为姓邪?以口张歙声外内为姓也?如以本所禀于天者为姓,若五谷万物禀气矣,何故用张口歙、声内外定正之乎?
【注释】
五音之家:指利用五音相配宣扬禁忌的人。
字:表字,别名。
歙(xī西):合。
外内:指古代音韵学根据发音时口舌的动作所区分的外音和内音。发内音较难,发外音较易。内外是指韵母的洪细而言。例如,“乃”字,一等字,洪音,属内音;“而”字,三等字,细音,属外音。
宫商:泛指五音中的某一个音。《汉志·五行家》有《五音定名》十五卷。用禀于天:《白虎通德论·姓名》:“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天:据文意当作“人”。
张口歙:据上面文例应作“口张歙”。
【译文】
五音之家,根据发音来使姓、名、字协调而不出现相克的情况,根据姓的发音来确定名,又根据名的发音制定表字。发音时口有开合,声音分外音和内音,根据口的开合和音的内外来确定某个属于五音中的某个音。人之所以有姓,是由于承受了自然之气。人是以获得五行之气来定姓呢?还是以口的开合、音的内外来定姓呢?如果是根据原来从自然承受的气来定姓,就像五谷万物承受自然之气一样了,为什么要用口的开合、音的内外来制定姓呢?
【原文】
74·10古者因生以赐姓,因其所生赐之姓也。若夏吞薏苡而生,则姓苡氏;商吞燕子而生,则姓为子氏;周履大人迹,则姬氏。其立名也,以信、以义、以像、以假、以类。以生名为信,若鲁公子友生,文在其手曰“友”也。以德名为义,若文王为昌、武王为发也。以类名为像,若孔子名丘也。取于物为假,若宋公名杵臼也(11)。取于父为类(12),有似类于父也。其立字也,展名取同义,名赐字子贡(13),名予字于我(14)。其立姓则以本所生,置名则以信、义、像、假、类,字则展名取同义,不用口张歙外内(15)。调宫商之义为五音术(16),何据见而用?
【注释】
夏:这里指夏朝的第一个君王禹。薏苡:参见15·1注。
姓:古代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最初,以人所生为姓。相传舜母居姚墟生舜,乃姓姚,禹母吞薏苡而生禹,乃姓苡。其后,有由天子所赐得姓者,如尧赐契姓姬;有以国号为姓者,如鲁、宋;有以官爵为姓者,如王、侯;有以事为姓者,如卜、陶;有以所居地为姓者,如西门、南郭。氏:姓的支系。
商:这里指商的始祖契(xiè谢)。燕子:燕卵。
周:这里指周的始祖弃。
王充在本书《奇怪篇》中曾批判过关于禹、契和后稷(弃)出生的神话,认为它们也许是后人根据三家的姓氏凭空制造出来的“怪说”。这里加以引用,是为了驳斥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的谬论。
信:表记,特征。
公子友:参见54·8注。
文:同“纹”。纹理。鲁公子友生下来时手纹有“友”字。故取名为“友”。事见《左传·闵公二年》。王充在本书《自然篇》中驳斥过这种说法。
文王:周文王姬昌。昌,昌盛。武王:周武王姬发。发,发达。
丘:丘陵。孔子名丘:传说孔子头部中间低,四边高,像丘陵,故取名为“丘”。《孔子世家》:“叔梁纥与颜氏祷于尼丘,得孔子。孔子生而首上圩顶,故因曰丘,字仲尼。”
(11)宋公:指宋昭公,春秋时宋国君,公元前619~前611年在位。杵臼(chǔjiù楚旧):舂(chōng充)米的木杵和石臼。见《左传·文公十六年传》。
(12)取决于父为类:根据类似父亲之处来取名叫“类”。例如儿子和父亲同日生,儿子就取名叫“同”。若鲁庄公与桓公同日生,故名之曰同。
(13)赐:端木赐,字子贡。名赐字子贡:王充认为由于“贡”和“赐”是同义词,所以端木赐要取这样的字。《白虎通德论·姓名》:“或旁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名其字,闻字即知其名。”
(14)予:宰予,字子我。予与子我同义。《白虎通德论·号》:“予亦我也。”
(15)据上文“外”字上脱“声”字。
(16)五音术:指上面所讲的用五音定姓名的一套方法。
【译文】
