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地区,凡遭逢重丧的人家,如果是与他家相认识的人,又同住在一
个城镇里,三天之内不去吊丧,丧家就会与他断绝交往。丧家的人除掉丧服,
与他在路上相遇,也要避开他,因为恨他不怜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道
路遥远而未能前来吊丧者,可以写信来表示慰问;不来信的,丧家也会一样
对待他。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来吊丧者,除了主人之外,对
不认识的人就不握手;如果只认识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主人,就不到
灵堂去吊丧,改天准备好名刺再上他家去表示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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