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曰:“见似目瞿①,闻名心瞿。”有所感触,恻怆心眼;若在从
容平常之地,幸须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当忍之;犹如伯叔兄弟,酷类先
人,可得终身肠断,与之绝耶?又:
“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君所无私讳。”益知闻名,须有消息②,不必
期于颠沛③而走也。梁世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为世所讥。又有臧逢
世,臧严之子也,笃学修行,不坠门风;孝元经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
县民庶,竟修笺书,朝夕辐辏④,几案⑤盈积,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
流涕,不省取记⑥,多废公事,物情⑦怨骇,竟以不办而还。此并过事也。
近在扬都,有一士人讳审,而与沈氏交结周厚,沈与其书,名而不姓,此非
人情也。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⑧以代换之:桓公名白,博有五皓⑨之称;
厉王名长,琴有修短之目。不闻谓布帛为布皓,呼肾肠为肾修也。梁武小名
阿练,子孙皆呼练为绢;乃谓销炼物为销绢物,恐乖其义。或有讳云者,呼
纷纭为纷烟;有讳桐者,呼梧桐树为白铁树,便似戏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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