古时候,根据人的出生来赐姓,是根据他出生的情况来给他赐姓。例如夏禹是由于他母亲吃了薏苡怀孕而生的。就姓苡;契是由于他母亲吃了燕卵怀孕而生的,他的姓就为子;弃是由于他母亲踩了巨人的脚印怀孕而生的,他的姓就为姬。取名是根据信、义、像、假、类这几种情况来取的。根据出生时的特征来取名这叫“信”,如鲁公子友生下来的时候,手纹有“友”字所以取名叫友。根据德行来取名这叫“义”,像周文王取名为昌、周武王取名为发。根据类似的东西来取名这叫“像”,像孔子取名为丘。借用器物的名称来取名这叫“假”,像宋昭公取名为杵臼。根据类似父亲之处来取名这叫“类”,因为有类似于父亲的地方。人们取表字,是把名转成的它的同义词来取的,端木名赐取字叫子贡,宰名予取字叫子我。人们取姓是根据原来出生的情况来取的,取名则根据信、义、像、假、类这几种情况来取,取字则是把名转成同义词,并不是根据口的开合、发音的内外来取的。根据协调宫、商等五音的道理而产生的“五音术”,有什么根据而值得采用呢?
【原文】
74·11古者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上官氏、司马氏,吏之氏姓也;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氏姓有三:事乎、吏乎、王父字乎。以本姓则用所生,以氏姓则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张歙调姓之义何居?匈奴之俗,有名无姓、字,无与相调谐,自以寿命终,祸福何在?《礼》:“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不知者,不知本姓也。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转易失实,《礼》重取同姓,故必卜之。姓徒用口调谐姓族,则《礼》买妾何故卜之?
【注释】
本姓:古人的本姓和氏姓本来是有区别的。最早的“姓”反映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同一个始祖母生下的子女及其后代就是一姓。同姓不能通婚。由于年代长久,子孙支系繁衍,为了区别同姓的贵族,又往往以封地、官职、爵号等来立“氏”。实际上“氏”是一姓中的支系。秦汉以后,姓与氏的区别就不存在了。《礼记大传》郑注:“玄孙之子,姓别于高祖。五世而无服,姓世所由生。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此正姓即本性,庶姓即氏姓。
陶:制陶。《广韵》六豪:“陶姓,陶唐之后,今出丹阳。”田:管理大田。《广韵》一先:“田姓出北平,敬仲自陈适齐,后改田氏。”
上官:上官邑(春秋时楚国邑名)的大夫。《广韵》二十六桓:“楚庄王少子为上官大夫,以上官为氏。”司马:古代官名,掌管兵事。《潜夫论·志氏姓篇》:“重黎氏。。其在周世为宣王大司马,其后失守,适晋为司马,迁自谓其后。”
孟氏、仲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孟氏、仲孙氏。”王父字之氏姓: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王父:祖父。《礼》:指《礼记》。引文见《曲礼上》:“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取:通“娶”。《白虎通德论·号》:“不取同姓何?法五行,异类乃相生也。”姓:据文意当作“如”。
【译文】
古时侯姓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是根据职业制定的氏姓;上官氏、司马氏,是根据官职制定的氏姓;孟氏、仲氏,是根据他们祖父的字制定的氏姓。制定氏姓有三种情况:根据职业、根据官职、根据祖父的字。制定本姓则根据出生时的情况,制定氏姓则根据职业、官职和祖父的字,根据口的开合协调姓的道理在哪里呢?匈奴的习俗,有名而没有姓、字,没有什么来与名调谐,照样活到老才死,祸福又表现在哪里呢?《礼记》说:“买妾不知道她的姓就用占卜求问她的姓。”所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她的本姓。妾必然有父母家的姓,然而一定要占卜她的姓,是妾的本性可能由于她被辗转变卖而不确实了,《礼记》上把娶同姓的女子看作是严重的事,所以必须占卜她是否与自己同姓。如果仅仅用发音来调谐姓族,那么《礼记》上为什么规定买妾要占卜她的本姓呢?
【原文】
74·12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徵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夫门之与堂何以异?五姓之门,各有五姓之堂,所向无宜何?门之掩地,不如堂庑,朝夕所处,于堂不于门。图吉凶者,宜皆以堂。如门人所出入,则户亦宜然。
【注释】
商家:指姓属于商音的人家。如张、王、钱等姓。
徵家:指姓属于徵音的人家,如田、李等姓。
五姓:指按照宫、商、角、徵、羽五音来分类的姓。《唐书·吕才传》:“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参见74·1注。庑(wǔ伍):堂屋周围的走廊。
户:单扇门。这里指大门以外的旁门、房门。《说文》:“门,从二户,象形,半门曰户。”
【译文】
图宅术说:“姓属商音的人家门不宜朝南开,姓属徵音的人家门不宜朝北开。”这是因为“商”属“金”,南方属火;“徵”属“火”,北方属“水”。水胜火,火克金,五行之气相互不协调,所以五姓的住宅,开门各有合适的方向。谁家门向与姓氏适宜,就会富裕尊贵,吉祥昌盛;谁家门向与姓氏不适宜,就会贫穷低贱,衰弱破败。门与厅堂有什么不同呢?有五姓的门,就有五姓的厅堂,为什么厅堂的朝向没有适宜不适宜的问题呢?门所遮盖的地方,不如厅堂、走廊占的地方大,人朝夕居住的地方,在厅堂而不在门。用图宅术推断吉凶的人,应当都根据厅堂来推断树。如果说大门是人所出入的应该规定朝向,那么旁门也应该是这样才行。
【原文】
74·13孔子曰:“谁能出不由户?”言户不言门。五祀之祭,门与户均。如当以门正所向,则户何以不当与门相应乎?且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徵、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或安官迁徙,或失位贬黜何?
【注释】
引文参见《论语·雍也》。
五祀:说法不一,一般指祭门神、户神、井神、灶神、中霤(宅神)。参见本书《祭意篇》。传:古代为使臣和过往官吏所设的住处。舍传:这里泛指长官的宿舍。闾(lǘ驴):里巷的大门,这里指“舍传”的门。
安官:官职稳定。迁徙:指官位提升。
角:据上文“徵家门不宜北向”应作“徵”。
北:据上文“商家门不宜南向”应作“南”。
【译文】
孔子说:“谁能够不经过屋门走出屋外去呢?”孔子只说屋门而不说大门。对五种神的祭祀中,门神与户神是同样的。如果应该以大门来确定住房的方向,那么屋门为什么不该和大门相应用来确定方向呢?况且现在官府之内,官员的房屋一间接一间,门的朝向有南有北;长官的宿舍,门所处的方向有东有西。长官的姓,一定有属于宫音、商音的;一般官吏的宿舍,一定有姓属徵音、羽音的人居住。官职稳定官位提升,不一定是因为姓属于徵音的人门朝南开;丢掉官职,被降职罢官,不一定是因为姓属商音的人门朝南开。有的人官职稳定官位提升,有的人丢掉官职,被降职罢官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14姓有五音,人之质性亦有五行。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门,则人禀金之性者,可复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门,有五行之人,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黄。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门,或凶或吉,寿命或短或长,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长者未必色黄也,五行之家何以为决?南向之门,贼商姓家,其实如何?南方火也,使火气之祸,若火延燔径从南方来乎,则虽为北向门,犹之凶也。火气之祸,若夏日之热四方洽浃乎?则天地之间皆得其气,南向门家何以独凶?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气布在四方,非必南方独有火,四方无有也。犹水位在北方,四方犹有水也。火满天下,水辨四方,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谓火常在南方,是则东方可无金,西方可无木乎?
【注释】
质性:指人从自然中承受的气质特性。有五行:指具有五行中的某一特征。一曰:以下是王充的驳斥。
口食:据本书《辩祟篇》“夫使食口十人居一宅之中”当作“食口”。食口:指人口。五色:指人的不同的面部气色。
色白: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白色属金,南方属火,火克金,所以是凶。色黄:按阴阳五行家的说法,黄色属土,南方属火,火生土,所以是吉。洽浃(qiàjiā恰加):周遍。
辨:通“遍”。
【译文】
姓分属于五音,人的气质特征也具有属于五行中的某一特性。按照五音之家的说法,姓属商音的人家不适宜朝南方开门,那么禀性属金的人,是否又不能朝南坐、朝南走呢?我要驳斥说:有姓属五音人家的门,就有具有五行特征的人,如果一个姓属商音的人家有五口人,五个人就有五种面部气色,禀木性的人脸色是青的,禀火性的人脸色是红的,禀水性的人脸色是黑的,禀金性的人脸色是白的,禀土性的人脸色是黄的。有五种气色的人,都从朝南的门出来,有的遇凶有的遇吉,有的寿命短有的寿命长,遇凶而短命的不一定是脸色白的人,遇吉而长寿的不一定是脸色黄的人,五行之家根据什么来作出判断呢?朝南开的门,伤害姓属商音的人家,它的真实情况怎样呢?南方属火,如果火气造成的祸害,就像烈火曼延一样直接从南方来,那么即使是朝北开的门,也同样要遭受凶祸,要说火气造成的祸害,就像夏天的热气一样遍及四方吗?那么天地之间都要受到热气之害,为什么唯独朝南开门的人家遭凶害呢?南方属于火,是因为火位在南方。驳斥说:夏天的热气分布在四方,未必仅仅南方才有火,四方就没有火。如同水位在北方,四方仍然有水一样。火布满天下,水流遍四方,火有时在人的南面,有时在人的北面。如果说火经常在南方,照北说来东方可以说没有金,西方可以说没有木吗?
解除篇第七五
【题解】
所谓“解除”,就是为消除灾祸而举行祭祀、驱逐凶神恶鬼的一种迷信活动。本篇针对这一迷信活动进行批判。
王充认为,“祭礼无鬼神”,祸福“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因此,“论解除,解除无益;论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祝无力”。他指出,迷信鬼神是礼义败坏的结果,“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不修其行而丰其祀,不敬其上而畏其鬼”,“通人”是不会干这种蠢事的。
王充在本篇中也反映了他的“命定论”观点。他用“命”来代替鬼神,认为“国期有远近”,“天下人民,夭寿贵贱,皆有禄命,操行吉凶,皆有盛衰”。
【原文】
75·1世信祭祀,谓祭祀必有福;又然解除,谓解除必去凶。解除初礼,先设祭祀。比夫祭祀,若生人相宾客矣。先为宾客设膳,食已,驱以刀杖。鬼神如有知,必恚止战,不肯径去,若怀恨,反而为祸。如无所知,不能为凶,解之无益,不解无损。且人谓鬼神何如状哉?如谓鬼有形象,形象生人,生人怀恨,必将害人。如无形象,与烟云同。驱逐云烟,亦不能除。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图。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如势欲杀人,当驱逐之时,避人隐匿,驱逐之止,则复还立故处。如不欲杀人,寄托人家,虽不驱逐,亦不为害。
【注释】
解除:一种为消除灾祸而举行祭祀、驱除凶神恶鬼的迷信活动。
恚(huì会):发怒。止:疑当作“与”。草书形近而误。或涉“恚”字下半“心”字而误。既言“必恙”,不得言“止战”,既云“止战”,不得云“不去”,其误甚明。
集:止。集止:停留。
【译文】
社会上迷信祭祀,认为祭祀必定有福;又相信解除,认为解除一定能消除灾祸。“解除”的第一项仪式是先举行祭祀。比照祭祀,就如活人招待宾客一样。首先为宾客安排饭食,吃完后,用刃杖驱赶鬼神。鬼神如果有知,一定会发怒而与祭主搏斗,不肯就这样离开,或者心里怀恨,反而因此造成灾祸。如果鬼神无知,不能造成灾祸,人们解除它无益,不解除它也无损。而且人们认为鬼神是什么样子呢?如果认为鬼有形状,形状像活人一样,那么活人怀恨在心,是一定要害人的。如果鬼没有形状,如烟云一样,要驱逐去烟云,也是不能除去的。既然鬼神的形状不能知晓,鬼神的想法也就不可推测。鬼神停留在人的住宅中,是想干什么呢?如果鬼神势必要杀人,遇上驱逐鬼神的时候,它就会避开人而躲藏起来,驱逐鬼神一停止,那么鬼神又会返回原处。如果鬼神不想杀人,只是寄居在人的家里,即使人们不驱逐它,也不会造成什么灾害。
【原文】
75·2贵人之出也,万民并观,填街满巷,争进在前。士卒驱之,则走而却;士卒还去,即复其处;士卒立守,终日不离,仅能禁止。何则?欲在于观,不为壹驱还也。使鬼神与生人同,有欲于宅中,犹万民有欲于观也,士卒驱逐,不久立守,则观者不却也。然则驱逐鬼者,不极一岁,鬼神不去。今驱逐之,终食之间,则舍之矣。舍之,鬼复还来,何以禁之?暴谷于庭,鸡雀啄之,主人驱弹则走,纵之则来,不终日立守,鸡雀不禁。使鬼神乎,不为驱逐去止。使鬼不神乎,与鸡雀等,不常驱逐,不能禁也。
【注释】
还:寻上下文义当作“退”为妥。
暴(pù铺):晒。
弹:用弹弓弹射。
【译文】
贵人出来,老百姓都来围观,挤满了大街小巷,都争着挤到前面去。士卒驱赶围观的人,他们就跑开退避;土卒一离开,他们立马又回到原处;士卒站立守卫,整天不离开,才能制止他们。为什么呢?老百姓的目的只是在于观看贵人,不会因为一驱赶就退去了。假如鬼神同活人一样,对人的住宅有什么目的的话,就如同老百姓目的在于观看贵人一样,士卒驱逐,如果不是长久地站在那里看守,那么围观者是不会退走的。这样看来,那么驱逐鬼神的人,如果不是一年到头地赶鬼神,鬼神是不离开的。现在驱逐鬼神,仅仅在吃完一顿饭的时间,就抛开鬼神不过问了。不过问鬼神,鬼神又会回来,怎么能禁止它们呢?在庭院中晒谷子,鸡雀来啄食,主人用弹弓射击驱赶,鸡雀就跑开,一放松鸡雀就回来,不整天站着防守,就不能禁止鸡雀啄食谷子。要说鬼很神灵,那么它就不会因为人的驱赶而去留。要说鬼并不神灵,那就同鸡雀一样,不经常驱逐,就不能禁止他们。
【原文】
75·3虎狼入都,弓弩巡之,虽杀虎狼,不能除虎狼所为来之患。盗贼攻城,官军击之,虽却盗贼,不能灭盗贼所为至之祸。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然则鬼神之集,为命绝也。杀虎狼,却盗贼,不能使政得世治。然则盛解除,驱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
【注释】
弩(nǔ努):利用板机射箭的弓。弓弩:指弓弩手。巡:往来察看。
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王充认为,虎狼本应在山野里活动,如果跑到城里来,就是一种怪现象,它预示当地政治不好,官吏将被撤职或判刑。参见本书《遭虎篇》。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王充认为,盗贼的产生是由于“饥寒并至”,而饥寒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自然条件的好坏有自己的周期,它决定社会的治或乱,与统治者的德行和政治的好坏无关。参见本书《治期篇》。
命:天命。参见本书《命义篇》。鬼神之集,为命绝也:王充认为,鬼神是一种气构成的妖象,人将死亡,鬼神就会作为一种凶兆出现。参见本书《订鬼篇》。
【译文】
虎狼进入城里,弓弩手往来察看它,即使杀了虎狼,并不能铲除引起虎狼到来的祸根。盗贼攻打城,官军反击他们,即使打退了盗贼,并不能消除引起盗贼到来的祸根。虎狼的到来,是应和政治上的过失;盗贼的到来,预示要引起社会的动乱。这样说来,那么鬼神的停留,是人的寿命当终绝了。杀掉虎狼,击退盗贼,并不能使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安定。这样说来,那么盛行解除活动,驱逐鬼神,并不能使凶祸离去而寿命延长。
【原文】
75.4病人困笃,见鬼之至,性猛刚者,挺剑操杖,与鬼战斗,战斗壹再,错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终也。夫解除所驱逐鬼,与病人所见鬼无以殊也。其驱逐之,与战斗无以异也。病人战斗,鬼犹不去,宅主解除,鬼神必不离。由此言之,解除宅者,何益于事?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注释】
困笃(dǔ堵):指病势沉重。
错:停止。错指:停下手,不再战斗。
【译文】
病人病情严重,就会看到鬼来,性格勇猛刚强的病人,就会举剑拿杖,与鬼进行战斗,战斗一两次,病人就停下手表示屈服,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屈服战斗就不会有终结。用解除法所驱逐的鬼,与病人所看到的鬼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驱逐鬼的办法,与病人和鬼战斗没有什么不同。病人与鬼战斗,鬼尚且不离去,宅主用解除法驱鬼,鬼神必然不会离去。据此说来,驱逐宅中鬼神的活动,对于驱鬼有什么好处呢?认为这样做能去掉宅中的凶祸,这种说法是不可信的。
【原文】
75·5且夫所除,宅中客鬼也。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龙、白虎列十二位。龙、虎猛神,天之正鬼也,飞尸流凶安敢妄集,犹主人猛勇,奸客不敢窥也。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驱逐,名为去十二神之客,恨十二神之意,安能得吉?如无十二神,则亦无飞尸流凶。无神无凶,解除何补?驱逐何去?
【注释】
客鬼:外来的鬼。
主神:对“客鬼”而言,指家中的神。十二:当时流行的迷信说法认为,住宅中有十二个“主神”:子(司命)、丑(勾陈)、寅(青龙)、卯(明堂)、辰(天刑)、巳(朱雀)、午(金匮)、未(天德)、申(白虎)、酉(玉堂)、戌(天牢)、亥(玄武)。
青龙、白虎:东方之神和西方之神。
飞尸流凶:参见72·10注。
窥(kuī亏):窥视。这里指侵扰。
恨:通“很”,违背。
【译文】
况且所要驱除的,是住宅中的客鬼。住宅中的主神有十二位,青龙和白虎也在十二神之中。青龙白虎是勇猛的神,是天上的正鬼,飞尸流凶怎么敢随便聚集到住宅中来,这就好比宅主人猛勇,奸邪之人不敢来侵扰一样。有十二神留宿客鬼,宅主驱逐它们,这就叫驱逐十二神的客人,违反十二神的意志,宅主怎么会得吉利呢?如果住宅中没有十二神,那么也就没有什么飞尸流凶。没有十二神没有飞尸流凶,搞解除活动有什么好处呢?所谓驱逐又去除什么呢?
【原文】
75·6解逐之法,缘古逐疫之礼也。昔颛顼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为虐鬼,一居若水为魍魉,一居欧隅之间主疫病人。故岁终事毕,驱逐疫鬼,因以送陈、迎新、内吉也。世相仿效,故有解除。夫逐疫之法,亦礼之失也。行尧、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灾消灭,虽不逐疫,疫鬼不往。行桀、纣之行,海内扰乱,百祸并起,虽日逐疫,疫鬼犹来。
【注释】
疫:疫鬼,指使人患病的鬼。
颛顼:参见11·2注。
生而皆亡:指一生下来就变化成鬼。参见本书《订鬼篇》。
江水:指长江。虐鬼:使人患重病的鬼。
若水:古河名,即今四川雅砻江,魍魉:山川中的鬼。
欧:据本书《订鬼篇》“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应作“区”。区:小屋。主疫病人:专门用疫病害人。
内:通“纳”。
【译文】
解除驱逐鬼神的方法,是因袭古代驱逐疫鬼的仪式。过去颛顼氏有三个儿子,一生下来就变化成鬼了,一个居住在长江成为虐鬼,一个居住在若水成为魍魉,一个居住在小屋角落之间专门用疫病害人。所以每当年终事情都干完了,人们就驱逐疫鬼,借以送旧、迎新、纳吉。社会上相互仿效,所以就有了解除之法。驱逐疫鬼的方法出现,出是由于礼仪败坏的结果。推行尧、舜的德政,天下太平,各种灾祸都会消灭,即使不驱逐疫鬼,疫鬼也不会去害人。仿效桀、纣的恶行,海内纷扰混乱,各种灾祸一齐出现,即使每天驱逐疫鬼,疫鬼仍然会来害人。
【原文】
75·7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周之季世,信鬼修祀,以求福助。愚主心惑,不顾自行,功犹不立,治犹不定,故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国期有远近,人命有长短。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凶,则王者可竭天下之财,以兴延期之祀,富家翁妪可求解除之福,以取逾世之寿。案天下人民,夭寿贵贱,皆有禄命,操行吉凶,皆有盛衰。祭祀不为福,福不由祭祀。世信鬼神,故好祭祀。祭祀无鬼神,故通人不务焉。祭祀,厚事鬼神之道也,犹无吉福之验,况盛力用威,驱逐鬼神,其何利哉!
【注释】
妪(yù玉):老妇。
禄命:禄指“禄命”,命指“寿命”。
【译文】
没落的社会喜好迷信鬼神,无知的人喜好祈求福佑。周朝末期,迷信鬼神讲究祭祀,借以祈求福助。昏庸的君王心思迷乱,不顾礼仪自行祭祀,功业仍然不能成就,统治还是不稳定,所以国家的兴衰在于人而不在于鬼,在于德政而不在于祭祀。国家存在的时期有长短,人的寿命也有寿夭。如果祭祀可以求得福佑,举行解除可以消掉凶祸,那么君王可以耗尽天下的财富,用来举行延长“国期”的祭祀,有钱的老头老妇可以祈求解除之福,以取得超过一般人的寿命。考察天下的老百姓,寿命长短地位贵贱,都有注定的禄命寿命,行为的吉凶,都有盛衰的时候。祭祀不会得福,福不由祭祀得来。社会上迷信鬼神,所以喜好祭祀。祭祀并没有什么鬼神,所以通达事理的人是不会干这种事的。祭祀,是优厚侍奉鬼神的办法,仍就没有吉福的效果,何况拚命使用武力,驱逐鬼神,这会有什么好处呢!
【原文】
75·8祭祀之礼,解除之法,众多非一,且以一事效其非也。夫小祀足以况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世间缮治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解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后,心快意喜,谓鬼神解谢,殃祸除去。如讨论之,乃虚妄也。何以验之?
【注释】
功:通“工”,事。
解:禳解。谢:认错,表示抱歉。《东观汉记》:“功作既毕,谓解土祝曰:‘兴工役者令,百姓无事。如有祸祟,令自当之。’人皆大悦。”
形:据递修本应作“神”。
祝延:祷告。
【译文】
祭祀之礼,解除之法,千奇百怪不只一种,姑且用一个事例来证明它是错误的。小型的祭祀足以比喻大型的祭祀,以一个鬼的情况为例就足以推知众神的情况。世间修建住宅房舍,挖掘土地,事情做成兴建完毕,就解谢土神,这称为“解土”。做一个土偶人,以象征鬼神,让巫师祷告,用来禳解土神。停止祭祀以后,心快意喜,就认为鬼神接受了解谢,殃祸就会除去。如讨论这种情况,实在是虚妄不实的。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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